辽阳市城市供水用】水管理办《法<?XML:N】AMES《PACE P—REFIX —= :O />
(—修改后正文》)
第一条 】 为加强我市城市供!水用水管理保—障城市生《活、生?产用水和其他各项用!。水需要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水法、】城市供?水条例等有关法律】。、法规?、规章的规定—结合我市实际制【定本办法《 ,
第二条! 在我市行政区【域内从事城》市供水?和使用城市供水的】应当遵守本办法【。
,第三条? 本办《法所称城《市供水是指城市供水!企业通?过城市公共供—水设施向用水单【位或个人《(以下称《用户)提供生活、生!产和其他用水的行为!(,包括城?市,公共供水、自建设】施,供水和二次供水)
!本办法所称城市用水!是指用户《因生活、生产和其】他各项建设需要【使用城市《供水的行为
本办】。法所称城市公共供水!设施是指《供水水库、引水【渠道、取《。水口:、泵站、输配水管网!、公:用给水站、闸—阀、消?。火栓、进户》总水表和其》他附属设施
【本办法所《称的用户供水设【施,是指与城市公—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!水管道及其附属【设施
第四条 【 城:市供水和用水实【行统一规划、统一】建设、统一管理、保!障生活用《水和水?质、统筹兼顾工业用!水及:合理:开发水?源节约用水相结合】的原则
—政府鼓励《。城市供水用水科学】技术研究推广新技】术城:市发展?与建:设、重大建设项目布!局及产业结构调【整必须与水》。。资源承?载能力相适》应培:育和发展《节水产业严格控【制高耗水项目—建,设节水型城》市,
第:五条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有使—用符合国家生活饮】用水标准的》城市供水的权—利和保护城市供水】。水源、供水设施的义!务
第六《。条 : 市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是我市城市供【水、用水管理—的行政主管部门(】以下称供水主管部】门)负?责全市城市供水【、用水管理工作【。
辽阳县、灯塔【市、弓长岭区人【民政府指定的供【水主管部门》负责本辖区城市供】。水、用水《管理工作
》建设、环保》、,卫生和?质量技术《监督:等部:门,。按照各自职责负【责城市供水、用【水有关?工作
第七条 】 城市供水应纳【。。入全市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《规划与城《市总体规划》相协调
城市供【水规划由供水主管】部门会同发展改革】、规划、城建、环】保、国土资源等【有关部?门,。共同编制报市政府批!准,。后实施
供水规【划应包括发展城市】供水事业、规—划二次?供水管理等内容并】规划预算区域加压】泵房建设用地
第八!条 ?供水主管部门应当】根据城市《总体规划编》制城市供水年度计】划,并监督实施
—进行城?市开发和旧区改造】时应当?按照城市总体—规划和供水规划【同步建设供水工程
!。第九条 《公共供水《设施工程建设—资金采取政府投【资、企业自筹等【办法筹?集鼓励社会》资,。本与:政府:合作进行城市供水】设施建设和运营【
对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规》划的:城市公?共供:水,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所!。需资金纳入财—政,预算:。专款专用
第—十,条 ?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工程项目】需要增?加,用,水的配套建设用水工!程其:工程项?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公!共供水工程建—设,投资用户《供水设?施由:建设单位负责投【资建:设最: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!用水要求《的由建设单位—建设二次供水设施】
第十一条 — 供水主管部门应当!制定城?市供水突发》。事件应急预案遇有突!发事件发生应当立】即启动?应急预?案保证安全稳—。定,供,水
第十二条— 环:保部门应当会同供】。水主管、卫生等【部门按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的规—定,提出划?定饮用水水源—保,护区方案报本级【政府审定后》报请省政府批准在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】内禁止修建可能危害!。水,源水:质的设施和》进行其他有》碍保持水源水质的】行为
第十三条 】在城市规划区公共供!水管网覆盖范—围,。内不得新《增地下取水指标或者!新建地下取》。。水工:程地:下取水工程》除为保障公》用用水?安全:必须:转为应急备用—水源的外全部封闭
!政府鼓励工业、【消防:、绿:化用:水中水回用
第十】四条 《城,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!当达到国《家标准?卫生、环保》和供水主管部门应】当定期对城市—供水水源的水—质进行监测发现水】质未达?到标准的应当及时】报告本?级政府采取》治理措施
第十【五条: , 供水企业必须【取得与供水能—力,相应的资《质并经?工商管?理机关?登记注册后》方可从事供水经【营活动供水企业应当!根据城市供》水规划采取措—施增加供水量并有】计划地新建》、扩建供水》工程做到水质合【格、水量充足、计】量准确、维修快【捷、服务良好
第十!六条 新建》、改建、扩》建工:程应当依《法,配套建设节约—用水和污水》处理设施并与—主,体工程同《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】、同时使用
—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!设施的建设应当【符合城市供》水规划经规》划行政主管部—门,批准后?。由具有相应资质【的单位进行设—计、施工并应当遵】守国家和行》业有关技术标—准或:规范
禁止无证或者!超越资质承接城市】供水: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】业,务
第十八》条 新建住宅用】水应当一户一表【水表应出户安装【商住两用建筑—中的商户《和住:宅的供水管道应当分!别铺设单独计量【
第十九条 城】市供水设施工—程竣:工,后应当按照国家有】关规:定组织竣工》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!收不:。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!供水企业不》得供水
《二次供水设施—竣,工验收前应当由专】业清洗消毒单—位对蓄水池(—箱)进行清洗消【毒并由有资质的水质!监测机构进行—水质监测二次供【水设施?经竣:工验收?和水质?合格后方可移交给】供水:。企业
第二十条 】。 城市供《水水:质应当符合》国家:有,关标准的《规定供水企业应【当按照有关技—术标准和《规范对出厂水、【。管网水进行》水质:检测定期向卫生和供!水主管部门》。报,告检测结果并—向社会公布
供水】。企业发现供水水质】不符合标《。。准,或者: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!立即通知受影响【的用户同时》采取相应《措施使?水质符合有关标准】供水企业《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!当委托有《资质的?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!测
二次《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!当至少每《半年对二次供水设】施的蓄水池(箱)等!进行一?次清:洗消毒和维护—委,托,有资质?的水质监测机构【监测水?质并将检测结—果向用户公》布,二次供水设施管【理单:位可以委托专业队伍!承担:清洗消毒工》作,但不得向用水户另行!收取清洗消》。毒,费
第二十一条 !供水企?业,。应当为?直接从事《供水:工,作的人员建立健【康档案并定期组【织体检?
,患有有碍饮用水卫】。生疾病的人员不【得直接从《事城市供水工作
第!二,十二条 》。供水:企业应当保障不【间断供水和正常【水压由于工程—施工、设备维—护等原因确需暂【停供水或《者,降低水?压的应?。当报供水主管部门批!准并提前24小时】将暂停供水或者降】低水压?的原因、时间、范】围和恢复《。正常供水的时间【等事项通知受影响的!用水户因不》可抗:力等原因不能提前通!知的应当在抢修的】同时通知受影响的】用水户并报告—供水主?管部门停水超过24!小时的供《。水,企业应当采取临时】供水措施为居民提供!基本用水
第二十三!条 供水企业对供!水,设施进行抢》修时应当《对现场采《取必要的保护—措施对影响抢修的有!。关设施可以采取【合理的应《急措施并及时—通知公安《、交通?。、建设等有关—部门;因抢修对公民!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!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!应当给?予相应的赔》偿
第二《十四条 供水主管!部门应当对城市供】水水质、水压等进行!检查监督城市供水】。水质不?合格或者存》在安全隐患的应【当责令?被,检,查单位限期改正
卫!生部门应当按照规】定对供水企业和二】次供:水设施?管理单位的水质进行!检测和检查发—现,。水质不符《合国家生《活饮用水卫》生,标准的?应当:责令被?检查:单位限期《。清洗:、消毒或《者暂停?使用
第《二十五条 供水企!业应当?履行普遍提供—供水服务的》义务符?合城:市规划?且用水?地点具备《规定:供水条件的》供水企业《应当提供《供,水服务
《供水企业应当—将办理供水服务手续!的有:关程:序、时限、》。申请资料和》收费标?准等事项向社会【公布
第《二十六条 供水】企业与用水户应当就!供水:事项:签订: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!务用水户需要供【水企业供水、—变更供?水量或者用水类别等!的供水企业应当当】场办理;不能当【场办理?的应:当自受理之日起5】日内办理完毕—。。
第二?十七条 供—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!规定定期对其管【理、:维护的供水设施进】行检查、维修和更】。新改造
第二十八条! :居民用户室内的【供水设施《由居民用《。户自行管理维护室】外,供水设施按》物权法?及,移,交,协议:界定管理方由产【权单位管理维护
】。第二:十九条 》居民或者非居民用】户采用总表》。计量的以《总计量水表为界总计!量水表(水流方向)!以前的供《。水,设施由建设》。单位或者物业企【业管理维《护水表?以,。后的供水设》施由供水企业管理】维护
第三十条 公!共消防用《水设施由供水企业】按照消防规范负责】安装:、管理和维护公【安消防机构》负责监督检》查建设单位自建的消!防设施由建设单位或!。者物业企业管理、】。维护供水主管部【。门应:当将公共消防栓的布!网、管径、》压力、新增数量等情!况通报公安消防机】构
市政、园林、】绿化、环境》卫生等公共管理用水!设施由管理该设施的!单位维护
第—三十一条 》 市政、消》防、园林、》绿化、环境卫—生等公共管理用水】。,已:经使:用地下水源的水费收!缴,按有关规定办理【;使用自来水的【。供水企?业按:表计量并免收水费】由财政按《一定比例给予供水企!业补贴
第》三十二条 用户需!要拆:、改、迁《水表:时应当经供水企【业同:意因房?屋转让、租赁—。等用户应当到—。供水企业《办理用水《变更手续结清水费】
,第三十三条 【建设:单位因工程建设需改!装、迁移或者拆除】城,市公共供水设施的】应当报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和供》。水主管部门》批准
?建设工程开》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!工单:位应当向供水—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!网情况?供水企业应》当配合施《。工影响?。公共:供水设施安全的建】设单位或《者施工单《位应当?与,供水企业商定—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!工单位实施
—第三:十四条 禁止擅】自改装、拆除或者】迁移公共用》。水设施因工程建设确!需改装、拆》除或者迁移的建设】单位应当征求—供,水企业意见报规【划和供?水主管部门批准【并采取相《应的补救措施—承担有?关费用
《施工单位《在施工中造成公【共供水设施损—坏的应当立即通知供!。水企业修复并承担】修复费用和赔偿损】失
第三十五—条 拆迁房屋或者!。有关设施《的拆迁人应当—于拆迁5日》前通知供水企—业因拆迁所发生的跑!水,、漏水、供水设施】。的维修、迁移、【改,造及固定资产—损失等费用由—拆迁人负责
第三十!六条 禁止下【列损害公共设—施或者影响供水【设施使用功能的行】为
(一) — 非管理人【员私自启闭》公用供水《阀门;
(二)【。 盗窃供水井!盖、阀门、管道【等;
(三) 】 :损害供水设施;【
,(四) 在供!。水管道上方堆放物料!。或者建筑;
(五)! , , , 在城市输》配水管道保护范围】内堆:放物料采砂取土;】
(六?) 依附供水!设施:搭建棚厦修砌构筑】物;
(七) 【 在供水管道】上擅自安装用水设备!;
:(八:) 将室内供!水,明管砌入建筑物或者!隔墙内;《
(九) —其他损害城市—供水设施或》者影响其使》用功能的行为
第】三,十七条 从事可】。能危及城市供水设施!、影响城市供水【正,常运行的施工作【业应当经供》。水主管部门》同意按照《有关规定组织—施工因?工程建设需要迁建】供水设施的》应当经规划部门【许,可由建设单位出【资供水主管部门组】织,实施
第三十八条 !。 城市?供水价格实》行政府定价管理城市!。供水企业需要调整】。供水价格时应—当向水?行政主管部》门提出申请由—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报送价格—主管部门价格主【管部门?按照规定权限和【程序审?核执:。行,
第:三十九条 城【市供水?价格实行居民生【活用水阶梯》式水价和非居—民用水?超定额?加价制度
第四【十条 《同一用户不同类别】的用水应当分—别装表计《量因用户责任未分】。别装表计量》的按照相应》。的最高类别适—用水:价因供水企业—的责任未分别装表计!量的按照相应的【。最低类别适用水价】
,第四十一条 — ,供,水企业应当为用户安!装计量水表定期【抄录水表读》数计算用水量计量】。水表经法定计量【核定:机构核定合格并加封!
第四十二条 】供水企?业应当?对其安装的》计量水表进行—管理维护和不定期】检查并按照规定的】更换周期进行—更换
计量水表在更!。换周期内发生计【量失准或者停—止运行的供水企业】应当:予以更?换
第四十》三条 用水户【发现计量《水表损?。坏的:应当及时告知供水】企业供水《企业应当于48小时!内派:员到:现场处理并重新【安装水表因用—水户原?因造成水表损坏的】重新安装《水,表的费用由用水户】承担
用水》户对计量水表—准确有异议的—可以:向供水企业提出【。。检表要求供水企业】应当于5《日内与用水户共同委!。托有资质的计量核定!机构检验检》验合:格的用水户应承【担检验?费并按照计量水表计!。量的用水量交—纳水费;《检验:不合格的供水—。企业应当承担检验】费和超出《规定误?差标准?。的,用水:。水费
第四十—四条 供水—企业收取水费应【当执:行政府依法》制定的供水价—格使:。用统一?的收:费,凭证
供水企业违】法收取水费的用水】户可以拒《。绝交纳并向价—格主管部门投诉
第!。四十五?条 用《水户应当按照供水】合同约定向供水企】业交纳水费无正【当理由不交纳—的供水企业可以向】用水户发出催—交水费通知书并按】照合同约定收取违】约金
水《费催交通知书—发出超过30日仍未!交纳的供水企业【可,以依照合同约定对用!水户采?取停:止供水或者限时【。供水:的措施供水企业【采取停止供水—。或者:限,。时供水措施的应当】提,前48小《时通知用《水户并报告供—水主管?。部门用户足额补交】欠费和违约金后供】水,企业应当于24小】时内恢复供水
用水!户,对停止供《水、限时供水有异】议的可以向供水主】管部门投《诉供水主管》部门应当于1日【内给予?答复
第《四十六条 —供水企业供水水质、!。水压不符合国家【规定标准擅自停止供!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!知义务或者未按【照规定检修》供水设施、抢修【设施故障的由供水】主管部门按照—城市供水条》例有关规定》予以处罚
第四十七!条 无证》或者超?越资质?证书规定的经营范】围进:行城市供水工程的】设计、施工或者未】按照国?家规定的技术标【准和规范进》行城市?供水工程设计—、施工违反》城市供水《发展规划及其年度】建,设计划兴《建城市供《水工程的由供水主】管部门按照城—市供:水,条例有关《规定予以处罚
【第四十八条 — 违反本《办法有?下列:。行为之?一的:由供水?主管部门或》者城管执《法部:门按照城市》供,水条例和辽宁省【市政公用《设施保护《条例有关规》定予以?处罚:
(一)《未按照?规定缴?纳水费?的;
?(二)盗用或者【转供城市公共—供水的?;,
(三)在规定【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!及其附属设施的【安全保?护范围内进行危害】供水设施安全—活,动的;
(四)擅】自将自建设》施供水管网系—统与:城市公?共供水?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!。;,
,(五)?。产生或者使用有【。毒有害?物,质的单位将其生产】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!。公共供?水管网?。系统直接连接的;
!(六)在城》市公共供《。。水管道上直接—装泵抽水的;—
(七)擅自—拆除、改装或者迁】移城市公共供—水设施的《
有前款第》(一)(二)—(四)(五)(六】)(七)项所列行为!之,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!。以上人?民政:府,批准:可以在一《定时间内停》止供水
》。 第四?十九条 城市供水】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!外供水的《企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?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按照城市供水【条例等有关规—。定予以处罚
(【一)供?水水:质、水?压不符合《国家规定标》准的:;
(二)擅自【停止供水或》者未:履行停水《通知义务《的,;
(三)未按【。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!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!故,障后未及时抢修的
!
第五十条 【。本办法自<?XML!:NAM《。ES:PACE PRE】FIX = —ST1? />2011【年,3月1日起施行1】998年12月2】0日:发布的辽阳市城市】供水管?理办法(市》政府令第39号【。)自本办法施行【之日起废止本—办法有效期限为3年!
2015年4【月27日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