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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》。 城乡规划—的实施?
《第一节 一般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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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— 各级人民政—府应当根据经—济,社会发展《水平有计划分步【骤地组织《实,施城乡规划
【 , : 城乡建设》和发展应优》。。先安:排基础?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!建设妥?善处:理新区?发展与旧区改建【。的,关,系统筹兼顾》城乡结合部及周边】地,区的社会《。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!需求
第十条 !。 城乡?规,划管理实行建设【项目选址意》见书:(规划?条,。件):、建设?用地规划许可—证、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、乡村建设规—划许:可证的“《一书三证”审批制】度
? 第十?。一条 建设项【目选址意见书按建】设项目计划审批权】限实行分级》规划管理城》。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所!有建设项目的“三】证”由?市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统一登记—管理:
: 中》心城:区规划范围以内所】有建设?项目的“三证—。”由市城乡规—划,主管:。部门统?一核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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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【规划:区范围以内、中心】城区规划范》围以外根据项—目所在地归属—尧都区人民政府【受市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委托核】发其行?政辖区内建》设项:目,。的乡:村建设?规划许?可证襄汾县人—民政府、洪》洞县人民政府—在核发?。其行:政辖区内《建设项?目,的,乡村建?设规划许可证前【须征求市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意《见并备案;尧都【区人民政府》。、襄汾县人民政【府、洪洞县人民【。政府:负责对所辖范围【。内各项建设活动进行!监督检查依法查【处违法?建设:行为并报市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—备,案
— 临汾经济开发【区管委?会行使本辖区内建】设项目的规》划初审权和》建议权并负责该【区,域内违法建设—。的巡查、《控,制、通报《等工作
》 《尧都区人民政府行】使西至南同蒲铁路东!至108国道北至】规划十四路南至【五一路范围内建【设,项目:的规划初审》权和:。建议权并负责该区】域内违法《建设的巡查、控【制、通报等工—作
【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!会和尧都区人—民政府对中心城【区规划范围内所属乡!镇和街道《办事处辖区》内各项建《设,活动负有监管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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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节 建设项【目选址及建设用地规!。划管理
—第十二条 》 ,为推:进我市城镇》化进程优《化土地资源配置提】高土地利《用效率加《快城市建设步伐中心!城区规划范围内办】。理出让的《建,。设项目用地面积【单宗一般不大—于,200亩
第十!三条 《依法需要办理建设项!。目选址意见书的建】设项目?须提交的《。有关资料包括
】 《1、申请书(表)】;
2】、具有测绘》。资,质,的部门提供的地形】图;
— 3、勘测定界报!告;
》 4、选址方】案图:及总平面规划方【案;:
《 5、发改、【国土等相关部门意见!
需要编!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!的还应?当提交?具有相?应资:。质的单位编制的【规划选址研》究,报告建设项目—选址意见书有效【期为两年
【第十四条 按规】定不需要《办理建设项目—选址意见《书的建设项目—直接申报规》划条件须《提交的有关资料【包括
1!、申请?书(表?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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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具】有,测绘:资质的部门提供【的地形图;
【 3、勘【测定界报告》。或土地证《明文件;
》
, 《。4、总平面》规划方案
— 《未确:定规划条件的—。地块: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!用权:
第十五条【 建?设项目办理建—设用地?规划许可证须—提交的有关资料包括!
: ,。 1、申—。。请书(表)》;,
2、】。建设项目审批文件】;
《。 3、国—有土:地使:用权出?让,合同;
《
, 4、具有测!绘资质的部门提供的!地形图;
》
: ?。5、建设《项目选址意》见书或?规划条件;
】。 ?。6、审定的规—划方案
第十】六条: 城乡规》划主管部《门在核?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!证时不得随意改变选!址意见书和》作为国有土地—使用:权合同组成部分的】规划条件内容—确需:变更: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!
第《。十七条 》凡临城市道路(规】划红线宽度》20米以下、含20!米):及城市绿化带—的新建项目其周【边的道?。路、绿化用地—一半部分的土地和建!设费用由项目单【位承担或者由项目单!位按规划设计要求代!建
《第十八?条 ?建设单位必须按照】。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要!求及相关部门意【见委托具《有,相应资?质的设?计单位?进行设计《
第十九—条 建设项目规】划,布局和建筑》设计应充分考虑节】能要求建筑应设计】合理的窗墙》类型采用必》要保温隔热》材料充分利用自【然采光和自》然通风将建》筑节能与低碳经【。济有效?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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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建筑工!程规划管理
【 第二十条 — 新:建、改建《、扩:建的建筑物、构筑】物建设?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【。申请办理建设工【程规划?许可证或《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
第二!十一条? :建筑工程规划—审批:实行两阶《段审批?即建筑方案审查阶】。段和建筑《工程审批阶段建设】项目满足下列条件】之一可直接申—报建筑?方案审查《
1、建!设项目用地面积在】1万平方《米,以,下;
》 2、总建【。。筑面积在《1万平方米以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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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【建设楼房在3—幢,楼房以下的(含【3幢楼房)
【 , , , 其余较大规—模项:目按城市规》划编制办《法,要求编制修建性详】细规划经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!复后直接进》入建筑工程审批阶】段
》 (一)《建筑:。方案审查《阶段
【 :建设单?位或:个人:须提交的有关资料包!括
:
: : 1:、建:设申请书(表)【;
【2、使用土地的【有关证?明文件;
— 3、建【设项目审批文—件;
》 4、具有【测,绘资质的《部门提?供的:地形图?;
》 5、规划—总,平面:图;
》 6、建筑设计!方案图件
【 (二)建筑【工,程审批阶《段建设单位》或个人须《提交的有关资料包括!
1、】建,筑方案?审查意见书;
! : ,2、建筑施工图;
!
, 3、建筑】坐,标定:位,图须征得四邻同【意并签字或盖章【;
【4、:建筑:立面:外观效果图及鸟瞰】效,果图方案3个;
】
5、【建设:。。工程档案报送责【任书:
》 上述文件经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》审核同?意后进行审批前公】示收:缴相关规费后核发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建设?工程放?线,前,建,设单位?或者:个人应当在施—工现场醒目》位置设置公示牌公】。开建设项目规划【许,可内容
第二!十二条 《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!行,临时建设活动—必须向?城,乡,规划主管部门申请】办理建?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!临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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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建筑!的期限?不,得超过?两年因实施规划需】要提前拆《除的一律无偿拆除
!
第二十三条 !建设单位在规划部门!核定的?规划指标基础上并符!。合,消防、日照、—交通等条件在本【项目地块内》。临街增加开放的【公,共绿地、公益性公建!配套设施建设每增加!1,平方米绿化》用地或设《施用地并按照—规划:要,求建设在其开发建】设项目中可增加【5至8平方米的【建筑面积《作为奖励
第二!十,四条 新》建项:目要按设计规范建设!。小学:、幼儿园、垃—圾中转、《公,厕、医疗卫生、【社区:服务、物业管—理等公共配》套设施要求单独设】置的必须建设;达不!到单独设置要求的异!地建设由项》目单位缴纳》。。异,。地建设费
— 第二十五条 【 城中村改造统一】纳入城市规划—管理鼓励城中村【联片改造严禁—以新:。农村:建,设名义在集体土地】上搞住宅开发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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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市政工程】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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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六条 新【建、改建《、扩建的市政工程】必,须经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审核批准【后方:可开工建设
】第二十七条 市政!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!必须委托具有相【应资:质,的工程?测,量单位进行跟踪【测量及竣《工测量形成准确的】数,据和测量图
第!二十八条《 , 市政?工程覆土前》。建,。设单位应《。向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申请办》理规划验收分段施工!的市政工《程实行分段》验收
第二【。十,九条 新建道路中!的管线工《程除路?灯外全?部地下敷设并与道路!工程同时设计、同】步施工现有的架【空线路应按计划逐步!埋入地?。下
第五节 【 ,景观广告《规划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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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【 临街或重》要地段建筑外立面】装修及雕塑等—。景观:。设施的建设》利用城市公共空【间(街道、广场【等)的电子屏、灯】箱、:宣传栏、《指示牌、广告牌、】画廊、橱窗、实物】造型等户外广—告必须取得》规,划许可方可》设置
《 第三?十一条 建设【项目申报工》程规划许可》时按规?划条件须做绿—地专项设计》建设用地面积—。50:亩以上?的建设项目须—由具:备园林规《划,资质的设计单位做】绿地专项设计
【
, 第三十二条 拟!建居住建筑面积之和!大于2万平方米的】项目应当配建全民】健身活动场》所活动场所的—用,地面积不得小—于20?。0平方米(》可设置于《建筑:。物架空底层)并配置!。健身活动设施
【
第六节勘察测绘放!。线验线?管理:
第《三十三条 城【市规划区《内地理信《息系统采《用临汾?城,市独立坐标系高程系!统采用1956黄海!高程系
第【。三十四条 建设项!目开工?前,建设单位或个—人持建设工》程规划许《可证:、经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审核的《施工图纸、坐标【定位图?到城乡规《。划主管部门申—。请放线?
第三十—五条: 建设单位—或,个人在建设项目【基础工?程或隐蔽工程施工】前持建筑工》程,放线证到《城乡规划《主,管部:门申请验线验线合格!后方可进行基—础工程?或隐蔽?工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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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节 》 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认可
第三】十六:条 建《设工:程竣工后建设单【。位或个人应当持建】设工程竣工》。核实:技术报?告、建设工程档案】认可文件《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申请》办理建设工程竣【工规划?认可证建设》工程:竣工规划认》可必须符合》下列条件
》
《 ,。。1、符合规划—许可各项《。。内,容;
》。 : 2、因《施工需要《搭建临时建(构【)筑物?和按规?划要求应拆除—的建(构《)筑:物已经全《部拆除;
!。 3、基础》设施、公用设—施和:绿化景观《等配套工程已按规划!。要求建成;
【 :。 :4、因?工程建设造成项目】建设以?外区:域道路、排水—、绿化等《毁损得以《完整恢复
》。
, 第三十七条 】未取得建设工程【竣工:规划认可证》的,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!工验收;房屋权属登!记机:关不得办理》。权属:。登记;供《。电、供水《、供气、《供暖等?。相,关部门不得提供相关!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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