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, 临汾市【建设工程《竣工规划认可—工作规?则 第一条】 为进?一步加强《城乡规划管理规【。范建设工程》。竣,工规划认可工作根】据中:。华人: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!、山西省城乡规划条!例、临汾市城乡【规,划管理暂行办法【。等法:。律,、法规规定结合本】市,实,际制定?本工作规则对—市政工程《。的规划认可工—作规则另行制定 ! ? ?第二:条 市规划局负【责组织?实施:、监督管理城市规】划区(?包括中心《城区)范围内—建设工程竣》工,规划认可工》作即:对经规?划许可?的建设工程(—建筑)与核准的许可!证内容、要求及【图件是否一》致予以核《实 — : 第三条 凡—经,市规划局审批核发建!设,工程规?划许可?证的建设《工,。程须按照《本工作规则实施建】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! —。 :第四条 》建设工程竣》工后建?设单位?或个人应当持—相关资料向》市规划局《。申请建?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!市规划局应当在二】。。十个工作日》之内:。组织有关人》员进行竣工规—划,确认做出认可—或者不认可》的书面决《定,对通过规《。。划认可的竣》工工程予以》核发山西省建—设工程竣工规—划认可?证 — ?第五条 《申请建?设工:程竣:工,。规划认可的场—地,条,件 》  :  1、《主体:工程全部《竣工内部结》构布局完成外墙【装饰基?本完工?脚手架?已全部拆《卸; ?     【2,、审批?时要求拆除的原有】建筑:或施工用房等—临时建筑应当全部拆!除 !第六条 《申请建设工程—竣工规划认》可时:需如实填写报送【以下相关资》料 :     1、!建设工程竣工规划】认可申报《表及申请报》告; 《   《  2?、建设项目选址意】见书或规划条件及】。附图、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及》。附图、建设工程【规划:许可证?、土地使用证等; ! ,     3、!建设工程放线—证,、验线证建设工程】竣工测?量地形图; 】    《 4、由市规划【信息:中心出具的建设【工程竣工规划核实】技术报告书以—及建:筑工程竣工》图(平、立、剖面】图、立?面效果图); 【   》  5、因建设项目!的特殊性需要提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! 第七!条 建?设工程?竣工规划《认可的审核内容【 《。    1、建设用!地,性,质、位?置、界线、》。面积符合规划许可】文件的规定; !。 ,    《2、建设工程—。的性质、面积、【建(:构)筑物的定—位、标高等按建设工!程规:划许可证及其附件】、附:图实施建设的状【况; —     3、房屋!建筑工程的建筑【单体面?积和:总,面积、容积率、建筑!密度、?建筑高度、建筑层】次以及?建筑立面造型—等按建?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及其附【件,、附图实施》建设的状《。况,;  【   4、规划许】可文件?的其他规定及—。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情:形 【 第八条 — 建设?工程:竣工规划认可程序 ! :  :  : 1:、申请受《。理 ?     建设!单位持建设工程竣】工规划认可所—需的:全部资料向市政【务大厅规划局服务】窗口申?报  —。。 ,  2、《现场:核实 —    经》办人员审核申报材】料确认?无误:后五个工作日—。内组织相关》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对!建设:项目与规划许—可是否一《致,予以逐项核验—。 :    》 3、会议研究 ! ,   《  经办人员—逐项:核验各项规划指标整!理初:。步意见后提交规划局!业务:会议研究  ! , , 4、审核签—发 》    对符合相】关规划及规划许可要!求的:履行相关程序—后核发?山西省建设工程竣】工规划认可证 ! 第九条】 建设工程竣工规!划认可中的允许误】差规定   !  以核准》。的许可证及图件【标注的尺寸为—依据:在不:影响规?划的前提《下,建筑主体长宽、建筑!。间距、退让》间距核对《结果在正负0—.5米以内的—属允许?误差;?建筑主体《高,度核对结《果在正负1.0【米以内且满足—。相关法规和》技,术规定?的属允?许误差 】 第十条— 可直接通过建设!工程竣?工规划认可》的情况 【  :  1?、建:筑主体?长宽、?。建筑间距、退让【间距、建筑主体【高度等在规定—的允许误《差内的; —     2、】对建筑内《部平面布局进行调】。整但不改变原设【计功能的;》  》   ?3、对建筑立面【的材质、《色彩:、立面划分线、立面!构架、窗户尺寸、阳!台形:式等进行《微调而建筑方案审】查意见中没有提出】明确要求《的 【 , 第十一条 — 在实施《行政处罚、补交【相关:规费:后可申?请进行建设工程竣工!。规划认可《的情况 《    —。 ,1、建筑《主体长宽、建—筑间距、退让间【距、建筑主》体高度?等,超,过允许误《差但符合有关法规和!技术规定且不产【生负面?。影响的;《 :。     2、】有,违法建设行为违法】建设:面积未超出许可证面!积5: %的 ! 第《十二条 其—它情况须通》过整改或实施行政】处罚申?请补办建设》工程规划许》可证之后进行建设工!程竣工?规划认可 【 , 第十三【条 分期》实施的建设》项目可以分期进【行建设?工程竣工规》划认可?但单幢建筑不—得分期进行建设【工程竣工规划认【可 【 第十《四,条 本工作规【则,由市规划局负责解】释, : 》 第十五《条,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!之日起施《行 :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