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阳《市防:雷装置管理》办法:
颁布】单位 辽阳市人民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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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字号【 辽阳市《人民政府令第8【8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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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20】05年?11月4日》市人民政府第—。五十一次常务会议】审议通?过现予发布实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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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五年十【一月二?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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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!少,雷电灾害《。造成的人身伤亡和】财产损失促进我【市,经济:建,设和社会发展根据】。。有关法律《、法规和规章的规】定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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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二条 在我市行政!。区域内进行防雷装】置的设计、审核【、施工、使用和【检测、验《收等: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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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—本,办法:所称雷电灾》害是:指因直击雷》、雷电感应》、雷电波侵入等造】成的人员《伤亡:和财产?损失
】 本》。办法所称防》雷装:置是指由接闪—器(包括避雷—针、带、线、网)、!引下线、《接地线、《接地体以及其他【。连,接导体构成的具有】防御直?击雷性能的专业【系统或者由电—磁屏:蔽、电涌保护—器等:电,位连接、共用—接地网?以及其他《。连接导体构成的具】有防御?雷电感应和雷电【波侵入性《能的专业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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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防雷!装置管理工》作,实行安全第一—。、预防为《主、防治结合的原】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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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市、县】(市)气象》主管机构主管本行政!区域内防雷装置【的管理工作
】
建】。设,、规划、安全生【产监督等有关行政】管理部门按照各自】职责负责防雷装置的!有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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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电力企业负责额定!电压:为1:千,伏以上电力》设施的防雷》工作并?接受:气象主管机构的监】督和指导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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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《 易:燃、易爆物品的生产!、经营、《储存场所公众聚【集场所重要物资仓】库电子信息系统电力!、通讯、《广播电视设施—等和列入国家建筑】物防雷设计规—范的:建筑物、构筑物必须!按照规定《安装防直击雷—设施
! 建筑物—、构筑物和其—他设施内信息、电气!、通讯系统以—及其他弱电系统等还!应当安?装防雷击电磁脉冲】侵,入保护装《置
】 : 制造?、使用、储存—易,燃、易爆物》品的场所除应—当安装防《直击:雷设施?外还应当安装—防,雷电感应设施—。。
! 防雷装《置必须符合国务院气!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!用要:。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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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条 新建、改建、】扩建工程的》防雷装置必须—与主体工程同—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!同时验收
【
第八》条, 防雷工《程专业设计或者【。施工单位应当在其】资质等级许》可范围内从》事防雷工程专业设】计或者施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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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市、县(市—),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!行政区域内防雷装】。置的设计审》核、竣工验收等项】工作
【
第九条 》安装防?雷装置的由建设单】位向所在地气象主】管机构提《出申请(未》设气象主管》机构的区《建,设单位直《接向市气象主管机】构申请下同)
【
— 申请防—雷,装置:初步设计《审核应当提交—以,下材料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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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)防《雷装置设计审—核申:请书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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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总规划平面图;!
— (三—。),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!位和人员的资质证】和资格证书》;
】 (四)—防雷: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!。、初步设计图纸【。及相关资《料
?。
第十条 申!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!计审核应当提交【以下材料《
《
《 (一《)防雷?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!;
! :(二)防雷工—程,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!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!;
》
《 (三)防雷装】置施工图设计说【明书、施工》图设计图纸及—相关资料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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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设计中》。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!关资料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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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)经?当地: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!防雷:专业技术机构—出具的有关技术【评,价意: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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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防【雷装置未经过—。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!总规:划平:面图;经《过初:。步设计的应》当提:交防:雷装置初步设—计核准书
【
第《十一:条 市、县》。(市)气象主管机】构接到建《设单位提《出的申请和有关材料!。。后应当自受》。理之日起20—日内审核完毕20日!内不能?审核:完毕的?经,本机关负责人—批,准可以延长10日】并将延长理由告知申!请人
【
第十二《条 审?核合格?的气象主管》机构出具防雷—装置设计《核准书;审核不【合格的做出不—予,核准的决定并—书面:告知理由
【
?第,十,三条 建《设工程项目的防雷】装置:设计方案未取得【防雷装置设计—核准书的不得施工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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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四条 》防雷工程的》建设、施工单位必须!按照核准的设计【方,案,进行施工在施—工中需要《变更和修改设计方】案的必须《按照原申请》。程序重新申请—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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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】防雷装置竣工后【建设单位《应当:向所在地《气象主?管机构提《出验收申《请,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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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防雷装【置竣工验收申请书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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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。二,)防雷装置设计【。核准书;
【
— (三)防》雷工程专《业施工单位》和,人员的?资质:证和资格证书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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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由!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!质的检测《机构出?具的防?雷装置检《。测报告;
】。
? (五)防雷装!置竣工图等技—术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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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)防雷产品】出厂合格证》、安装记录和由【国,家认可防雷产品【。测试机构出》具的测试报告
【
第十六】。条 市、县(市【)气象主管机—构接到申请后应当自!受理之日起20个】工作:。日内审核完毕20日!内,不能审核完毕的经本!机关负责人批准【可以延长10日【并应当将延长理由】告知申请《人
【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!后由气?。象主管?机构进行专业验【收验收合格的发【给防雷装置验收合】格证;验收不合格的!做出不予核准—。的决定并书面告【知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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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。 建设工程项目】竣,工,后未经防《雷装置专业》验收或者不予—核准的不《得投: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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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!出具防?雷装置竣工验收【检测报告的防—雷检:测单位必须对—。隐,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!检,测报告作《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!据
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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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【。防雷装置使用的雷电!。防护产品必须符【合国家规《定的质量标准任何】机,构不得以任何方式要!求有关单位或个人】购买其指定》的雷电防护产—。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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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】 防雷装置必须每】年检测一次防雷【装置的产权单位【或者使?。用单位?应当于每《年4月3《0日前向具有检【测资质的《防雷装置检测—机构提出申请并接受!检测
》。
— ,。从事:防雷装置检测的机】构必须取得省—气象主管机》构,的资质认定并接【受当地气象》主管机构的》管理
—
第二十一条【 从事?。防雷装?置,检测的单位应当【对检测结果出具符】合国家有关技—术,标准、技《术规:范的检测报告检测】合,格的由检《测机构颁发省—气象主管机》构统一?印制的?检测合格证检测【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!当立即向防雷—装置产权单位或者】使用:单位提出《整改意见并向—当地气象主管机构】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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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防雷装置检测—单位应当对检测结果!负责:
第【二十二条《 经检测不》合,格的防?雷装置?其产权?单位或者使用单位】。应当在气象主管机构!规定的时限内重新安!装,或者维修并向防雷】装置:。检测机?。构申请重新检测
!
第二十三】条 防雷《装置的产权单位【或者使用单位—负责本单位防雷装置!的维护工作需要变动!。或者更换防雷—装置的必须重新【设计:、审核、《检测:和验: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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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。。十四条 市、—县(市)气象主管机!构应当对本》行,政区域内防雷装置安!。装、使用和检测等】情况进行检查被检】查单位不得拒—绝或者阻挠
!。
第二十》五条 违《反本办法有下列【。行为之一的由—气象主?管机构依照有关法】规、规章的》规定责令《限,期改正逾《期不改正的处—。1000元以上【1万元以下罚—。款
《
(】一)应当安装—防雷装置《而拒不安装的—;
【 , (《二)拒绝《接受防雷《装置检测或者未按】照规定申请重新检】测的;?
】 (三)擅自【移动、?。改变或者损坏防雷装!。置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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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六条 违》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气象—主管机构依照有关法!规、规章的规—定责令改正给予警】告并:可处3?万元以下《罚款;?给他:。人造成?。。损失的依《法承担?赔偿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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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涂—改,、伪造防雷》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!验,收有关材料》或者文?件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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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?向监督检《查,机构:隐瞒有关情况、【提供虚假材料或【者拒绝提供反映【其,活动情?况,。。的真实材《料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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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防雷装置【设计:未经当地气》象主管机构》核准:。擅自:施工的;
【
《 (《四)防雷装置竣【工未经当地气象【。主管机构《。验收合格擅自投【入使用的《
—第二十七条 违反】本办法有下列—行为:之一的由气象主【管机构?依照有关法规、【规章的规定责—令改正给予》警告并可处3万元】以,下罚款;给》他,。人造成?损失的依法承担赔】。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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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一)不具《备防雷检《测、防?雷,工程专?业设计或者施工资】质擅:。。自,从事防雷检测、防】雷,工程专?业设计或者》施工活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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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超【出防:。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!施工资质等级从事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!者施工活动的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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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?三)使用不符合要求!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!的;
】 : (四)已—有防雷装置经检测不!合,格又拒不整》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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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】条 违反本办法的】。其他行为由有关【部门按照有》关法律、《。。法,规和规章的》规定实?施处罚;构成—。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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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!条 :本办法自《发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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