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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克》苏地区?工程建设《合,同备:案管理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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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条 为了—规范阿克苏地区工程!。建设合同及》工程结算《备案管理维护建筑】市场:秩序依据新疆维【吾尔自治区建筑【市场:管,理条例、新疆维吾】尔,自治区?建设工程造价管理】办法:、新:疆维吾尔自治—区工程建设合同【备案管理规》定以及?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制定本实【施细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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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》 阿克苏地区行】政区域内工程建【设合同及工程竣【工结算实施》。备案:管,理制度适用本细则】
: , : : 本细则所称工【程建设合同(—以下简?称合同)《包括建设施工总包】、分包?。合同工程《监理:合同、建《设工程招标代—理,合同:、工程造价》咨询服务《合同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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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细!则所称合同的备案】管,理是指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!。备案合同《。价,款,约定是否符合建设】工程法律、法规【和规:章,规定通过备案以【及监督检查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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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细!则所称工程结算是】。指,建设工程竣工后发、!承包双方确认的工】程结算?
: 本细】则所:称工程?。结算备案是指—建设行?政主管部《门按照职责权限对】竣工工程结算—合同造价条款的履行!情况、?工程计价依据及计价!规则、编审》。单位和人员的资【质等是否符合—建设工程法律、法】规和规?章规定通过备—案,以,及监督检查的—行为
第三条 ! 当事?人就同一工程项目另!行,签订:的合同的实质性【内容与?备案合?。。同不一致的备案【的合同具有》工程价?款结算依据的效【力
第四条【 阿克《苏地区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对建设工程合同【。。及工程?竣工结算备案进行】监督管理并实行【限额分级《管理限额以上的合同!。由地区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门受》理在:地,。区,造价:管理部门备案限额以!下,合同由各《县,(市)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受理?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合!同及工?程结:。算备案进行动—。态监督管理合同备】案按照招《标投标监督权限的划!分确定合同备案机关!专业工程《分,包、劳务分包—应当向受理总—包合同备案》的,机关备案
【第五条? 工程建设—合同及工程竣工结】。算备案的《具体工作阿克苏【地区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,委托地区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】站办:理
第六条 !建设工程合同—。签订后承包》方应当在30—日内将合《同报送备《案机关备案》;变更、《补充: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!当自签订变更—、补充协议后15】日内将合同》报送:阿克苏地区造价【管理站备案当事人就!同一工程另》行签订的合同—与备案?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!一致的以备案的【合同为准
】 前款所称合!同实质性内》容是指?合同标的《、数量、质》量、价款或者—报酬、履行》期限、履《行地点和方式—。、,。违约:责任和?解决争议方》。法等:。
— 建?。设施工合同备—案是:办,理施工许可的必备】条件之一未》办理施工合同备案】的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不予—签发施工许可证【
第《七条: :备案机关依法对【。。备案合?同的下列内容履行建!设行政监督管理职责!;
】 (一)合同主体】资格
【 ?1、承包人》取得承接工程—相应的资质》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!范围内承《接工程;《
》 2《、承:包人分?包专业工《程取得发包人的【同意:;
? , 3—。、区外建设工程企】。业依法办理进疆备】案手续取得法人授】权订立合同》的书面委托
! (二)【合同价款约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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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、依法—招标的?工,程合同价款依照【招标文件《和中:标人的?投标文件签订—;
《 : 2、》勘察、?设,计,、工程?监,理、招标代理、造价!咨询服务取费系数】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!浮动范围内;
【
— ,3、:政府投资项目未约定!。承包人带资施工非】政府投资项目约定承!包人带资《施工的依据招标文件!约定带资数额、【偿还方式、偿还【期限、抵《扣结:算方式、利息计算】方法等内容;
】。 , 》4、工程竣工价款结!算、审核、》支付的约定质量保证!(保修)金数额【、预扣方式及时【限等符合《建设工程《造价管理《规定;
! 5、发包方【要求承包方》提交履约《担保的同时提供工程!款支付担保
! 6》、建设施《工合同备案应提供】以下资料
》。
, (【1)、双方协—商一致?的施工合同草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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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2)、工—程项目概《。、,预算:书(:10:0万元以上工程应备!电子文挡《);
】 (3《)、工程项目招标】文件和中标通知书;!
《 (4)、】其他有关《资料;
》 建设】工,程合同条款完备、规!范、携带资》料齐全即时办理【合同备案
第】八条 备案合同不!符合建设工程造【。价管理?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!。成合同双方协商【修改:后,。。。方可备案;备案合同!符合建设《工程造?价管理规定的备【案机关应《当在:备案合同《上加盖合同》备,。案章和骑缝》章留置一份备案合同!。存档:其余退还承包—方,
第九条 【 ,实行建设工程竣工结!。算备案制度工程竣工!后承包方应提—。交竣工结《算资:料工程竣工结算经甲!乙双方?认可后承包方30日!内将工程结算—资料报送备》案机关?备案;备案机关对】竣工工程结算合同】造价条?款的履行情况、工程!。计价:依,据及计价规则、【编审单位和人员【。的资:质等是否符合—建设工程法律、法规!和,。规章:规定进行核查办【理竣工结《算备案如发现—有高估冒《算、随意压价、阴阳!。合同等违规违纪行为!责,成相:关单位?及人员纠正并按规定!对违规违《纪的单位和》个人进行处理
】 》 办理工程竣工结算!备案应提供》如下材料
— 1【。、建设工程施—工许可?证加盖合同备—案章的施工合同缴】纳城市配套费—、定额测《定费:。、劳保统筹费—的收据复印件
! , : , 2、工程结—算书包括送审—件和审核件》(原件、复印件)(!。100万《元以上工程应备电】子文挡);
! : 符合竣工—结算备案条件—的工程?即时办理工程—竣,工结算备案
】 》结算资?料,未到:造价管理《。部门备案的》质量监?督部门不予办理【工程竣工备案手【续房产管理部门不】予办理产《权产籍登记
【 第十条 按照本!细则实施《合同备?案的:勘察设计、招—标投标?、施工许可、安全】质量:。监督等机构仍应依法!履行行政《监管:职责发现合同实质】性,内容违法《责令当事人予以【纠正的应当同时告知!受理合同《备案的机构;已经备!案的合?同当事人《纠正违法《内容后?应当重新进行合【同备案
第十】一条 建设【工,程,合同:备案及工程竣工【结,算备:案相关造价业绩将计!。入造价咨询机构及其!造价工程师、造价】员、施?工企业?造价师、造价—员业绩?挡案:作为考核依》据
第》十二条? 当事人因合【。同纠纷提起》民事诉讼或者申请】仲,裁的有权向备—案机关查询备案【合同并?进行查阅、摘录、复!制,
?第十三条《 , 备案合同》违反建设《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!由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依:法查处;备案合【同其:他违反?合同法、价格法、】反,不正当竞争法—等的违法《行为由有关执—法机关追究法律【责任
》。第十四条 备案】机关工作人员对不符!合备案条件的合同予!。以备案或者发现违】法,行为:不及时查处的由备案!机关责令限期—纠正情节严重的对直!接责任人员给予行】政处:分
第十五【条 阿克苏—地区建设《工程合同备案—审查表和阿克苏【地区建设工程结算】备案表由阿克苏【地,区建设工《程造价管理》站统:一发放填写一—式两份一份》造价管理部门—存档另一份办理【后续手续
— 第十六条》 本:细,则自200》7年1?月,1日起施行》
阿克苏》地区:建设局 《
二O—O七年一月七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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