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【
阿克—苏地区加快》城镇廉租住房建【设,实施意见《
》 住房保—障制度是《住房改革《。和住房?建设的重要内容是】社会保障制度的【重要:组成部分随着城镇住!房制度?改革的深化房地产业!的持续健康发展【地区城镇居民—住,房条:件有了很大》的改善但城镇低收】入家庭尤其是最【低收入?家庭的住房问题【就显得矛盾比较突】出需尽快解》。决,为认:真贯彻落实国家【建设部、财政部、民!政部、国土资—源部、国家税务【。总局第?120号令、—城镇最低收入—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!法的:精神结?合地区实际对廉【租住房建设提—出如:下实施意见》
一、指导思!想
《 实施地区城!镇廉租住房建设各】。县(市)人民政府】要以“三个代—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!统一思想、》。提高认识调动—。各部门、各方面的】积极性充分发挥【城镇总体规划和【。土地利用《规划:的调控作用保障城】镇最低收入》家庭的基本住房需】。要确保地《区社会政治大局的】。稳定:。和经济可持续—健康发展
】二、基本原则
】
实施城】镇廉:租住房建《设要坚持统一规【划、合理布局、综】合配套?建设的原则》要,。与城镇?住,。房,建设、城镇旧—居民区?改造和?城镇抗震安居工程】建设相结合要坚持政!府收:购旧:公有住房和新建并重!的原则由《各县(市)人民政】府负责落实责—任制加强监督—管理保证质量因地】制宜结合实际的开展!。工作
三、】目标任务
】 根据各县【(市)初步统计截止!2,005年12—月符:合各县(《市)人民政》。府规定的最低收入标!准的家庭《全地区有《26:0,26户其《中在职职《工、下岗职工、离】岗人员、离退休人员!2508户失业人】员2104》2户三无人员2【476户《全,地区城镇《最低收入且》住房困难家庭(指无!房户或?人均住房《面积在10平方【米,以下或居住危险房屋!的住户?)约有24》000?户(:以上为初步调—查,情况确切情况要在各!县(市)《进行摸底《调查之后统计)力争!在短期内地区房【地产市场形成以【普遍商品房为主经济!适用房和廉租住房】为辅的住房供应【体系适应不同—经济收?入家庭?特别:是最低收入群体【“居者有其屋”的】要,求
》。四、主?要措施
— 《 ㈠提高》认识、加强组—织领导确保廉租住】房建设顺利实施
!
【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是!一项民心工程各县(!。市)党委、政府要高!度重视、加强领导】建立以“一把手”】亲自抓、分管领导】具体:抓的工作机制成立由!建设、财《政、民?政、国土资》源、税务、计划、劳!动、审计、监察【、金:融等部门主要—领导为成员的廉【租住:。。房建设领导》小组负?责,安,排部署指导协调工作!
:
㈡认!真开展城镇最低收入!住房困难家庭的【普查并?制定年度建设计【划加快前期》建设准备工作
!。 各县】(市)人民政府要根!据本地社会经济【状况、人口规模、】城镇最低收入家【庭标准、《住房困难《。户等情况组织人力】、物力?开展详细普查登记】。造,册分类建档为—推行廉租《住房建设管理创造】有力条件详细普【查工作应《在7月30日前完】成全地区廉租住房】建设:计划510》年完成各县(市)】要根据普查情况编制!。中长期建设》计划每年廉租住房建!设计划应在3月1】5日前上报》2006年》年度廉租住房建【设计划要求在8【月15日前》报地区建设、财政、!民政、国土资源等部!门 :
㈢!积极编制城镇廉租住!房建设规《划指导廉租》住房有序进行—
》 各县《(市)国土资源【和建设?(房地产)管理部】门,应根:据当地土地》利用总体规划、城市!总体规划和廉—租住房?建设年度计划编【制,住房建设用地年【度计:划,并在年度土地供应】计划中统筹安排廉】租,住房建设要》限制集中或成—片新建应《采取分?片、分散建设—。可考虑在《小区:住房建设中按一【定,比例配建在小区住】房建设工程立项【时强制性安排廉租住!房建:设计:划财政出资委托【开,。发商代建作》为,廉租住房《的房源储备以—便于:物业管理改善—居住环境对存在质】量安全?隐患以及不符合抗震!要求和城《镇,总体规划的城—。镇,成,片旧居?。。。民,区,住房:要采取有《效控制大规模拆迁可!纳入城镇危》旧住房?。改造计划内通过城】镇廉租住《房建设和城》镇抗震安居工程建】。。设,逐年:进行改造新建—廉租住房以楼房【为主原则上城市建】城区内?一律不再批准新建】土木、砖《木、砖?。。。。混,结构平房
【 五、廉租住—房的分类及建—设,标准:
—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!中主要可分为二类一!类是:无劳动能力无—生活来源和》无,法定抚养人、赡养人!的鳏、寡、孤—独人员组成的三无人!员这部分人的住房】由各县(《市)人民政府—。通过财政拨款—社会募捐等方法筹措!资金在社会福利院】修建(改《建)福利公》寓进:行安置福利公—寓,的建设标准原—则上以二至三层的】楼房:为主人均《建筑面积10~1】5m2具《备供:水、:排水:、供热、卫生设施】、电视?、电话等配》套设施?另,一,类是除三无人员以外!其他享受城镇最低生!活保:障待遇家庭的住【房按国家《城镇:廉租住房《管理办法《规定进行安置—具体方?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!贴为主实《物,配租、租金核减为辅!新,。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!廉租住房人》均廉租住房》保障面?积,。标准:原则上不超过—各县(市)人—均住房面积的—60%?按1户3口人计【。。。算约40~60【m2单身家》庭可安置进单身【公寓
六、】廉租住房的》资金来?源、使用《和管:理
! ,城镇最?低收入家庭》。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!。。来源实?行,财政预算为主多【种渠道筹《。措的原则主要是各】县(市)财政预【。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!积金增值收益—的资金社会捐—赠,的资金和其他渠【道筹集的资金(住房!公积金增值收益【的资金?是指按不低于—住房公?积金:增值收益的60%核!定或按不《。低于年度住房—公积金贷款1—%核定建《立住:房公积金贷款—风,险准备金和财政【部门核定《的管:理费用后的余—额作为城镇》廉租住房建》。设的补充资》金):城镇最低收》。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!实行财政专户管【理专项用于租—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!租住房的建设、维】修和物业管理等【不得挪?作他用
》。
《。 政府出资新建廉租!住房产权归政府【城镇最低收入且【住,房困难家庭承—租后:要向政府交》。纳廉租住房租金廉租!住房租金标准由【维修:费、管理费二—项因素?构成由各《县(市)《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会!同建设(房》产,)部门每年确定租】金标:。。准并:定期公?布廉:租住房的申请、【审,核、公示、调查、】轮候等制度由各县(!。市)按照国家城【镇廉租住房》管理办法和建—设部城镇最低—收入家庭《廉租住房申》请、审核及退出管理!办法(建《设部[2005]】122号)的有关】。规定:结合当地实》际自行?制定
—。七、廉?租住房建《设享受?的优惠政策
】 新建的城】镇廉租?住,房,应当面向孤、老、病!、残等特殊困难家庭!及其他急《需救助?的家庭廉租住房建】设用地实行政府行政!。划拨的方式供应【享,受地区行署批转的关!。于阿克苏地区—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!阿行署办[2—。001]07号文】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!。即免征?。投资:方向调节税、土地】使用税、《土地增值税、免收城!市基础设施配—套,费、墙体《改革费、拆迁管【理费、消《防,集资:费、减?半征收工《程质量监督》费结合地区实际【再减免人防》工,程异地建设》费消防审查》费减半收取施工图设!计审查费取消没有】法律依?。据的摊派、集—资和收?。。费
八—、强化工《程建设管《理确保廉租住房建】设工程质量
【。
, 各县(市)!要,加强廉租住》房建设工《程的全过程监督【管理确保工程—质量城镇廉》租住:房建:设工程项目要严格执!行工程建设基—本程序通过招—标,选择符合《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!竣工验收《必须严格执行国【家规定?和标准经《验收合?格后:方能投入使用
】
九、加强新【建廉租住房的物【业管理改善居—住环境
》
, 新建的【廉租住?房的物业管理由新建!廉租:住房范围《内的社?区居民?委员会负责》可委托交有》资质、服务质量较好!的物业公司进—行统一管理房屋共】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!护由政府《收取的租金》。。向物业公司支付城镇!最低收入且住—房困难家庭承租的】廉租住房使》用的水、电、—暖等费用由承租家庭!自行负担承租—家庭的成《员应服?从物业公司的—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!。应提供?就业信息积极动【员城镇最低收入家】庭,自谋职业同》时应推荐城镇最【低收入家庭成员到物!业公:司就业物业公司【不得:以无理?借口推辞共同努力】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!氛围 ?
十、》本,“意见”由》阿克苏地区》建设局负责解释
!阿克苏地区建—设局
二】OO六年四月十【日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