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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新市》城,市房屋租《。赁管理办法》 : : 阜新《市城市房屋租赁【管理办法已经200!8年8月12日第】14届阜新市—人民:政府第六次常务会】。议讨论?通过现?予发布实施 】   市— 长 潘《利国 】二〇〇八《年九月九《日 第】一,条 为了加强城市】房,屋租赁?管理维护《城市房屋租赁—市场秩序《保障城?市房屋租赁》当事人的合》法权益根《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市房地】产,管理法和城市—房屋租赁管理办【法等法律、法规和规!章的规定结合本市】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《 第二》。条 本市城市国【有土地上的》房屋租?赁管理适用》本,办法 —。 第三条》 本办法《所,称城市房屋租—赁是指房屋所—有权人作为出租人】将房屋出租给承【租,人使用由承租人向】。。出租人支付》房屋租金的》行,为 【    《下列行为视》为城市房屋》租赁:行,为   !  (一)》。以合作、合伙经【。营等名?义,提,供房屋供他人—使用不承担经营风险!而获取固定收益的】; 》     (二】)将:房屋分割提供给他人!。使用:并获取固定收益【的,; :     !(三)以其他—。方式转让房屋使用】权获取固定》收益的; !。     (四)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应,当视为租赁的其他】。行为 第!四条 房《产,。行政管理《部门是本《辖区城市房屋—租赁的?行政主管部门 【 》    公》安、工商、税务等有!关,部门应当协》助城市房屋租—赁管: :   — , 理机构做好出租】房屋的?管理工作 ! ,  :  各县《、,区,人,民政:府,及,其城市房《屋,租赁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共同做》好城市?房,屋租赁管理工作 ! 第五—条 房屋租赁应遵】循,自愿、平等、互利】、合法的原》则 《 , , 第六条 有—。下列:情形之一的房屋【不得出租 【 ?。    (一)房屋!权属有争议或—无合法权属证明的;! ?     (二!)不符合安全—标准:的;: 《。    》 (三?。)共有房屋未取得】共有人?书面同意的; ! : ,  :  (四)属于违法!建筑:的; —    》 (五?)司法机关和行【政,机关:依法裁定、》决,定查封或者以其他】形式限制房》地产权利《的; 【    《 ,(六:)法律、法》。规,、规:章禁止出《租的其他情形—的 — 第七条 房屋【。。。租赁当?事人应?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!同应载明下列—主要事项《 《     (一】)当事?。人姓名、身份—证号码或名》称及住所; 】 ?    (二—),房屋的坐落》、结构、面》。积、装饰及设—施状况; —   —。  (三《)租:赁用途及期限; !。 《    (》四)租金数额及支付!方式; 【 :    (五)【。房屋修缮责任; ! : ,     (六)转!租的约定; 】。 ?    (七—)变更和解除合同】的,条件; !    《(八)?违约责任; !     (【九)当事人》约,定的:。其他事项《 《 第八条 —房屋:租赁当事人》应在租赁合同签【订之日起30日【内向所在《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!申请:办理登?记备案?手续同时《到所在地公安派【出所办理登记备【案手续 《 《 第九条 房屋租赁!当事人办理房—屋租赁登记备—案手续应提交下列证!件 :。    】 (一)房屋所有权!证明; 》    【 (二)房》屋,租赁合同; —。    】 (三)当》事人:的合法?有效证件;》 :     (!四)法律、》法规:、,规章规定的其—他证件 《 ?   《  出租共有的房】屋还应提交》共有人出具的同【意出租房屋》的书面证《明 ?  》   当《事人应当对》。其,提交材?料的真实性负责 】 :。 第十条 出租!房,屋国:家法:律,、法规规定》须办理工商登记手】续的:从其规定《;向:暂住:人口出租《房屋的还《须按房屋《所在地暂住》人口有?关规定到所在地公】安派出所办理—暂住登记《 , 第十一条!。 房屋租赁期限由双!方当事人协商—议定 ? 》第十二?条 房屋租赁期限内!一,方,当,事人要?求解除租赁合—同应征得《另一:方当事人同意 ! ?第,十三:条 出租人应依照】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!将出租?房屋:交付承?租人:使用;承租人应按】租,。。赁合同约定的时【间和方?式支付租金 【 ? ,第,十四条 房屋出租人!应当:遵守下列规定—    ! (一)不得—将,城市房屋出租给无合!。法有:。效证件的承租人;】  【。 ,  (二)发—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!行为的应当及—时向有关《机关报告;》 ,  —   (三)法【律、法规、》规章的其《他有关规《定 ? : 第十五条 房】屋承租?人应当遵守下列规】定 《     (一!)如实向出》租人提?供合法?有效证件; 【    【 (:二)爱护并》合理使用其承—。租房:屋及其附属设施; ! ?  ?。。   (三)确需】改变承租《房屋用途、结构【或增添设施的—除应征?得出租人同意外还】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房!屋安全的《有,关规定并就费—用承:担和增添《设施:权属签订书面协议;!。 —    《(四)不得》利用承租房屋从事】噪音:、污染环境及—其它影响他人的经】营性活动; ! :    《(五)不得利用承】租房屋从事违法犯】。罪活动;《   】 ,。 (六?)法律?、法规、《规章的其《他有关规定 — : , , 第十六条》 转租房屋应订立】转,。租合同转租》合同必须经原出租】人书面?同意并按照本办【。法第九条的》规定办理登》记备案手续 】   》  房屋转租的期】限不得?。超过原租赁》合同约定的》期,限出租人《与转租人另有约定的!除外 】第十七条 从事房屋!租赁业?务的经纪《机,。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 》     》。(,一)查验《当事人、代理—人的证件、委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】证明; —     (】二)如实为当事【人提供房屋租—赁信息; 》。。    】 (:三)告?知当事人《办理房屋租》赁登记备案手续; ! ?     (四)!建,。立房屋租赁业—务,记录; —     (】五)接受当事人委】托代为办理房—屋租赁?登记备案; 【 ?  :   (《六)法律、》法规、?规章的?其他有关规定 】 , 第十》八条 ?城市房屋租赁—管理部门应当建【立房屋租赁》信息网络开辟信息发!布渠道定期为当事】人提供信息服务对】房,。。屋租赁信息实行【动态管理《。 , 第—十九条 城市房屋租!赁,管理部门应当对【从事房屋《。租赁业务的经纪机构!加强管理并建立从】业信:息档案 《 第二十】条, 城市房屋租赁管】理部门发现》利用出?租房屋从事违法犯】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告!知有关部门》 ? ?。第二:十一条? 城市房《屋租赁管理部—门应:当与公安、工商【、税务等部门建【立信息共享制度【 》 第二十二》条 :本办法?由,市公用事业与房产】局负责解释》 : 第二—十三条? ,本办法自发布—之日起施《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