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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新市城市房】屋租赁管理办法 】 阜新【市,城市:房屋:租赁管理办法—。已经20《0,8年8月12日【第14届《。阜新市?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!会议讨?。论通过现《予发:布,。实施  ! 市 长 潘利国 ! 二〇〇八!年九月九日 — 第—一条 为了》加强城市房》屋租赁管《理,维护城市房》屋,租赁市场秩序—保,障城市房屋》租,赁当事人的合—法权益根《据中华人《民,。共和国城市》房地产?管理法和城市房屋】租赁管理办法等法】律,、,法规:和规章?的规定结合本市实】。际制定本办法 【 》第二条 本市—城,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!租赁管理适用本办法! 第三】条 本办法》所称城市房屋—租赁是指房屋—所,有权人作为》出租人?将房屋出租》给承租人使用—由承租人向出租人】支付房屋租金的行】为  】   下列行为视】为城市房屋租赁【行为 —     (一)!以,。合作、合《伙经营等名》义,。提供房屋《供他人使《用不:承,担经营风险而—获,取固定收益的; 】 》    (二)将房!。屋分割提供》给他:人使用并获取固【定收益的; 】     (】三)以其《他方式转让房屋使】。。用权获?取固:定收益?的; ? 《    《 ,(四)?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应当《视为租赁的其—他行为 — 第《四条 房产行政【管理部门是本辖【。区,城市房?。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!门,  【。   公安、工商】、税务等有关部【门应:当协助城市房—屋租赁管 !     理机【。构做好出租房—屋,的管理?工作 》     各】县、区人民政府及】其,城,市房屋租赁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共—同做好城市》房屋租赁管理工【。作, ? ?第,五条 房《屋租赁应遵循自愿、!平等、互利、合【法的原则 【。 第六条 有】下,列情形之一的房屋】不得出租 》 , 《    (》一,)房屋权属有争议】或,无合法权属证—明的; 【     (【二)不符《合安:全标准的; 】     (三!)共有房屋未取得共!有人书面同意的; !     !(四)属于》违法建?筑的;? 《     (【五)司法机关和行政!机关依法裁》定、决?定,查封: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!房地产权利的; ! :    》 (:六):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:禁止出租的其—他情形的 — 第七—条 房屋租赁—当事人应签订房屋】租赁合?同,合同:应载明?下列主要事项 】。 :   《。  (一)当事【人姓名、身份证【号码或名称》及住所; 》   【  (二《)房屋的坐落、结】构,、面积、装饰及设】施,。状况; — ,     —(三)租《赁,用,。途,及期限; 【 :   ?  :(四)租金数额及】支付方式《。; ? 《    (五—)房屋修缮责—任;:   】  (六)转租【的约定; ! ,    《。(七)变更和解【除合同的《条件:; ? 《    (八)【违约责任;》 —  :  :(九)当《事人约定的其他【事,项 【。。第八条 房屋租【赁当事人应在租【赁合同签《订之日起3》0日内向所在—。地房屋租赁管理【机,构申请办《理登记备案》手,续同时到所在地公】安,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!手续: 《 第九条 房屋租!赁,当事人办《理房屋租赁》登记备案手续应提交!下列证件《  【   (一》)房屋所有权证【明;: :     】(二)房屋租赁合】同; 【    《 (三)当事人的合!法有:效证件; 】。 ,     (四【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的其《他证件 —     【出,租共有的房屋还应提!交共有人出具的同】意出租房屋的—书面证明 —  》   ?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!。材料的真实性负【。责 : 》第,十条 ?。出租房屋国家法律、!法规规定须办理【工商登记《手续的从其规定;】向暂住人口出租房屋!的还:须按房屋所在—地,暂住:人口有关规定—到所在?地公安派出所办理】暂,住登记 【。 第十一条 【房屋租赁期限由双】方当事人协商议【定 【第十二条《 房屋租赁期限内】一方当事人要求解】除,租赁合同应征得【另一方当事人同意 ! 第十三】条 出租人应依照】。租赁合同《约定的期限将出【租房屋交付承租【人使用;承租—人应按租赁合同【约,定的时间和方式【支付:租金 第!十四条 房屋出【租人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  !  : (一)不得将【城市房屋《。出租:给无合法《有效证件的承租人】; ?    【 (二?)发现承《租人有违法犯罪【行为的应《当及时向有关机关】报,。告; 》     【(三)法律、法规】。、规章的《其他有关规定— 第【十五条 《房屋承租人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 — ,     (!一)如实向出租人提!供合法有效证件【; 【。    (二)爱护!并合理使用其承租】房,屋,及其附属《。设施; 《 》    (三)确需!改变承租房》屋用:途,、结:构或增添设施的除应!征得:出租人同意外还应】符合城市规划和房屋!安全的有关规—定并就费用承担【和增:添设施权属签订书面!协议; 【   《  (四)不—。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!噪,音、污染环》境及:其它影响他人的经】营性活?。动; 》  《   (五)不得】利用承租房屋—从事违法犯罪—。活动; 》 《  :  (?六,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的其他?有关规定 》 : 第十六条 】转租房屋《应订:。立转:。租合同转《租,合,同必须?经原出租人》。书面同意并》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!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!续 :。 , :    》 房屋转租的期限】不,得超过原租》赁合:同约定的期限出租人!与,转租:。人另有约定》的除外 — 第《十七条? 从事房《屋租赁业务的—经纪:。。机构应当遵守下列】。规定  !。   ?(一)查验当—事人:、,代理人的证件、委托!书和房屋所有权证明!; 》 : ,。   (二)如【。。实为当事《人提供房屋租赁【信息; 】     (三)告!。知,当事人办理房屋【租赁登记《备案手续;》 《     (四】),建立房屋租》赁业务记录; !    — (五)接受当事】人委:托代:为,办理:房屋租赁《登记备案《; 《 ? ,。 ,  (六)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其他有《关规定 — 第十八条【 城市?房屋租赁《管理:部门应当建》立房:。屋租赁信息网络开】辟信息发布渠道定】期为:当事人提供信—息服务对房屋租【赁信:息实行?动态管理 ! 第十?。九条 城市房屋租】赁管理?部门应当对从事房】屋租赁业务的经纪】机构加强管理—并建立从业信息【档案 》 第二十条 城!市房:屋租赁管理》部门发现利用出租】。。房,屋从事违法犯—罪,活动的应当及时告】知,有关部门 】 , 第二十一条 【。城市房屋租赁—管理:部门应当《与公安?。、工商、税务等【部门建立信息—共享:制度 第!二十:二条 本办法—。由市公用事业与【房产局?负责解释 》 第二十】。三条 本办》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