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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新市城市房】屋租:赁管理办法》 》。。 阜新市《城市房?屋租:赁,管理办法《已经200》8年8?月,12日第14—届阜新市人民政府第!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!过现予发布实施【 ?   市— 长: ,潘利国 【 二〇〇八—年九月九日 ! 第一条 为【了加强城市房屋【租赁管?理维:护城市房屋租—赁市场秩序保—。障城市房《屋租赁当事人的【合法权?益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城市房】地,产,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!赁管理办法等法【律、法规和规章【的规定?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 】 ,第二条 本市城【市国有土地上的房】屋租赁管理适用【本办法 》 第三条 】。本办法所称》城市房屋租赁是指】房屋:所有权人作为—出租人将房》屋出租给承租人使】用由承租人》向出:租人:。支,付房屋租金》的行为 》 ? ,    下》列行为视为城市【房,。屋租赁行为 【  》   ?(一)以合作、合伙!经营等名《义提供房屋供他人】使用不承担经营风】险而获取固定收益】的; 】。    (二)将房!屋分割提供给—他人使用并获—取固定收益的;【 —    (》三)以其他方—式转让房屋》使用权获取固定【。收益的; !     (—四)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规定应当视【为租赁的其他—行为 》 第四条 【房产行?政管理部门》是本辖区城市房屋租!赁,。的行政主管部—门 《 ,   《 , 公安、工商、税】务等有关部门应【当协助城市房屋租】赁管 —。     理【机构:做好:出租房屋《的管理工《作 【    各县、区人!民政府及其城市【房屋租赁行》。政主管部门应当共同!。做,好,城市房屋租赁管【理工作 — : 第五条 房屋租赁!。应遵循自愿》、平等?、互利、合法的原】则 第】六条 有下列情形】。之一:的房屋不得出—租, 《     (【一)房屋权属有【争议或无合法权属证!明的; 《     !(二)不符合安全】标准的; 》 《  :。   (三)共有房!屋未取?得共有人书面同【意的; 《 ,。  》  : (四)属于违法建!筑的; 【    》 (五)司法—机关和行政机关依】法裁定、决定查【。封或者以其他—形式限制房地产权】利的; 《 ?   《  :(,六)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禁?止出租的其他情【形的:。 —第,七条: ,房屋:。租赁当事人应签订】房,屋,租赁合同合》同应载?明下列主要事—项  】   (《一)当事人姓名、身!份证号码或名—称及住所《;  】 ,  (二)房屋的坐!落,、结构?、面:。积,。、装饰及设施状况】;  】   (三)租赁】用途及期限》; ?   —  (四)租金数】。额及支付方式; !。    【 (五)房》屋修缮?责任; 》。   —  (六)转租的约!。定; 《    【 (七)变》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!; : 《   ?  (八《)违约责任;— ?     (九!)当: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! :。 , : 第八条 房屋租赁!当事人?应在租赁合》同,签订之日起30【日内向所在地房屋】租赁管理机构申请】办理登记《备案手续同时到所】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!登记备案手续 ! 第九》条 房屋租》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!赁登记备《案手续?应提:交下列证件》 ?  《   (一)房屋】所有权证明;— ? :     (二)房!屋租赁合同; !   》。  (三)当—事,人的合法《有效证件《;, ?。 ?    《(四)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规定的其【他证件 !    出租共【有的房屋还》应提交共《有人出具《的同意出《租房屋的书面证明 ! , 《    《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!材料的真实性负【责 【第十条 出租房【屋国家法律、法【规规定?须办理?工商登记手续的从其!规定;?向暂:住人口出租房屋【的还须?按房屋所在地暂【住人口有关规定【到所在地公安—派出所办《理暂住登《记 ? , 第十一条 】房,屋租赁期限由双方当!事人协?商议定 【 第十《二条 房屋租—赁期限?内,一方当事人要求解】除租赁合同应征【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! 第【。十三条 出》租人应依照租赁【合同约定《的期限将出租房【屋交付承租人使【用;承租《。人应按租赁合同【约定的?。时间和方式支—付租金 !第十四条 房—。屋出租人应当遵【守下列规定 【     (!。一)不得将》。城市房屋出》租给: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!租人;?    ! (二?。)发现承租人有违法!犯,。罪行为的应》当及:时向有关机关报告;! : ,。 :     (三【)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的其他有关规定!。 , 第十【五条 房屋承租人】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 【    (一)【如实向出租人—提供合法有效—证件; 《    】 (二)爱护并【合理使用《其承租房屋及其【附属设施;》 ?     (】。三)确需改变承【租房屋用《途、结?。构或增添设》施的除?应征得出《租人同?。意外还应《符合城市规划和房】屋安全的有关规【定并就费用》承担:和增:添设施权属》。签订书面《协议; 》。   — , (四)不》得利用承《租房屋?从事噪音、污—染,环境及其它影响他】人的经营性活动;】 :    【 (五)不得利用】承,租,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!动; ? 》    (六)法律!、法规、规》章的其他《有关规定《 ? 第十六条【 转租?房屋应订立转租【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!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!按照本办法第—九条的规《定办理登记备案手】续 —。     房屋转】租的期限不得超【过原租赁《合同约定的期—限出租人与转租人】另有约定的除外 ! 第十七【条 从事房屋租赁业!务,的经纪机构应—当遵守下列》规定 【     (一【。)查验当事》人、代理《人的证?件、委托书和房屋所!有权证明; !。     (二)!。如实为当事人—提供:房屋租?赁,信息; —  《   (三)告【知当事人办》理房屋?租赁登记备案手续;! 》     (—。四)建?立房屋租赁业—务记:录; 《   —  :(五)接受当—事人委?托代为办理房屋【租赁登记备案; 】。  —   (六)法【律、法规《、规章的其》他有关?规定 》 第十八条 城!市房屋租赁管—理,部门应当建立房【屋,租,赁信:息网络开辟信息【发布渠?道定期?为,当事人提供》信息:服务对房屋租—赁,。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! , 第十九【。条 城市《房屋租?赁管理部门应当【对从:事房屋租赁业务【的经纪机构加强管】理并建立《从业信?息档案 《 第二十】条 城市房屋租赁管!理,部门:发现利用出租房【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!的应当及时告知有】关部门 《 : : 第二十一》。条 城市房屋租【赁管:理部门应当与公安、!工商、税《务等部门建立信【息共享制《度 : 第二十】二条 本办法—由市公用事业与房】产局:负责解释 【 ?。第二十三条》 本办法自发布之】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