阜新市城市房】屋租赁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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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新【市,城市:房屋:租赁管理办法—。已经20《0,8年8月12日【第14届《。阜新市?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!会议讨?。论通过现《予发:布,。实施
! 市 长 潘利国
!
二〇〇八!年九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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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条 为了》加强城市房》屋租赁管《理,维护城市房》屋,租赁市场秩序—保,障城市房屋》租,赁当事人的合—法权益根《据中华人《民,。共和国城市》房地产?管理法和城市房屋】租赁管理办法等法】律,、,法规:和规章?的规定结合本市实】。际制定本办法
【
》第二条 本市—城,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!租赁管理适用本办法!
第三】条 本办法》所称城市房屋—租赁是指房屋—所,有权人作为》出租人?将房屋出租》给承租人使用—由承租人向出租人】支付房屋租金的行】为
】 下列行为视】为城市房屋租赁【行为
—
(一)!以,。合作、合《伙经营等名》义,。提供房屋《供他人使《用不:承,担经营风险而—获,取固定收益的;
】
》 (二)将房!。屋分割提供》给他:人使用并获取固【定收益的;
】
(】三)以其《他方式转让房屋使】。。用权获?取固:定收益?的;
?
《
《 ,(四)?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应当《视为租赁的其—他行为
—
第《四条 房产行政【管理部门是本辖【。区,城市房?。屋租赁的行政主管部!门,
【。 公安、工商】、税务等有关部【门应:当协助城市房—屋租赁管
!
理机【。构做好出租房—屋,的管理?工作
》
各】县、区人民政府及】其,城,市房屋租赁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共—同做好城市》房屋租赁管理工【。作,
?
?第,五条 房《屋租赁应遵循自愿、!平等、互利、合【法的原则
【。
第六条 有】下,列情形之一的房屋】不得出租
》
,
《 (》一,)房屋权属有争议】或,无合法权属证—明的;
【
(【二)不符《合安:全标准的;
】
(三!)共有房屋未取得共!有人书面同意的;
!
!(四)属于》违法建?筑的;?
《
(【五)司法机关和行政!机关依法裁》定、决?定,查封: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!房地产权利的;
!
:
》 (:六):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:禁止出租的其—他情形的
—
第七—条 房屋租赁—当事人应签订房屋】租赁合?同,合同:应载明?下列主要事项
】。
:
《。 (一)当事【人姓名、身份证【号码或名称》及住所;
》
【 (二《)房屋的坐落、结】构,、面积、装饰及设】施,。状况;
—
,
—(三)租《赁,用,。途,及期限;
【
:
? :(四)租金数额及】支付方式《。;
?
《 (五—)房屋修缮责—任;:
】 (六)转租【的约定;
!
, 《。(七)变更和解【除合同的《条件:;
?
《 (八)【违约责任;》
— : :(九)当《事人约定的其他【事,项
【。。第八条 房屋租【赁当事人应在租【赁合同签《订之日起3》0日内向所在—。地房屋租赁管理【机,构申请办《理登记备案》手,续同时到所在地公】安,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!手续:
《
第九条 房屋租!赁,当事人办《理房屋租赁》登记备案手续应提交!下列证件《
【 (一》)房屋所有权证【明;:
:
】(二)房屋租赁合】同;
【
《 (三)当事人的合!法有:效证件;
】。
,
(四【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的其《他证件
—
【出,租共有的房屋还应提!交共有人出具的同】意出租房屋的—书面证明
—
》 ?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!。材料的真实性负【。责
:
》第,十条 ?。出租房屋国家法律、!法规规定须办理【工商登记《手续的从其规定;】向暂住人口出租房屋!的还:须按房屋所在—地,暂住:人口有关规定—到所在?地公安派出所办理】暂,住登记
【。
第十一条 【房屋租赁期限由双】方当事人协商议【定
【第十二条《 房屋租赁期限内】一方当事人要求解】除,租赁合同应征得【另一方当事人同意
!
第十三】条 出租人应依照】。租赁合同《约定的期限将出【租房屋交付承租【人使用;承租—人应按租赁合同【约,定的时间和方式【支付:租金
第!十四条 房屋出【租人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
! : (一)不得将【城市房屋《。出租:给无合法《有效证件的承租人】;
?
【 (二?)发现承《租人有违法犯罪【行为的应《当及时向有关机关】报,。告;
》
【(三)法律、法规】。、规章的《其他有关规定—
第【十五条 《房屋承租人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
—
,
(!一)如实向出租人提!供合法有效证件【;
【。 (二)爱护!并合理使用其承租】房,屋,及其附属《。设施;
《
》 (三)确需!改变承租房》屋用:途,、结:构或增添设施的除应!征得:出租人同意外还应】符合城市规划和房屋!安全的有关规—定并就费用承担【和增:添设施权属签订书面!协议;
【
《 (四)不—。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!噪,音、污染环》境及:其它影响他人的经】营性活?。动;
》
《 (五)不得】利用承租房屋—从事违法犯罪—。活动;
》
《 : (?六,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的其他?有关规定
》
:
第十六条 】转租房屋《应订:。立转:。租合同转《租,合,同必须?经原出租人》。书面同意并》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!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!续
:。
,
:
》 房屋转租的期限】不,得超过原租》赁合:同约定的期限出租人!与,转租:。人另有约定》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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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? 从事房《屋租赁业务的—经纪:。。机构应当遵守下列】。规定
!。 ?(一)查验当—事人:、,代理人的证件、委托!书和房屋所有权证明!;
》
: ,。 (二)如【。。实为当事《人提供房屋租赁【信息;
】
(三)告!。知,当事人办理房屋【租赁登记《备案手续;》
《
(四】),建立房屋租》赁业务记录;
!
— (五)接受当事】人委:托代:为,办理:房屋租赁《登记备案《;
《
? ,。 , (六)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其他有《关规定
—
第十八条【 城市?房屋租赁《管理:部门应当建》立房:。屋租赁信息网络开】辟信息发布渠道定】期为:当事人提供信—息服务对房屋租【赁信:息实行?动态管理
!
第十?。九条 城市房屋租】赁管理?部门应当对从事房】屋租赁业务的经纪】机构加强管理—并建立从业信息【档案
》
第二十条 城!市房:屋租赁管理》部门发现利用出租】。。房,屋从事违法犯—罪,活动的应当及时告】知,有关部门
】
,
第二十一条 【。城市房屋租赁—管理:部门应当《与公安?。、工商、税务等【部门建立信息—共享:制度
第!二十:二条 本办法—。由市公用事业与【房产局?负责解释
》
第二十】。三条 本办》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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