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《。
,
第二—章 村庄布局
!
2.1 村庄布点!原则
》 2.1.!1体现集聚发展【的原则
】 2.》1.2符合乡镇【规划中村庄布点要】求
:
《 2.1.3】有利于现代农业生产!的组织、方》便农村现代化生产】生活的需《求
【 2.1.—4与当?地基础?设施条件、农—业机械化水平—相适应耕作半径合】理
—。 2.1—.5集中建设村【。庄每个行政村原则上!不超过2个;进行集!中建:设的村?。庄每个村庄集聚【的人口规模不—宜低于300—人
!2.1.6在地【理条件、产业发展】、文化保《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!的地区?可根据?特殊:需要适当《增,。加村庄?的布点数量但—仍,要体现集《聚发展的本质要求】
— 2.2 【。改建扩?。建村庄选择原则
】
2.!。2,.1现有一》定的建设规模(【不低于70户)
】
2.!。2.2便于组织现】代,农业生产
! , 2.《2.3具有较好的或!便于形成的对外交】通条件
! 2?.2:.4:拥有值得保护—利用:的自然资源或文化】资源
— 《2.2?.5具有一定的【基础设施配》套并可?以实施更新改造【
: 2【.2.?6村庄周边用—。地能够满足改建【扩建需求
【
? 2.《3 旧村改造—原则
《 : ? 2.?3.1重视保护和利!用历史文《化资源
《
— 2.3《。.2对现有建筑【进行质量《评价确定保护、【。整饰、?拆除的建筑注—意,保护原有《村庄的社会网—络,和空间格局
! : 2.3》.3加?强村庄绿化和—环境建?设加强基础》设施和公共》服务设?施,。配套建设水》平提高村庄居住环境!质量
—
2.4【 新村《扩建原则
! 2.》4.1与原有—村庄在社会网络、道!路系统、空间形态等!方,面,良好衔?接在建筑风格、景观!环境等方面有机协】。调
? : 《2.4.2在—原有:村庄基础上沿—1-2?个方向集中建—设(:选择发展方向—应考虑交通条件、土!地供给、农业—生产等因素》)避免无序蔓延尽】量形成团块状紧凑】布局:的形:态
!2,.4.3统》筹,安排:新旧村公共设施与基!础设施配套建设【
— 2.5 新【建型村庄规划—
: 与村】庄,自然:环境和谐《用地布局合理功能】分区明?确设:施配套?完善环境清新优美充!分体现浓郁》乡风民情特色和【时代特征
!
2.》6 村庄布局原则
!
》 2.6.1【全面综合地安排村庄!各类用地
】 , ,。 2.6.2集】中紧凑建设避免无】序扩张
《
2】.6.?3充分利用自然条】。件充:分挖掘地方文化【内涵体现地方特色
!
《 2.6.4新!、,老村庄有机衔接【。形成合理《有序的空间》结构
】 :2.7 村》庄结构和用》地标准?
— , ,2.7.1村庄结构!
,
— 村:庄以住宅组团为【基本单元村庄一般】由大小不等的—多个住宅组》团构:。成
? 2.】7.2人均》建设用地《标准
《 :。 , 村庄》人均建?。设用地标《准要:以现状人均》建设用?地水平?为基础通过调整逐步!达到合理应按表2】.1执行
》
《 表《2,.1:人均建设用地—指标分?级
【
?。
! , 级别
】 一《
】二
【 三
【 四》
五!
?
】
? 《 :人,均建设用地指标(】平,方米/人《)
!>,50≤60
】 ? >60≤80】
【 >80≤100
!
【>100≤1—2,0
》 >120≤!。150
【
】。
,
《 2.《7.3 建》设用地构成》比例
《 村庄各【类建设用地占总【建设用?地的比例应》。按表:2.2执行各类建设!用,。地取值?相加不应《超过总建设用地上限!
表【2.:2, 建设用地》构成比?。例
《
,。
》
!。 :。用地类别《
《 , 占总建—设用地?比例(%)》
】 《
《 ,。 : 1.居住建筑【用地
【 70-8【0
《 , :
《 ,
!2.公共建筑—用地
】 2-4》
,
《 ,
《
《 , 3.【道路广?场用:地
!8-15
【
》。 ?。
】。 4:.绿化用地
【。 》。 2-?4
【
?
— 《 *5.其它用【地
— , , 5-10
】
》
》
》 村庄总建设用地!
《 ?。 1:00
?
—
*:!包括生产建筑用【地、公用工程用地
!
:
《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