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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。 , 第二—章 村庄布局 ! 2.1 村庄布点!原则 》     2.1.!1体现集聚发展【的原则  】   2.》1.2符合乡镇【规划中村庄布点要】求 :  《   2.1.3】有利于现代农业生产!的组织、方》便农村现代化生产】生活的需《求   【  2.1.—4与当?地基础?设施条件、农—业机械化水平—相适应耕作半径合】理  —。   2.1—.5集中建设村【。庄每个行政村原则上!不超过2个;进行集!中建:设的村?。庄每个村庄集聚【的人口规模不—宜低于300—人     !2.1.6在地【理条件、产业发展】、文化保《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!的地区?可根据?特殊:需要适当《增,。加村庄?的布点数量但—仍,要体现集《聚发展的本质要求】 — 2.2 【。改建扩?。建村庄选择原则 】     2.!。2,.1现有一》定的建设规模(【不低于70户) 】     2.!。2.2便于组织现】代,农业生产  ! ,  2.《2.3具有较好的或!便于形成的对外交】通条件   !  2?.2:.4:拥有值得保护—利用:的自然资源或文化】资源 —    《2.2?.5具有一定的【基础设施配》套并可?以实施更新改造【 :     2【.2.?6村庄周边用—。地能够满足改建【扩建需求 【 ? 2.《3 旧村改造—原则 《 :   ? 2.?3.1重视保护和利!用历史文《化资源 《    — 2.3《。.2对现有建筑【进行质量《评价确定保护、【。整饰、?拆除的建筑注—意,保护原有《村庄的社会网—络,和空间格局 !  :  2.3》.3加?强村庄绿化和—环境建?设加强基础》设施和公共》服务设?施,。配套建设水》平提高村庄居住环境!质量 — 2.4【 新村《扩建原则  !   2.》4.1与原有—村庄在社会网络、道!路系统、空间形态等!方,面,良好衔?接在建筑风格、景观!环境等方面有机协】。调 ? :    《2.4.2在—原有:村庄基础上沿—1-2?个方向集中建—设(:选择发展方向—应考虑交通条件、土!地供给、农业—生产等因素》)避免无序蔓延尽】量形成团块状紧凑】布局:的形:态     !2,.4.3统》筹,安排:新旧村公共设施与基!础设施配套建设【 — 2.5 新【建型村庄规划— :     与村】庄,自然:环境和谐《用地布局合理功能】分区明?确设:施配套?完善环境清新优美充!分体现浓郁》乡风民情特色和【时代特征 ! 2.》6 村庄布局原则 !   》  2.6.1【全面综合地安排村庄!各类用地 】 , ,。  2.6.2集】中紧凑建设避免无】序扩张 《     2】.6.?3充分利用自然条】。件充:分挖掘地方文化【内涵体现地方特色 !  《   2.6.4新!、,老村庄有机衔接【。形成合理《有序的空间》结构 】 :2.7 村》庄结构和用》地标准?   — , ,2.7.1村庄结构! ,    — 村:庄以住宅组团为【基本单元村庄一般】由大小不等的—多个住宅组》团构:。成 ?     2.】7.2人均》建设用地《标准 《 :。 ,   村庄》人均建?。设用地标《准要:以现状人均》建设用?地水平?为基础通过调整逐步!达到合理应按表2】.1执行 》  《   表《2,.1:人均建设用地—指标分?级 【 ?。 ! , 级别 】 一《 】二 【 三 【 四》 五! ? 】 ? 《 :人,均建设用地指标(】平,方米/人《) !>,50≤60 】 ? >60≤80】 【 >80≤100 ! 【>100≤1—2,0 》 >120≤!。150 【 】。 ,   《  2.《7.3 建》设用地构成》比例 《    村庄各【类建设用地占总【建设用?地的比例应》。按表:2.2执行各类建设!用,。地取值?相加不应《超过总建设用地上限!     表【2.:2, 建设用地》构成比?。例 《 ,。 》 !。 :。用地类别《 《 , 占总建—设用地?比例(%)》 】 《 《 ,。 : 1.居住建筑【用地 【 70-8【0 《 , : 《 , !2.公共建筑—用地 】 2-4》 , 《 , 《 《 , 3.【道路广?场用:地 !8-15 【 》。 ?。 】。 4:.绿化用地 【。 》。 2-?4 【 ? — 《 *5.其它用【地 — , , 5-10 】 》 》 》 村庄总建设用地! 《 ?。 1:00 ? — *:!包括生产建筑用【地、公用工程用地 ! :  《 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