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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【 资金管理
!第二十四《条, 土地储《备资:金收支管理严格【执,行土地储《备资金财务管理暂】行办:法等专?项资金管《理规定和财政资【金管理的一》般规定
第—二十五?条 市国土》资源:储备中心《可以向?商业银?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!。请担保贷款其—中抵押贷款必须具有!合法的土地》使用证申请》贷款时应持市财政局!的,贷款规模批准文件及!市人民政府》批准的项目实施方】案等书面材料—
第二十六条 市!。国土:资源储备《中心举借的》贷款规?模应当与年度土【地储:备计划、土地—储备资金项目预算】相衔接并《报经市财《政局批准不得超计】划、超规模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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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【土,地储备贷款实行专款!专用:、封:闭管理不得挪—用
第二十八条】 市国?。土资源?储备中心必》须按贷款《合同约定及时—足额:偿,还贷款?本息同时应加强资】金风险管理不得【以任何形式》为第三方提供担保】
第二十九条【 商业银行》及其他?金融机构应严格按】照商业原则在批准的!规模内发放土地储】备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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