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第一章 《总,则
第一条】 ,为规范土地储备【工作根据中》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土地:管理法、山》西省实施<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土地管】理法:。>办法和土》地储备管理》办法等结合本市【实际:制定本?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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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条 本办法所!称土地储备》是指市?。人民政?府国:土,资,源局为实《现调控土地市场、促!进,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!标,依,法取得土地进行前】期,开发、储备以—备,供应土地的行为
!第三条? 吕梁市规》划,区范:围内(?属于市人民政府直接!管辖)的土地—储备适用本办—法
第《四条 吕梁市国土】资源局负责土地【储备的管理》工作吕梁《市国土资源》储,备中心具《体实施土地储—备和出让前》。期准备?工作:
市发】展改革委员》会、市财政局、市】审计局、市建—设局、市物价—局、市房地产管理】局,、离石区人民政府】及人民银行吕—梁中心支《。。行等部?。门按照职责》分工各负其责互【相配:合保证市规划区内土!。地储备工作的顺【利开展
》第五条 建立—信息:共享制度市国—土资源?局、市财政局、【人民银?行吕梁中心支行要将!土地储备与供—应,数量、储备》资金收支、》贷款数量等信息按】季汇总上报主—管部门并《。在同级?部门间进行信—息交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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