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—法律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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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三,条 违反本规—定第九条、第十【条、第十《二条、?第十四条、第—十六条、第十七条的!。由综合执《法部门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限期》拆除违法《设施或采取》其他补救措施对【非经营性行》为处:以100元以上1】000元以下—罚款;?对经营性《行为且有《违法所得的》处以违法所得1【倍以上3倍》以下罚款最高—不超过3000【0,元;对经营》性行为而无违法【所,得的处以100【元,以上1000—元以下罚款》
第三十!。。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!十八条、第》十九:条、第二十条—的由综合执》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采取补救—。措,施处以20元以【上,。1000《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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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五条 违【反本规定第二十七】。条第二、三》、四款的由综合执法!部门:对单位处500元】以上500》0元以下《罚款并责《令立即?清除:现,场消除?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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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 【违反固体《废,弃物管理的由有关部!门,按,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!治法的规定处—。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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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!定第三十《条的由?综合执法部》门责:令改正、《清除污染并处每【车次50《元以上?5,00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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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! 违反本规定第【三十:一条:的由综合执法—部门责令当》事人限期处理或【没收擅?自饲养的牲畜家【禽和宠?物并可对个人—处1:00元以上5—00元?以下罚款;对—。单,位处200元以上1!000元以下罚款】
第三】十九条? 从事城市》市容和环《境卫生管理的人员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!情节轻重依法给【予批评教育或给予】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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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?一)为?依照法定程序进【行,行政执法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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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(二)收《缴罚款未出具专【。用收据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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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。打骂、侮辱当事人】;
】 (四)故【意损坏、擅自处【理或侵?占当事人《物品:;
! (五)玩忽【职守、滥《用职:权、:徇私:舞弊、贪污受贿等】其他违法行为—
第四】十条 侮《辱,。、殴打?正在执行职务的市容!和环境卫生管理人员!或拒:绝,、阻挠其履》行职务的《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!人民共?。和国治?安管:理处罚法予以处罚】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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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!违,反本:规,定的行为应当由其他!。有关部?门依法予以处罚的从!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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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本规《定,未涉及的违反城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!理规定的行为—其,他法律、法》规、规章《已,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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