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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:章, 监督?管理职责
第!二十七条 市建【设,局应当会同》市发展改《革、价格、监察、民!政、财政、》国土资源、住—房公积金管》理、地税、统计等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】负责廉租住房—保障的相关工作,】加强对?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!监督检查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】城市低收入》住房: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!障,。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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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八《条 :廉,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!集、管理、》预算分?配、:拨付和监督》检查应由市财政局按!照廉租住房保障【资金管理《办法:(,财综[200—7]64《号)的有关规—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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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九条— 市建设局应—当按户建立廉租【住房档案并》采取定期走访—、抽查等方式及【时掌握城市低收【入住房困难家庭的】人口、收《入及住房变动等有】关情况廉租住—房档案的收集、整理!、归档、保管和利】用,应按照城《镇廉租?住房档案《管理办法(建—住房[?2006]》205?号)有?关规定?执行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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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条 —已领取租赁住房补】贴或者配租廉租住】房的:城市低收入》住房困难家庭应【。当按年?度向所在地街—道办事处如实申【报家庭人《口、收入及》住房:等变动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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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街道办事《。处,。可以对申《报情况?。进行:核,实,、张榜公布并将申报!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市!建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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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建设】局应:当根据?城市低收《。入住房困《。难家庭人口、收入】。、住:房等变?化情况调整租赁住】房补贴额度或实物】配租面积《、租金等《;对不再符合—规定条件的应当停】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!或者由?承租人按照》。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!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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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,一条 城市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庭》不得将所承租—的廉租住房转—。借、转租或》者改变用途
】 城》市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《庭违反前《。款规定或者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应当按照合同约【定退回廉租住房【
? (一)无正】当理由连续6个月】以,上未在所承》租的廉租住房居住】的;
— (二)》无正:当理:由累计6个》月以上未《交纳廉租住》房租金的
!第三十二条 城市低!收,。入住房困难家庭未】按照合同约》定退回廉《租住:房的市?建,设局应当责令其【。限期退?回;逾期未退回的可!。以按:照合同约定采取调】整租金?等方式处理》
【城市: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拒绝》接受前款《规定:的处理方式》。的由市建设局依照有!。关法律法《规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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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三十三条》 城市低《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!准、住房困难标【准等:以及:住房保障面》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!由市人民政府—。。每,年向社会公布一次】
》第三十?四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!。违反本办法规—定的:行为:进行检举《和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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