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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?章 ?总则
第【一,条 为促进》廉租住房《制度建设逐》。步解决城《市低收入家庭的住】房困:难,根据国?务院关于解》决城市低收入—家庭住房困》难的若干意见(国发![,2007《]2:4号)、廉》租住房?保,障办法?。等相关?法规和政策结合【我市的实际制—定本办法
!
? 第二条 凡—在运:城市中?心,城市范围内》(包括盐湖区.空】港,经济:开发区及运城经济开!发区)城市低收【入困:难家庭?的廉:租住:房保障及其监督管】理适用本办法—
《 本办【法所称城市低收入】住房困难家庭是【指在运城《市中心城市范围内】,家庭人均年—收入低于市统—计部门公布的上【年度城市低收入标准!家,庭人均住《。房,面积低于市政—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标!准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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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市政府在解决】城,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!难的发展规划及【年度计?划中明确廉租—住房:保障工作目标—。、,。措施并纳入本级国】民经济与《社会发展《规划和住房建设规】。划
】 , 第四条 运城市】建设局指导和监【督全市廉租》住房保障工作—并负责对《中心城市廉租—住房保障工作—进行实施和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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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市,发展:改革:、,。价格、监察、民政、!财政、国土资源、】住房:公积金管理、地【。税、统?计等部门按照职【责分工负责》。廉租住房保障—的相关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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