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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第一章 ! 总则 【。第一:条 为促进廉—租住房制度建设【逐步解决《城市低收入家庭的】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!关于解决城市低【收,入,。家庭住房困难的【若干意?见(国发[20【07]?24号)、廉租住】房保障办法等相关法!规和政策《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!本办法?。 【 第二《条 凡在运》城市中?心城市范围内(【包括盐?湖,区,.空港经济》开发区及运城经济开!发区)城市低收【入困难家庭》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!监,督管:理适用本办》法 —    本办法【所称城?市低:收入住?房困难?家,。庭,是指在运城》市中心城市》范围内?,家庭人均年收入低!于市统计部门公布】的上年度城市低收】入标准家《庭人均住房》面积低于市政府【规定:的住房保障标准 】。 《 第三条【 市政府在》解决城市低收入【家庭住房困》难的发展规》划及:年度计?划,中明确廉《租住房保障工—。作目标?、措施?并纳入本级国—民经济与社》会,发展规划和住—房建设规《划 : 》 : ,第四条 运城市【建设局指导和监督】全市:廉租住房保障工【作,并负责?。对中:心城市廉租住房保】障工作?进行实施《和管:。理   】  市发《展改革、价格、【监察、民政、财政】、国土资源、住房】公积金管理、地【税、统计等部门按照!职,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!保障的?相关工作 》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