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?规范用?词说明
!1 为便》于在执行本规范条】文时区别《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!不,同的用词《说明:如下
! : ,1,)表示很严格非【这样做不《。可的
?
:
【 :正面词?。采用“必须》”,反面词采用“严禁】”;
》
【2)表示严格在正常!情况下均应》这样做的《
?。
:。
— 正面词采用“应】”反面词采用“【不应”或“不—得”;
! ? 3)?表,示允许稍有选择【在条件许《可时首先应这样【做的
【
正】。面词:采,用“:宜”反面词采—用“不宜”;—
】。 :4)表示《有选择?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!样做的采用“可”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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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2 条文中指!明应按其他有关标】准执行的写法—为“:应符合……的规定】”,或,“应按……执—行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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