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》。2.2? :环境监测
】。
12.【。2,。.1: 环境监测时应制!定日常监测计划和】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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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【.2.2 污染源!宜定期监测》和统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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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2:.2.3 》 ,污染:物,排放监?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!排放口?标志并应符合现【行国家标《。。准环境保《护图形标志排放【口(源)GB— 15562.1的!规定
】12.2.4 含!有第一类污染物废】水排放必须》在车间排放口或车间!处理设施排》放口设置采样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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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12.2.5 】污水总排放口宜设置!一个:排放口应《能满足?采样和水《量,测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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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2—.6 ? 废气排气筒(烟】囱):应设置便于采样、监!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!测平台有净化—。设施时应在其—。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!口及采样监测平【台,采,样口、监《测点数目和位置的】。设置应符合现行【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!排气中颗粒》物测定与气态—污染物采样方—。法GB/T 161!57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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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《。.,2.:7, 厂界应设—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!应定期进行监—测监测点的设—。置应符合现》。行国家标准工—业企业厂界环境噪】声排放标准》GB: 1234》8的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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