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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】。 规划与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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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《条 城市集中供热】规划应纳入城市总】体规划新建、—改建:、扩建的供热工程应!按城市供热专项规划!及近期建设计—划进:行新建、扩建各类建!设项目?的供热系《统要采用高效、【节能型设备、安【装,先进的调控》计量仪表鼓励对既】有建筑?进行节能改造采【用先进设备做—到方:。便用户?、利于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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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城市—。建设:和改造应《当依照供热》规,划,配套建设供热设【施或预留供热—设施配套《建设用地;单—位、小区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建筑》。物或构筑物应当【按,。供热规划《预留:换热站配套建设用地!配套建设《的供热设《施用地或预留的供热!设施配套建设用【地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?。得占用或《者改变用途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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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从》。事城市集中》供热:工程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的?单位应当依法取【得相应?资质:严格执?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!标,准和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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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城市道路时应【依据城市供热—规划同时设计和敷】设,供热管网城市供热管!网穿越单位、小区或!。宅院时相关单—位,和个:。人应予以配》合不得阻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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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【条, 新:建建筑物或构筑物与!。热网管道间距应符】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!家城市热力网设计】规范要求新建、改建!、扩建各类建筑的】地下:。管线与热网管道交叉!或相邻并行影—响热网管《道安:全的:应当征得供热单【位同意在热力—管网周围种植—树木、?挖地取土、》堆放物料及》进行其?它行为时不得—影响管网《的安全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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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会同有关部门对】供热工程的质量进行!监,督,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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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新建公共建筑和!居民住宅应当采【用集中供热并依照有!关,技术规范设计安【装分户控制、分户】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!的供:热采暖系统实行【分户计量收费建设】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。应当对新建公共【建筑和居民住宅【供热:采暖系统的设—计图纸严格审查【 ,
— 第十四条 城】市供:热建设工程应—当采用国《家推广的新》技术、新工艺、新】。材料、新设备严禁使!用国家?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!备逐步推行按热量】计价收费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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