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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章 车《辆通行? ,
《第六十四《条 市公《安,交警管理部门根据】。必,要、合理《和有利交《通畅:通的:原,则可以采取均—衡交通?流量:、,分隔车辆通行时间、!划,定限制通行区域和】核,发机动?车通行?凭证等交通管理【措施采取限制—。区域通行方式等重】。大交通管理措—施时应经市人民政】府批:准,并于实施5日前公】告
! ,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!行驶应遵《守下列规定
! (一)确保安】全,谨慎驾驶;
! ,(二)非《遇危:急,情况不准突然减速、!停车;
【 (三)严禁超速】。、超载行驶;
】 (四)禁鸣区!域内不得鸣喇叭【;
《 (五)》遇行:进方向公共交通车】。辆驶离站点时应【主动避让;
【。 (六)市区夜!间路灯照明良好的道!路上不得持》续使用远光》灯,。;
? : (七)城》区平面交《叉路口最高时速【30:。公里;
!(八)不得持续跨压!。二个车道行驶
】 ,
第六—十六条 机动—车行驶?。中遇道路受阻时须在!本车道内依次等候】不得超越、穿插排】队等候的车》辆不得驶入交通【管制的?车道、非机动车【道或:公共交通专用车道】不得在人行横道【或者:禁止停车区内停【车,
第六十七!条 在道路》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。。机动车应当》使用危险报》警闪:光灯
—。 (一)车辆【发生故障或者—发生交通《事故不能离》开机:动车道时;
! (二)牵引和被】牵,。引时;
【 (三)由公安警卫!车辆护卫时;
! (四)夜—间在机动车道—临时停车时;—
:。 (《五):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其他情形
! 除前款规定!的情:形和需要报警求助】。、抢救病《人外机动车不准使用!。危险报警闪》。光灯
第】六十八条 机动【车行经?无交通信号控制的】人,行横道应当减速行】驶;:遇有行人通过时【应当在人《行横道?线外停车让行机动车!遇有盲人、行—走,。不便:。的残疾人、老年人、!学龄:前儿童横《过道路或行经学校】门口遇有学》。生上学、放学、集体!。。活动或者在道路【上遇有横《过道路的队列—时必须停车》让行
第】六十九条 客运车辆!在营运中应当按照】核定的路线行—驶在城区设有客运车!辆停靠点的路段上】客,运车辆必须在—停靠点依次停车上】下客在其它》未限制停车的路段】。上可顺?。向停车上下客停车时!右侧车轮应》距路沿?50厘米内不得妨】碍其:他车辆通行 —
第七十条 !在设有公《共交通专用车道【的路段公共交—通车辆应在公共【交通专用车》道上行驶遇有障碍】时公共交通车辆【可借:用相邻机动车道【超越障?碍后须立《即驶回原车道—公,共交通专用车—道只准?公,。共,交,。通车辆?。行驶其他机动—车在准许借道—通行的公共交通专】用车:。。道行驶时应》就近出入避让—公共交通车辆不得停!车,。或逆向行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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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七:十一条 载运易燃、!易爆、剧《。毒等危?险物品?。的车:辆应当?按规定?悬,挂危险?物品标志按》指定的时《间、路?线、时速和场所【。行驶或停放》
》第七十?二,条 警车及其护卫的!车队、消防车、工】程救险?车、救护车执行任】务时在确保安全【的原则下不受行【。驶速度、《行驶:路线、行驶》方向、指挥灯—信号:和,停放的限制其他车辆!和,行人必须让行不【。准穿插或超越—。
第七十三!条 驾驶《非机:动车须遵《守,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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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(一)?有,。非机动车《道的在非机动车道内!行驶;没有非机动车!道,的自:。。行车:、电动自行车—在距道路右侧—。边缘两米的范围【内,行驶残疾人机动轮】椅车、人力》。车、三轮《车、畜力车》在,。。距道路右侧边缘二点!五米的范围》内行驶;《
(二【)行经人行横道【时避让行《人;: ,
: (三)—不得在车行道—上停:车,。滞留;
— ?。(四)设有转—向,灯的转弯前开—启转向灯;无转向】。灯的伸?手示意;
! (五)制动—器,失效的不得在—道路上行驶》;
》。 (六)》电动:自,。行车、残疾》人机动轮《椅车、未成》年人驾驶《的自行车不》得载人; 》
(七)】。自行车?。在各县?(市、区《)政府城区范围内行!驶不得载人;其【他地区驾驶自行车】可以搭载一人搭【载六周岁《以下儿童应当设置】。固定座椅《;,
(八)!三,轮车、畜《。力车载人不得—超过核定载人数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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