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:
第五章!。 车辆通行 —
《第六:十四条 市》公安交?警管理部门根据必】要、合理和有利【。交通畅通的》原则:。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!量、分隔车辆通【行时:间,、划定?限制通行区域和【核发机动车》通行凭证等交通管】理措施采取》限制区?域通行方式等重大】交通管?理措施时应经市人】民政府?批,准并于实施5日前公!告
《
第【六十五条 机—动车:。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!
? ,。 (?一)确保安全—谨慎驾驶;
【 , (二)非—遇危急情况不准突然!减速、?。停车;
【 (三)《严禁:超速、超载行驶;
!
(四)禁鸣!区域:内,不得鸣喇叭;
【
《(五)遇《行进方向公共—交通车辆驶离站【点,时应主?动,避,让;
(六!)市:区夜间?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!上不得持续使用远光!灯;
(七!。)城区?。平,。面,交叉路口最高时速】30公里; —
(八)】不得持续《跨压二个《车道行?驶,
第六!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!。中遇道路受》阻时须在《本车道内依》次等候不得》超越、穿插》排队等候的》车辆不得驶入—交通管?制的车道、非机动】车道或公共交通专用!车道不得在》人行横道或》者禁:止停车?区内停车
—
第《。六十七条 在道【路上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机动】车应当使用危险报】警闪光灯
【 : (一)车辆发生故!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!不能离开机动车【道时;
》 : (:二)牵引和被牵引】时;:
: : (三)由公安警】卫车辆护卫时;【
(四)】夜间在?机动车道《临时停?车时;
》 (五)—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?。情形
— :除前款规《定的情形和》需要报警求助、抢】。救病:人外机?动车不准《。使用:危险报警闪光灯【
:
第六》十八条 机动—车行经无交通信【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!当减速行《驶,;遇有行人通过时应!当在人行横道线【外停:车让行?机动车?遇有盲人、行—走不便的残疾人【。、老年人、学—龄前儿?童横过道路或行经学!校门:口,遇有学生《上,学、放?学、集体活动—或者:。在道路?上遇:有横过道路的—队列时必须停车让】行
第【六,十九条 客》运车辆在营运中应当!按照核定的路—线行驶在城区设【有客运车辆停靠点】的路段上客》运车辆必须》在,停靠点依次》停车上?下客在?其它未?限制停车的路段上】可,顺向停车上下客停】车,时右侧车轮应距路沿!50厘米内不—。得妨碍其《他车辆通行
】
,
第:。七十:条 在设有公共交通!专用车道的》路段公共交通车辆应!在,公共交通专用车道】上行驶?遇有障碍时公共交通!车辆可借《用,相邻机动车道超越】障碍后须立即—。驶回原?车道公共交通专【用车道只准公共交】通车辆行《。驶其他机动》车,在准许借道通行的】。公共交通专用车道】行,驶,时应:就近:出入避让公共交通车!辆不得停车或逆向】行驶:
?
第?七十一条 载—运易燃、易爆—、剧毒等危》险物品的车辆应当按!。规定悬挂危险—。物品标志按指定【的时间、路线、时速!和场所?行驶或停放
】
第七十二—条 警?车及:。其护卫的车队—、消防车、工程救】险车:。、救护车执行任【务时在确保安—全,的原:则下:。不受行?驶速度、行驶路【线、行驶方向、指挥!灯信号和停》放的限制《其,他车:辆和行人必须让行】不准穿插《或超越
第!七十三条《 驾驶非机动车【须遵守下列规定 】
(一【)有非机动车道【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!驶;没有非机动【车,道的自行《车,、,电动自行车在距道】路右侧边缘两米的】范,围内行驶残疾—人,机动轮椅车》、人:力车、三轮》车、畜力车在距【道路右侧《边缘二点《五米的?范围内行驶;
】 (二)行【经人行横道时避让】行,人,;
》 :(三)不得在—车行道上停车滞留】;
(四!)设:有转向灯的转—弯前开启转向灯;无!转向灯的伸手示意;!
《 (?五)制动器失效【的不得在道路上行】。驶;
【。 (六)电动自行车!、残疾人机》动轮椅车、未成年】人驾驶的自行车【不得载人;
! (?七)自行车》。在各:县(市、区)—政府城区《。范围内行《。驶不得载人;其他地!区驾驶自行车可以搭!载一人搭载六周岁】以下儿童应当—设置固定座椅—;,
》 (:八)三轮车、畜力车!载人不得超过—核定载人《数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