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: 第二》章 道路和道—路,交通设施 — 第十一条— 各级?人民政府及》有,关主管部门应当保障!道路、停车场、道路!配套设施与道路交通!信号的规划》、设计、建设—、养护与管理符合道!。路交通安全、畅【通的要求合理利用道!路资源提高道路服务!水,平与通行能力—。消除道路安全—隐患 ! 第十《二条 所《有等级以上公路【的平交道口必须【设置减速装置城市道!路,的规划?、修建及交通—标志标线、减速【装置等设施的设置】、完善由《所在县(市、区【)城建主管部门【负,责;国?、省道交《通标志标线》、减速装置等设【施的设置、》完善由各级公路部门!负责县、《乡交:通标:志标线、减速装置】等设施的设置、完】善由各级交通—部门负责《 — 第十三条【 各级?。人,民政府应当加大乡道!、村道建设投入【逐步改善道路通【行,条件保障农村居民出!行安全县、》乡两级人民政—府要规划和管理好农!村集贸市场》确保:无占:道经营现象保—障道:路,通行安?全   —  县级交通—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加强乡—道、村道的规划、】设计、建《设、验收、管—理、养护《以及:交,通安全设施设置的】指导     !乡道、?村道的陡坡、急【弯、连续弯道、【视线不良及其他危】险路段?应当由交通主管部】门设:置交通标志和交【通安全设施 ! 第十四《条, 城市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的大(!中,)型公共建》筑、商业《街区:、居住区等重大建设!项目进行可行—性论证时应当—进行道路交通—影响评?价市、县两级公安】交警管理部门应当根!据道:路交通管理实际【情,况提出意见 — ? 第:十五条 《。。新建、改建、—扩建城?市道:路应当同时规划、】设计、?建设、验收道路交】通违法记录系统、】道路交通信号、港湾!式车站等《交通安?全,设施所有建》。成使用的城市—道路在交付使用【前应当由城建部门】按规:定设:置交:通指示、警》告标:志和安?。全防护设施 】    住宅区【或者单位内部—供社会车辆通—行的道路应当—设置交通标》志、标线《及其他交通安全【设施并接受公安交警!管,理部门指《导和监?督 第【十六条? 在城市道》路上设置人行横道】线,应当同时设置其他】相应的人行交—通信:号     车!辆流量较大、—行人稀少《的路:。段可以?设置触摸式人行【横,。道信:号灯在盲《人通行较为集中的】路段人?行横道?信号灯?应,当设置声响提—示,装,置 ?     人行横道!线处的人行道—应当:设置无?障碍通道 》 :。 第十七》条 停车场的—规划、?建,设、管理部门应【当根据城市道—。。路交:通状:况科学合《理规划促进停—车场建?设满足社会停车需】求加大?停车引导系统—建设和停车场管【理科技投入提—高停车场利用—。效率停车《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!有关标?准,和规范    ! 建筑物配建—的停:车场:不得擅?自停止使《用,或者改作他用—鼓励单位自用停【车场向?社会:开放停车《场管理部门应—。当加强监督、管【理, :  : ,  因特殊情况需占!用道:路作为临时》停车场的应当征【得公安交警》管理部门的同—意     在!城市非机《动车道、人行道【内公安交警管理部门!在不:影响道路交》通安全、畅》通的情?况下:可,。以规划、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】并设置明显标志【未设置临时停车泊】位,的城市非机动车【道、人行道禁止停】放机动车 !第十八条 》开辟、调整公共汽车!。、营运载客汽—车、旅游汽车线路】和停靠站《点应当符合交通规】划,和安全、畅通、方】便出行的《要求交通、旅游行】政主管?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!得公安交警管—理部门同意 —  ?   影响车辆、行!人通行?或者安全的公—共汽车、营》运载客汽车、旅【游汽车线路和—。停靠站?点应当及时进行调】整    【 公安交警管理【部门可?以根据交通》管理:情况在不影响车【辆、行人通》行与安全的地方【设置校车等临时停】靠点     !调整区域交通通【行线路的应当公开】征求意见 【 第十九条 学】校、幼儿《园、医院《、养老?院门前的道路应【当施划人行横道线】设置提?示标志城市主要【道,路的人行道应当【按照:规定设?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!当符合国家的有【。关规:定, 第二十条! 在城市道路上占】用、挖掘道路—或者跨越、穿越道】路,架设、增设管—线设施以《及在道路上》设置机动车》出入口等影响道【路交通?安全、畅通的—。行为应当事先—征得道路主管部门和!公安交警管》理,部门的同意》;,施,工作业?完毕后应当迅速消】除道:。。路上的障碍物—。消,除安:全隐患?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!安交警管《理部门验《收合格符合通—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!行道路出现损毁、】坍,塌以及影响道路交通!安全畅通的其他【情况道路建设、养】。护部门应当及时修】复;:不,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!置,。。引导交?通的标志和安全【设施 【第二:十一条 任何单位】和,个人不得占用、【损,毁、移动、》涂改道路交通—设施道路交通设【施损毁、《缺失的设置部—门应:当及:时,修复 【第二十二条 除日常!养,护、维修《道路作业外因—。施工作?业,等特殊情况占用【、挖掘?道,路影响交通》安全的须经》道,路,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!管理部门批准—并按规定的时间、地!点、范围施工有关】单位应于5》日内予以审批—占用、挖掘道路【需中断交通》的批准?部门应当提前5日】发布通告因抢修地】下管:线挖掘道路》的抢:修单:位,应当同时向公安【交通管理部》。门和道路《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!4小时内补办手续占!用、挖掘道》路时须?在现:场周围?设置围挡设》施并在距《来车方向《。不少:于50米的》地点设置《反光的施工》警告标志和交通【引导标志作业完毕】后应当及时清—理现场按《规范标准修复路【面和道路设》施复杂路口应设减速!带 《 第二十三条【 树木、线》杆、架空管线、广】告牌、标志牌、【井盖及其他设施出】现倾斜、断裂、缺损!或倒塌可能》影响:交通时?。维护单位《应及时整修排—除,在紧急情况下公安交!。通管理部门或—道路主管部》门,。可先:。行排除?所发生的费用—由维护?单位承担 【 第二十四条 需!开辟通道《与城市?道路连接《的审:批部门应征求规【划、公安交》通管理部《门的意见 》 : 第二十五条 在!道路上禁止》下列妨碍道》路交通安全》和畅通的行为—    (一)!挤占:人行道; — ,。  (二)排水、】堆放物品《倾倒垃圾和渣土;】    (三)】。从事维修、擦洗车辆!等经营活动;—    》(四)擅自设置【停车场?(点);《    (五)随!意停放机动》车辆;    (!六)擅自设置含有】交通指示内》容,的标志、标线;【 ,  :  (七)在车行道!兜售:、发送物品》;    (【。八,)擅自在道路交通设!施上张贴、悬—挂广告?、标语?、旗帜;   】 (九)其它可【能影响交《通安:全、畅通的行为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