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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尔塔—拉,蒙,古自治州人民—政府投资项目管【理,办法(试 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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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!区博尔塔《。拉蒙古自《治州人民《政府:关于:印发博尔塔》拉蒙古自《治州:人民政府《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】(试行)的通—知
博州政发[2!007]31号【
各县市人民政府!阿,拉山:口口岸管委会赛【。里木管委《会州人民政府—各部门
》 :博尔塔拉蒙古自治】州人民政府投资项目!管理办?法(试行《)已经自治》州人民?政府:第,36次常务》会议研究同意—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!遵照执行
二【00七年七》月五日
第一【章 总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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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为:了规范政府投资项】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!的政:府投资决策程序和】组织实施《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!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!法律:。、法规?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!办,法
第《二条 ?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!项目是指以政府为】建设主体的投—资项目主《要包括
㈠】 财政预算内、外】资金投资项目;
!。 ㈡ 国际金融组!织和外?国政府?援助、贷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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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 使用各类!专项建设资金项目;!
? ㈣ ?法律、法规和本级】人民政府规定—的其他政府》投资:项目
对【使用上级财政—。。资金的政《府投资项《目国家、《自治区?另有规?定的从其规定
第!三,条 政府《各,部门应逐步建—立职责明确、配合】协调的项目管理【体,系
州发改委!为政:府投资项目的—综合:管理部门负责审批】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!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!报告、项目》初步设计(》。工程概算);会同州!财政局编制和实施】建设项目资金平【衡计划;指》导和协?调招投标工》作核:准招标范围》和方式?对建设项目的招投】标过程实施》。监督检查《;组织?开展建设项目—的稽察;组织项【。目,的竣工验收并进行】项目后评价等综【合管:理,工作
—州财:政局负责政府投资】项目财政《性资金预算安排下达!。工程概(预)算评审!、预(决)算—。批复;拨付》建设资金对资金使用!实行全过《程监控和追》踪问效;参》与招投标活》动对标底《的合理性进行评审】;对纳入政府采购目!录的工程类项目依法!。组织政府《采购等工作
!州建设局负》责对政府投资项目中!房屋建筑和市政【基础:设施建设工程—的,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、工程质量、施【工安全、监理等【进行监督管理;【组织相关行业主【管部门进行政府【投,资的城建项》目的前期工作—、投资计划编制和】申报;制定》工,程建设标准、—工期定额、用—地指标、经济参【。。。数、工程计价依【。据,及管理制度并—监督指?导实施;负责政府】投资项目中房屋建】筑和:市政基础设施—建设工程的招投【标监管
— 州审计局依法对】政府投资项目和【以政府投资为—主的建?设项目预算执行【情况和决算进行审】计监督?依法对与政府投资】项目:有关的部门和—单位进行审计或调】查;对?。政府投资重大建【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!或审计调《查;列入州人民【政府年度《审计项目计划的政】府,投资项目《由审计机关依法进行!审计审计机关—对政府投资》项目的审计》。结果:作为项?目法人或建设单位】工程结算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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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监》。察局负责《对政府投资项目活】动中的行政管理部】门,及其公务员和由政】府任命的其他工【作人员执行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情况进】行监督检《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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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国有资【产管理?委员会负责政府投资!项目建成后国有【。资产移交、产权登记!和监管?工作
《。 政府投资项【目涉及到的行业行】政主管部门》按,各自职责对项目进行!。管,理和监督
第四】条 政府投资项【目建设应当》遵循以下规定
! ㈠ 严格执行国家!基本建?设,程序依法办理有【关审批手续禁止“】边,勘察、边设计、边施!工”;
㈡】 坚持概算》控制预算、预算控制!决算的原则》;
㈢ 实行!项目法人制(项【目主:管,部门:责任制)、》招投标制、工程【监理制、合同管理制!、工程?质量责任制;
! ㈣ ?禁止转包和违法分】包
第二章 【项,目立项审批
第】五条 各县市—、口岸委、赛管委】及,州直各相关部—门每年年底前向州发!。改委:提交下年《度计:划投资?项目:经行:业评审后列入州级】项目库州发改委对】项目筛选汇总后上报!州人民政府》研究确定州人民政】。府对:研究确定后的计划】投资项目批转州发】改委州发改委向项目!法人或建设单位【下达立项批复并【抄送州财政局—。、审计局、监察局】及相: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!
项》目法人或建》设单位?收到立项批》复后方可依次进行项!目建议书、》。可行性研究报告【、初步设计等前期】。准备工作《
第六条 政【府投:资项目应当按照有关!规定由州发改委审】。批项目?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!。报告、?初步设计《(工程概算》)其中规模较小【、技术、经》济方案?。比较简单的项目【可,以合并?。编报进行一次性审】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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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立项批复文—件下达后项目法人】或建设单位应当依】法办理规划、—用地、环境评价等预!审手续?;对于城市规划、建!设用地、环境评价】。。、安全评价、资【金,落实等建设》条件具备的建设项目!州发改委下达年度基!本建设计划;—项目法?人,或建设单位收到【年度基本建设计划】批文后应及》。时将项目施工图【设计和概算申请文】件上:报州发改委、财政局!;州财政局对工【程概算进行评审出】具评审?意见转送州发改委】;,州发:改委结合州财—政局出具的工程【概算:评审意见下达项目概!算,批复文件
—。第八条 政府投【资项目工《程概算批准后—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擅自【变更
第九条 】对,确需调整项》目建设内容、设【计内:容以及工程概算【的项目法人或—建设单位应当向【州发改委提》出,变更申请经州发改委!审核后报州人—。。民政府批《。准
第三章—。 项目投《资,预算审批
第十】条 经州《发改委立项》批复的政府投资【项目应当严格—执行预算审批制度按!照“先评审》、后编制”的工【作,。机制为项《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和!调整提供科》。学、合理、可靠的依!据,
第?十一条 项目法人或!建设单位将批—复的项目建议—书,、可行性《研究报告、初步【设计(工《程概算)、土地、】规划、环境评—价、施工设计图等】财,政,部门要求提供的文件!和,相关资?料,应及时?报送州财政局进行】投资预?算评审
》第十二条 州财【政,局收:到,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!报送的相关》材料后对项》目投资预算进行【。。。。评审编?制投资项目财—政支出预算对—所有项目《支出预算汇总后上】报州人民政府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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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 根据自治州【。的可用财力、上级对!项目的投资及其他资!。金来源?情况州人民》政,府确定项目当年财】政,支出预算规模批转】州财:政,局办理项目》当年财政投》资预算批复》手续
第十四条】 州财?政局根据《州人:民政府确定的投资】项目:当年财政支出预【算规模向项目法人】或建设单位下—达项目当年财政投】。资预算批复文件同】时上报?州人民政《府并抄送州发改委、!审计:局、监?察局、国《税局、地税局—及相关行业》行政主管部门
】第,四章: 项目实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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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五条 项《目法人或建设—单位组织项目—建设:应当符合州发改【委批准的建设规模】、标准、《内容和工程概算严】。格控制和节约投【。资
第《十六条 项目—建设过程中》除因地质、》地貌:、,技术:、水:文及设?计漏项、设计错【误等不可预见因【素变化外《不,得擅自突破》批准的建设规模、】标准、内容若—确需调整按本办法第!九条规定办理
第!十七条 政府投【资项目的实施应【当,依法实行招投—标制州财政局会同行!业行政主《管部门对标底—进,行审核州发》改委、财政局、监察!局及相关行业行政主!管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派员对项目!招投标?活动进行监督;【项目法人或建设单】位将中标结果报州】发改委、财政—局及相关行业行政主!。管部门?备案
第十八【条 州人民政府法】制办、发改委、财政!局及相关《行业行政主管—部门对项目法—人,或建设单《位拟签的合同—进行联审;项目法】人或:建设单位根》据联审的意见与中】标单位?。签订正式合同
】第十九条 合同【自签订后在办理【。相关手续前承包人应!。当将合同报》工程项?目所:在地相关行业行政】主管部门备案备【案后的合《同依法变更应当【在1:5日内向原报备【机关:备案当事人就同【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!的合同与备案—的合同内容不一致的!以备案的合同作为】工,程价:款结算?的依据
第二十】条 项目《法人或建设单位【向州财政局提出建设!。资金拨付书面申【。请,。时应当附有监—。。理单位签署意见的】项目建设进度情况】材,料如:果项:目法人或《建设单位委托中【介机构对项目—实施全过程管理和】造,价监控的《还,应当附有该中介机构!签署的书面意—见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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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— 州:财政局?收到:建设资金拨付—书面申请后》按照“先《评审:、后拨款”》的工:作机制依照 —“按:计划、按预》算、按合同、按进】度”的评审原—则进行评《。审根:据评审意见及—时准确?将建设资金拨付到项!目法人或建设单【位基建?专户或直接拨付【给商品?或劳务供《应商
第》二十二条《 对纳入政府—采购目录的工程类项!目项目法人或—建设单位向州财政局!提交政府《采购申?请州财政《局按照“先评审、】后采购”的工—作机制对《采购预?算进行评审》并依法?开展政府采》购活动
第—。二十三条 政—府投:资,项目实行项目报告】制,度项目法人或建【设单位出《现较大金额索赔、】重大违?纪问:题、配套《资金严重不足、工】期延误、其他重大事!项等应当及》时报告相关行业行】政,主管部门及州发改委!。、监察局、》财政局、审》计局等
第—二十四条 项—目法人或建设单位】应及:时向州?财政局报送财务结】算资料州财政局【对财务结算资—料进行评审并向项目!法,人或建设单位出具评!审结论?。作为工?程,结,算的依?据
第二十五【条 项?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对!评审结论有》异议的报请州人【民政府安排审—计,并将审计结果反馈】州财政局作》为工程结算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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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六条》 ,施工单位对》工程结?算有异议的应按国家!。、自治?区相关规定执行也可!以依照?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!者向人民《法院提?起诉讼
第二十七!条 州财政局对【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专!项,核查和?追,踪问效结果上报【州人民政府并—抄送相?关部门
第—二十八条 州发改】委,牵头对政府投资【项目实行稽察—。稽察结果上报州人民!政府
第二十九条! 项目法人或—建设单位《应当严格执行项目】统计制度在规定时】间内及时准确—。地向统计部门及【州发改委、》财政局、审》计局、国《税局、地税局及相关!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!送,项目的工程进度【、投资完《成情况?和资金到位情况等相!。关信息
第三【十条 项目法人【或建设单《位应当严格按照国】家有关档案管理【的规定及时收集【、整理?建设项目各环节【的文件资料建立、】健全项?目档案?并在工程竣工—验收后?。及时向相《。关行业行政主管【部门移交项》目档案
》第五章 《项目:竣工财务决算—
:第三十一条 —政府投资项目竣【工财务决算应—由项目法人或建【设单位编制项—目,法人或建设单位应组!织财务、《计划、统计、工程】技术和物资等专【业人员共同完—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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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设计《、监理、施工等单】位应积极配合—。向项目法人》或建设单位提供相】关资:料
?第三: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!。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!的依据主要》包,。括
㈠ 立】项批复、可行性研】究报告、《初步设计、概算【及,概算调整《批准文件;
】。。 ㈡ 招投标文件;!
㈢ —历年投资计》划;
㈣ 经!州财政局审核批复的!财政投资预》算;
㈤ 】承包合同、工—程结算等有关资料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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㈥ 》有关的财务核算制】度、办法;
】 ㈦ 其他》有关资料
第三十!三条 项《目法人或《建设单位在竣工财】务决算?编制前委托中介机】构对工程进行—审核并出具审核报】。。告项目法人或建设】单位在审核》。报告的?基础上编制竣工财务!。决算
第三十【四条 政府投—资项目包括两个【或两个以上独—。立概算的单项工程】的单项?工程:竣工并交《付使用时应编—。制单项工《程,竣工财?务决算;建设—项目:。是大:中型项目而》单项:工程是小型的应【按大中型项目—编制内容《编制:单项工程《竣,工财务决算》;整个建设》。项目全?部竣工后还》应汇总编制》该项目的竣工财【务决算
第三【十五条 项》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!。对,竣工财务《。。决,算的真?实性、完整性—负责
第三十【六条: 根据项目隶属【关系无主管部门【的项目法《人或建设单位—按规定程《序将竣工财务决【算送州财政局评审】;有主管部门—的应由?。主,管部门签署》审核:意见后由主管部门将!竣工:财务决算送州财【政,。局,评审
第》三十七条 州—财政局?对项目法人或建设】单位编制的竣—工,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后!出具评审结论并据】此给项目《法人:或建设单位》出具:竣工财务决算批【复
第三》十,八条 ?经州财政局批复的】竣,工财务决《算应作为资产形成、!资产移交和投资核】销的依据
第【。三十九条《 项目法《人或建设单位及【相关部门应》将州财政局批复的】竣工财务《决算及相关资料【按国家?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!求整:理归档永久》保存:
第六章》 项目?后评价及资产移交】
第四十条 【政府投资《项目按照批》准的设计文件建成】后在州?财政局出《具评审结论或州【审计局出具审计报】告后应?及时提出验收申请报!。州发改委组》织相关部《门对项目进行—验收重大项目的【评,价结果?应上报州人民政【府
第四》十一条 项目法人或!建设单位《应将州财政局批复的!竣工财务决算—。和州发?改委出具的项—目验收报告及其他相!关资料送州国—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!理国:有资产?移交和产权登—记手续国有资产产权!接受单位应及时入帐!州国有?资产管理委员会应建!立国有资《产产权及资产管理档!案
?第七章 法律—责任
第四—十二条 项》目法人或《建设单位在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】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:整,改情:节严重的《依法追究项目法人或!建设单位《及其负责《人和直接责任人的】行政责任构成犯罪】的移送司《法机关依《法追究责任
【 ㈠ 未》按,基本建设程序办理】相,关手续擅自开—工的;
《
㈡ 》未经批准《擅自变?更或提高建设标【准、扩大用地及【建设规?模、增加《建设内容的;
! ㈢: 未依法实行招投】标和政府《。采购:的;
《 :㈣ :未依法?签订合同或未实行】工程监理的;
! ㈤ 未按规定组】织竣工验收或—验收不合格》投入使用《的;
》 ,㈥ 未办理国有资产!移交及产权》登记的;
》
, ㈦ 其》他违反有关法律【、法规?行为的
第四十】三条 行《业行政?管理部门及其工作】人员在?政府投资项》目管理中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!。期,改正情节严重—的对主?要负责人和直接【责任: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构成犯《罪的:移送司法机关依【。法,追究责任
【 ㈠ 出具虚假【。。专业审查意见的【;
》㈡ 违规批准可【行性研究报告、【设计文件和项目投】资概算的;
【 ㈢ 违规下【达,投,资,计划的;
【 ,㈣ 违?规批准增加和拨付建!设资金的;
】 ㈤ 滥《。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、索—贿受贿?的;
㈥ 】为不:具备条件《的申请人办理—审批手续的》。;
㈦ 其】他违反有关法律【、法规行为的—
,
,第四十四条 —任何:部门和单位不得滞】留、挤占、》截留、挪用、置换政!府投资项目建—设,。资金:违反规定《的除全额收》回,外将依法追》究当事人《和有关负责人的【。法律:责任
第四十五条! 政府投资项—。目发生重大质量或】安,全事故的依法追【究,有关单位和》个,人,的行:政责任构成犯罪【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!追究责任
第八章!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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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条 本办!法适用于投》资规模在《50万元以上(含5!0万元)以及纳【入招投标范围的政】府投资项目
第】四十七?条 本办法由州发】改委、?财,政局、建设局、审】计,局在各自职权范【。围内负责解》释
第四十八条】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!起,施行:各县市、阿》拉拉山口《口岸可参照执行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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