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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博尔塔拉—蒙古自治州人—民政:府投:资项:目管理?办法(?试 行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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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》吾,尔自治区博尔—塔拉蒙古自》治州人民政》府关于印发博尔塔拉!蒙古自治州人民政】府投资项目管—理办法(试行—)的通知
博州】政发[2007]3!1号:
各县市》人民政府阿拉山【口口:岸管委会赛里木管】委会州?人民政府各》部门
博【尔塔拉蒙古自治州】人民:政府投资项》目管理?办法(试行)已【经自治州人》民政府第36次常务!会议研究同意现印】。发,给,你们请?认真遵照《执行
《二00七年七月【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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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【
第一条 为了】规范政府投》资项目管《理建立健全科学的】政府投资决策—程,序和组织实施程【序确保工程质量【提高投资《效益根据《。有关法律《、法规结合我州实际!制定本办《法
第二条 本办!法所称政府投资项】目是指以政府为【建设主?体的投资项目主【要包括
㈠ !财政预算内、外【资金投资项目;
】
㈡ 国际金融!组织和外国政—。府援助、贷款项【目;
《 ㈢ 《使用各类专》项建设资金》项目;
【㈣ 法律、法规【和本级人《民政府规定》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!
对使用上】。级财政资金的政府】投,资,项目国家、自治区】另有规定的从—其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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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政府各】部门应?逐,步建立职责明确【、配:合协调的《项目管理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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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州?发改委为政府投资项!。目的综合管理—部门负责审批政府】投资项目的项目【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!报告、项目初—步设:计(:工程概算);会同州!财政局编制和实【施建:。设项目资《金平衡计《划,;指导和协调招投】标工作核准招标范】围,和方式对建设—项,目,的招投标《过程实施监督检查】;组织开展建设【项目的稽察;组【织项目的竣工—验收并进行项目【后评:。价等综合管理工作】
州财—政局负责政府投【。资项目财政》性资金预算安排下达!工,程,。概(:预)算评审》、预(决)》算批复;《拨付建设《资金对资《金使用实行全—过程:监控和追踪问效【;参:。与招投标活动—对标底的合理性进】行评审;对纳入政府!采购目录《的工:程类项目依法组织】政府采购等》工作
州【建,。设局负?责对政府投资项目】。中,房,。屋建筑和市》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】程的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、工程质!量、施工安全—、监理等进行监【督管理;组织相关行!。业主管部门》进行政府投资—。的城建项《目,的前期工《作、投资计划编制】和申报;制》定,工程建设《标准、工期定额、用!地指标、经济—参数、?工程计价依据及管】理制度并监督指【导实施?;负责政《。。府投资项目中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础—设施建设工》程的:招投标?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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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州审计局依法对政!府投资项目和—以,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!。。项目预?算执行情况和—决,算进行审《计监督?依法对与政府投资项!目有关的部门—和单位进《行审计?或调查;对政府投】资重大建设项目【实,行跟踪审《计或:审,。计,调查;列入》州人民政府年—度审计项目计划【。的政府投《。资项目?由审计机关依法【。。进,行审计审计机关对政!府投资项目的审计】。结果作为《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!工程结算的》依据
州监察!局,负责对政府》投资项目活动中的】。行,政管理部《门及其公《务员和?由政府任命的—其他工作人》员,执行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的情况进行监督】检,查
州国有】资产管理《委员会负责》政府:投资项?。目建成后国有资产】移交、产权登—记和监管工作
【
政府投资【项目涉?及到的行业行政主】管部门按各》自职责对《项目进行《管理和监督
第】四条: 政:府投资项目建设应】当遵:。循以下规《定
? ㈠ 严》格执行国家》基本建?设程序依法》办,理有关?审批手续禁止“边】勘察、边设》计、:边,。施,工”;?
《㈡, 坚持概算》控制预算、》。预算控制《决算的原则;
】 , ㈢ 实行项目【法人:制(项目主管部门责!。任制)、招投标制】、工程监理制、【合同:管理制、工程质量责!任制;
㈣ !禁止转包和违—。法分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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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项目【立项审批
第五条! 各县市、》口岸委、赛管委【及州直?各相关部门每年年底!前向:。州发改委提交—下年度计《划投资?项,目经行业《。评审后列入州—级项目?库,州发改委对》项目筛选汇总—后上:报州人民政府研究】确定:州人民政《府对研究确》定后的?计划投资项》目批转州发改—委州发改委》向项:目法人或建》设单位下达立项批复!并抄送州财政局、】审,计局、?监察局及《相关行业行政—主管部门
项!目法人?或,建设单位收到立项批!复后方可依次进行】项目建议书、—可行性研究》报告、初《步设计等前期准【备工作
第六【条 政?府,投资项?目应当按照有—关规定由《州发改委《审批项目建议—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!、初:步设计(《工程概算)》。其中规模《较小、技术、经【济方:案比较简单的—项目可以合并编报】进,行一次性审》批
第《七条 立项批复文件!。下达后项目法—。人或建?设单位应当依法办】理规划、《用地、环境评价【等预审?手,续;对于城市规【划、建设用地、环境!评价、安全评价、】资金落实等》建,设条件具《备的:建设项目州》。发改委下《达年:度,基,本建设计划;项目法!。人或建设单位收到年!度基本建设计划批文!后应及?时将项目施工—图设:计和概算申请文【件上报州《发改委、财政局;州!财政:局对工程概算进【行评审?出具评审意》见转送?州发:改委;州发改—。委结合州财政局出】具的工程概算—。评审意见下达项【目概算批复》文,件
第八条 政】府投资项目》工程概算批准后任】何单位和《个人:。。不得:擅自变更
第【九条 对确需调整】项目建设内容、【设计内容以及工程概!算的项目《法人或建设单位应】当,向,。州发改委《提出变?。更申请经州》发改委审核后报【州人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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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项目投资!预算审批
第十】条 经?州发改委《立项批复《的政府?投资项目应》。当,严格执行《预算审批制度按【照,“先评审、后编【制”的工作机制【为项目支出预算的】编制和调《整提供?科学、合理、可靠】的依据
第十一条!。 项目法《人或建设单位将批】复的项?目建议书、可行【性研究报告、初【步设计(工程概算】)、土地、规—划、环境评价—、施工设计图—等财政部《门要求提供》的文件和相关—。资料应及时报送【州财政局进行投资预!算评审
》第十二条 州财政局!收到项目法人—或建设单位》报送的相关材料后对!项目:投资预算进行评审】编制投资项》目财政支出》预算对所有项—目支出预算汇总【后上报?州人民政《府审:。批
第十三条 根!据自:治州的可用财—力、上级对项目【的投资?及,其他资金来》源情况州人》民政府确定项—目当年财政》支出预算规模—批转州财政局办理项!目当年财《政投资预算批复【手续
第十四条 !州,。。财政局根据州人民】政府确?定的投资项》目当年财政支出【预算规?。模向项目法人或建】设单位下达项—目当:年财政投资预算【批,。复文件同时》上报:州人民?政府并抄送州—发改委、审》计局:、监察局、国税局、!地税局?及相关?行业行政主管部门】
第四章 项目实!施管理?
第十五条 项目!法人或建设单位组织!项目:建设应?当符合?州发改委批准的建】设规模、标准—、内容和工》程概算严格控—制和:节约投资
—第十六条 项目建设!过程中除因》地,质、地貌、技术、水!文及设计漏》项、设计错误等不可!预见因素变化外【不得擅自突破批准】的建设规模、标【准、内容《若确需调整》。按本办法《第九条规定》办理
第十七条】 ,政府投资项目—的,实施应当依法实【行招投标制州—财政局会同行业行政!主管部?门,对标底进行审核州】发改委?、财政局、监察局】及相关行业》行政:主管部门《按,照各自职责》派员对?项目:招投标活动进—行监督;《项,目法人或《建设单?位将中标《结果报?州发改委、财—政局及相关行业行政!主,管部门备案
第】十八条? 州人民政府法制办!、发改委、财政【局及相关行业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对项目法人或—。建设单?位拟签的合同进行联!审;项目法》人或建设单位—根据联审的》意见与?中标单?位签订正式》合同
第十九【条 合?同自签订《后在办理《相关手续前承—包人应当将合同报】工程:项目所在地相关【行业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备案备案后的【合同依法变更应【当在:15日内向原报【备机关?。。备,案当:事人就同《一建设?。工程另行订立的【合同与备案的合【同内容不一致的【以,备案:的合同作《为工程价款结算【。的依据
第二十条! 项目法人或建【设,单位向州财政局提】出建设资金拨—。付书:面申请时《应当附有监》理单位签署意见的项!目,建设:。进度情况材料如【果项目法人或建设】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对!项目实施全过程【管理和造价监—控的还应当》附有该中介》机构签署的》书面意见《材,料
第二十一条】 ,州财政局收到建【设资金拨付书—面申请后按照“【先评审、后拨款【”的工作机》制依照 “按—计划、按预算、按】。合同、按进度”【。的评审原则进行评审!根据评审意》见及时准《。确将建?设资金拨付到项目】法人或建设》单位基建专》户或:直接拨?付,。给商品或劳务供应商!
第二十二条 】对纳入政府采购【目录的?工程类项目》项目法人或建设单】位,向州财政《局提交政府》采购申请州财—政局:按照“先评审—、后采购”的工作机!制对采?购预算进《行评审并依法开【。展政府?采购:活,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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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—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!项目报?告制度?项目法人或》建设:单位出现较大—。金额索赔、重大违】纪问题、配套资金】严重不足、》。工期延误、其他【重大事项等应—当及时报告相关行】。业,行,政主管部门及州发改!委、监察局、财政】局、:审计局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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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四条? 项目法人或建设】。。单位应?及时向州财政局【报送财务结》算资料州财政局对财!。务结算资料进行评审!并向项目法人或【建设:单位出具评审结论作!为工程?。结算的依据
第二!十五条 项目—法人或建《设单位对《评审结论有异议【的报请州人民政【府安排审计并将【审计结果反》馈州:财政局作为工—程结算的依据—
第二十六条【 施工单位对工程】结,算有:异议的?。应,按国家、自》。治区相关规》定执行也《可以:依照合?同约:定申:请仲裁或者向人民】法院提起《。诉讼
第二十七条! 州财政《局对项目实施过程进!行专项核查和—追,踪,问效结?果上报?州人民政府并抄送】相关部门
第二】十八条 州》发改委牵头》对政:府投资项目实行稽】察稽察?结果上报州人民【。政府
第二—十九条 项目法【人或建设单位应【当严格执行项—目统计制度在规【定,时间内?及时:准确地向统》计部门及《州发改委《、,财政:局、审计《局、国税局、地税】局及相?关行业行政》主管:部门:报送项目的工—。程进度、投资完【。成情况和资金到位情!况等相关信息
第!三十:条 :。项目法人或》建设:单位应当严格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】管理的规定》及,时收集、整》理,建设项目各环—节的文?件资:料建立?、健全项目》档案并?在工程竣工验—收后及时向相—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!移,交项目档案》
第五《章 项目竣工—财,务决算
第—三十一条 》政,。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!决算应由项目法人或!建设单位编制—项目法人或建设单】位应组织财务—、计划、《统计、工程技术和】物资:等专业人员共同【完成:
设计、监】理、施工等》单位应积极》。配合向项目法人或】建设单位提供相【关资料
第—三十: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!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!依,据主要包括
【 , ㈠ 立《项批复、可行性研究!报告、初步设计、】概算及概算调—整批准文件;
】 ㈡ 《招投标?文件;
—。 ㈢ 历年投资【计划;
》 :㈣ 经州财政—局审核批《复的财政投资预算】;
㈤— 承包合同、工【程结算等《有关资?料;
》 ㈥ 有《关的财务核算制【度、办法《;
》㈦ 其他有》关资料
》第三十三条 项目】法人或建《设单位在《竣工财务决算—编制:前委托中介机构对工!程,进行审核并出具【审核:报告项目法人或建】设单位在审核报告】的基础上编制竣工】财务决算
第三十!四条 政府投资项】目包括?两个或两个》以上独立概算的【单项工程的单项工】。程竣工并交付使【用,时应:编制单项工程竣工】财务决算;》建,设项目是《大中型项目而单项】工,程是小型的应按【大中型项目编—制内容编制》单项:。工程竣?工财务决算》;整个建设项目全】部,竣工后还《应汇总编制》该项目的竣》。工财务决算
第】三十:五条 项目法人或建!设单位应对竣工财】务决算的真实性、完!整性负责
》
第三十六》条, 根据项目隶属关】系无主管部门的项目!法人或建设》单位按规定》程序将竣工财务【决算送?州财政局评》审;有主管部—门的应由主管部门签!署审核意《见后由主管部门将】竣,。。工财务决算》送州财?政局评审
—第三十七条 州【财政局对项目—法人:或建设单位》编制的竣《工财务?决算进?行评审后《出具评审结论并【据此给?。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!出具竣工财务决【算批:复
第三十八条】 经州?财政局批复的竣工财!务决算应作为资产】形成、资产移—交和投资核销的依据!
第三十九—条 项?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及!相关部门应将州财政!局批:复的:。竣工财务决算—及相关资《。料按国家会计档【案管理办法要—求整理归档永—久,保,存
第六章 项】目后:评价及资产移—交
?第四十条 政—府投:。。。资项目按照》批准的设计文—件建:成,后在州财政局出具评!审结论或州审计局】。出,具审计报告后应及】时提出?验收申请报州发改委!组织相关《部门对项目进行【验收:重大:项目:的评:价结果应上报—州人民政府
第四!十一条 项目法【人或建设单》位应将?州财政?局批复的竣》工,。。财务决?算和州发《。改委出具的项—目验收报告》及其:他相关资料送州国】有资产管《理委员会办理—国有资产移交和产权!登记手续国有资产】产权接受单位应【及时入帐州国—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应!建立国有资》产产权及资产管理】档案:
:第七章 法律—责,。任
第《四,十二条? 项目法人或—。建设单?位在政府投》资项:目管理?中有下列行为之【。一的由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整改情】节严重的依法追【究项目法人或建【设单位及其负责人】和直接责任人—的行政?责任:构成犯罪的移送司】法机关依法追究责】任
㈠— 未:按基本建《设程序办理相关手】续擅自?开工的;
【 ㈡ 未经批准擅自!变更或提高》。建设标?准、扩大《用地及建设规模、】增加建设内容的;
!
㈢ 未依法】实行招?投标和政府采—购的;
㈣ !未依法签订》合同或未实行工程监!理的;?
: :㈤ :未按规定组织竣工】验收或验收不合格】投入使用的;
】 :㈥ 未办理国有资】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的!;
㈦— 其他违反有关法】律、法规《行为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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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 【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及!其工作人员在政府投!资项目管理中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由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》改正情节严重—的对:主要负责《人和直接责》。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构成犯罪的】移送司?法机:关依法追究责—任
㈠ 出】具虚:假专业审查》意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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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㈡ 违规批准可行性!研究报告、》设计文件和项目投资!概算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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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《。 违规下达》投资计划《的;
《。 ㈣ 违规—批准增加和拨付【建,设资金?的;
—㈤, 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、徇《私舞弊、索贿受【贿的;
》。 ㈥ 为不具备】条件:的申请人办理审批】手续的;
㈦! 其他违《反有关法律》、法规行为的
【
第四十四条 任何!。部门:和单位不得滞—留、挤占、截—留、挪用《、置换政府投资项目!建设资?金违反规定的除全额!收,回,外将依法追》究,当事人和有关负责】人的法律责任
第!四十五条 》政府投?。资项目发生重—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!依法追究有》关单位和个》。人的行政责任构成】犯罪的移送司法机】。关依法?追,究责:。任
第八》。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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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条 本】办法适用于》投资规模《在50万元以上(】含50万元)以及纳!。入招投标范围的【政府投资《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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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十七条 本—办法:由,州发改委《、财:政局、建设局、审】计局在各自职权【范围内负《责解释
第四十】八条 本办法自【公布之日起》施行:各县市?、阿拉拉山口口岸可!参照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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