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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!尔塔拉蒙古》。自治州人民政府【投资项目管理办法(!试 行)
新!疆维吾尔自治区【。博尔塔?拉,蒙古自治州人民政】府关:。于印发?博尔塔拉《蒙古:自,治州人民《。。政府:投资项?目管理办法(试行)!的通知
博州【政发[2007【。]31号
各县】市人:民政:府阿拉?山,口口岸管《委会赛?里木:管委会?州人民政府各部【门
博—尔塔拉蒙古自治【州,人民政?府投资项目》。管理办法(试—行)已经《自治州人民政—府第36次常务会】。议研究同意现印发】给你们请认真遵【照执行
二00】七年:七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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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总则
【第,一条 为了规—范政府投资》项目管?。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!。府投资决策》程序和组织实施程】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!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!律、法?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!本办法
第二条】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!资项目是指以—政府为建设主—体的投?资项:目主要包括
【 ㈠ 《财政:预算内、外资—金投资项《目,;
㈡ 国际!。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!援助、贷《款项目?;,
㈢ —使,用各类专项》建,设资金项目;
【
: ㈣: 法律、法规和【本级:人民: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!投,资项目
— 对使用上》级财: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!目,国家、自治区另有规!定,的从:其规定
第三条】 政:府各部门应》逐步:建立职责明确、配】合协调的项目管理体!。系
:。
州发改委为】政,。府投资项《目的综合管理部门】负责:审批:政府投?资项目的项目—建议:书、可?行性研?究报告、项目—。初步设计《(工程概算》。。);会同州财政局】编制和实施建设项】。目资金平衡计划;】。指导和?协,调招投?标工作核《准招标范围和—方式:对建:设项目的招投标过】程,实施监督检查;组织!开展建设项目—的稽察?;,组织项目的竣工验】收并进行项目后【评价等综合管理工】作
?。 州财政》局负责政府》投资项目财政性【资金预算安排下【达工程概(预)算评!审,、,预,(决)算批复;【拨付建设资金对资】金使用实行全过程】监,控和追踪《。。。问效;参与招投【标活动?对标底的《合理性进行评审;】对纳入政府》采,购目录的《工程类?项目:依法组?织政府采购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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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建设—局负:责对政府投资—项目中?房,屋建筑和市》政基础设施建设工】程的勘察、》设计、?施工、?工程质量、》施,工,安全:、监理等进》行监督管《理;组织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!。行政府投资》的城建项目的—前期工?。作,、投资计《划编制?和申报;《制定工程《建设标?准,、工期?定额、用地》指标、经济》参,数、工程计》价依据及管理制度】并,监督指导实》施;负责政府投【资项目中房屋—建筑和市政》基础设施建》设工程的招投标【监管
州【审计:局,依法:对政府投资项—。目和以政府投—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!算执行情《况,和决算进行审计监】督依:法对与?政,府投资项目》有关的部门和单位】进行审计或调查【。;对政?府,投资: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跟!。踪审计或审计—。调查;列入州人【民政府年度审计【项目: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!由审:计机关依《法进行审计审计机关!对,政府投资项目—的审计?结果作为项目法人】或建:设,单位工程结算的依】据
《 州监察局负—责,对政府投资项目活动!中的行?政管理部门及—其公务员和由政府】任,命的其他工作—人员执行有关—法律、法规的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
!
州国》有资:产管理?委员会负《责政府投资项目【建,成后国有《资产:移交、产权登记和监!管工作?
?。 ,政府投资项目涉【及到的行业行政主】管,部门按各自职责【对项目进行管理【和监督
第—四条 政府投—资项目建设应—当,遵循以下规定
】 ㈠ 《严,。格执行国家基本【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有!关,审批手续禁》。止“边勘察、—边设:计、:边施工”;
】 ㈡ 坚持概算【控制预算、预算【控,制决算的原则—;
㈢ 【实行项目法人制【(项目主管部门责】任制)、招投标制、!工,程监理?。制、合同管理制【、工程质量》责任制;
】㈣ 禁止转包和【违法分包《
第二章 项目】。立项审批
第五条! 各县?市、口?岸委、?赛管委及州直各相关!部门每?年年底前向州—发改委提《交下年度《计,划投资?项目:经行业评审后列【入州级项目库州【发改委对项目筛选汇!总后上报州人民政府!研,究确定?州人民政府》对,研究确定后的计划】投资项目批转州发改!委州发改委向项【目法:人或建设单位下【达,。立项:批,复,并抄送?。州,财政局、审计—局、监?察局及相关行业行】政主管部门》
? 项目法人或建设】单位收到立项批【复后方可依次进行项!目建:议书:、可行性研究报【告、初步设》计等前期准备工作】
第六条》 政:府投资项目应当【按照有关规定—由州发改委审—批项目建《议书、可行性研究】报告、初步设计【(,。工程概算)》其,中规模较小、—技术、经济方案比】较简单?的项目可《以合:并编报?进行一次性审批
】
第七?条, ,立项批复《文,件下达后《项目法人或建设【单位应当依》法办理规划、用地】、环:境评价等预》审手续;对于—。城市规划、建—设用地、环境评价】、安全评价》、资金落实等建设】条件具备的》建设项目州》发改委下《达年度基本建设计划!;,项目法人《或建设单《位收:到年:度基本建《设计划批文后应【。及时将项《目施工图设》。计和概算申请文件上!报州发改委、财政】局;:州财政局对工程【概算进行《评审出具评审意【见转送州发改—委;:州发改委结合州财政!局出具的工程概算】。评审意见下》达项目概算》批复文件《
第八条》 政府投《资项目工程概算【批准:后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擅自变】更
第九条 【对确需调整项目建】设内容、设计内容】以,及工程概算的项【目法人或建设—单位:应当向州发改委提】。出变更申请经州发改!委审核后报》州人民政《府批准
第—三章 项目》投资预算审批
【
,第十条 《经,州,。发改委立项批复的】政府投?资项目应当》。严,格执行预算审批制】度按照“先评审、后!编制”的工作机制】为项目支出预算【的编制和调整提供科!。学、合理、可靠【的依据
第十一】条 项目法人—或建设?单,。。。位将批复的项目建】议书、可行》性研究报告、初步】设计:。(工程?概算)、土地—、规划、环境评价】。、施工设计图—等财政?部门要求提供的文件!和相关资料应—及,时报送州《。财政局?进行:投资预算评审
【。
第十二条 州财】政局收到项目—法人或?。。建设单位报送的相】关材料后对项目【投资预算进》行评审编制投资项目!财政:支出预算对》所,有项目支《。出预:算汇总后《。上,报州人民《政府审批
第【十三条 根》。据自治州的可用财力!、,上级对项《。目的投资《及其他资金来—源情况州《人民政府确定—项目当年财政支出预!算规模批转州财政】局办:。理项:目,当,年财政投资预算【批复:手,续
第十》。四条 州财政局根】据州人民政府确【定,的,投资项目当》年财政支出》预算规模向项目法】人或建设单位下达项!目当年财政投资预算!批复:文件同时上报州【。人民政府《并抄送州发改委【、审计局、监察【局、:国税局、地税—局及相关行业行政主!管部门
《
,第,四章 ?项目:实施管理
第【十五条 项目法人或!建设单?位组织项目建设应】当,符合州?发改委?批准的建设规模、标!准、内?容,和工程概《算,严,。格控:制和节约投》资
第十六条 项!目建设过程中除【因地质、《地貌、技术、水【文及设计漏项、【。设,计错误等不》可预见因《素变化?外不得擅自突破批准!的,建设:规模、标准、内【容若确需《调整按本办法第九条!规定办理
》
第十七条》 政府?投资:项,目的实施应当—依法实行招投—标制州财政局—会同行业行政—主管:部门对标《底进行审核州发改委!、财政局、监察局及!相关行业行政—主管部门按照—各,自职责?派员对项《目招投标活》动进行?监督;项目法人【或建设单位将—中标结果报》州发改委、财政【局及相关行业行【政主管部门备案【
第?十八条 州人民政】府法制?办,、发改委、财—政局及相关行—业行政主管部—门对项目法》人或建设单位—拟签的合同进—行联审;项目—。法人或?建设:单,位根据联审的意【。见与中标《单位签订正》式,合同
第》十九条 合同自签】订后在办理相关【手续前承包人应【当将合同报工程项】目所在地相关行业】行政:主,管,部门备案备案后的合!。同依法变更应—当在15《日内向?原报:备机关备案当事人】就同:一建设工《程另行订立的—合同与备案的合同】内容:不一致的《以备案的合同作为工!程价款结算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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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条 :。项目:法人:。或建设单位》。向,州财政局提出—建,设资金拨付》。书面申请时应—当附有?监理单位签署意见】的项目建《设进度情况》材料如果《项目法人或建—设单位委托中—。介机构对项目—实施全过程管理和造!价监控的还应当附有!该中:介机构签《署的书面意见—材料
第二十一】条 州财政局收【到建设资金拨付书】面,申请后按照“先评】审、后拨款”的【工作:机制依照 》“按计划、按预【算、按合同、按进度!”的评审原则进行评!审,根据评审《意见及时准确将建设!资金拨付《到项目法人或建设】单位:基建专户或直接【拨付给商品或劳【务供应商
—。第二十二条 对【纳入政?府采购目录的工【程类项目项目法人或!建设单?位向州?财政局提《交政府采购申—请,州财:政局按照“先评审、!后采购”的》工作机制对采购预】算,进行评?审并依法开展政【。府采购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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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? 政府投资项目【。实行项目《报告制度项目—法人:或建:设单位出现较—大金额索赔》、重大违纪问题、】配套资金严重不【足、:工期延误、》其他重大事项等【应当及时报》。告相关行《业,行,政主管部门》及州发?改委、监察局、财】政局、审计局等
!第二十四条 —项目法人或建设【。单位应及时》向州财政局》报送财务结算资料】州,。财,。政局对财《务结:算资料?进行评审并向项【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出!具,评审结论作为工【。程结算的依据
【
第二十五条 项】目法人或建设单【位对评?审结论有异议的报请!州人民?政府安排审计并将】审计结?。果反馈州财政局作为!工程结算的》依据
第二十六】条, 施工单位对工程结!算有异议的》应按国家、自治区】相关规?定执行也可以依【照合同约定申—请仲裁或者向人【民法院提起诉—讼
第二十七条】 州财政《局对项目实施过【程进行专项》核查:。和追踪问《效结:果上报?州人民政府》。并抄送相《关部门
《
第二十八条— 州发改委牵头对政!府,投资项?目实行稽察稽察【结果上报州人—民政府
第二【十九:条 项目法人或【建,设单位应《当严格?执行项目统计制度】在规定时间》内及时准确地向【统计部门《及州发?改,委、财政《局、审计局、国税局!、地税?局及相关行业行政】主管部?。门报送项目的工程】进度、投资完成【情况和?资金到?。位情况等相关信【息
第《三十条 项》目法人?或建设单位应当【严格:按照国家有》关档案管理的—。。。。规定及时《。收集:、整:理,建设项?目各环节的》文件资料建立、【健全项目档案并【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!时向相?关行业行政》主管部门《。移交项目档案
】第五章 项目—竣,工财务决《算
第三十一条 !政府投?资项目?竣,。工财务决算应由【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!编制项目法人或建设!单,位应:组,织财务、计划、统】计、工?。程技术和《物资等专业人员共同!完成
设计、!监理、施工等单【。位应积极配合向【项目法人或建—设单位提《供相关资料
【第三十二条 —政府投?资项目竣工财务【。。决算编制的依据主要!包括
—㈠ 立项《批复、可行性研究报!告、初步《设计、概算》及,概算调整批准文【件;
—㈡ 招?。投标文件;》
? ㈢: ,历年投?资计划;
》
㈣ 经州财政!局审核批复的—财政:。投资预算《;,。
㈤》 承包合《同、工程结算等有】关资料;
》
㈥ 》有关的财务核—算制度、办法;【
? ㈦ 其他有—关资料
第三十三!。条 项目法》人或建设单位在竣】工财:务决算?编制前委托中介【机构对工程进行审核!并出具审核报告【项目法?人或建设单位—在审核报告的—基础上编制》竣工财?务决算?
:第三十四《条, 政府投《。资项目包括两个【或两个以上独立概算!的单项工《程的单项工》程竣工?并交付使《。用时应编制单项【工程竣工财》务,。决算;建设》项目是大中型项【目而单项工程是小型!的应按大《中,型项目编制内—容编制单《项工:程竣工财务》决算;整个建设项目!全部竣?工后还?应,汇总编制《该项目?。的,竣工财务《决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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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》条 项?目法:人或建设单位应对】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!性、完整性》负责
第三十六条! 根据项《目隶属关系无主管】部门的?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!按规定?程序将竣工财—务决算?送,州财政局评审;有主!管部门的应》由主管部门签署审】核意:见后由主管》部门将竣工财务决算!送州财政局评审
】
第三十七条 州】。财政局对《项目法人或》建设单?。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!算进行?评审后出具评审结论!并据:此给: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!出具竣工《财,务决算批《。复
第《三十八条 经—州财政局批复的【竣工财务决算应作为!资产形成《、资: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!依据
第三十九条! 项目法人或建【设单位及相关部门】应将州?财政局批《复的竣工《财务:决算:及相关资料按国【家,会计档案管理—办法要求整》理,归档永?久保存
《
第:六章 项目后评价】及资产移交》
第四《十条 ?政府投资项目按【。照批准的设计—文件建成后在州财】。政局出具《评审结论《或州审?计局出具审》计报告后应及时提】出验收申请报州发改!委组织相《关部门对项》。目进行验收》重大项目的评价结】果应上报《州人民政府
【第四十一条》 项目法人或建设】单位应将州财—。政局批复的》竣工财务决算和【州发改委出具的项】目验收报告》及其他?相关资料送州国【。有资产?管理委员会办理国】有资产移《交和产权登记手续国!有资产产权接受单】位应:及时入帐州国有资】产,。管理委?员会应建立国有资产!。产权及资产管理档】案
第七章— 法律责任
第四!十二:条,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!。位在政府投资项目】管理中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由【行,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整改情节严》重的依法追究项【目法人或建设—单位及其负》责人和直接责任人】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!的移送司《法,机关依法追究责【任
? , ㈠ 未按基本建设!程序办理《相关手续《擅自开工的;
【
㈡ 未经批】准擅自变更或—提高建设标准、【扩大用地《及建设规《模、增加建》设内容的;
】 ㈢ 未依法实行】招投标?和政府采购的—;
》㈣ 未依法签订【合同或未实行—工程:监理的;
】㈤ 未按规》定组织竣工验—收或验收不合格【投入使用的》;
? , ㈥ 未办》理国有?资产:。移交及产权登记的;!
㈦ 其他】违反:有关法律、》法规行为《的
第四十三条 !行业行政管理部【门及其工作人—员在:政府:投,资项目管理中有【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行—政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—正情节严重的对主】要负责?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:予行:政处分构成犯罪【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!追究责任
】㈠ 出具虚假专业】审查意见的》;,
㈡ 违规批!准,可行性研究》报告:、设计?文件和项《目投资?概算的;
》
㈢ 违—规下达投资》计划的?;
㈣ 违】规批准增加和—拨付建设资金的;】。
《㈤ 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、徇私舞—弊、索贿受贿的【;
:。
, ㈥ 为不具【备条件?的申:请人办理《。审批手续的;
】 , ㈦ 其他违反有关!法律、法《规行为的
第【四十四条 任何部】门和单位不得滞留】、挤占、截留、【挪用、置换》政府投资项目建【。设资金违反规定的】除全额?收回外将依法追究当!事,人和有关负责人【。的法律责任》
第四《十五:条 政府《投,资项目?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!事,。故的依?。法追究有关单位和】个人的?行政: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!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!任
第《八章 附《则
?第四十六条 本【办,法适用于投资—规模在50万元以上!(含50万元)以】。及纳入招《投标范围的政—府投资项目
第四!十七条 本办法由】州发改?委、:财政局、建设局、审!计局在?各自职权范围—内负责解释
【第四十八条 本【办,法自公布之日—起施行各县市—、阿拉拉山口口岸】可参照执行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