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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博尔】塔,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!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!(试 行)》 新疆—维吾尔自治区—博尔塔拉蒙古自【治,州,人民政府关》于印发博尔》塔拉蒙古自》治州人民政府投【资项:目管理办法(试【行)的通知》 :博州政发《[2007]3【。1号 各》县市人民政府阿拉】山口口岸《管委会赛里木—管委会州人民—政,府各:部门   博【尔塔拉蒙古自—治州:人,民政:。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!(试行)已经自【治州人民政府第【36次常务会议研究!同意现印发给你【们请认真遵照执行】 二?0,。0七年七月》五日 第一章 总!则 第一条 【为了规范政府投【资项目管理建立健】全科学的政府投【资决策程序和组织】实施程序确》。保工程质量提高【投资效益根》据有:关法:律、:法规结合《我州实?际制定本办法 】第二条 《本办法所《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!以政府为《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!主要包?括 :   ㈠ 》财政预算内、外【资金投资《。项目; 》  ㈡ 《国际金融组》织和外?国政府援助、贷款项!目;  》 ㈢ ?使用各类《专项建设资金项目】;   ㈣ 法律!、法规?和本级人民》政府规定的其他政】。府,投资项?目   对—使用上级财政资【金的政府投资项【目国家、自》治区: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定 第三】条 政府《各部门应逐步建立职!责,明确、配合协—调的项目管理—体系  》 州发改《委为:。政府:投资项目的综合管】。理部门负责审—批,政府:投资项?目的项目建议书【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!项目初步设计(工程!概算);会》同州财政局编制和实!。施建设项目资金平衡!计,划;指?导和协调招投标工】。作核准招标范—围和方式对建设【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实!施监督检查;组织开!展建设项目的稽【。察;组织项目—的,竣工验?收并进行项目后评】价等综合管理工作 !   州财政局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!政性资?金预算安排下—达工:程概:。。(预)算《评,审、预(《决)算批《。复;拨付建》设资金?。对资金使用实行全】过程监?。。控和:追踪问效;参与【招投标活动》对标底的合理性进】行评审;《对,纳入政?。府采购目录的工程类!。。项目依法组织政府】采购等工《作   州建【设局:。负责:对政:府投资项目中房【屋建筑和市政—。基础:设施建?设工程的勘察、设】计,、施工?、工程质量、施工安!全、监理《等进行监《督管理;组织相关行!业主管部门进行【政府投资的城建【项目的?前期工作、投资计】划编制和申报—;制定工程建设标准!、工期?定额、用《地指:标,、经济参数、工程计!价依据及管理制度并!。监督指导《实,施;负责政府—投资项目中房屋建筑!和市:政基:础设:施建设工程的招投】标监管 》  州审计》局依法?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以!。政府投?资为主的建设项【目预算执行情况【和,决,算进行审计监督依法!对与政府投资—。项目:有关:的部门和《单位进行审计—或,调查;?对政府投资重—大建设项目实行【。跟踪审计或审—计调查;列入州【人,民,政府年度审计项目计!划的政府投资—项目由审《计机关?依法进行审计—审,计,机,关,对政: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结!果作为项目法人或建!设单位工程结—算的依据 —  州监察局—负责对政府投资【。。项目活动中的行政管!理部:。门及:其公务员和由政府任!命,的其他?工,作人员执行有关法律!、法规的情》。况进行监督》检查   州国有!资产管理委员—会负责政府投资【项目建成后国有资】产移交、《产,权登:记和监管工作 】  政府《投资项目涉及到【的行业行《政主管部门按各自】。。职责对项《目进行管理和—监督 第》四条 政府投—。资项目建设应当遵循!以下规定   ㈠! 严格执行国—家基本建设程序【依法办理有关审批】。手续禁止“边勘【察、边设计、—边施工?”;   ㈡ 坚!持概算控制》预算:、预算控制》。决算的原则;— :  ㈢? ,实行项目法人制【(项:目主管部门》责任制)、》招投:标制、工程》监理:制、合同管理制、】工程:质,量责任制;   !㈣ 禁止转包—和违法分包 【第二章 项》目立:项审批 《 ,第五条 各》县市、?口岸委、赛管委及】州直各相关部门每】年年底前向州发改】委提交下年度计【划投资项《目经行业评审后列入!州级项目库州发改】委对项目筛选汇总】后上报州人》民政府研究确定州】人民政府对研究【确定后的《计划投资项目批【转,州发改委《州发改委向项目【法人或建《设单位下达》立项批复《并抄送州财政局【。、审计局、》。监察局及相关行业】行政主管部》门   项目【法人或建设单—位收:到立项批复后方可依!次进行项目建议书、!可,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!设,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! 第六条《 政府?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有!关规定由州》。发改委审批》项目建议《书、可行性研—究报告、初步—设计(工程概算)其!中规模较《小、技术、经—济,方案比较简》单的:项目可以合并编报】进行一次性审批 】 第七条 立项批复!文件下达后项—目法人或建设单【位应:当依法?办理规划、用地、】环境评价等预审手续!;,对于城市规划、【建设用?地、环境评》价、安全评价、资金!落实等建设》条件具备的建设【项目州发改委下达】年度:基本建设计划;项】目法人或建设单【位,收到年度基本建设】计划批文后应及时将!项目施工图》设计和概算申请文件!上报:州发改?委、财政局;州财】政,局对工?程概算进行评审出具!评审意见转》。。送,州,发,改委;?州发改?委结合州财政—局,出具的工程》概算评审意见下达项!目概算?批复文?件 : 第八条 政府投】资项目工程概算【。批,准后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不得擅?自变更 第九条】。 对确需调整项目建!设内容、设计内容以!及工程概《算的项目法人或【建设单位应》当向州发改委提出变!更申请经《州发改委审核—后报州人民政—府批:准, :第三章 项》目投资预算审批【 第十《条 经州发》改委立项《批复的政府投资项目!应当:严格执行预算—审批制度按照—“先评审、后编制】”的工作机》制,为项目支出预—算的编制《和调整提供》科学、合理、可【。靠的依据 —第十一条 》项目:法人:。或,建设:单位将批复的项【目建议书、可—行性研究报告、初】步设计(工程—概算)、土地—、规划、环境评价】、施工?设,计,。图等:。财政部门要求—提供的文件》和,相关资料《。应及:时报送?。州财政?局进:。。行投资?预算评审 —第十二条 州—财政局收到项目法人!或建设单位报送【的相关材料后对项目!投资预算进行评审编!制投资项目》财政支出预》算对:所有项目支出预【算汇总后上报州人】。民政府审批》 第十三条 根据!自治州的可用财力】、上级对项》目的投资《及其他资金来源情况!州人民政府确—定,项目当年财》政,支出预算《规模批转《。州,。财政局办理项—目,当年财政投资预算】批复手续 》 第十四条》 州财政局根据【州人民?政府确定的投资项目!当年:财政支?出预算规《模,。向项目法人或建【设单位下达》项目当?年财政投资预算【批复文?件同时?上报州人《民政:府并抄送州》发改委、审》计局、监察局、国税!局、:地税局及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】部门 第四章【 项目实施》管,理 第十》五条 项目法—人或建设单位组织】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州!发改委批准的建设】规模、标《准、内?容和:工程概?算严:格控:制和节约投资 第!十六条 项》目建:。设过程中除因地质】、地貌、技术—、水文及《。设计漏项、设计【错误等不可预—见,因素变化外不—得擅自突破批准【的建设规模、标【准,、内容若确》需调整按本办法第九!条规:定,办理 第十七条】 政府投资》项目的实《。施应当依法实行招】投标制州财政局【会同行?。业行政主管部门对】。标底进行审核州发改!委、财政《局、监察局及相关行!。业行:政主: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!派员对?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!监督;项《目法人或建设单【位将中标《结果报州发改委【、财政局及相关【行业行政《主管部?。。门,备案 第十八【条 州人民政府法】制办、发《改委、财政局及相关!行业:行政主管《部门对项目法—人或建设单》位拟签的合》同进行?联审:;项目法《人或建设单》位根据联审》的意见与中标单位签!订正式合同 【第,十,九条 合同》自签订后在》办理相关《手续:前承:。包人应当将合同报】工程项?目所在地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】部门备案备案—后的合同依》法变更应《当在15日内—向原:报备机关备案当事人!就,同一:建设工程另》行订立的合》同与备案的合同【内容不一致的—以备案的合》同作为工程价款【结算的?依据 第二十条 !项目法人或建—。设单:位向州财政局提出建!设资金拨付书面【申请时应当附有监理!单位:签,署意见的《项目建设进》度情况材料如—果项目法人》或建设单位》委托中?介,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!。程管理和造价监【控的还应当附有该】中介机构签署的书面!意见材料 第二】十一条 州》财,政局收到建设—资金拨付《书面申请后按照【“先:评审、后拨款—”的工作《机制依照 “按计】划、按预算、按合同!、按进度”的评【审原则进行评审根】据评审?意见及时《准确将建设资金拨】。付到项目《法,人或建设单位基【建专:户或直?接拨:付给商品或劳务【供应:商 第二十—二条 对纳入—政府:采购目?录的工程类项目项】目法人或建设—单位向州财政局【提交政府采购申请州!财政局按《。。照“先评审、后采】购”的工作机—制对采购预》算进行评审并依法开!展政府采购活动【 第二十三—条 政府投资项【目实行项目报—告制度项目法—人或建设单位出现较!大金额索赔、重【大违:纪问题、配套资金严!重不足?、工期延误、其他】重大事项等》应当及时报告—相,关行业行政主—管部门及州》发改委?、监察局《、财政?局、审计局等 】第,。二十四?条 项目法人—或建:设,单位应及时向州财】政局报?送财:务结算?资料州财政局对财务!结算资料《进行评审并向项目法!人,。或建设单位出—具评审结论作—为工程结算的—。依据 ? 第二十五条 项】目法人?或建:。设单位对评审结论有!异,议,的报请州人民政【府安排审计并将【审计结果《反馈州财政局—作为工程《结算:的依据 第二【十六条 施工单位】对工程结算有异【议的:。应按国?家、自治《。区相关?规定执行也可以依照!合同约定申请—仲裁或?者向人?民法院提起诉—讼 第《。二十七条 州财政局!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!专项核查和追踪【问效结?。果上报州人民政府并!抄送相关部门 【 第二十八条 【州发:改委牵头对政—府,。。投资项目实行—稽察稽察结果上【报州人民政府— 第二十》九,条 :项目法?人或建?设单位应《当严格执行》项目:统计制度在规—定时:间内及时准》确地向统《计部门及州发—改委、财政局—、审计局、国—税局、地《税局及相关行—业行政主管部门【报送项目的工程【进度、投资》完成情况和资金到位!。情况:等相关信息 第】。三十条 项目法人或!。建设单位《应当:严格按?。照国家有关档—案,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!、整理建设项目各】环节:的文件资《料,建立、健全项目【档案并在工》程竣工?验收后及时》向相关行业行政【主管部门移交项【目档案? 第?五,章 项目竣》。工财务决算 — 第三十《一条 ?政府投资项目竣工】财务:决算应由项目法【人或建设《单位编制项目法人或!建设单?位应:组织财?务、计?划,、统计、工程技术和!物资等?专,业人员共同完成 !  :设计、监理、施【工等单位应积极配】合向项目《。法人或建设》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! ,第,三十二?条 政?府投资项目》竣工财务《决算编制的依据【主要包括   】㈠ 立项《批复、可《行性研究报告—、初步设计、概算】及概算调整批准【文件;   ㈡】 招投标文件; !  :㈢ 历?年投:。资计划;   】㈣ 经州《财,政局:审核批复的》财政投资《预算; 》  ㈤ 《。承包合同《、工程结算等—有关资料; —   ㈥ 》有关的财务核算制】度、办法《;   ㈦—。 其他?有,关资料? 第三十三条 】项目法人或》建设单位在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前!委托中介机构—对工:程进行审《核并出具《审,核报:告项目法人》或建设单位》在,。审核报告的基础【上编制竣《工财务决算 第三!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!目包括两个或两【个以上独立概算的单!项工程的单项工程竣!。工并交付使用—时应编?制单项工程竣工【财务决算;建设【项,目是大中型项目而单!项工程?是,小型的应按大中型项!目编制内容编制单】项工:程竣工财务决算;】整,个建:设项目全部竣工后】还应:汇总编制该》项目:。的,竣工财?务决算 第三【十五条 项目法人或!建,设单位应对》竣工财务《决,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!负责 第三十【六,条 根据项》目,隶属关系《无主管部门的项目】法人或建设单位按】规,定程:序将竣工财务决算】送,州财政局《评,审;有主管部门的应!由主管?部门签署审核—意见后?由主:管部门将竣工财务】决算送州《财政局评审 — 第三十七条 【州财政?局对项目法》人或建设单位编制的!竣工财务决算进行】评审后出具评审【结论并据此给项目】法人或建《设单位出具》竣工:财务决算批复— 第三十八条 】经州财?政局批复《的竣工财务决算【应作:。为资产形《成、资?产移交和《投资核销的依—据 第三十九条 !项目法人或建设【单,位及相关部》门应将州财政局批复!的竣工?财务决算《及相:关资料按国家会【计档:案管理办法》要求整理归档永【久保:存 第六章 项目!后评价及资产移交】。 :第四十条 政—。府投资项目按照批准!的设计文件建—成后在州财政—局出具评审》结论或州审》计局出具审》计报告后应及时【提出验收申》请报州发改》委组织?相关:部门对项目进行【验收重大项》。目的评价结果应上报!州人民政府 第】四十一条 项—目法人或《建设单?位应将州财政局批】复的竣工《财务决算《和州:发改委出具的项目】。。。验,收报告及《其他相关资料送州国!有资:产管理委员会办理】国有资产移交和产】权登记?手续国有《。资产:产,权接受单位》。应,及时入帐州国有【资产管理委员会应】建立国有资产产权】及资产管《理档案 》。第七章 法律责【任 ?。第四:十二条 项目—法人或建设单位在】政府投资项目管【理中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》由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限期整】改情节严重》的依法追究》项目法人《或建设单位及—其,负责人和直接—责,任人的行《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!送司:法机关依法》追究责任   ㈠! 未按基本》建设程序《办理相关手续擅自】开工的?;   ㈡ 【未经批准擅自变【更或提高建设—标准、?扩大用?地及建设规》模、增加建设内容的!; ?  ㈢ 未依法实】行招投?标和政府采购的【;   ㈣— 未依法签订合同或!未,实行工程监理的【;   ㈤ 未】按规定组织竣—工验收或《验收不合格》投入使用的;  ! ㈥ 未办》理国有资产》移交及产权》登记:的;   ㈦【。 其他违反》有关法律、法规行】为,的 ?第四十三条》 行业行政管理【部门及其工作人【员在政府投》资项目管理中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。改正情节严》。重的对主要》负,责人和直接责任人】员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构成犯罪的移】送司法机关》依法追究《责任   ㈠ 】出具虚假《专业审查意见—的; ? ,  ㈡ 违规批准可!行性研究报告、设】计文件和项目投资】概,算,的; ?   ㈢ 违—规下:达投资计划的; ! , ,㈣ 违规《批准增加和拨付建】。设资金的;  】 ㈤ 滥《用,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!私舞弊、索贿受贿的!;   》㈥ 为不具备条件的!申请人办《理审批手《续的;?   ㈦ 其【他违反有关法律、】法规行?为的: 第四十》四条 任何部门【和单位?不得滞留《。、挤占、《截留、挪用、置【换政府投资项目建】设资金违反规定【的除全额收回外将】依法追究当事—人和有关负》责人的?法律:责,任 ?第四十五条 政府投!资项目?发生重大质量或安】全事故的依法追究】有关单位和个—。人的行政责任—构成犯罪《的移送司法机关【依法追究责任 【 ,第八章 附》则 第《四十六条《 本办法《适用于?投资规模在50万元!以上(含《50万元)以—及,纳入招投标范围的】政府投资项目— 第四《十七条 《本办法?由州发改委、财政局!、建设局、审计【局在各?自职权?范围内?负责:解释 第四—十八:。条 本?办法自?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县!市、阿拉拉》山口口岸可》参照执行 》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