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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。 :。 博尔塔【拉,蒙古自治《州人民政《府投资项目管理办】法(试 行》) ?。 新疆维吾尔自】治,区博尔塔拉蒙古自】治州人?民,政府关于印发博【尔塔:拉蒙古自《。治州:人民政府投资—项目:管理办法(试行【)的通知《 博州政发[2】007]31号【 各县市人—民政府?阿拉山口《口岸管委会赛里木】管委会?州人民政府各部【门 :   博尔塔—拉蒙古自治》州人民政《府投资项目管理办】法(试行)已经【自,治州人民《政府第36》次常:务会议研究同意现】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!照执行 二0【0七年七月五—日, 第?一章 总《则 第《一条 为了规范【政府投资项目管理】建,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!资决策?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!确保:工程:质量提?高投资效益根据【有关法律、法规结】合我州实际》。制定本办《法 第二条— ,本办法所称政府投】资,项目是指以政府【为建设主体的—投资项目主要包括】   ㈠》 财:政预算内、外—资金投资项目—;  《 ㈡ 国《际金融组织和外【国政府援助、贷【款项:目;   —㈢ 使?用各类专项建设资】金项目;   ㈣! ,法律、法规》和本级人民》政府规?定的其?他政府投资项—目 :   对使用—上级财?政资金的《政府投资项目—。国,家、自?治区另?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第三条】 政府各部门应逐步!建立职责明》确、配合协调的项】目管理体系 —  : 州发改委》为政府投资》项目: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!审批政府《投资项目的》项目建议《书,、,可行性研《究报告、项目—初,步设计?。(工程概算)—;会同州《财政局编制和实施】。建设项目《资金:平,衡计划;指导和【。协调招投标工—作核准?招,标范围和《方式:对建设?项目的招投标—过程实施监督检【。查;组?织开展建设项目的】稽察;组织项目的竣!工验收并进行项目后!。评价等综《合,管理工作 — , 州:财政局?负,责政府?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!。预算:安排下达工程概(】预)算?。评审、预(》决)算?批复;拨《。付建设资金对资金】使用实行全》过程监控和追—踪问效;参》与招投?。标活:动对标底的合理【性进行评《审;对纳入政府【采购目录的工—程类项目依法组织】政府采购《。等工作   【州建设局《负责对政《府投资项目中房屋】建筑和市政基础【。设施建设工程的勘】察、设计《、施工、工程质量】、施:工安全?。、,监理等?。进行监督管》理;:组织相关行业—主管部门进行政府投!资的城建项目的【前,期工作?、投资计《划编制和申报;制】定工程建设标准、】工期定额、用—地指标、经济参数、!工程计价依》据及管理制度并监】督指导?实施;负责政—府,投资项目中》房,屋,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建设工程的招—投标监管 —  州审计局—依法对?政府:投资项?目和以政府投—资为主?的,建设: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!决算进行审计监督】依法对与政府投【资项目有关的部门】和单位进行》。审计或调查;对政府!投资重大建设项【目实行跟踪审计或审!计调查?;列入州人民政府年!度审计项目计—。划,的,政府投?资项目由审》计机关依法》进行审计审》计机:关对政府投》资项目的审计结果作!为项:目,法人或建设单位工程!结算的依据》。   州》监察局负责》对政府投资项目【活动中的行政—。管理部门及其—公务员和由》政府任命的其—他,工作人员执行有关】。法律、法规的情【况进行监督检—查 :   州国有资产】管理:委员会负责政府【投资项目建成后国有!资产移交、产权登记!和监管工作》   《政府:投资项目涉及到的行!业行政主管部门按】各,自职责对项目进【行管理和监督 第!四条 政府投资【。项目建设应》当遵循以下规—定   ㈠ 严】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!程序依法办理有关审!批手续?禁,止,“边勘察、边设【计、边施工”; 】   ㈡ 坚持概算!控制预算、》预算控制决》算的原则;   !㈢ 实行《项目法人制》(项目主管部门【责任制)、招投标制!。、工程监理制、【合同管理制、—工程质量《责,。任制;   ㈣ !禁止转包和》违法分?包 第二章— 项目立项审批 !第五条 各》县市、?口岸委、赛管委【及州直各相关部门】每年年底前向—州发改委提》交下:年,度计划投资项目【经行业评审后—列入州级项目库州】发改委对项目—筛,。。。。选汇总后上报州人民!政府:研究确定《州人民?政府对?研究确定后的计划】投资项目批转州发改!委州发改委向项目法!人或建?。设单位下《达立项批复并抄送】。州财政局《。、审计局、》监,察局:及相关行业》行政:主管部门 —  项目法人或建】设单位收《到立:项批复?后方可依次进行项目!建议:书、:。可行性研究》报告、初《。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!作 第六条 政府!投资项目应当—。按照:有关规定由州—发,改委审批《项目建议书、可行】性研究报告、初步】设计(?工程概算《)其中规模较小【、技术?、经济方案比较【简单:的项目可以合并【编,报进行一次性审批 ! 第七条 立项批】复文件下《达后项目法人或【建设单?。位应当依法办理规】划,。、用地、《环境评价等》预审手续;对—于城市规划、建设用!地、环境评价、【安全评价、资—金落实?等建设条件具备的】。建设项目州发改【委下达年度基本建设!计划;?项目法人或》。建,设单位收《到年度基本建设计】划批文后应》及时将项目施工图设!计和概算《申请文件上报州发改!委,、财政局;州财政局!对工程概《算进行评审出具评审!意见转送州》发改委;州发—改委结合州》财政:局出具的工》程概算评审》意见:。下达项目概算—批复文件 —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!目,工程概算批准后任何!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擅自变更 】第九条? 对确需《调整项目建设—内容、设《计内容以及工程概】算的项目法人或建】设单位应《当向州发改委提【出变更?申请经?州发改委审》核后报州人》民政府批准 第】三章 项目投资【。预算:审批 第》十条: 经州发改委立项批!复,。的政府投资项目应】当严格执行预—算审批制度》按照:“先评审、后—编制:”的工作机制为项目!支出预?算的:编制和?调整提供科学、合理!。、,。可靠的依据》 第十一》条 项目《法人或建设》单,位,将批复的项目建议】书、:可行性研究报告、】初步设计(工程概算!)、土地、规划、环!境评价、《施工:设计图等财》政部门要《求提供?的文件和相关资料】应及时报送州财政局!进行投?资预算评审 第】十二条 州》财政局收到项目法】人,或建:设,单位报送的》相关材料后》对项目?投,。资预算进行评—审编制投资》项目财政支出—预算对所有项—目支出预算》汇总后上报州人【。民政府审批 【第十三条 根据自】。治,州的可用财》力、上级对项目的】投资及其他资—金来:源情:况州人民政府确定项!目当年?财政支出预算规模批!转州财政局办理项】目当年财《政投资预算批复手续! 第十四条— 州财?政局根据《州人民政府确定【的投资项《目当:年财政?支出预算规模—向项目法人或—建设单位下》。达项目当年财政投】资预算?批复文件《同时上报州人民政】府并抄送州发—。改委、审计局、【监察:。局,、国税?局、地税局及—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!门 第四章 项目!实施管理《 第十五条 项目!法人或建设单位组织!项目建设应》当,符合州发《改委:批准的建设》规模、标准、—内容和工程概算严】格控:制,和节约投资 【第十六?条 项目建设过程】中除因?地,质、地貌《、技术、水文—及设计漏项》。、设:计错误等不可预见】因素变化《外不得?擅自:突,破批准的建设—规模、?标准、内容若确需】调整按?本办法第九条规【定办理 》第十七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!依法实?行招投标《制,州财政局《。会同行业行政主【管部:门对标底进行审【核州发改委》、财政局、》监察局及《相关行?业行政主《管部门按《照各自职责派员【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!行监督;项目法人】。或建设单《位将中标结果报州发!改,委,、财政局及》相,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!备案: 第十八条— ,州人民政府法制【办、发改委》、财政局及》相关行业行政—。主管部?门对项目《法人或建设单位拟】。签的合同进行联审;!项目法人或》建设单位根据联【审的意见与中标【单位签订正》式合:同 第十九条 】合同自签订后在办】理相关手续前承包人!应当将合同报工【程项:目所在地相关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!案备案后《的合同依法变—。更应当在15日【内向原报备机关【备案:当事人就同一建设】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!与备案的《合同内容不一致的】以,。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!。价款结算的依据 !第二十条 项目法】人或:。建设单位向州财政局!提出建设资金拨付】书面申请时应当附】有监理单位签署意】见的项目《建设进度情况—材料:如果项目法人—或建设单位委托中】介机构对项目—实施全?。过程管理《和造价监《控的还应当》附有该中介机构签】。署的书面意见材料 ! 第二十一》条 州?财政局收到建—设资:。金,拨付书面申》请后按照“先评【审、后拨款”—的工作机制依照【 “按计划、—按预:算、按合同、按进度!”的评审原则进行评!审根据评审意—见及时准确将建【设资:金拨付到项目法【。人或建设单》位,基建专户《或直接拨付》给,商品或?劳务:供应商 第—二十二条《 对纳?入政府采购目录【的工程类《项,目项目法人或建设单!。位向州?财政局提交政府采购!申请州?财政局按照“先【评审、后采购”的】工作机制对采购【预算进?行评审并依法开【展政府采购活动 !第二十三条》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!项目报告制度—项目法人或建设【单位出?现较大?金额索赔、重大【违,纪问题、配套资金】严重不足、工期【延误、其他》重大事项等应当【及,时报告相关行业行】政主管部门》及州发改委、监察】局、财政局、审【计局等 《。 第二?十四条 项目法人或!建设:单位应及《时向:州财政局报送财务结!算资料州财政—局对财务结算资【料进行?评审并向项》目法人或建设单位】出具评?审,结论作为《工程结算《的依据 第二十五!条, 项目法人或—建设单位对》评审结?论,有异议的报》请州人民政》府安排审计并—将审计结《果反馈州《财政:局作:为,工程结算的依据 】 第二十六条 施】。工单:位对工?程结算?。有异议?的应按国《家、自治《区相关规定执行【也可以依照合—同约定申请》仲裁或者《向人民法院提—起诉讼 第二十七!条 州?财政局?对项目?实施过程进行—专项核查和追踪问】效结果?上报:州人:民,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! 第二十八条 】州发改?委牵头对政》。府投资项目实行稽】察稽察结果上—报州人民《政府 第二—十九条 《项目法人或建—设单位应当严格【。执行项目统计制度】。在规定?时间内及时准—确地向统计部—门及:州发改委、财政【局、审计局、—国税局、地》税,局及相关行业行政主!管部门报送项目【。的,工程进度、投资完成!情况和资金》到位:情况等相《关信息 第—三十条 项目法人】或,建设单?位应当严格》按照国家有关—档案管理的规定【及时收集《、整理建设项—目,各,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!、健全项目档案并在!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!向,相关:行业行政《主管部?门移:交,项目档案 —第五章 项目竣工财!务决算 》第三十一《条 政府《投资项目竣工财【务决算应《由项目法人或建【设单位编制项目法人!或建设单位应—组织财务、计—划、统计、工程技术!和物资?。。等专业人员共同完成!   设计、监理!、施工等单》位应积极《配合向项目法人【或建设单位提供相关!资料: 第三十二—条 政府投》资项目竣工》财务决算编制—的依:据主要包括   !㈠ 立项批》复、可行性研究报】告、初步设计—、概算及概算—调整:批,准文件;  【 ㈡ 招投标—文件;?   ㈢ —历年投资计划; !  ㈣ 经州财政】局,审核批复的财政投资!预算; 《   ㈤ 承包合同!、工程结《算等:有关资料;》   ㈥ 有关的!财务核算制度、办】法;:  ? ㈦ 其他有关资料! 第三十三条 】项目法人或》建设:单位在竣《工财务?决算编制前委托中介!机构对工程进行审核!并出具审核报告项】目法人或《建设单位在》审核:报,。。告的基础上编—制竣:工财:务决算 《 第三十四条— 政:府投资项目包—括两个或两个—以上独立概》算的单项工程的单项!工程竣工并交付使】用时应编制单—项,工程竣?。工财务?。决算;?建设项目《是大中型项目而【单项工程是小型的】应按大中型项目【编制内容编制单项工!程竣工?财务:决算;?整个建设项目全【部,竣工后?还应汇总编制—该项目的竣工财【务决:算 第三十五条 !项目法?人或建设单》位应:对竣工财务决—算的真?实性、完整》性,负责 ? ,第三十六条 根据项!目隶:属关系无主》管部门的项目—法人或建设单位【按规定程序将—竣工财务决算送【州,财政局评《审;有主管部门的】应由主管部门签【署审:核意:见后由主管部门将】竣工财?务决算送州财政局】评审: :第三十七《条 州财《政局对?项目法人或建设单】位,编制的竣工》财务决算进行评【审后出具评审结【论并据此给项目【法人或建设单位【出具竣工财务—决算批复 第【三十八条 经州【财政局?批复的竣《工财务决算应—作为资产形成、【资产移交和投—资核销的依据 【 第三十九条— 项目法人》或,建设单?位,及相:关部门应将州财政局!批复的竣工》财务决算及相—关,资料按国家会计【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!理归档永久保存 】 ,第六章? 项目后评价—及资产移交 第】四十条 政府投资】项,。。目按照批准的设计】。文件建成后在州财政!局出具评审结论或州!审计局出具》审计报告后应及【。时提出验《收申请报州发改委】组织相关部》门,对项目进行验—。收重大项目的—评价结果应上—报州:人,民,政府 第四—十一:条 项目法人或建设!单,位应将州财》。政局批复的竣工【财务决算和州发【改委出具的》项目验收《报告及其他相—关资料送州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】会办理国有资—产移交和产》权登记手续国有【资产产权接受单【位应及时入》帐州:国有资产《管理委员会》应建立国《有资产产权及资产】管,理档案 第七【章 法律责任— 第四十二—条 项?目法人或建设单【位在政府投》资项目管理中—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—限期整改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】。究项目法人或建【设单位及《其负责人和直接责】任,人的行政责任构【成犯:罪的移送司》法机关依法追究责】任 ?  ㈠ 未按基【本建设程《。序办理?相关手续擅自开工】的,。;   ㈡— 未经批准擅—自,变更或?提高建设标准、扩】大用地及《建设规模、增加建设!内容的;《   《。㈢ 未依法实行招投!标和政府采购的;】 :  ㈣ 未依法签】订,合同:或未实行工程监【理的;  —。。 ㈤ ?未按:规定组织竣工验【收或:验收不?合格投?入使用的《;   ㈥ 未】办,理国:有资产移《交及产权登记的【;   》㈦ 其?。。他违:反有关法《律,、法:规行为的 》 第四十《三条 行业行—政管理部门及其【工作:人员在政府投资【项目管理中》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》行政:主管部?门责令限期改—正情节严重的对主】。要负责人和直—接责任?人员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构成犯罪的移】。送司法机关》依法追究责任  !。 ㈠: 出:具虚假专业审—查意:见的:;   ㈡ 违】规批准可行性研究】报,告、设计文件和项目!投资概?算的; 《   ㈢ 违规【下达投资计》划的;   ㈣】 违规批准增—。。加和拨付建》设资金的; 【  ㈤ 滥用职权、!玩忽职?守、徇私舞弊、索贿!受贿的;   】㈥ 为不具备条【件的申请人办理审】批手续的《;   ㈦— 其他违反有—关法:律、法?规行为?的 第四十—四条: 任何部《门和:单位不得《滞,。留、挤占、》截留、挪用、置【换政府投资项—目建设资《金违反?规定的除全额收回外!将依:法,追究当事人》和有关负责人的法】律责任 第四【十五条 政府投资】项目发生重大质量】或安全事故》的依法追究有关单】。位和个人的行政【责任构?成犯罪?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!追究责?任 第八章 【附,则, 第四十六条 本!办法适用于》。投资规模在50万】元以上(《含,50万元)以—及,纳入招投标范围的】政府投资项目 第!。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!州发改?委、财政局、建设】局、审计局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!责解释 《 第四十八条 【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!施行各县市、阿拉】拉山口口岸可参照】执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