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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博尔》塔拉蒙古自治州政】府投资建设项目监】督检查办法》。(,试行) — 关于印发》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!。项目监督检》查办法(试行)【的通知 各县市人!民,政府阿?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!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!委会州人民政—府各部门《 , ?。   ? 自治州政府投资】。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!法(试行)》已,经自治州第十二【届人:民政府第《二十五次常务会【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!你,们请认真《贯彻:执行 二○一○!年四月?二十九日 —。 第一?章 总 则 !第,一条 ?为严格政府》投资项目建设基本】程序规范监管—活动确保工程安【全、资金安全—和干部安全切实【从,源头: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依!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行政监《察法、博尔》塔拉蒙古自》治州人民政府投资项!目管理办《法,(试行)(博—州政发〔《2007〕31【号)等有关法律【法规和规章》制度结合自治州【实际制定本办法 】 第二条 【政府投资建设项【。目监督范围主要包括!  —   ㈠ 自治州人!民政府?确定的重点监督项】目; ?     】㈡ 自治州城乡规划!建设领?导小:组确定?的重点监督项目【; 》     ㈢ 各县!。市,(口岸)人民政【府,(管委会)确定【的重点监督项目;】   【。  ㈣ 有群众投】诉举报并经》立项调?查的项目 】 ,    《对㈠、㈡、㈢范围】内的建设项目应【。成立项目建设领导】。小组下设项》目部、建设组和监】督组监督组》由纪检?监察、发展》改革、建设、财政、!。审计等部门组—成在项目建》设领导小组》的领:导下依据各自职能】独立开展监督检查工!作 第二章 ! 监督内容 第】三条 对列入监【督范围内《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!程监督 —。     ㈠ 办!理规划?、用地、消防、环评!等项目建设前期【手续情况《;    ! ㈡ 选定招标代理!机,构、委托《代,理合同内容等—; : 《    ㈢ —。招,标公告内《容、公告范围、招】标方:案的:确定、材料采—价,、,图纸答疑《、设计变更、—招标控制价的审【核等; 《     ㈣! 投标?企业报名、资—格审查?、评标委员会成【员产生?等; 【 ,  : ㈤ 项目施工(含!监理)开标评标定】标过程、中标结果的!确定及公示》、工程合同等; !     ㈥】 材:料购进、《见证材料取样等;】。 ? :    ㈦ 资金】管理和使用、经【济技:术签证制度执—行情况; 【   《  ㈧ 《工程质量、安全【、,进度及竣《工,验收和工程决算【; 》。     ㈨ 工】程建设过程中有【关项目建设的重【大事项决策情况等;!    】 ㈩ 建设单—位(或业主》)、招标代理机构】、勘:察设计单位、—质监部门履行职责】情况施工企业—、监理?单位人员配备、【到位及履约情况等;!   【  (十一》) 其他应监—督的内?容,。 第三章 — 监督《措施 第四【条 建立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监督组联席会!议制度?定期听?。取建设单《位(或业主)、【监,督组各成员单位工作!进展情况及时协调】。解决项目《建设中的有关—问题 第五条 !实,行政府投资建—设项目“廉政双【。书”制度即》建设单位(或—业主)与纪检监【察,。机关签订建设—项目廉政责任书施】工单位与《建设单位(或业主)!签订工程建》设廉政?承诺书 《。 , 第?。。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在?编制:工程项目预算之【前必须对工程使【用的材料(设备)】进行市场采价作【为编制工程预—算的依据《    — 采价方《。案由建设单位—(或业主)》制定监督组审—定后方可《执行参与采价活动的!专,业技术类人员不【少于采价人数的三分!之二 第七】条 采取比选、抽】签等方式确定招【标代理机《构 第—八条 加强》工程:招标控制价审核【监督招标控》制价编制完后在监】督组的监督下由建设!单,位(或业主)—从专家库中抽取不少!于,3名注?册造价师《组成审?核组进行封闭式【审核审核结果报【。监督组审《议由建设组确—定并按程序备案和发!布招标控《制价 《 :。第九条 实行招【。。标公告、招标文件内!容的审核制度—。招,。标公告、招标—文件发布(出售【),前须:报监督组审议—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备!案,   》  招标公告须【在新:疆经济?报、博尔塔拉报【、新疆?建设: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!布企业可采取—网上或携《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!托书方式进行报名 ! ?第十:条 实行资格后【。审,制度: :。 第十《一条 实行技术标】合格制评审法取消建!设单位(或》业主)评委所—有评标专家通过【。计算机随机抽取【产生 —第,十二条 建》设,单,位(或?。业,主,。)在签订工》程合同(含施—工、监理《及,委托代理《招标合同下》同)之前须报—。请建设组审议后提】交监督组对合同的】内容进行会审建设】单位(或业主)【根据会审的意见与中!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!未经审核《不得签订 】第十三条 加—强对施工中标单【位(含施工和监理】)履行投标承诺【情况的监督检查【。 :     》施工:中标单位《(含施工和监理)不!得擅自变更中标承】诺的项目经理(或】总监理工程师)和其!他,相关人员若》需变更须经建设单】位,(或业主)同意【由行业行政》主管部门审》核批准?后方可更《换 ? 第十四条 加】强对施工单》位、监理人员的日】常监:管推行“每周例会】制”和“施工企业】项,目班子、监》理人员考勤制—度”:考勤工作由项目【建设:单位(?或业主?)负:责监督组《进行抽查《 第十五条 !严格项目设计变更】和经济技术签证环节!的监管对涉及—工程造价增减的变】更设:计由建设单位(或】业主)报请建—设组: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监!督组审核同意后交】项,目建设领导小组研】究决:定经:济技术?签证须建《设、监理、施工三方!签字:并,。加盖公章 — 第?十六:条 严?格,对项目资金管—理和:使用环节的监管中标!单位:必须做到《专款专用主动接受】建设:单,位(或业主)—、纪检监察》、财政、《审计等部门的监【督 第十七条! 加强?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严!格落实项目》跟踪审计制》度未出具竣工决算审!计报告?的财政部《门和建设单位(或】业主)不得拨付(支!付)工程《建设尾款 第四!章 责任追究 ! 第十八《。条 建?设单位?(或:业主)有《下列行为之一—其单位?领导班子和主要【领导干部当》年党风廉政建—设责任制考核不【。得评优;《。情节严重的依法依】纪追究主要领导【和其他相关责—任人员的责任;【构成犯罪的移交司】法机关处理 —     ㈠! 未按程序办理相】关,手续擅自《开,工建设的《;    ! ㈡ 未经批准擅】自调整?建设标准和投—资规模的; 【     ㈢ !依法应?。实行招标而未实【行招标的; !     ㈣ 【转移、侵《。占、挪用建设项目】资金的;《 :     【㈤ 未?经竣工验收或者验】收不合格即》交付使用《的;:  —。   ?㈥ 建设单位(【。或业:主)不认《真,履,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!或,。出现严重质量问【题的; 《  ?   ㈦ 其他违纪!违法行为 】第十九条 健全【市场诚信体系严【格市场准《入和清?出制度参与政府投】资项目建设的企业(!含,施工、监理、—。招标:代理机构)有下【列,行为之一的由行业】行政管理部门—记入不良行为—记录予以通报批评并!视情节轻重给—予相:应处:理;情?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!在博州行政辖区内参!。与政府投资》项目建设 》     】㈠ 施工企业、项】目经理?。。     !⒈未取得施工许可】证擅自施工的; 】 《。    ⒉无资【。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!围承接工程的;【 , , ,     ⒊转包!、违法分包工程的;!   【。  :⒋以他?人名义或准》许,。他人:以,本单位名义承—接工程的; 】     ⒌项】目经理违反规—定同时承建两个及】以上在建项目的【。;,    】 ⒍项目经理—。、施工?员、质检员、安全】员、造?价员及其《他专业操作》人员无证或证件不】全或违反规定多次】脱岗的; 【   《。 , ⒎工程质量出现】严重问题或未按合同!约,定按期交工的;【 《     ⒏—其他不良行》为   】  ㈡ 监理企业】。、监理人员 —    【 ,⒈无资质或》超越:。资,质,等级承接监理业【。务或从?事执业活《动的;  !   ⒉以》他人名义或准许他人!以本单位、本—人名义承接监理业】务的; 【     ⒊—项目总?监、:监理工程师、监【。理员未正《。确履职监管不到位】或违反规《定,多次:脱岗的;《  —。   ⒋未按投【标承诺配备监理人员!的; 【 , ,  ⒌未按规定实施!旁站监?理的; 【     ⒍—对违反工程建—设强制性标准不【。予制止或制止不力】的; ?。   —  ⒎监理工程师】违反规定同时担任】三个以上在建项【目总监的; 【 ,    》 ⒏监理单位出具】虚假报告或不依法】严格行使监理—签字权的; 【   》  ⒐?其他不良行为—。    】 ㈢ ?招标代理《机构:   【。  ⒈出具虚假专】业审查意见的; 】  》   ⒉在编制工】程招标控《制价过程中有明显缺!项、漏项、错—算或计算不实—。的;   !  ⒊无证或—超越资质等级—承接招标代理业务】的;  】  : ⒋与招《标人或投标人—相互串通搞虚假招】标的;  !  : ,⒌排斥潜在投标人】参与投标《的; 《 ?    ⒍不依法确!定,中标人的; —     ⒎【其他不?良行为 — 第二十条》 参与政府投—。资项目监管的有【。关人:员在项目建设中滥】用职:权、: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、,索贿受贿的依法依】纪严肃追究相—。应责任;构成犯罪的!移交司法机》关处理 第【五章 附 【则 ?第二十一条 本【办法由自治》州监察?局会同自治》州发改委、建设局】、财政局、审计局等!部门解?。释 第》二十二条 》本办法自公布之【日起施行各县市(口!岸)可参照执行 】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