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】博尔塔拉《。蒙古:自,治州政?府投资建设项目【监督检查办》法(试行)
】。
关于?印发自治州政—府投资建设项目【监督检?查办:法(试行)的通知】
各县市人—民政府阿拉山—口,口岸管委会赛—里木湖风《景,名胜:。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!。各部门
】 自治州—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!督检查办法(试行)!已经自治州第十【二届人民政府—第,二十五?次常务会《议研究同意》现印发给你》。们请认真贯彻执【行
?
二:○,一○:年四月二十九日【
第一》章 总》 则
第一条 为!严格政府《投资: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规!范,监管活?动确保工程安全【、资金安全和干部安!全切实从源头—上预:。防和治?理,腐败依据《中,华人民共《和国行政监察法、博!。尔塔拉蒙古》自治州人民政府投资!项目管理办法—。(试行)(博州【政发〔?2,007〕3》1号)等《有关:法律:。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!自治:州实际?制定本办《法
第二条 !政,府投资建设项目监】。督范围主要包括【
《 ㈠ 自治!州人:民政府确定的—重点:监督项目;》
:
㈡ !自治:州城:乡规划建设领导【小组:确,定的:重点监督项》目;
! ㈢ 各县市(口!岸)人民政府—(管委会)确定的重!点监督项目;
】
— ㈣ 有群众投诉举!报并经立《项调查的项目—
— : 对㈠、㈡、㈢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!成立项目建设—领导小组下》设项目部、建设组和!监督组监督组—由纪检监察、发展】改革、?建,。设、财?政、审?计等部门组》成在项目建设领导】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各!自职能独立开—展,。监督检查《工作
第二章】 监督内容
】。
第三条 对列入】监督范围内》的建设项目实施全过!程监督 《
】㈠ :办,理规划、《用地、消《防、环评等》。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情!况;
【 : :㈡ 选定招标—代理机?构,、委托?代理合同内容等;】 ,
》 ㈢ 》招标公告内容—、,。公告范围、招标方案!的确定、材料采价、!图纸答疑、设计变】更、招标《控制:价的审核等; 【
? ㈣— ,投,标企业报名、—资格审查《、评标委员会成【员产生等; —
,
— ㈤ 项目施—工(含监理)开标】评标定?标过程、中》。标结果的确定—及公示?、工程合《同等;
【 ? ㈥ 材》。料购进、见证材料取!样等:。;
?
? ㈦ 资金】管理和?使用:、经济技术签—。证制:度执:行情况; 》
,
, ,。 ㈧ 工】程质量?、安全、进度及【竣工验收和工程【决算; 《
】㈨ 工程建设—过程:中有关项目》。建设:的重大事项决—策情况?等;
— ㈩ 建设!单位:(或业?主)、招标代—理机构、勘察设计】单,位、质?监,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施!工企业?、监理单位人员配备!、到位及履约情况等!;
》 》。。(十一) 其他应】监督的内《容
:
第三章《 监督措施 】
第四条 建立政!府投资建设项目【监督组?联席会议《制度定?期听取?。建设单位(或业主】)、监督组各成员】。单位工作进》展情况?及时协?调解决?。项目:建设中的《有关问?。题
第五条【 实行政府投资【建设项?目“廉政《双书”制度即建【设单位(《或业主?),与,纪检监察机》关,签订建设项目廉【政责任书《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!(或业主)签订【工程建设廉政承诺书!
《。第六:条 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在编】制工:程项目?预,算之:前必须?对工程使用的—材料:(设:。备)进行市场采【价作为编《制,工,程预算的依据— ,
》 采价?方案由建设》单位(或业主)制定!。监督:组审定后方可执行】参与:采价活动的专—业技:术,类人员?不少于采价》人数的?三分之二
—
, 第:七条 采取比选、】抽签:等方式确《定招标代《理机:构,
《第八条 加强工程】。招标控制价审核监】督,招标控制价编制【完后在监督组—的监督下由建—设单:位(:或业主)从专—家库中抽《。取不少于《3名:注册造?价师组成审核—组进行?。封闭式审《核审核结果报监督组!审,议由:建设组确定并—按程序备案和发布招!标控制价《
第九—条 :实行: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!内容:的审核制度招标【公告、?招标:文,件,。发布(?出售)前须报—监督组审议》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备!案
— 招标公告须在新!疆,经济报、博尔塔拉报!、新疆建设网等相关!媒体同时发》布企业可采取网【。上或携带法》定代表人授权—。委托书?方式进行报名 【
,
:第十条 实》行资格后《审制度
第十!一条 实行技术【标,合格制评《审法取?消建:。设单位(或业主)评!。委所有评标专家通】过计算?。机随机?抽取:产生
第【十二条 建》设单位(《或业主?)在:签,订工程合同(含【施工、监理及委托代!理招标合同下同)】之前须报请建设组】审,议后提交监督组【对合同?的,内容进?行会审建设》。单位(或业主)根】据会审的意见—与中标单位签—订工程?合同未经审核不得签!订
?
第十三》条 :加强对施工中—。标单位(含施工和监!理)履行投标承诺】情况的监督检查【
? 施工中标单!位,(含施?工和监?理)不得擅自变更】中标:承诺的项目经理【。(或总?监理工程师)—和其他相关人员若需!变更须经建设单位(!或业:主):同意由行业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!准后方可更换
】
第十四》条 加强对》施工单位、监理【人员的日常》监管推行《“每周例会制”【和“施工企业项目】班子、监理人员【考,勤制度”考勤工作由!项,目建设单位》。(或业主)负责【监,督,组进行抽查》
:
第十五条— 严格项目设计变更!和经济技术签证【环节的监《管对:涉及:工程造价增减的【变更:设计由建设单位(或!业主)报《。请,建设:组研究提出初步【意见监督组审核【同,意后交?项目建?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!经济技术签证须建】设、监理《、施工三《方签字并加》盖公章
— 第十六条 —严格对?项目资金管理—和使用环节》的监管?中标单位必须做到】专款专用主动接受】建设单位(或业主】)、纪检监察—。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!的监督
第十!七,。条 :加强项目《竣工决算审计严【格落:实项目跟踪审计【制度未出《具竣工决算审计【。报告的财政部门【和建设单《位(或业主)不【得拨付(支付)工】程建设?尾款
第四【章, 责任追究【
第十八条 【建设:单位(或《业,主)有下列行为之】一其单位领导班子和!主要领导干部—当年: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】制,考核不得评》优;:情节严重《的,依法依纪追究主【要领导和其他相关】。责任:人,员的责任《。;构:成犯罪的移交—。司法机关处理
】
— ㈠ 未按》程序:办理相关手续擅自】开工建设《的;
《。
— ㈡ 未经批准擅自!调整建?设标准和投资规【模的; 《
㈢! 依:法应:实行招标而未实行】招标的; 》
? ㈣— 转移、侵占、挪】用建设项《目资金的;》
》 ㈤ —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!收不合格即交付使】。用的;
— —㈥ 建设单位—(或业主)》不认真履行》职责造?成不:良,影响或出《现严重?质量问题《的; ?
—㈦ 其他违》纪违法行为》
《第十九条 健全市】。场诚信?。。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!清出制度参与—政府投资项》目建设的企业(含】施工、监理、招标代!理机:构)有?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!业行政管理》部门记入不良行为】记录予以通报—批评并?视情节轻《。重给予?相应处理;情节【严,。重的三年内不得【在,博州行政辖区内参】与政府投《资,。。项目建?设
! ,㈠ 施工企业、【项目经理
—
》 ⒈未取得施【。工许可证擅自施【工的;
! , ⒉无资质或【超越资质等》级,范围承接工程的;】 ,
《 ⒊转包【、违法分包》工程的;
【 :。 ⒋》以,。他人名义或准许他】人以本?单位名?义承接工程的; 】。
,
《 ⒌项目经理】违反规定同时承建两!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!;
《 ⒍项目!经理:、施工员、质检员、!安全员?、造价员及其他专业!操作人?员无证或证件不【。全或:。违反规定多次—脱岗的;
! ⒎工程质】。量出现?严重问题或未—按合同约定》按期交?工的;
】 : ⒏其《。他不良行为 —
】㈡ :监理企业《、,监理人员
—
⒈】无资质或超越资【质等级承接监理业务!或从事执业》活,动的; 《
,
: ⒉以他】人,名义或准许他人【以本单位、本人名义!承接监?理业务的《;
! ⒊项目总监、监理!工,程师、?监理员未《正确履职监管不到】位或违反规定多【次脱岗的《;
】 ⒋未《按,投标承诺配备监【。理人员的;
! 》⒌,未,按规定实施》旁,站,监,理的; 《
,。
【⒍对违反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】。准不予制止或制止】不力的;《
》 ⒎监理工程!师违反规定同时担任!三个以上在建项目总!。监的;
— —⒏监理单位出具虚】假报告或不依法严格!行使:监理签字权的; 】
《 ⒐其他不】良行为 《
《 《㈢ 招标《代理:机构
【 ⒈出—。具虚:假专业审查意见【的,; :
《 ⒉在编制】。工程招标控制—。。价过程中有明—显缺项、漏》项、错?算或计算不实的; !
: ⒊【。无证或超越资质等】级承接招标代理业】务的;
》
: 》⒋与招标人或投标】人相:互串通搞虚假招【标的;
》
【⒌排斥潜在投—标人:。参与投标的》;
?
, ? ?⒍,不依法确定中标【人的;
— ⒎其—他不良行为
】 第二十条》 ,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监!管的:有关:人员在项目建设中】滥用职权、》玩忽职守《、,徇私舞弊、索贿【受贿的?依法依纪《严肃追究相应责任;!构,成犯罪的移交司【法机关处理 —
第五章 】附 则
第二十一!条 本办《法由自治州监察局】。会同自治《州发改委《、建设局、财政局、!审计局等部》门解释?
?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!自公布之日起—。。施行各?县市:(口岸)可参照执行!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