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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张掖市公共租赁】住,房管理实施办法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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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掖市人民政府!令第 7 号
】张掖市公共租赁住】房管理实施办—。法已经2012年】6月12日市人【。民政府?第五次?。常务会议讨》论通过现予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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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长
】
二〇一二》年六月二十七—日
— 第一条 为【进一步规范》公共租?赁住房的建设、【分,配和管理《根据甘肃《省公共?租赁住房《管理办法《等有关规定结合【我市实际《特制定本办法
【
!第二条 》公共租赁住》房,是指政?。府提供政策支—持,限?定户型面积、供应对!象和租?金标准面《向城市?。中等偏下收入的住】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!人员和进《城务工人员》供应的政《策性保障住房—(中等偏下收—入,是指家?庭人:均收入低于所—在地人民政》府公布的上年度城】镇居民人《均可支配《收入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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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三条 本》市范围内公共—租赁住房《的规划、建》设、分配、使用及监!督管理适用本办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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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公共租!赁住:房建设管理应当在】省,、市政府指导下遵】循政府?。组织、社会》参与多方建》设、统一管理公平公!开、严格监管的原则!实施在加大政府对公!共,租赁住房投入的【同时要切实》采取土地、财—税、:金融等政策支持鼓】励企事业单位—建设公共租》赁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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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 市政府对!全市公共《租赁住房工作负【总责对各《县区政府《实行目?标责任管《理
【 第六条 市房!产,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!房工作的《指,导和监督管理负【责,市政府直接投资【建设、商品住房开】发项目中配建的公】共租赁?住房的管理工—作
《 各县区房!产行政主管部门【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公共租?赁,住,房的建设管理工作】
】市、县区民政—部门:负责城市《中,等偏下收《入住房困难家—庭的认定审》核,工,作
《 : 市、县区发展!改革、城乡建设、监!。察、财政、规—划,。。、国土资《源、物价、人社、】公安、税务、金【融等有?关部门各司其—职, 负责公—共租赁住《房建设与《管理的相关工作
! ? 街道》。办事处?(镇人民政》。府)负?。责公共租赁住—。房的申请受理、调查!、审核?等工作
》 , 企事【业单位利用自—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!住房的负《责做好公共》租赁住房建设的组织!实施、管理等—相关工作《
【 第:。七条 公共租【。赁,住房:建设筹资渠道—
【(一)政府投资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!金主要渠道中—央安:排的专项资》金,。;财政年度预算【安排资金;土地出】让收益中安》。。排,资,金;住房公积金【增值收益中安排资金!;银行、非银—。行金融机构和公【积金贷款以及—公共: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等!
《 : (二)非政府投资!公共租赁住房建设】资金主要渠道中央】安排的?专项补助资金;【。银行:、非银行金融机【构和公积金贷款;公!共租:赁住:房租金?收入和企事业单位】自筹资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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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公共租赁住房!投资建设实行“【谁投资、谁所—有”投资《者权益可依法—转让
《
—第,九条: 政府投资建设】、商品住《房,开发项目中》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!的租金收入》按照政府非税收入】管理的规定》缴入同?级国:库实行“收支两【条线”?管理
— 租金收入专!项用于偿还公共租】赁住房?贷款以?。及公共租赁住房的】维护、维修、日常】管理
《。
—第十条 政府投】资,建设、配建的公【共租赁住房》,建设?。用地按照划拨—方式供应其》他方:式投资的公共租【赁,住房,建设用地可以!采用出让、》租,赁,。或作价入股等—方式有?偿使用
】 有《偿方式出让的土【地出让收《益、:地方:政府权限范围内【的税费原则上全【。额安:排用于?公共租赁住房建【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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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条 公【共租赁住房的房【源筹:集渠道主《要包:。括
》 (《一)国有投资公【司集中建设的—住房;
《
—(二)政府》。从市:场上:回,。购或:租赁符合条》件的住房;
—
—(三)在商品住房开!发项目中《配建的住房;
! (》四)企事业单位【利用自有土》地建设的住房;
! 《 ,(五)社《会捐赠及其》他渠道?筹,集的住房
】
第十二条】 公共租赁住【房面积控制在4【090平方米—套型为一居室、一】室一厅?、两室一厅以6【。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!根据家庭人数—不同配置相应—面积的住房
【 《 (一)政府出资】。新建的?公共租赁住》房采取集中建—。设,或配建相结合的方】式面积控制在60】平方米以《内套型以一室一【厅、两?室一厅小户型为主
!
《 :(二)劳《动密集型企业利用自!有,土地: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!面积控制《在40?平方米以《内套:型以一居室公—寓为主
— : (三)为利于】引进人才可适当建】设部分90》平方米?以内的三居室公寓】配建比例不超过公共!。租,赁住房?总量的30%
】
第十三!条 新建公共租】赁住:。。。房应:。当充:分考虑住房困难家】庭对交通、就业、就!学、就医《等需求合理》安排区位布局
!
《 第十四《条 公共租赁住】。房建设用《地纳入住房规—划,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年!。度土地利用计划【并优:先保障
! :第,十五条 企事业】单位利?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!的自:有土地进行公共租赁!住房建设涉及—。改变土?地用途的应按照有关!规定变更为住宅用地!后方可进《行建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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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【 在?商品住房《开发项?目中应配建》一定比例的公共租】赁住房?国,土资源部门应将配建!面积、套型结—构、装修标准—等内容作为土—。地出让的条件在【土地出让《合同中予以明确【。
【。 第:十七条 市、县】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依据土地出让—合同和项《目建筑设计方案确定!的内容与竞得土地的!房,地产开发企》业签订保障性住房配!建合同作为办—理,土地、规《划、施工、商品房预!售手续的要》件之:一
《
第十【八条 市》、县区政府直—接投资?建设、配《建的:公共租赁住房由市、!县区房产行》政主:管部门无偿接收后登!记确权统一配租
!
》 第十九《条, 凡?不按比例配》。建的国土资源、建设!、规划等《相关部门不得审批】新的房地产开—发项目房产行政主管!部门不得《发放商品房预—售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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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条 ?公共租赁住》房要:达到基本设施—完善、功《能齐全具备》。基本居住条件
!
》。第二十一条 【公共租赁住房的【建设应当积极—推广应用先进、成熟!。、适:用、安全的新技术、!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!设备推动节能—。、省地、节水、节】材及环?境保护工作》提高住?。宅,建设的?整体水平
【
第二十】二,。条 公共租—赁住房项目的—。竣工验收和》。。保修:,必须执《。行国家有《关,规范
】 第二十》三条 ? 公:有住房转换为公【共租赁住房的工作】程序由市房》产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有关《部门另行制定
【
第二!十四条 申请公】共租赁?。。住房以家庭为单位】, 每个家庭—确定:1,名符:合,申请条?。。件,的家庭成员》为申请人《。其他:家庭成员为共—同申请人《个人申请公共—租赁住房的本—人为申请人申—请人和共《。。同申请人只限申请】承租1?套公共租《赁,。住房
【
: 第二十五条 【 申请人应当年【满18周岁在本【地有稳定工》作符合当地政府收入!限,制规定的本市—无,住房或家庭人均住】房,建筑面积在13平方!米以下的住》房困难家《庭、:。大中:专院校毕《业新就业学》生、外地来》张工作及进城务【工的:无住房?人,员
【 第二十》。六条 同时具备】下列条件的中等【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!庭可以申请公—共,。租赁住房:
—
(【一)家?庭成员?中至少有1人取得】本市常住户口3年】以,上,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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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二)无住房》或人均住房建—筑面积在13平方米!以下;
》 (三【)家庭人均年收【入,。符合政府规定—的收入标准》
第!二十七条 同时具!备下列条《件的新就业人—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!住房:
! (一)有本市常住!户口:;
】(二:)已: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!合同3年以上;
! (三)】本人在本市、县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!且未租住公有住【房的;?
》 (?四)申请《人所在单位出具【。的担保书和》申请人收入证—。明
》
第》二,。十八条 同时【具备下列条件—的进城务《工人员可以》申请公共租赁—住房:
】 (一)连续缴纳!社会保险1年—以上或累计缴纳社】会保险3年以上;
!
, (二)】已与: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!上的劳动合》同;
》 (三)【。家庭人均年收入符】合政府规定的收入】。标准;
【 (《四):在,本,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!;
】。(五)非本地区的户!籍证明?;
《 , (六)申【请单位出具》的担保书和申—请人员的收》入证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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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九条 中等偏下收!。入住房困难》家庭申请公共—租赁:住房时应向》户籍所在《。。。地的:街道办事处》(镇人民政府)【提出:。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!:
:
, ? (一《)公共租赁住房申】。请表;
— (二)家】庭成员有效身—份证件、户口簿【;
【 (三)《收入证明《;
(!。四)婚?姻状况证明;
】 (五)】住房证明;
】 (六)其他!需要:提供的相关材料【。
— 第三十条— 新就业人员和】进城务工人员申请】。公共租赁住房—的,由用人单位统】一向单位所在地【的街道办事处(镇】人民政府)提出【书面申请,》并提交下《列材料?:
(!一)公共租赁住【。房申请表;
】 《(二)申请人—。身份证、户》口簿(户籍证明【。)、学历证明—、,劳动合同、社会保险!缴纳证明;
】 (三—)申请单位出具的】担保书?。和申请人员的收【入证明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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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四)申请单位营【业执照等;
! : (五)其他—需要:提供的相关材料
】
第三!十一条 市、县】区政府引进的—特殊专业人才和在】本地工作的》全国、省部级劳【模、英?模,、荣立二等功以上】。的复转军《人住房困难家—庭按属地申请公【共租赁住房》原则上不受收入限】制同时应提交—下列:材料
—。 (一)引【进,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!、县区人《事部门出具引—进人才证明;
】 (二)省!部,级以:上劳模、英模提供劳!模,、英模证书》;
】(三)荣《立二:等功以上的》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!奖证书?
【 第三十二条— :公共租赁《住房的供应》对象按房源筹集渠道!分类实?施
— , (一)政府—直接投资建设—、在商品房开发项目!中,配建的公共租—赁住房供应》对象主要为本—地区中等《偏下收入住房—。困难家?。。庭、新就业》人员和进城》务,工3:年以上的无住房【人员
《 (—二):企事业单位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!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!象资格?的认定标准》。由企事业单位书【面提:出申请经市、—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!门,。核定后由企事业【单位安?排符合核定》标准:的供应对象办理【入住手续《并报市、县区房产行!政,主管部门备案
! (》三)劳动《密集型企业》建设的?公共租赁住房供【应,对象为企业内—部的无?房员:工供:应对象的认定标准和!范围由企业制定报市!、县区房产行政主管!。部门备案后执—。行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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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三条 公共】租,赁住房的申请与审核!程,序参:照张掖市廉租住房保!障实施?办,。法的规定执行
!
《 第:三十四条《 经审核》符合: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!住房困难家》庭、新?。就业人员和进城务】工人员,由市、县区!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通!过电脑?摇号进行配租—确,定,后按照下列规定办】理手续?
(】一,)中等偏下收入住房!困难:家庭由市《、县区?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与申请人签—订公共?租赁:住房租?赁合同,《办理入住手续
! (二—)新就?业人员和进城务工】人员由市、县区房产!行政主管部》门与申请《单位、新就业—。。职工签订公共—租赁住房租赁合同】,办理?入住手续申》请单位应建立租【金支:付或租金汇》缴制度
《。
第】三十五条《 公共租赁住房】租,赁合同期限为5【年合同中《应当明确下列内容:!
(一!),房屋的位《置、朝?向,、,面积、结构、—附属设施《。和设备状《况;
》 《(二)租金及其【支付方式;
—
(【三,)物:业服务费、水电【费、电梯费》等,费用的支付方式;
!
(四)!房屋用途和》使用要求;》。
(五!),租赁期限;》
(六!),房屋维修《责任;
— 《(七)停止公共租赁!住房保障的》情形:;,
— (八)违约责任及!争议解决办》法,;
(!九)其它《约定:
— , 第三十六条— 公?。共租赁?住房只能用》于承租?人自:住,:。不得出借、转租或闲!置不得用于》从事其他经营活动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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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七条 !公,共租赁住《房承租人不得擅自对!住房进行装修、改变!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!。结构
【。
第三》十八条 公共租赁!住房承租人》收入、人口、住房】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!。。当自发生变》化之日?起30日内如实向户!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!处(:镇人民政府)提交】书面申请《街道办事处》(镇人民政》府,)应当?根,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!对不符合申请—条件的家庭及—时报:市、县?区房产行政主—管部门进行登—。记并安排《退出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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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。九条 承租公共租!赁住:房实行年度》复查制?。度复查工《作由市?、县:区监察部门牵头民政!部门、房《产行:政主管部门、街道办!事处(镇《。人,民政府)参加—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!困难家?庭申报的家庭收入】、人口及住》房变动情况进行复】查;对新就业人员】和进城务《工的承租人由用人】单位向市、县—区房:产行:政主:。管部门提供材—料,配合做好复查工!。作
:
第】四十条? 企事业》单位、劳动密集型企!业,公共租赁住》房租赁对象的—。年度复查工作由企事!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!并,将复查结《果报市?、县区房产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查
—
》 第?四十一条《 :集中建设《。公,。共租赁住房的物业】管理由建设单—位选聘有资质—的物业公司委托【管理:。
: ? 企事》业单:位、劳动密集—型企业建设》的公共租赁住—房的日常管》理由单位具体负【责
【 第四十二条 】 ,公共租赁《住房的租金标准应依!据社会经济发展水】平、:房源筹集《渠道、?保障对?象承受能力以—及市场租金水—平等因素综合—考,虑以保证正常使【用和维修管》理为:原则由市、县区【政府:价格主管部门—会同:财政、房产》行政主管部门研【究确定原《。则上应控制在—房屋市场租金—标准的70%—左,右租金实行动—态调整?每2年向社会公布1!次
!第四十三条 — 租赁合同期满【经资格?审核:符合条件的重—新,签订:租赁合同不》符合:条件的?退出公共《租赁住房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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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,十四条 承租【人通过购买、—获赠、继《承等方式在申请公】共租赁住《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!房或在租赁》期内:收,入超过政府规—定标准的《应当:退,出公共租赁》住房:
—。 第四十五条【 承租人有下【。列行为之《一的解?除租:赁合同收回》承租的公共》。。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!共,同申:请人5年内不得再】次申请
— , (一》)采取提供虚假证】明材料等欺》骗方:式取得公《共租赁住《。房,的;
》 : (二)转—租,、出借的;
】 ,。 (三)改变公!共租赁住房结—构或使?用性质的;
】 (四—)承租人无》正当理由连续空【置6个月《以上的?;
】(五:)拖欠租《金累计6个月以上】的;
》。 (六)在】公共租赁住房中【从事违法活动的;】
,
》 (七)违反—租赁合同约定的【其他行为《
》
: 第四十六条— 政府投资建设的!公共租赁住房享受】廉,租住房建设的—有关土地《供应及税费减—免等优惠政策
】。。
》 第四十七条 政!。。府投资建设》的公共租赁住房,】需要使用《住,房公积?金,。贷款:的,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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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八?条 公共租赁【住房运营的》税收优?惠,政策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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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条! 政府投》资建设、配建的公】共租赁?住房免收城市基【础设施?配套费等行政—事业性收费》和政府性基金
【
》 第五《十条 社会捐赠住!房作为公共租赁【住房的,按照国【家规定的有》关税收优惠政策【执行:
—。 第五《十,一条 《符合廉?租住房?保障条件的家庭【承租公共租赁住房】的,,可以申请廉租住房!租赁补?贴
【 第五十二条 】 县区?。房产行?。。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!公,共租赁住《房档案记载规划、建!设和承租人》的申请、审》核、轮候《。。、配租以《。及违法违约》情,况等有关信息
【
,
》 ,第五十?三条 《有关单位《为公:共租赁住房》申请人出具》虚假证明材料的对】其主:管人员及直接—责,。任人依法依纪—追,究责任
】
?第五十四条 【公共租赁住》房建设单位有下列】。行为:。之一的5年内不得】参与公共租赁—。住房:建设并?由市:、县区房产、国土】资源、规划、—城乡建设等部门根】据有关规定进—行处罚:
— : , (一)擅自【改变公共租赁住房】土地用途的》;
【 (二)《擅自销售公》共租赁住房》的;
【 (三)擅自改】变公共?租赁住房《单套建筑《面积和套型结构比】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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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十五条 房地【产中介机构》违规接受公共租赁】。住房:承,租人委托为》其代理转让、出租】的由市、《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!门对:房地:。产中介机构依—法处理
】
第《五十六?条 ?。市,、县区房产》行,政主管部门及其【工作人员《要严格依法》行政规范管理—自觉接?受社会的监督对滥用!职权: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等行为要】依法依纪《追究责任
— ,
第五十】七条: 各县区政府【可依据本办》。法制定实施细则
! ,。 ,
第五十八条 】 本:办法:自发布之日》。。起施行有效期五年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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