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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?吉,市城市绿化》绿线管理暂行办【法
批转》。市建:委关:于昌吉市城市—绿化绿线管》理暂行办《法的通知
昌市【政发〔2003〕】4,6号
高新技术【产,业,开发区管委会各【乡镇:人民政府各》办事:处各委、办、—局农业高新技术【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中!央、:自治区、自治州驻】市各单位
》 ? ,为进一步《加大:城市园林绿化管【理水平提《高我市绿化力度改】。善城市生态》环境现?将市建委昌吉—。市城市绿化绿线【管理暂行办法转发】给你们请《认真贯彻《执行
二00三【年五月?十五日
第一条 】。为提高?昌吉市城《市绿化、美化水【平、改善城市生态环!境加大城市园林【绿,化管理力度根—据国务院、自治区人!民政府关于“—加强城?市绿化管理的—通知”精神》按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建设《部第112号令城市!。绿线:管理办?法以及昌吉市—城市:绿化管理规定的要求!结,合昌:吉市具体情况特【制定本办法》
第二条 —城市绿化绿》线是指由城市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【委,托昌吉市园林处出具!的城市各类》绿地范围《的控制线它相对于】“,建筑红线”而独立】存在?
》城市绿地《包括公共绿》地、生产绿地、防】护绿地、道路绿地、!单位附?属,绿地、居住区绿【地,、风景?林地:
第三条 昌吉】市城市?绿化:绿线的划《定和监督管理工【作由昌吉市》建,委统:一负:责昌吉市园林绿化管!理处具体《。实施
第四—条 城市各类绿地规!划,与建设绿地》单项指标《。应,当符合下列标准
! ?。 1、新建居—住区、开发工业【区、高新技术开发】。区绿地占《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!5%
【。。 2、?公共绿?地中:绿化用地比率不低】于总用地《的70%
! 3、城《市绿化苗圃、草圃】、花圃等生产绿地】面积占城市建成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】于2.5%—
?。 4?、城市主干道红线宽!度50米的道路绿地!率不低于30%;】红线宽度在40~】50米的道路—绿地率不低于2【。5%;红《线宽度小于40米的!道路绿地率不低【于20%次干—道绿化带面》积不少于道路—总用地面积的—。2,0%园林《景,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!。40%
【 5?。、单位附属绿地【面积占单位》。总用:地比:率,除工业企《业、交通《枢纽、?仓储、商业中—心绿地率《不,低于25《%,外其他单位绿地率不!低于3?5%产?生有害?气体和污染物的工】厂除:。绿地率不低于3【5%外还《应设立不少于50】米,的防护林带学校【、医疗修养》所、机?关团体、公》共文化活《。动场、部队等—单位的绿地》率应当不低于40%!。
:第五条 已建—各类绿地《均需办理“绿线手】续”:予以确认新》建、改?建、扩?建项目的配套绿地】在,规划红线确》定后建设单位—需申请办理配套绿地!的规划“绿》线”
第六条【 城市绿化规—划部门应按本—办法规定的绿化单】。项指标留足建设项目!的配套绿地配套绿地!面,积达:。不到规定《指标的建设单—。位应按照昌吉市异】地绿化办法的规定经!城市人民政》府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核实后执》行异地绿化》。
第七条 城【市绿线范围内的【各类绿化用地要严】格按规划实》施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改变其【用地性质(包—括临时占《用)更不得》进行经营性开—发建设
第—八,条 在城市》绿线范围内不符合】规划要求的建筑【物、构筑物及其【他设施?应当限期迁出【
第九条《 城市绿化规划绿线!应,按,照下列程《序进行?申办
《 1、—建设单位《在规划部门》取得规划《红线:后持:相关手续到昌吉市园!。林绿化管理处由园林!部门组织有关专【。家组成评审组对【申,报的:项目总?体规:划中绿化部》分按相关标》准和要求进》行论证形《成论:。证,。意,见:。
, 2》、项目申请单位根据!专家论证意见—对规:划进行修《改,形成送审稿
! 3?、,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!门审:查通过?后加盖“绿化规【。划设计审查合—。格”绿色图章并【发放绿化建设许可证!
: 4》、,城市规划部门按【相关规定进》行规划审批》、办理规划、建设】许可证
!未,经园林部门审—查通:过规划部《门不:。予,办理规划、建设【许可证《
5、经审!查,确定的绿化规划【设计:、建设方案规划绿线!同时:。。确定生效未经—园林:部,门许可不得随—意,变更确?需,变更的?按,原报批程序进行审批!后方可生效》。否则视为不按程序】报批
第《。十条 ?建设项目的》配套绿化建设或异地!绿化均?。需与主体项目同【步实施并保证—绿化:工,程在不迟于主体工程!投入建成后的—第一个绿化季节【完成
第十一条】 项目配套绿化建设!完工后建设单—位以:书面:形,式向园林部门—提出验收申请因特殊!情况:需延后完成的—须经:。园林部?门,。同,。意并交纳绿化—补偿费
【 经验收合—格的由园林》部,门出具验《收合格证明并加【盖绿色“绿化工程验!收合格”图章;经验!收不合格的由园林部!门提出?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!。。期不整改的按—绿化工程预》算资金0.》1%:/天的标《准收取绿《化延误费
第【十二条? 项目配套绿化建设!未经:园林部门《验收或经验收不【合格的建设管—理部:门不得发放项目竣工!验收书工程不得交付!使用
第十三条 】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擅自改变城》市,绿线内土地》用途:。、占:用或者破坏城市【绿地的由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!管部:门按:照,城市:。绿,化条例的有关—规定处罚
》第十四条《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!绿线范围内》违反规定审批—建设项?目的:对有关责任人员由】有关机?。关给予?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《。法追究刑事责任
!第,十五条 本办—法由昌?吉市建委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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