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— 昌吉回族自治!州重大?建设项目稽》察暂行?办法 》。 关:于印发昌吉回—族自治州重大建【设项目稽察暂行办】法的通知 》 昌州政办》发 [2《00:3] 71号 各!县市人民政》府,州政府有—关部门、有》关单:位: 《    》 昌吉回《族自治州重》大建设项目稽查【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!政府研究同意,【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!彻执行 第一条! 为加强对自治州】重大建设项目的监】督和管理,》。保证工程质》量和:资金安全《,提:高投资效益,依据】国家重点建设项【目管理办法、国【家重大建设项目招】标投标监《督暂行办法、国家】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!法及自治区有—。关规定,结合自【治州实际,制定本办!。法 第二条】 对自治《州重大?建设:项目的监督,—实行稽察特派员制】。度 》第三条 本办法【所称的自治州重【大建设?项目是指:国家、】。自治区?和自治州出资、【融资,对国民经济】和社:会发展有重》。大,影响的建设项目【;利用国债、—外国政府和国—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建!设项目;列入国【家、自治《。区和自治州固定【资产投资计》划的重点大中型建设!项目;使用区、【州级:财政预算资金和【由纳入财政管理的各!。种政府性《专项建设基》金投:资的重?点建设项目 【 :第四条 自治州发展!计划委员会》负,责组织?和管理自治州重大】建设项目稽察工【。。。作 ?     》依照本办法派—出稽察特派员的自】治州:重,大建设项目名单【,由州发《展计划委员》会会:商州政府有关部【门和有?关县(市)人民政府!后确定自治州重【。大,。建,设项:目稽:察特:。派,员由自?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!派出,负责对自治】州,重大建设项》目的建设和》管理进行稽察 ! 第五条 自治【州重大建设项目稽察!工作,坚持依—法办事、《客观公正、实—事,求是的原则》 稽察特派员与被稽!察单位是监督与【被监督的关系稽察特!派员不参与、不【干,预被稽察单位的【日,常业务活动和经营管!理活动 第】。六条 自治州重【大,建设:项目稽察工作,【实行稽察特》派员负责制一名稽】察特派员一般配【备2-3名助理,】协助:稽察特?派员工?作稽察特派员及其】助理,?。均,为国家公务员 】 第七条 —自治州重大》项目稽察特派员办】公室(以下简—称稽察办《),设在州发展计划委】员会,负责》协,调稽察特《派员在?稽察工作《中,与自治?。州政府?。有关部门和项目所】在地政?府的关系《,承办?建,设,项,目稽察的组织工作】和稽察特派员—及其助?理的日常管理工【作 :。 ?第八条 稽察特派】员履行下列职—责: ? ,    — ,(,一)依照国》家有关法律、—行政:法规和方针政策【的规定,监督—被,稽察单位有》关建:设项目的决定—是否符合法律、行政!法规和?规章制度规定的权限!、程序; 【    》 (二)检查自【治州重大建设项【目的招标《投标、工《程质量?、进度等情况,【检查从事自治州重】大建设项目的勘测】、设计、工程监理】。、招标?代,。理、工程《咨询、交易中心等】中介机构情况,跟】踪,监测自治《州重: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!况;:  — ,  (三)检—查被稽察《。单位的财务》会计资料以》及建设项目有关的其!他资料?,监督其《资金:使用:、概算控制的真实】性,、合法性; !     (四)】监督检查自治—州国:债项目?资金、?外国政府和国际【金融组织贷款项目】资金:的使用?情况; 》。。    《 (五)对被稽察】单位主要负责人的】经营管理行为进行】评价,提出奖—惩建议 第】九条:。 一名稽察》特派员可根据情况】。负责若?干,个建:设项目的稽察工作】,每年对《每个建设项》目,进行一至二次现场】稽察: ?    稽察特派员!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!不定期开展》专项:稽察 第十条 】稽察特派员》开展稽察,》可以采取下列方式】:    ! (:一)听取被稽察单位!。主要负责人》有,关,建设项目的》情况汇报,》在被稽察单》位召开与《稽察事项有》。关的会?议,参加被稽察单位!与稽察有关的—会议;  !  :。 (二)查阅被稽察!单位有?关建设项目的—财务:报告、会计凭—证、会计帐簿等【财务会计资料以【及其他有《关资料; 】  :   (三)—进入建设项目现【场进:行查验,调查、【核,实建设项目的—招标投标、》。工程:质量、进度等—情,况; —     (四)检!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!、资金状况》,向职工《了解情况、听取【意见:,必要时要求—。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!人作:出说明; —   》  (五)》向财政、审》计、:。建设:等有:关部门及银行调【查了解被稽察—单位:的资金?使用、工程质量和经!营管理情况 【 ,    州发展【计划委员会应当加强!同财政、审计、【建设、监《察等有关部》门以及银行的—联系,互相通—报有关情况根据工】作需:要,可以《组织稽察特派—员与财政、审—计、:。建设、监察》等有关部门人员联】合进行稽察,也可】以聘:请有关?专,业技术人员参加【稽,察工作 — 第十?一条 被稽》察单位应当接受稽】。察特派员依法进行】的稽察,《定期、如《实向稽察特派—。员提供与建设项目】有关的?文件、合同、协议、!报表等?资料和情况,报告建!设和管理过》程中的?重大事项,不—得拖延、拒绝、隐匿!、伪报 —第十二?。条 州政府有—关部门?和项目所在地人民政!府应:当支:持、配合稽察特派】员的工作《。,为稽察特》派员提供被》稽察单位《的有关情况》和资:料 ? 第十三条 稽察!特派员对稽察工【作中发现的》问题,应当向被【稽察单位《核实情况,听取意】见;对反映的问题】有异议的,》州发展计划委员会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!。行,复核 第十】四条: 稽察特派员每次】对建设项目进行【的稽:。察工作结束后,应】当及时提交稽—察报告 — ,   稽察报告的】内容包括:建设项】目是否履行了—法定审批程序—;招标投标、工程质!量、进度等情—况的分析《评价:;建设项目资金使用!、概算?。控制的分析》评价;建设项—目存在的问题—。及,处理:建议;自《治州:。人民政府及》。发,。展计划委员会要求报!告,的,或者稽察特派员认】为需要?报告的?其他事项 【 第十五条 —稽察报告由稽—察特派员负责提出】,自治州建设项目特!派稽察员办公室【负,责审查,州发展计】划委员会负责审定】;重:。大事项,由》。州发展计划委员【。会向自?治州人民政府—报告: 第十—。六条 稽察特派【员在稽?察工作?中发现被稽察—单位的行为》有可能危及建设【项目工程安全—,造成国有资—产流失或者侵—害国有资产所有权】者权益以《及稽察特派员—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!其他紧急情》况,应当及时—向自治州《稽察办提出专题报】告 第十七】条 稽察特派员【由正科?。级及以上《公务员担任,—年龄一般在50周岁!以下;稽察特派员助!。理由副科级及以下公!务员担任《,年龄一般在45周!岁以下 —   《  稽察特派员及】其助:理应:当具备下列》条件:? :。 ? ,。   (一》),。熟悉并能贯彻执【行国家有《关法律、行》政法规和方》。针; —    《 (二)坚持原则】,廉洁自律》,忠实?。履行职?责,保守秘密;【 ?     —(三)熟《悉项目建设和管【理,:具有财务、法—律、审计或者工程技!术等方?面的专业知识—,并有相《应的综合分析和【判断能力;  !   ?(四:)经过专门的业务】培训 》 第十八条》 稽:察特派员《及其:助理对建设》项目:的稽察实行》定期轮换制》度,负责《同一建?设项目?的稽:察一般不超过—3年稽?察特派员及其助理】均,为专:职 》第十九条 稽察特】派员的派《出实行回避原则,】不得派?至其曾经管辖、工】作过的建设项目或】者其:近亲属担任被稽【察,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!建设项目 【 第二十条》 稽察特派员开【展稽察?工作所需正》常经费?。由,自治州财政纳—。入年:度,。预算 第二】十一条? 稽察特派员及其助!理不得?泄露被稽察单位【的商业秘密 — : 第二十二》条 稽察特》派员及其助理在【履行职责中,不【得接受被《稽察单位《的任何馈赠、—报,酬、福?利待遇,不》。得在被稽察单位报】销,费用,不得》参加被稽察单位【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!的宴请、娱》乐、旅游、出访等活!动,不得在被—稽察单?位为自?己、亲友或者其【他人谋取私》利, ? 第二十三条 【稽察特?。。派员及其助理在稽察!工作中成绩》突出,为《。维护国家利益做出】重大贡献《的,:给予奖励 【 第二十四条 稽察!特派员及其助理有下!列,行为之一的,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构成犯罪的,【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! ?。    》。 (一?)对被?稽察单位《的,重大违?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!或者严重失察的;】。 》    《(二)与被稽察【。单位串通编造—。虚假稽察《。报告的; 》     (【三):有,违反本办法》第二:十一条、第》。二十二条《所列行为的 — 第《二十五条 被稽察单!位发现稽察》特派:员及其助理有本办法!第二十一条、—第二十二条、第二】十四条(一)项、第!(二)项所列行【为时,有权》向,自治州?稽察办或者州发【展计划委员会及行】政监察部门》报,告, 第》二十:。。六条 对被稽察单】位违:反建设项目管理的相!关法律?、法规和规章—规定的,由州发【展计划?委员会视《情,节轻重,依法予【以处理?: —    (一—)发出整改》通知书,责令限期】整改; 》 ?    《。(二:)通报批评;— :     (三!)暂停有关县市、部!门同:。类项目?审批 》    《。。对于重大处理决【定,如?暂停项目、》暂停建设资》金拨款、追回—国债以及外》国政府和国际金融】组织贷?款资金的,报州人民!政府处理《 《第二十七条 —州发展计划委员会】发出限期整改通【知书后,自治州【。稽察办?应当跟踪监测整【改情况,并适—时组织复查,直至】达,到整:改目标   】  有?关县(市)》、部门?和单位应当根据整改!通,知书的内容》和要求?,认真进行整改 】。 , 第二十八条【 被稽察单位—有下:。列行为之一的,对有!关,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和!纪律处分;》构,。成犯罪的,移交【司法:机关处理: —。 :   《  (一)拒绝、阻!。碍稽察特派员依法】履行职责的; 【 ,     (】二)拒绝、》无故拖延向》稽察:特派员及其助理提供!财务、?工程质量、》经营管理等有—关情况和资料的【; 》     (—三)隐?匿、伪造、》。。伪报有关《资料的;   !  (?四)有妨碍稽—察特派员依法—履行:。职,。责,的其他行为的 ! 第:二十九条 对稽【察中发现的涉—及州政府其》他有关?。部门:和有关县(市)政府!职责权限的问题,】移,交州政府有关部【门和县(市)人民】政府处理 第!三十条 本办法由】自治州发《展计划委员会负责】解释 ? 第《三,十一条 本办法自】公,。布,。。之日起施行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