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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昌吉回族自治州重大!建设项目稽察—暂行办法 】关于:印发昌吉回族自治】州重大?建设项目稽察暂【行,办法的通知 — 昌州政《。办发 ?。[2003]— 71号 各县市!人民政?府,,州政府有关部【。门、有关单位: 】。  《   昌吉回族自】治州重大建设—项目稽查《暂行:办法:已经州人民政府【研究同意,现予印】发,请认真贯—彻执行 《 第一条 为加强!对自治州重大建设】项目:的监督和管》理,保证工程质量和!资金安全,》提高投?资效益,《依据:国家:重,点建设项《目管理办法、国家】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】投标监督暂行办【法、国家重大—。建设项目稽察—办法及自治》。区有关规定,—结合自治州实—际,制定本》办法 《 第二条 对【自,治州重大建设项目】的监督,实行—。稽察特派员制度 ! :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。的自治州《重大建设项目是【指,:国家、自治区和自!治州出资、融资【,对国民经济和【社会:发展有重大影响【的建设项目;—利用国债、外国政府!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!。的建设项目;—列入国家、》自治区和《自治州固定》资产投资计划的【重点:。大中型建《设项目?;使:用区、州级财政【预,算资:金和由?纳入财政管》理的各种政府性专】项,建设:基金投资的重点建】设项目 《 第四条 自】。治州发?。展计划委员》。会负责组织和管理】自治州重大建设【项目稽察工作 】     依照本】办法派出稽察特派员!的自治州重》大建设项《目名单,由州发【展计划委员》会会:商,州政府有关》部,门和有关县(市)人!民政府后确定自治州!重大建设《项目稽察特派—员由:。。自治州发展计划【委员会派《出,,负责?对自治州重大—建设项?目,的建设和管》理,进行稽察 — :第五条 《。自治州重大建设【项目稽察《工作,?坚持依法办事—、客观公《正、:实,事求是的原则— 稽察特派》员与被稽察单位是】监督与?被监督的关系—稽察特派员不—参,与、不干预被稽察】单位的日《常业务?活动和?经,。营管理活动》 ? 第六?条 自治州》重大建设《项目:稽察工作,》实行稽察《特派员负责制一名】稽察特派员》一般配备2-3名】。助理,协助稽察【特派员工《作稽察特《派员及其助》理,均为国家—公务员 第】七,条 自治州重大项目!稽察特派员办公室】(以下?简称:稽察办)设》在州发展计划委员】会,负责协调—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!作中:与自:治,州政府有关部门和】项目所?在,地政府的《关系,承《办建设项《。目稽察的组织工【作,和,稽察特派员及其【助理的日常管理【工作 第【。。八条 ?稽察特派员履行下列!职,责: —   ?  (一)依照国】家有关法律》、,行,政,法规:。和方针政策的规定】,监督被稽察单【位有关建设项目的】决定是?否符:合,法律、行政法规【和规章制度规—定的权限、》程序;  !   ?。。(二)检《查自治州重大建设】项目的招标投—。标、:工,程质量、进》度等:情况,检查》从事自治州》重大建设项目的【勘测、设计、工【程监理、招标—代理、工程咨询、交!易中:心等中?介,机构情况,跟踪监测!自治:州重:大建设?项目:。的实施?情况; 】    《(三)检查》。被稽察?单位的财《务会计资《料以及建设》项,目有关的其》他资料,监督其资】。金使用、概算控制】的,真实性、合法性;】。  —   (四)监督】检查:自治:。州国债项目》资金、外国政—府和:国际金融组》织贷款?项目资?金的使用情况; !。     (五【)对被稽察单位【主要:负责人的经营管【理行为?进,行评价,提出奖【惩建议 》 第九条》 一名稽察特派员可!。。根,据情况负责若—。。干个:建设项目《。的,稽,察工作,每年—对每个建《设项目进行一至二次!现场稽察  】  : 稽察?特派员可以根据实】际需要?,不定期《开展专项稽察 第!十,条 稽察《特派员开《展稽察?,可以采取下列方】式: —  :   (一》。。)听取被稽》。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!关建:设,项目的情况汇报,在!被稽察单位召开与】稽察事项有》关,的会:议,参加被稽察单】位与稽?察有关的会议; 】     (!二,)查:阅被:稽察单位有关建设】。项目的财务报告、】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!等财:。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!有关资料; !     (—三)进入建设—项目现?场,进行查验《,调查、核实建设项!目的招标投标、工程!。。质量、进度等—情况; 》   》  (四)检查【被稽察单位的财【务、资?金状况,《向职工?了,解情:况,、听取意见,必要】时要求被稽察—单位主要负》责,人作出说明;— ?   《  (五《),向,财政、?审计、建设等有关部!门及银行调查了解被!稽察单?位的资金使》用、:工程质量和》经营管?理情况 —  :  州发展计划委】员会应?当加强同财政、【审计:、建设、监》察等有关部门—以及银行的》联,系,互相通报有【关情况?根据工作需要—。,可以组织稽察特】派员与财政、审计】。、建设、监察等有关!。部,门人员联合》进,行稽察,也》可以聘请有》关专业技术人员参】加稽察工作 】 第十?一条 被稽察—单位应当接》受稽察特《派员:。依法进行的稽察,定!期、如实向稽察特派!员提供与《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!、合:同、协议《、报表等资料和情况!,报告?建设和管理过—程中的重大事项,不!得拖延、拒绝、【隐匿:、伪报 第【十二条 州政府【有关部门和》项目:所,在,地人:民政府应当》支,持、配合《稽察特派员的工作】,为稽察特》派员提供被稽察【单位的?有关情况《和资料 第】十三条 稽察特派】员对稽察工作中发现!。的,问题,应当向被稽】察单位核实情况【,听取意《见;对反映的—问题有异议》的,州发展计划委】员会可以根据—具体情况进》。行复核 【第十四条 》稽察特派员》每次对?建设:项目进行的稽察工】。作结束?后,,应当及《时提交稽《察报:告   —  稽察报告的内】容包括:《。建设项目是否履行了!法定:审批程序;招标投】。。标、工程《质量、进度等—情况的分析评价;建!设项目资金使—用、概算《。控制的?分析评价;建设项】目存在的问题—及处:理建议;自》治州人民政府—及发展计划》委员会要《求报告的或者稽察】特派:员,认为需要《报告的其他》事项 《 第十五》条 稽察报告由【稽察特派员》负责提出,》自治州建设项目特】派,稽察员办公室负责】审查,州发展计划委!员会负责审》定;重大事项—,由州发展计—划委员会向自治【州人民政府》报告 第十六!条 :稽察特派员在稽察】工作中发现》被稽察单位的行【为有可能危及建设】项目工程安全,【造成国有资产流【失或者侵《害国有资《产所:有权者权益以及稽察!特派员认为应—当,立即报?告的其他紧急—情况,应当及时【向自治州稽察办提】出专题报告 】 第十?七条 稽察》特派员由《正科级及以上—公,务员担?任,年龄一般在【50:周,岁以下?;稽察?。特派员助理由—副科级及以下公【。务员担任,》年,龄一般在45周岁以!下  【   稽《察特派员及》其助理应当具备【下列条件: 【 ,  ?  : (一)熟悉—并能:。贯彻执行《国家有?关法律、行政法【规和方针; 【     【(二)?。坚持原则,》廉洁自律,》忠实履行职责,【保守:秘密;  !   (三》)熟悉项目建—设和管?理,,具有?财务、法律》、,审计或者工》程技术等方》面的:专业知识,并—。有相应的《综合:分析和判断能—力;    】 (:四)经?过专门的业务培训】 第十八【条 稽察特》派员:及其助理对建—设项目的稽察实行定!期轮换制度》,负责?同一建设项目的稽】察一般?。。不超过3年》稽察:特派员及《其助理均《。为,专职 ?。 第十九条 稽!察特派员的派出【实行回避《原则,不得派—至其曾经《管辖:、工作过的建—设项目或者其—近亲属?担任被稽察》单位高级管理人【员,的建:设项:目 第二十条! 稽察特《派员开?展稽:察工作所需正常经费!由自治州《财政纳入年》。度预算 — 第二十一条 【稽察特派员》及其助理不》得泄露被稽察—单位的商《业秘密 — 第二十二条 稽察!特,派员及其助》理在履行职》责中:,不得接《受,被稽察?单位的任何馈赠、】报酬、福利待遇【,不得在《被稽:察单位报销费用,】不得参加被稽察单位!安排、?组织或者支付—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!、出访等活动,【不得在?被稽:。察,单位为自己、亲【友,或者其他人谋取私】利 《 第二十三条 稽】。察特派员及其—助,理在稽察工作中成绩!突出,为维护—国家:。利益做?出重大?贡献:的,给予奖》。励 第二十】四条 稽察特派员】及,其助理有下》列行为之《一的,依法》给,予行政处分;构【。成犯罪?的,,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: 【 : ,   (一》)对被稽察单位的】重大违法《违纪问?题隐匿不报或—者严重失察的;【 》。    (二)【与被稽察单位串【通编造虚假稽察报】告的;   】。  (三)有违【反本办法第二—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!所列行?为的 ? 第二十五【条 被稽察》单位发现《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!有本办法第》二十:一条、第二十—二条、第二十四【条(一)项、第【(二)项所列行为】时,有权向自—治州稽察《办或者州《发,展计划?。委员会及行》政监察部门》报告 第二十!六条 对被稽察单位!违反建设项目管理】的相:关法:律、法规和规章【规定的,《由州发展计划委【员会视情节轻—重,依法予以—。。处理: 《 《    (一)【发出整?改通知书,责令限期!整改; 【     (—二)通报批评—; : ,    — (三)暂停有关县!。市、部门同类—项目审?批 : :    对于—重大处理《决定,如暂停项目、!暂停:建,设资金拨款、追回国!债以及外《国政府和《国际金融组》织贷:款资金的,报州【人民政府处》理 第二十】七条 州发展—计划委员会发出限期!整改通知书后—,自治州稽察—办应当?跟踪:监测整改情况—,,并,适时组织复查—,直至达《到整改目标 】  :  有关县(市)】、部: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整!改,通知书的内》容和要?求,,认真进《行整改 第二!十,八,条 被稽察单位有】下列行?为之一的《,对有?关责任人员给予行】政和纪律《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!机,关处理:《 《     (一【)拒:绝、阻?碍稽察?特,派员依法履》行,职责的; 》     】(二)拒绝》、无故?拖延向稽察特派员】及,其助:理提供财《务、工?程质量、经营—管理等?有关情?况和资?料的; 【     (三)】隐匿、伪造》、伪报有关资料的】。;     】(四)?有妨:碍稽察特派员依【法履:行职责的《其他行为的 — 第二十九条】 对稽察《中发现的涉》及州政府其他有【关部门和有关县【(市:)政:府职责权限的—问题,?移交州政《府有关?部门和县(市—)人民政《府处理 《 ?。第三十条《 ,本办法由自治州【发展计划委员—会负责解释 】。 第三十一条 【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!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