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:
昌!。吉回族自治》州重大建设项目【稽,察暂行办《法
关—于印发昌吉回族自】治州重大建设项目稽!察暂行办法的—通知
?
昌州?政办发? [200》3] 71号
【
各:。县市人民政府—,州政府有关部门、!有关单?位,:
!昌吉回族自治—州重大建设项目稽查!暂行办法已经州人】民政府研究同意,】。现予:印发,请认真—。。贯彻执行
》
第?一条 为加强—。对自治州《重大建设《项目的监《督和管理,保—证,。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!,提高投资效益【,依据国家重点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】、,国家:重大建?设项:。目招标?投标:。监督暂行办法、【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!察办法?及自治区有》关规定,结合自治州!实际:,制定?本办法?
:
第二条 对自治!州重大建设》项目的监督,实【行稽察特派员制度 !
第三条 【本办法所称》的自治?州重大建设项目【是指:国家》、自治区和自治州出!资、融资,对国民】经济:和社:会,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!设,项目;利用国—债、外国政府—和国际金融组织【。贷款的建设项—目;列入国家—、自治区和自治【州固定资《产投资计划的—重点大中型》建,。设项目;使用区、州!级财政预《算资金?和由纳入财政管【理的各种政府—性专项建设基金【投资的重点建设项】目,。 ,
第《四条 自治州发【展计划委员会负责组!织和:管理自治州重大建】设项目?稽察:工作
》 依照本办】法派出稽察特派【员的自?治州重大《建设项?目名单,由》州发展计划》委员会?会商州政府》有关:部门和有关县(市】)人:民政府?后,确定自?治州:重大建设项目稽察】。特派员由自》。治州发展计划—委员会派《出,:负责对自治州重大】。建设项目《的建:。设,和管理?进行稽察
】第五条 《自治:。州重大建设项—目稽察?工作,坚持依法【办事、客观》公,正、实事求是的原】则 :稽察特?派员:与被稽察单位—是监督?与被监督的关系【稽察特派员不参与】、不:干预被稽《察单位的日常—业务活?动和经营管理活【动
第六【条, 自治州重大建设】项目稽察《工作,实行》稽察特派员》负责制?一名稽察特派员一】般配备?2-3名助》理,:协助:稽察特?派员工?。作稽:察特派员《。及其助理《,均为?国家公务员
】 第七条 自治【州重大项目稽察特】派员:办公:室(以下简称—稽察办)设》在州:发展计划委员—会,负责协调稽察特!派员在稽察》工作中与《自治州政府有关部门!。和项目所在地—政,府的:关系:,承办建设项目稽】察的:组,织工作?和稽察特《派员及其助理的【日,常管理工作
!第八:条 稽察特派员履行!下列职责:
【
— (一)依照国家】有关法?律、:。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!。的规定?,监督被稽》察单:位有关建设项目的】决定是否符合法律、!行,政法:规和规章《制度规定的权限、程!序;
【 : (?二)检查自治州【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!。投标:、工:程质:量、:进度等情况》,检:查,从,事自:治州重大《建设项目的》勘测、设《计、工程监理、招标!代,理、:工程:咨询、交易中心等中!介,机构情况,》跟踪监测自治州【重大建设项目—。的实施情况;
! : (三)检查!。。被稽察单位的财【务会计?资料以及建设项【目有关的其他资料,!监督:其资金使用、概算】控制的真实》性、合法性》;,
!(四)监督检查【自治州国《债项目资金、外【国,政府和国《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!资金的使《用情况?;
— :(五:)对被稽察单位【主要负责人》的经:营,管,理,行为进行《评,价,:。提出:奖惩建议《
:
第?九条 一名稽察特】派员可根《据情况负《责若干?个建设项目的—稽察工作《,每年对每》。个建设?项,目进行一至二—次现场稽察
】 稽察—特,。派员可以根》据实际需要,不定】期开:展专项稽察
第】十条 稽察特派【。员开展稽察,可以】采取下列《方式:
【。 (—一,)听取被《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!有关建设项目的情】况汇报,《。在被稽察单》位召开与稽察事项】有关的会议,—参加被稽《察单位与稽察有关的!。。会议;
】 (二)【查阅被稽察单—位有:关,建设项目《的财务?报告、会计》凭证:。、会计帐簿等—财务: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!关资料; 》
》 ?(三)进入建设项目!。现场进行查验,【调查、?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!投标:、,工,程质量、《进度等情况; 【
— (?四)检查被稽察【单位的财务》、资金状况》,向职工了解—情况、听取意见,】必要:。时要求被稽察单位主!要负责?人作出说明;—
? : (五)【向,财政、审计、建设】等有关?部门:及银行调查了—解被稽察《单位的资《金使用、工程质量和!经营管理情》况
— 州发《展计:划委员会应当加【。强同财政、》审计、建设、—监察等有关》部门以及银行的【联系,互《相通报有关情况根】。据工作需要,可【以组织稽察特—派员与财政》。、审计、《建设、监察等有【关部门人员》联合进行稽》察,也可以聘请有关!专业技?术人员参加稽—察工作 《
第十》一条 被稽察单【位应当接《受稽察特派员依【法进行的稽察,定】期、如实向稽察特】派员:提供:与建设?项目:有关的文件、合同、!协,议、报表《等,资料:和情况,报》告建设?和管理过程中的重】大事项,不得拖延】、拒绝、隐匿、伪报!
第《十二条 州政府【有关部门《和,项目所在地人民政】府应:当支:持、配合稽察特【派员的工作,为稽察!特派员提《供被稽察单位—的有:关情况和资料 【
第十三条【 ,稽察:特,派员对稽察工作中】发现的问题,—应当向被稽察单位核!实,情况,听取意—见;对反映的—问题有异议》的,州发展计划【委员会?可以根据具体—情况进?行复核 《
第十四条 稽!察,。特派员每《次对建设项目进【。行的稽察工作结束】后,应?当及:时提交稽察报告
!
》稽察报告的内—容包括:《建设:项目是否履行了法定!审批程序;招—标投标、工程—质量、?进度等情况的—分析评价;建设项目!。资金使用《、概算控制》的,分析评价;建设项目!存在的问题及处【理建议;自治州人】。民政府及发展计划委!员会要求《报告的或《者稽察特派员—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!事项 ?
第十五条 稽!察报:告由稽察特》派员负责提出,【。自治州建设项—目特:派稽察员办公室负】责审查,州发展计】划委员会负责审定;!重,大事:项,由州发展计【划委员?会向自治州人民【政府报告
】第,。十六条 稽察特派员!在稽察?工作中发《现被稽察单》位的行为有可—能危及建设项目工】程安全,造》。成国:有资产流失或者侵】害国有资《产所有权者权益以】及稽察特《派员认为应当立即报!告的其他紧急情【况,,应:当及时向自治州【。稽察办提出专题报】告 :
第十七条 稽!察特派员由正—科,级及以上公》务员担任,年—。龄一般在50—周岁以下;稽察特派!员助理由《副科:。级及:以下公?务员担任,年—龄一般在4》5周岁以下
! 《 稽察特派》员及其助理应—当具:。备下列条《件:
《
《。 (《一):熟悉并能贯》彻执行国家有—关,。法律、行政法规【和方:针;
【 (二)坚持!原则,廉洁自—律,:。。忠实履行职责,保】守秘密;
】。 (三【)熟悉项目》建设和管《理,具有财》务,、法:律,、,审计或者工程技术】等,方面的专《业知识,并有—相应:的综合分析》和判:断能力;
【 《(四:)经过专门的业务】。培训 ?
?第,十八:。条 稽察特》派员及其助理—对建设项目的稽察实!行定期轮换制—度,负?责同一建《设项目的稽察一般】不超过?3年稽察特派员及其!助理均为专职—
第十九条】 稽察特派员的派出!实行回避原》则,:不得派至其曾经管辖!、工作过《的建设项《目或:者其近亲属担任被】稽察单?位高级管理人—员的建设《项目
《
第?二十条 稽》察特派员开》展稽察工作所需正】。常经费由自治州【财政纳入年度—预算
《
第二《十,一条 稽察》特派员及其》助理不得泄》露被:稽察单位的》商业秘密《
第二十【二条 稽察特—派员:及其:助理在履行职责中】,不得接《受被稽察单位的【任何馈赠、报酬、】福利待遇,不得在被!稽察单位报销费用】,不得参加被—稽察单位安排、组】。织或者?支付的宴请、娱乐】、旅游?、,出访:等活动,不》。得在被稽察单位为】自己、亲友或—者其他人谋取私【利
》第二:十三:条 稽察《特派员及其助理在】。稽察工作中成绩【突出,为《维护:国家利益做出重大】贡献的,给予奖励】 ,
第二十四【条 稽?察,特派员及其助—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,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!责,任,:
】 (一《。)对:被,稽察单位《的重大?违法违纪问题—隐匿不报《或者严重失察—。的;
】 (二)—。与被稽察单位—串通编造虚假稽察报!告的;
! (三)有违反本】办,法第二十《一条、第《二十二条所列行为的!
:
, ,第二十五条 被稽察!单位发现稽察特派员!及其助理有》本办法第二》十一:条,、第二十二条—、第二十四条—(一)项《、第(二《)项所列行为时【,有权?向自治州稽》察办或者州发展计】划委员?会,及行政监察》部门报?告,。
第二十六条! 对被稽察单位【违,反建设项目管理的相!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规定的,由州发展】计划委员会视情节】轻重,依法予以【处理:
【 (—一)发出整改通知】书,,责令限期整改; !
,
, 》 (二)通报批【评,;,
》 ? (:三):暂停有关县》市、部门同类项目】审批
— 对《于重大处理决定,如!暂停项目、暂停建】设资:金拨款、追回国债以!及外国政府和—。。国际:金融:组织贷款资金的【,报州人民》政府处理 》
第《二十:七条 州发展计划委!员会发出限期整改】通知书后,自治【州稽察办应当—跟踪监测整》改情况,《并适时?组织复查,直—至达到整改目标 】
? 有《关,县(市)、部—门和单位应当根【据整改通知书—的内容和《要求,认真进—行,整改 ?
?第二十八条 被稽】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,对《有关责任人员给【予行:政,和纪律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!关处理:
! (一)【拒,绝、阻碍稽》察特派员依法履【行职:责的; 《
? 《 (二)拒绝、无】故拖:延向:。稽察:特派员及其助理提供!财务、工程质量、经!营管理等有》关情况和《资料的;《
? 》 (三)隐匿、【。伪造、伪《报有:。关资料的《;
(!四)有?。妨碍稽察《特派员依《法履行职责》的其他行《为的
第【。二十:九条 对稽察中发】现的涉及《州政府?其他:有关部?。门和有关县(市【)政府职责权限的】。问题:,移交州政》府有关部门和县(市!)人民政府》处理:
第三十【条 本办法由—自治州发展》计划委员《会,负责解释
—
第三十一条【 本:办法自公布之—日起施行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