昌《吉关:于进:。一步加强和规—范昌吉州房屋建筑和!市政基础《设施建设工程—招投标监督管—理的若干规》定(试行)》
?印发关于加强和规】范自治州房》。屋,建筑:。和市政?基础设施《建设工程《招投标监督管—理若干规定(试行】)的通知
昌州政】。。。办发 [2》004] 47号】
各县市人民政】府,州?政府:。各部门:
】 关于《进一步加《。强和规?范自治州房屋—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建设工程》招投标监督管理【的若干?规定(?试行)?已经州人民政府研】究同意,现印发【你,们,请认真》贯彻执行 》
第一条 为确保】招标人客观公正地履!行评标职责,进【一步加?强和规范昌吉—州房屋建筑和市【政基础?设施建?。设工程招投标—监督管理工作,依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投标法等法律【、法规,结合我【州实:际,:制定本?。规,定
第二条》。 本州行政区域内】进行各类《房屋建设《(包括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等)、市政【基础设?施、土木、》设备安装、》管,道线路?敷设、装饰装修等工!程建设和工程监理,!均应按?本规定通过招标投标!择优选?择施工和监》理单位
第三条【 建:设工程施工和—。监理的招标投标【,必须?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!正、诚实信用—。的原则,以》。投,标人的资质》能力、技术、—。。管理水平《。、社会信誉》和合:理报价?等条件公平竞争
!第四条 《依法必须招标的建】设工程,自招标公】告发布之日起止截止!日,:所有投标申请人一律!到受招标人委托的代!理机构处《报名,受招标人委】托的代理机构将报】名的真实资料分【别报建设行政—监督部门和招标人】,否则对《代理机构《将依法?进行查处《
第?五条 公《开招标?工程,招标人在【对投标申请人资【格审查时《,凡是?达到资质条件—的投标申请人—,原则上必须让参】加招投标活动,不得!随意以不合理的条】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!投标人,或者以其】他不:合理方?式限制?投标:人的:数量
第六条 外】省区投标《人进入自治州投【。标,应持自治—区建设厅跨区—备案手续,经招【投,标监督?部门核实后,方可】参与竞标
第七】条 一般建设—工程项目,专—家,评标委员会》组,成人员必须为五【。人以:上单数,其中—业主代?表两人,《其余:人员从专家库—。。中抽取
》第八条 国有资金】。和国有资《金占:控股地位《的,建,设工程项《。目,专家评》标委员会《组成人员必须—。。为五:。人以上单数,其【中业主代表一人,】其余:人员:从专家库中抽取【
第九?条 在技术标—评标记分《过程中?,,每位评委对各—标书评分总值高低】相差幅度《不,能,。超过20%(—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】文,件的除外,但须书】面说明),》否则该?评委的技《术评标将《按零分处理 —
第十条《 商务标权重—原则上?在不低?于,50%范围内—。取值;采《用综合评估》法,商务标标底【的下浮率必须在【招标文件中予以【明确
第十一条】 建设工程》招标原则《上推广采用无标底招!标
第十二条 工!程投资?在500万》元或建?。筑规模在5000平!方米以?上关系?。。社,会,公,共,利益、公《众安全的建设工【程的项目监理必【。须在施工招标前招】标
第十三条 依法!必,。。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!程必须进入建筑【。有形市场中交—易,严?禁场:外交易
】 各:县市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在办理500万元】以上施工、监—理工程招投标备案手!续时,同时上报州招!投,标办备案,切—实加强招投》标备:。案制度?。执行和资《料管理工作
第十!四条: 州招?标办对?专家评标情况进行跟!踪调查和监督,一旦!发现有违反专家【管理规定、专家【评标纪律《行为的,依法查处】
第十五条 本规!定自印?发之日起执》行,若与本》规定不符的,以本规!定为准?
昌吉回族自治州!。人,民政府办公室
】二00四年五月十】四日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