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第二章 市容管!理 《 第五条 城市的】建筑物和各》类设施?应保:持整洁完好符—。。合国家规定的城【市容貌?标准主次干道两侧】、商:业,繁华区、《重,要公共场所》的建筑场和》各类设施要定期进行!整修粉饰表面为贴】面材料或玻璃—罩面的?应根据污染情况及】时清洗 《 第六?条 临街《建筑物?的外部结《构布局不得擅自更】改确需更改的须经产!权单位?和规划、市容—环境卫生专业—管理部门共同批准】后方可施工  】   主要街路两】侧楼:房阳台除建设—单位:统一封闭《外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随意封闭或改装 】 ,第七条 主》要街路两侧》的建筑?物前应?以透景、半透景的】围墙、栅栏或者绿篱!、花坛(池)—、草坪等作为—分界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《在城:市主要街道两—侧新建实体围—墙 第《八条: 沿街单位、居民】要保持临街建筑物的!整,洁产:。权单位?和承徂者应按城【市,容貌标准《及时:修复残塌、》断壁、破损门窗 】 第九条 城市基建!工程:施工现场《实行圈档作业—圈档围墙高度不【得低于1.》6米墙体应坚—固、整洁、美观施】工机具和建筑材【料,。要堆放整齐》残土和垃圾要及时清!运工程?竣工后10天内【要拆除一切临时建】筑和:设施清理现》场平:整场:地城市基建工程的】开工审批《与竣工?验收必须有》。城市市容环境—卫生专业管理部【门参加 第十【条 对影响城市【规划、市《容环境卫生、交通】。、消防?。和居民生活的违【章建筑?要限:期拆除 第十【一条 在城》市,中设置户外广告、牌!匾、标语栏》、橱窗、《画廊、商业门脸【等必须经市容环境】卫生专业管》理部门?同意并到有关部【门办理审批手—续经批准设置的必】须做到内容健康、】语言文字规范、造】。型美:。观、整洁《无损 第十二条 !未经产权单位同意和!市容环境卫》生,专业管理部门批【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,在城市?建筑物?、构筑物和其他市政!公用:设施、树木上书写】、刻画、贴挂—各类广?告、标语等 — 节日或《。重,大活动?悬挂张?贴的标语应规范、美!观超过期限应—及时撤掉、刷—洗 第十》三条 ?。任,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在城市主次》。干道及两侧和公共场!。。地堆:放物料、《搭建建?筑物:、构筑?物、生?。产作业?。、摆摊设《点因特殊需要在街道!两侧和?公共场地《。临时:堆放:物料搭?建临时建筑物、生】产作业、摆摊设点的!由市容环境卫生专业!管理部门核发—临时占道许》可证交?纳占:道费后方可施工、经!营经营者应按规定】使用统一式样的【经营设施并不得擅】自改:变经营地点 第】十四:。条 :严禁在树木、各种】立杆和临《街楼房阳台悬挂、晾!晒被:褥、:衣物及有碍市—容观瞻的物品 【 第十?五条 经批准设置的!集贸市场要按批准】的范:围设立明显界限【和隔:离设施保持场内及】周围环境整洁 第!十六条 经批准设】置的机动车、—非,机动:。。车停(?存)车场要设立【明,。显界:限标志场内》车辆要摆放整—齐, , 第:十,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!。人在城市设置—雕塑品或纪念—性建筑?。物,在,施工:前应征得市容—环境卫生专业管【理部门同意经—。有关部门批》准后方可设置 【 第十八条 疲乏路!两侧的草坪、花【。坛、植物小品—及其它绿化设—。。施,应保持美观》完好、缺株枯—死或设施破损的【产,权单位或责任单位应!及,。时,补植、修整栽培、】整修或其他》作,业留下的渣土、枝】叶,等管:理单:位、个人《或作业者应》及时清除  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