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10.3 】人,行过:街,设施
【
10.3【.1: 人行《过街设施的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!
】 1 道路交】叉口均应设置人行过!街设施?道,路路段应结合—道路等?级、路段长度及行人!过街需求设》置人行过街设施;】
】 2 《 快速路和》主干路上人》行过街设施的间距】宜为300m~5】00m次《干路上人行过—街,设施的间距宜—为,1,50m~30—0m;
《
?
? 3 交【通枢纽、商业—区、大?型体育?场馆等人流》。量密集地点》应设置相应》的过街设施;
!
— ,4 城市快—速路过街设施应【采用立体过街方【式其他城市道路以】平面过街方式为主】立体方式《为辅且应优先考【虑人行?地面过?街;
—
—5 : 人行天桥和地道】应与:路侧人行系》统相:连接形成连续的人行!通道;其通行能力】须满足该地点—行人:过街需求《;
! 6 在商【业区、交通枢纽等】人车密集地点宜【结合建筑物内—部,人行通?道设置连续的立【体过街设施形成地下!或空中人行连廊
!
10—.3:.2 平面过【街设施的设置应符】合下列规定
!
《 1 人行【横道:应设置在车辆驾【驶员容易看清的位】。置宜与车行道垂直;!
【 , 2? 信号《灯,。管制路口应施划【人行横道标》线设置相应人行【信号灯?无信号管《制及让行管制—交叉口应施划—人行横道标线并设置!注意行人的警告标】志,并应:在人:行横道上《游机动车道上—施划人行《横道预告标识—。。线,;
?
— 3 道路交】叉,口采用对角》过街时必须设置人行!全绿灯?相位;?。。
【 ?4,。 :人行横道的宽度与过!街行人?数及:信号:显示时间相关顺延】。主,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!不宜小于5》m;顺延其他—。等级道路《的人行?横道宽度《不宜小于3》。。m以1?m为单?位增减;
【
《 5 当路段!或路口?进,出口机?。动车道?大于或等于6—条或人行横道长度】大,于30m时应设【。安,全岛:安全岛的宽度—。不宜小于《2m困难情况不【应小:。于1:.5m;
【
:
》6 人行》安全岛在《。有中央分隔带时宜采!用栏杆诱导》。式无分隔带时宜【。采用斜开式;
【
?
7 】。 居民区道路设计宜!。采用交通宁静措施保!障行人安全;可【通过设置减速角【、减速陇、》。弯曲路段《和环岛等降低车速;!
! 8 ? ,与公交站相邻的人】行横道应《设置在公交》站进:车,端并设?在公交车停》靠范围之外
【
10—.3.3 道路】路段人行横道—信号灯根据下列条】。件设置
《
,
】1 ?双向机动车车道【数达到?或多于3条或双【向机动车《高峰小时流量—。超过7?50pcu及12】h流量超《过80?00pcu的路【段上当通过人—行横道的行人高峰】小时流量超》过500人》次,时应设置人行横道】。。信号灯;《
《
2 】 不具备《上述条件但路段设】。计车速?超,过50k《。m/h时应设置【按钮:式行人信《号,。灯;:
— 3》 学校、幼儿【园、:医院、养《老院:等特殊人《群聚集地点及行【人事故多发区域等有!特殊要求且无人【。行过街设施的应设】置人:行,横道线并设置人【行,信号灯?。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