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6 !分隔设施
!
7.6—.1 下列—位置应?设置分隔设施
【
,
— 1? 双向六车道及以!上的道路当无中央】。分隔带且《不,设防:撞护栏时《应在中间带设分【隔栏杆栏杆净高【不宜低于1》.10m;在—有行人?穿行:的断口处应》逐渐降低护栏高【度且:。不,高于0.《。70m降低》后的长度不应小【于,停车视?距;断口《处应设置分隔柱;】。
:
】2 双向》四车道及以上的道】路机动车道和非【。机动车道《为一幅路设计应在机!动车道和非机动车】道之间设置》分隔栏杆;
!
3【 非机动车流量达!到,饱和或机动车有随意!在路边停车现象时机!动车道和非机动车】道为一幅路断—面宜在机动车道和非!机动车道之间设【置分隔?栏杆;
! ? 4: 机动车》道和非机动车—道为共板断面—路口功能区范围【宜设:非机动车和机—动车分隔栏杆;【在路口设置时应避免!设置:分隔:栏杆:后妨碍转弯和掉头】车,辆的行驶;
—
!5 : 非机动车道和【人行道为共板—断面宜在非机动车】道和人行道之间【。设置分隔《栏杆;
》
】6 非机动—车道高于边侧地【面有跌?落危险时应在—非机动车《道,边侧设置分隔—栏杆:;
》
: ?。 7 《人行道和绿地之【间可根据情况—设置:分隔栏杆;
】。
《 8 人【行道和停车场、设】施,带之间需要进行【功能:分区的位置可设【置分隔栏杆;—
! 9 交叉路【口,人行道边缘、—行人:汇,聚,点的边缘可设置【分,隔柱
》
?7,.6.2《。 分隔设》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!规定
?
!1 ?分隔设施的高度应根!据需要确定;分隔】。柱的间距宜为1.3!m~1.5》m;
!。 2 分隔设!施的结构应坚固耐】用、便于安装、易于!维修宜为《。。组装式;
】
3【 :分隔设施的颜色宜醒!目,;没有照明设施的】。地,方分隔设施表面应能!反光;
—
— ,4 分隔栏杆在符!合设置的路段应【连续设置不》应留有断《口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