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6.4【 轮廓《标
:。
6.!。。4.1 《 轮廓标的设置【应符:合,下列规定
!
1 在!城市快速《路主路以《及立:。交出入口匝道—等车行道两侧应连】续设置?轮廓标;《。
《
2 !在小半径弯道—、连续转弯、视距】不良等?。事故:易发地段应设置轮】廓标;
! 3 【设中央物理隔离的道!路按行车方向—配置白色反射—体的轮廓标应安【装在:道路:右侧配置黄》。色,反射:体的轮廓标应—安装在道《路左侧;《无中:央物:理隔离的道》路按行车方向左右】两侧的轮廓标—均为白色;
—
】 ,4, 轮廓标不—得侵入道路建筑【。限界
?
?
,
6.4.2—。 , 轮廓标的设置应符!合下:列规定?。
:
】1 轮廓标在【。直线段的设置间隔】应,为50m;
】
,
: ?。 2 曲》线段轮?廓标的设置》间隔可按表6.【4,.2的规定选—取,。道路宽度发》生变化的路段及其】他危险路段可适当加!密轮廓标的间距
】
表6【.4.2 曲线段!轮廓标的设置间隔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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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,。
【 ,。 ,。注“*”一般指【互,通立交匝道曲—线半径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