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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 【。 轮廓标
【
6.【4.1 轮廓标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】规,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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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1 在城市快!速路:主,路以及立交出入口匝!道,等,车行道?两侧应?连续设置轮廓标;
!
!2 在小半径弯道!、连续转弯、—视距不良《等事故易发地—段,应设置?轮廓:标;:
】 3 》设中央物理隔离的道!路,。按行车方向配置白色!反射:体的轮廓标应安【装在道路右侧配置黄!色反:射体的轮廓标—应安装在道路左【侧;无中央物理隔离!的道路按《行车方向左右两侧的!轮廓标均为》白色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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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4 轮《廓标:不得侵入道路建筑】限界
》
?6,.4.2 轮廓】标的设置《应符:。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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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 轮廓!标在直线段的设置】间隔:应为50m;
!
? 2 【曲,线段:轮廓标的设置间【隔可按?表,6,.4.2的规—定选:取道路宽度发生变化!的路段及其》他危险路段可适【当加密轮廓标的间距!
:。
表6—.4.2 曲线段!轮廓标的设置间隔】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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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注“*”一般指】互通立交匝道曲线半!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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