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?。。州市城市绿线管理】。办法
】颁布单位 锦州市人!民政府
!发文字?。号 锦?州市人?民政府令第1—5,号
现】发布:锦州市?城市绿线《管理办法自》发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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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—〇,五年九月《十五日?
第一条! 为严格实行城】市绿线管理》把我市建成生态园】。林城市营造良好【。人居:环,。境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规划法》、,城市绿?化条:。例,、建设部城市绿线】管理办法《的规:定结合我市实—际情况制定本—办法
】第二条 我市城】市规划区内》的绿线划《定和监?督管理?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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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条 本》办法所称城市绿【线是指城市规划区】内,各类绿?。地范围的控制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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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。。条, 市规划、—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】部门按照职责—分,工,负责: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!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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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市规!。划、:园林:绿化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应当组织》编制:锦州市城市绿地【系统规划报市人民】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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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条 城市绿】线由市规《划、园林绿化行【政主管?部,门根据城市绿化的现!。状、:风景:名胜、河《流,、山体等自》然地貌以及已批准的!城市绿地系统规【。划予以划定经市人】民政府?批,准,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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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区域属于】城市绿线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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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城市—规划区内现》有和规划的公共绿地!、防护绿地》。、生产?绿地、?居住:区绿:地、单位附》。属,绿地、风《景林地、道路绿地】等;
】 (二)城市!规划区?内的河流、湿地、】水塘、?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!区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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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城市规划【区内:的风景名胜区、原生!植被及园林文物、古!树名木的保护—范围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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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其他对城【市生态和景观产生】积极作用的区—域
第】七条 市规划【行,政主管部门在编【制控:制性详?。细规划时应提出不】同类型用地的界线】规,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!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!坐标;编制修建性详!细规划时应根—据控制性详》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!提出绿化《配置:方案划定绿地界【线
第】八条 批》。准,的城市绿线应向【社会公布接受公众】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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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所有单位和个—人都有?保护城市绿线服【从城市绿《线管理的义务—;都有?监督:城市绿线管理—举报、投诉城市【。绿线管理违法行【。为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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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《。条 ?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!有绿地和规划绿地】由市规?划、园?林绿化?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监督管》理并建?。。立,数据库实施绿地数】据的动态管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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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城市绿线范》围内规划的公—共绿地、防护绿地、!生,产绿地、居》住区绿地《、单位附《属绿:地、道路绿》地、风?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!市用:地分类?与规划建设》用地标准、公—。园,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!建设
】第十一条 城【市绿线内用地任何单!位和个?人不:得擅自改作他—。用
】 有《关部门不《得违反规定批—准在:城市绿线《范,围内进?行,任,何工程?建设因城市建设或】者其:他特殊情况》确需临时占用城市】绿线内用《地的必须依》法办理相关审批手】续占用期满后占用者!应当恢复《绿地并按《照,规定给绿地所有【者以补?。偿
! 在城市绿线范围!内不符合绿地—系统规划要求—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!其,他设施应《当限:期,迁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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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》条 :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在城市绿线范【围内进行拦河截溪】、取:土采石?、设置?垃,圾堆场、排放污水】以及其?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!坏的: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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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? :城市绿线范》围内规划的公共【绿地、居住区—绿,地、风景林地—和道:路绿地等绿》化工程的《设计方案必须按【照,。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审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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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城市绿线范围内各】类工程建《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!程项目方案》。按照基本建设—程序审批时》必须有园林绿化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参加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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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】各,类工程建设》项目的配套绿—化工程?应按照划定》的绿线和审定—。。的绿化方案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】计、同?步施工、同步验收不!得减少绿化面积和擅!自变更绿化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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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五?条,。 市?规划、?园林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定期对《本,行政区域内城市绿】线的管理《。情况:进行联合监》。督检查并依法查处】各,类,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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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【 违反?本办法规定有—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市规划】、园林绿化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依法予以《处罚;构成》。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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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擅自】改,变城市绿线》范围内?用地性质《。或者占用城》市绿线范围》。内用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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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在》城市绿线范》围内拦河截溪、取土!采石:、设置垃圾堆场、】排,放污水以及其他对】生态环境《构成破坏的》;
【第十七条《 各县(市)城镇!绿线管理可》参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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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八条 —本办:法自发?布之日起《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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