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》  总?    则 】 , 第?。一,条 :为了保?护电力设施》的,安全保障电》力生产和建设的顺】。利进行维护公—共,安全促进我市—。经,。济和社会健康发展】。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》电,力法:。及有关法律》、法:规结合我市实—际,情况:制定本办法》 , , 第》二条 本办法—。所称电?力设施是指发电、】变,电、电力线路、【电力专业通信设【施及其辅《助设施 《 第三【条 本办《法适用于我市—。。行政区域内已建或者!在,建,。的电力设施的—保护  《 第四条】 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!合,。主管部门是本—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!理部门其职责—是  ?    】。 (一) 监督【、检查关于电力设施!。保护的法律》、法规及本办—法的贯彻执行—情况;?    !。  (?。。二) 开《展电力设施保护【的宣传教《育工作;《  :   【。。  (三《) 会同有》关部门及电力—设施周围各单位【建立电?。力设:施群众护线组织建】立健全电《力设施保护责任【。制,;  》     【(四) 会同当【地公安部门制止【和查处危害电力设施!的行为  》 :  《   林业、水利】、,交通、建设》、,规划、公安、工商】、国:土资源等《管理部?门按照各自》职,责配合电力管理【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!护的监?督管理工作 】 第五》条 :各级人?民政府?应,当设立由所》属电力管《理部门、《其他有关《部门和?电力:企业责任人组成的电!力设施保护》工作领导小组负【。责领导所辖行政【区域内电力》设施保护工作—其办事机《构设在相应的—电,力管:。理部门负《责电力设施保护的】日,常工作  》 第六条】 电:力设:。施,受国家法律保护【禁止任何单位和【个,人危害电《力设施?安全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都有保护电力设【。施的义务《有权制止危害电【力设:施的行为并向电力管!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!告  — 第七条 电【力企业?应当设立专门机构】、配备专职人—。员及专用《车辆设备负责—电力设施的保—护工作?  :    】 电力企《业应当保障电力设施!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!建立健全电》力设:施,保护:经,费,的管理机制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