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《范用词说《明
:
1 【 为便于在执行本】规范条?文时区别《对,待对要求严格程度】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!
?
1】)表示很严格非【这样做不可的
!
? , 》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!反面词采用“严禁】。”;
】 《2)表示严格在正常!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!
! ?正面词采用“应【”反面词采用—“不应”《或“不得”》;
《
【3)表示允》。许稍有选择在—条件许可《时首:先应这?样做的
】。。
正面!词采用“《宜”反面《词采:用“不宜”》;
—
4—)表示有选》择在一?定,条件下?可以这样做的采【用“可”
【
2《。 条文中》指明应?按其他有关标准【执行的写法》为“应符合…—…的规定”或“【应按……执行”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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