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【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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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为》便于在?执行本规范条文【时区别对待对要【求严格程度》不,同的用词《说明:如下
》
》 1)表示很严】格非这样做不—可的:
【 正面【词采用“《必须”反面》词采用“严禁”【;
?
— 2)表示—。严格在正《常,。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!
》
— 正面词采用“【。应”:反面词?采用“不应”或“】。。不得”;
】
? , 3)表示允许稍!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!首先应这《样做的
—。
? 正【面词采用《“宜”反《面,词采用“不宜—”;:。
! 4)表示有选择在!一定条件下可—以这样做的采—用“可”《
2 】 条文中指明—应按其他有关标【准执行的写法—为“应符合…—…的规定”或“【应按……《执行”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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