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,0.2 设备安装!
,。
1】0.:2,.1 ? 设备基础应办理】交接验收手续每米】平整度?的允许偏差应—为±2m《m整个平面基础的】平整度允许偏差【应为:±5mm
!
10.2》.2 立式平【底设备应安装在【连续平整的基—础上并应符》合下列规定
】
— ,1 安装带有底】。。部排液口的设备时】基础上应留有凹【槽排液?口,接管法兰《不得与基础接触【;
! , 2 设》备安装的垂直度偏】差不应大《于0.5°;—
》
3— 安?装非现场制》作的平底设备时【设备基础应铺垫耐腐!。蚀软质?材料铺?。垫厚度应满足—与设备底部完全【。接触的要求
!
10.2.【3 卧式圆—。形设备安装》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。
:
,
》 ,1 支撑》应,采,用鞍式支座鞍式【支座应符合设计规】定支座与设备—外壁应吻合支座【与,设,。备,。底,部接触?面的间隙应小于5】m,m;
】 2 — 安装在基础—上的支座应校直、】。调平和固定》牢,固;
》。
:。
3 支!撑与筒体之间的垫板!应采用耐《腐蚀软质《材料
《
,
,
10.2.4 ! 悬挂式立》式设备的安装应符】合下:列规定
《
— ?1 支《座应符合设计—要求;
! 2 【设备安装的垂直【度偏差不应》大于0.5°;【
— 3 — ,支座垫片应》使用承重《耐腐蚀材料
【
,
10.2.5!。 带支撑》腿及带裙座立式【设备安装应符—合下列规定》
【 : 1 支撑腿【及裙座应符合—设计要求;
—
!2 设备应安装垂!直垂直?度偏:差不应?大于0.5》°;:。
》
3— 支撑腿及裙座的!垫,片应采用承重耐腐】蚀材料?
1【0.2?.6 ? 附:件或:外部设备的连接和】。安装应?。符合下列规定
!
》 :1 连接》设备的管道应设置】。支撑不得采》用设:备本体作为支撑接】管的局?。部载荷不得超过【设计值;
》
?
? ?2 水平安—装在设?备上的阀《门及:其他较重的》。附件应单独设置支】撑;
【
? 3 搅拌口】、混:合器、?冷却(加热)蛇管等!附件应单《独设计安装方式【;
—
》4 与振动设备连!接时应?采用柔性连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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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2.!7 ?设备安装完成压力和!抗渗漏试验应按设计!要求进?。行并应符合本规范】第8.4.2条第】6款的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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