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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3.4 》过,压保护
!
3?.,4.1? 本规范中—所有设备应》采取过压保护措施
!
》3.4.2 【与,大,气相通设备的过【压保护?必须符合下》。列规定
【
《。 1 应在顶部!开口并应《直接与大气连通【;
【。 2 通气!口截面积不得小于设!备进口和出口尺寸】(净流通面》积,)之间的较大值;
!
— ?3 : 通气口严禁—密闭;
】
4 】应,安装溢?流口溢?流,口的截面积不得【小于进口尺寸—。
3.】4.3 》不与大气相通设【备,的过压保《护应符合下列规【定,
— 1 — ,对操作?。过程出?现超:压的设?备,应安装超《压泄放装置;
【
!2 超压泄放装】置设置应符》合,现行国家标准压【力容器 第1部】分,通用要求G》B 150.—1的有关规定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