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7.4? 建?筑,防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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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.1! 本条《引用现行国》家标准纺织工程设】计,防火规范GB—。 5:0565第6.2】.1条这是》对纺:。织工:程甲:、乙、丙类厂房及仓!库耐火极《限的细化定》性很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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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纺织工程—设计防?火规:范GB 50—565第6.2.】1条的条《文说:明适:用,本规:范该:条文
】7.4.2》 , 根据生产工艺特点!按照现行国家标准】建,筑设计?防火规?范GB 5》0016色织—和,牛仔布工《厂,的各工段火灾危【险性不尽相同如后】整理厂房的各工序火!灾危险?性亦为丙类》及丁类若划》分在同一个防火分】区内则按火灾危【性丙类确定也—可,分别划分防火—分区若生产工—艺要:求相应工序不应有防!。火墙分割则可根【据实际情《况划分防火分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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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烧毛间《与其他部《。位应采?。用耐:火,极限:不低于2.5h的防!火墙分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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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7.4.3 液氨!。整理厂房根据生产工!艺火灾危险性的特征!为爆炸下限》小于10%的氨气体!该厂房不考虑—泄压设计液》氨整理设《备生产时有》部分:氨气外?泄所以厂房》设计应?采用下送上》排风:措施尚?应符合现行》。国家标准纺织工【。程设计防火规范G】B 50565的】有关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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