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8.6 》火,灾自动报警系—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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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】.6.?1 ?下列建筑或场所应】设置火灾《。自,动报警系统
【
1!.任一层建》筑面:积超过1500m2!或总建筑《面积大?。于30?0,0m2的《色织布和牛仔—布前织准备车间【。、坯布?车间、整装车间【生产厂房;
】
2.!每座占?地面积大《于,1,000m2的原料】和成品库《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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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.丙类厂】房中的变配电室、中!央控制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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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4.包括有后】。整理生产的电—加热及电烘干部【。位的场?所;
! 5《.设置机《械排烟、防烟—系统雨淋或预—作,用自:。动喷水灭《火系统固定消防水泡!灭火:系统、气《体灭火系统等—需与火灾自》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!。的场所或部》。位
—。。
8.6.2 火!灾报警?系统设计应符—合现行?国家标?准火灾自动报警系】统设计规范GB 5!0116和》纺织工程设计—。防火规?范GB? 50?565的有关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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