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—7 ?行政公共《建筑详细勘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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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—。.7.?2 : 对本条第2款说明!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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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款规定高】层建筑与裙房、地】下车库等一并勘察】时其勘探点的布【设可适?当兼顾但应》满足高层建筑的布】点要求同时满足【基,坑工:程的设计《要求对“兼顾—”理解作如下说明】
】 当车库超出高】层建筑?部分小于《勘,探点间?。距、地基条》件简单且勘》探点:间距合适时可—以,将勘探点布在地下】车库外侧(高层角点!的地:层采用内插》法确定)但当—发现地层《有较大变化时应补】点查明建筑物—周边的?。地,层,。分布为评价或估算不!均匀沉降提供—准确的地层资料【。;当地质条件复杂及!车库范围较大时【不,宜“兼顾”宜各【自布置勘探》。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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