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2】 钻? 《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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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11.—2.1 工程钻】探应符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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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? 1 应分层】准确不应遗漏—标志层与软弱—夹层对地层复—杂的大型建设—工程宜单独编—制现场勘《探施工方《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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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2 钻》进深度和岩土分层】的深度误差不应超过!±5cm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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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3: 对非连续—取芯的?钻进应控制回次【进尺回次深度宜为】1.0m~2—.0m;
【
【4 对鉴别地层天!然,湿度的钻孔在地【下水位以上应采用干!钻当必须《加,水或使用循环液时应!采用双层岩芯管钻进!;
【 《5 对滑动—带、软弱夹层等重点!部位:不,应加水钻进并宜采】用双层岩芯管—连续:取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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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6 》 当需确《定岩石?质量指?标RQD时》应采:用75mm口—径(N型)双层岩】芯管和金刚石—钻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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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2 ! 钻探方法可根据岩!土性质及勘察要求】按表11.2.2选!择
【表11.《2.2 钻—探方法的《适用地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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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—++为适用;+为】部,分适用;《为不适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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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2.3 】 岩芯采取率应【逐回次计《算并:应符合表《11.2《.3:的规定对《于破碎带、滑动带】等重点?层位宜?定,向连续取芯》。并应做?好,文字标注《与拍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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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?11.2《.3 ? 不同地层岩芯采取!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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