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7 ?特殊性岩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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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》1 湿陷性—土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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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】.1:.1 《。对不能采取原状【土试:样做室内湿陷性试验!的湿陷性《土应采用现》。场,浸水载荷试验—确定其湿陷》。性,。在200kPa压】力下浸水载荷—试验的附《加湿陷?量与承压板宽度之】比等于或大》于0.023的土】。应判定为湿陷性【土
7.!1.2 》湿陷性土岩土工程】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!第4章?~,第6:章的规定外还应【符,合下: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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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1 勘探线、点】间距应按本》规范:第4章?~第6?章的规定取小值对湿!陷性土?分布极不均匀的场】地还应加密勘探线】、点间距;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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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2 采取原【状土试样和进—行原:位测:试的勘?探点应?按地:貌单元和控制性【地段布置其数量【。不应少于《勘探:点总数的2/3其】中取样勘探点数量不!宜少于勘探点总数】的1/?2;探井数量不【宜少于取样》勘探点?总数的1/》3且不应少于3【个;
!。 3 》 控:制性勘探点深度应穿!透湿陷性土层并【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!。的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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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【 应查明湿陷【性土的年代、—成,因、类型《、,分布和其中的夹层】。、,包含物?及胶结物的成分与性!。质;
】 , 5 湿陷】性,碎,石土和砂《。土宜采用《动力触探试验和标】准贯入试验》确定其力学特性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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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6 Ⅰ级》土试样应在探—井中人工刻取土试样!竖向间距《宜为1m直径—不宜小?于120mm;【在钻孔中取样应按】现行国?家标准湿陷性黄【土地区建筑》规范GB 5—0025《执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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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7 Ⅰ【级土试样《。除应测定一》般物理力学性质【外,还应进行湿陷性测试!;
【 , 8 对【不能取?得Ⅰ级土试样的湿陷!性土应在探》井(或探坑)中采用!大体:积法测定其密度和】含水量;
》
】 9 对厚—度大于3m》且需:。进行浸水载荷—试验的湿陷性土【应选择在不同—深度进?行浸水载荷试验各试!验点间不应受相邻】。试坑浸水的影—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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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3 ! 湿陷?性土应按表7.1.!3,。划分其湿陷程度【
《
表7.》1.3 湿陷【程度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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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对能】用取土器取得—Ⅰ级:土试样?的,湿陷性粉砂、素填】土,其试验方法和评定标!准可按现行国家标准!湿陷性黄土地区建】筑规范GB 50】。02:5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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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【4 ?湿陷性土地基受水浸!湿至下沉《稳,。定为止的总湿—陷量△s(》cm)?应按下?式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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式】中,。△,FS:i第i层土浸水载】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!(cm?);:
! 《 : ,。hi第i层土的【厚,度(cm)从—基础底面算》起,初勘:时自地面下1.【5m算起《△FS?i/b<《0.023》的,不计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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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? ? β修正系数(cm!-1)承压板面【积为0.5》。0m2时取0.01!4;承压板面积为】0.25m2时取】0.020》
7.1!.,5 湿陷性土地基!的湿陷等《级应按表7.1【.5判定
!
表7.1.—5 :。 湿陷?性土地基的》湿陷等级
】
【
,7.1?.6 湿陷性土岩!土工程分《析与评价应包括【下列内容
—
》 , :1 湿《陷,性土的性质、成因】、范围及厚度—;
《
》 2 湿—。陷程度的划分及【湿陷等?级的判定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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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3 【湿陷性土的地基承载!力宜采用载》荷试验或其》他原位测试确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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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4 根》据湿:陷性土的特征、【湿陷等级《和当地建筑》经验提出消除地基】湿陷性?的建议措施》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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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5 ? 对湿陷性土—边坡或基坑当存【在浸水可能时应计】及湿陷性土》本,身及其下《伏,基岩接触面》强度降低的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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