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》 特殊《性岩土
【
《
7.1》 , 湿陷性土
【
7.1!.1 对不—能,采取原状土》试样做室内》湿陷性试验的—湿陷性土应采—用,现场浸水载》荷试验确定其—湿陷性在20—0kPa压力—下浸水载荷》试,验的附加湿陷量【。与承压板宽度之比】等于或大于0.0】23:的土应判《定为湿陷性土—
7.1!.2 湿陷—性土岩土工程勘【察除应?符合本规范第4【章~:第6章的规定外还应!符合下列规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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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 勘探线】、点:间距应?按本规范第4章【。~第6章的规—定取小值对湿陷性】土分布极不均匀【的场:地还应加密勘探【线,。、点间距《;
】 2 —采取原状土》试样和进《行原位测试的勘探】点应按地《貌单元和控制性地】段布置其数量—不应:少于勘探点总—。。数的2/3其中取样!勘探点?数,量不宜少于勘探点】总数的?1/2;探井数【量不宜?少于:取样:勘探点总数的1【/3且?不应:少于3?个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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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。 3 控制【性勘探点深》度应穿透湿陷性土层!并,应满足地基处理设】计的要求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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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】 , 应查明《湿陷性土的》年代、成因、类【型、分布和其—中的夹层、包—含物:及胶结物的成分【与,性质:;
—
5 湿!陷性碎石土和砂土宜!采用动力触探试验和!标准贯入试验确【定其力学特性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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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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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6 Ⅰ级土试样!应在探井中人工【刻取土试样》竖,向间距宜为1m直】径不宜小于》。120mm;在【钻孔中取样》应按现行《国家标准湿陷—性黄土地区》建筑规范GB— 50025执行;!
【 7 》 ,Ⅰ级土试样除应【。测定一般物理—力学性质《外,还应进?。行,湿陷性测试;
【
【 , 8 对不能取得!Ⅰ级土试样的湿【陷性土应在》探井(或探坑)中】采用大体积法测定】其密度和含水量;
!
《
9 【 ,对厚度大《于3m且需进行【浸水载荷试验—的湿陷性土应—选择在?不同深度进行浸【水载:荷试验?各试验?点间不?应受相邻试坑浸【。水的影响
【
7.1.3 ! 湿陷性《土应:按表7?.1.3划分—其湿陷程度
】
表《7.1.3》。 , 湿陷程度分类
】
!
注对】能用取土器取得【Ⅰ级土试样的湿陷】性粉砂、素填土其】试验方法和评—定标准可按现行【国家标准湿》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!范GB? 50025执【。行
?
7.1.4! , 湿陷?性,土地基受水浸湿【至下沉稳定为止【的总湿陷《量△s(cm)应按!。下式:计算
】。
》
《 式:中△FSi》第i:层土浸水载荷—试验的?附加湿陷量(—cm);
】
【 》。hi第?i层土的《厚度(cm)从【基础底面算起—初勘:。时自地?面,下1.5《m算起△FSi/b!<0.0《23的不计》入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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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β修正系数(c【m-1)承压板面】积为0.50m2】时取0.0》14;承压板面积】为0.25m2时】取0:.0:20
《。
7.1【.5 湿陷性【土地基的《湿陷等?级应按表7》.,1.5判定》
?
表7.1【.5: 湿陷性土地基的!湿陷等级
【
【
7.1.6 !湿陷性土岩土工程】分析与评价应—包括下列内》容
—。
1—。 湿陷性土的性质!、成因、范围及厚】度;
! 2 湿陷程!度的划分及湿陷等级!的判定;
!。
, 3》 :湿陷性土的》地,基承:载力宜?采用载荷试验—或其他原位测试【确,定;
?
:
4 ! ,根据湿陷性》土的特征、》湿陷等?级和当地建筑经验提!出,消除地基湿陷性的】建议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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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5, 对湿陷性土【边坡或基坑当存在浸!水可能时应计及【湿陷性土本身及其下!伏基岩接《触面强度《降低的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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