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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— 黄土边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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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5.3.1》 黄土边坡工【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内!容除:。应符合本规范第10!.2.3条外还【应符合下列规定
!。
《 1 应了!解地形地貌特征并应!调查:。附近天然黄土边【坡的稳定状态及【稳定坡角《;,。
! 2 应》调查区域地质构造特!征及黄土的成因【、年代?与湿陷性特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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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3 : 应搜集水文气象资!。料并应调查洪水【位标高同时应分析边!坡与坡脚浸》水的可能《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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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4 应搜集边】坡设计资料及—拟采:用的:加固处理与支挡【、维护措施
】。
5.3.2】。 黄土边坡岩土工!程,勘察宜采用》钻,探、井?(坑)探及测—试等勘察手》段勘探测试点—的数量和位置—应根据其安全等【级、地形地貌—特征及黄土的湿陷等!级确定在坡顶—、坡脚?及其支挡结》构物区域应》布置探井《。(坑)
!5.3.3 — 黄土边坡的勘探线!间距宜取《本规范表5.1【.3中?的大:值坡脚或支挡结构】基础处及坡顶线以】上10m范围应布】置勘探点采用多【级放:坡形式的高大—黄土边坡其中间区】域应增加勘探点在】坡底:以上遇到强风化岩层!或存在?与边坡倾向一致的】。软弱结构面》时应增加《勘探: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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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】.4 黄土—边坡的勘探点深度应!满足边坡治》理设:计的:要求并应符合下【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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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 【对,非自:重,湿陷性黄土》勘探点深《度,应穿透最深潜在滑动!面以下不《小于5m;
【
— 2 陇西、陇!东、陕北《。及晋西地区的自【重,湿陷性?黄土勘探《点,深度应穿透最深【潜在滑?动面以下《不小于15》m其他?地区应穿透最—深潜在滑动》。面以下?不小于10m—;其中控制》性勘探点深度—还,。应达到非湿陷性土】层顶面以下不小于5!m;
【
》3, 坡脚《及坡脚以上支挡处的!勘探点深度除—应,符,合本条第1、—2款外还应满—足支挡?设计的要《求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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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4 在坡底以!上遇到基岩时勘【探孔宜钻透强—风化岩进入微风化岩!层应查明岩层产状、!节理与?裂隙发育程》度及软弱结构面的性!质与产状《并应查明强风化岩顶!面坡度?、倾向及其与黄【土接触?面(或带)的水文】地,质条件
》
5.3.】5 黄土》边,。坡岩土工程勘—察采:。取原:。状土:试样和?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!点数量不应少于【勘探:点,总数的2《/3:其,中采取原状土—试样的勘探点数量】不应少于《勘,探点总数的1/2】土试样竖向》间,距宜为1.0—m直径不宜小—于120《mm
》
5.3.6 ! 原状土试样应根】据边:坡安全等《。级及边坡浸》水的可能性选择与】实际受力《条,件和计算模型相匹】配的剪切试验—方法剪切指标的【选取可?按本规范第6.3节!的有关规定执行【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!时也可采用天—然,状,态下直接固结快剪】试验或三轴试验的】峰值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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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5.3.7 【原状土试样除做【剪切试验外还—应进行一般物理力】学性质及湿陷性试验!也可采用标准—贯入试验、》静力触探、扁—铲,侧胀试?验,等原位测《试方法评价黄土【的工程性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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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3.8 对自重!湿,陷,性,或,中~强湿陷性—的非自重湿》陷性黄土《边坡应对《边坡和坡脚浸—水的可能性及—浸水后?的稳定性进行—。分析:并应提供整治的建议!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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