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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 洗选!系统详细勘察
【
》
4.4》.1 洗选系统】。地面建筑工程—详细勘察勘探点的】布置应?符合下列规定
!
? 1 — 主厂房的》勘探点应《沿柱列线《走向布置勘》探点间距宜》。符合表4.4—.,1的规定;
!
,
, , 2 —其他厂房的》勘探点?。。宜沿柱列《线,。走向布置勘探点【间距宜?符合表4.》。4.1的规》定;
?
《
表4?.4.1 详【细勘察?勘探点间距》(m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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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!。 本条第1、2款】中的控制性勘探【点宜结合工程性【质及其平面形状【布置其数《量应满足地基变形】计算:与评价的要求;
】
》 ? 4 重要性等】级为三?级的车间勘探点【数量宜为2个—~4个;
【
5 ! 沉淀塔、煤泥【沉淀池?的勘探点数量不宜少!于2:个
4】.4.2《。 :洗选系统地面—建筑:工程详?细勘察勘探》点深度应按》本规范第4.3.2!条的规定执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