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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市建设!。工程抗震设防要求】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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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市人民政府!令 第?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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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发?布锦州市《建设工程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!法自:2,012年1月1日】起施行
》 市长 魏俊—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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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二,〇一一?年十一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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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加强!对建设工程抗震设】防要求的管理防御】和减轻地震对—工程:设施的?破坏保护人民生【命和财产安全—根据中华人民—共,和国防震减灾法、国!务院地震安》全,性评价管理条例及】。。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!。设防要求《管理办法等》有关:规定结合《我市实际情》况制定本办》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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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条 我市—行政区?。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!防要求的《管理适用本》。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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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。我市行政区域内【地,震动峰值加速度0.!05g(地震基【本烈度6度)以上】区域的?建,设工:程(含?新建、?扩建、改建的建设】工程下同《)必须按《照本:。办法的规定确定【抗震设防要求实施】抗震设防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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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条 市、—县(市)地震主管】部门负?。责本行?政区域内建设—工,程抗震设《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!作,。 ,
!发展:改革、规划、建设】、交通、《人防、水利、国土】资源等有《关,部门应?当按:照各自职责做—好,建,设,工程抗震设防要求】相关的监督管理工】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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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确定【建设工程抗震设【防要求应《当遵循?下列规定 》
【。 (?一)重大建》设工程和可能—发生严重《次生灾害的建—设工程(具体范围详!见辽宁省抗震设防】重大工程《和可:能发生严重次生灾】害的:建设工程《范围目录)其抗震设!防,要求: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!结,果确定?
!。。 (二)前项—规定:以外的建设工程其抗!震设防要求》按照国家颁布的【地震:烈度区划图或—者,地震动参数区—划图标示的参—数确定但下列—三种:情,况例外 》
】1,。、位于地《震动参?数区划图《中,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!区界线?两侧各4千米范围】内的建?设工程分为两种方】式确定由建设—单位选择《实行地震动参数复】核的:。按照地震动》参数复核结果—。确定;不实行—地震动?参数复核的按照【地震动参数分区界线!高值一侧的参数确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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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2、已经》完,成地震小区划—或者:经国家批准的城市】抗震设防区划—工作的建《设工程按照区划结】果,确定
】 3、—学校、医院》等人员密集场所的】建设工程其抗震【设防要求以高于当】。地,房屋建筑为原则按照!国家地震局规—定的:提高幅?度确定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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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》建,设单位在项目选址或!者可行性《研究或?者,初步设计前》应当到地震主—管部门?填写建设工程抗震】设防要求《登,记表:提,请地震主管部门确定!。。抗震设防要求地震主!管,部,门应当自收到确定申!。请之:日起1个工作日内】按照下列《规定出具意见 【
【 (一)对需要进!。行地震安全性评价】。。或者地震动》参数复核的》建设工程地震—主管部门应当—在建设工程抗—震设防要求登记表上!签署需要进》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!者地:震动参数复核的告知!意见:建设单位在取得地震!安全性?评价报告或者—地震动参数复核结】。果及省以上地震主管!部门确定的》抗,震设防?要求后?报地震主《管,部门备案《
!。 (二)对不需要进!行地震安全》性评价或《者地震动参数—复核的建设》工程地震《主管部门应当根据】地震烈?度区划图或者—地震动参数区—划图以及《地震:小区划?结,果等在建《设,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登!记表上签署抗震设防!要求确定意见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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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七条 建设工【程抗震设防要求必须!纳入基本建设管【理程序
! 发》展改革、规划、【建设等有关部—门应当将建设工【。程的抗震《设防:要求作为项目选【址、可行性论—证、施工审批等的必!备内容并查验地震主!管部门在建》设工程抗震》设防要求《登记表上签署的【意,。见;对没有地震主管!部,门签署意见的—退回建设单位—补,。办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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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市、:县(市)地震—主管部门应当对【下列区域提》出地:震动参数复核—工作方案报本—级政府批准后实【。施
【 : (一)地—震动峰值加速—度区:划,图中峰值加》速度分区界线两【侧,各4千米《范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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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。。二)地震《研究程度和资料【详细程度较差地【区,以及:地震危?险地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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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市、》县(市)《地,震主管部门应—。。当对下列区域提【出开:展地震小区划工作】方案报本级政府批】准后实?。施
! (?一)位?于国家地震重点监视!防御区的《县,(市)?政府所在地城镇和中!心镇; 《
》 , (二)—位于复杂工》程地质条件区—域,内的大型《厂矿企业、长距离】生命线工程》、新建开《发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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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。 (三)其》他应当开《展地震小区划的【地区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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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【 地震安《全,。性,。评价、地《震动参数复核和【地震小区划工作【必,须由具有相应地震安!全性评价资质证【书,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!位实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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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地震安全性评!价单位?应当按?照国家?或者省规《定的标准收取费【用
! 凡?在我市?境,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!价、地震动参数复】核和地震小区—划工作的地震—安全性评《价单:位应当到工程所在】地地震主管部门【进行业务登》记接受其《监督和管《。理
!。第十一条 已经建】成的下?列建设工程未—采取抗?震设防?措,施或者抗震设防措】施未达到抗》震设防要求》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】。关规定进行抗震性】能鉴定?。并采取必《要,的抗震加固措施 】
【 :(一)重大建设工】程;
】 《(二)?可能: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!建,设工程; 》
!(三)具有重—。大历史、科学、艺】术价值?或者:重要纪念意》。。义的建设工程—;
! , (四?)学校?、医:院等人员密集—场所的建设工程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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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《五)地震重点—。监视防?御区内的建》设工: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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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建设单!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!设计:。、施工的《。全过:程负责 》
】。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!震设防要求和工【程建设强制》性标准进行抗震设】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!量以及出《具的施工图》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!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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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!应当按照施》工图设计文》件和工程建设强【制性标准进行—施工并对施工质量】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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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建设单位、施工】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!工图设?计文件和《国家有关标准—规定的材料、构【。配件和设备》 ,
【 工程监》理单位应《当,。按照施工图设计【文件和工《程建设强制性—标准实施监理并【对施工质量承—担监理责任
】
》第十三条 地震【主管部门应当—自行或者会同规【划、建设等有—关部门加强对—建设工程抗震设【防要求采用情—况的监?督,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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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建设!工程和?可能发生《严重次生灾害—的建设工程》以及实行地震—动参数?复核的建设工程竣工!验收时建《设单位?应当邀请建设工程】所在地地震主—管部门验收抗震设防!要求采用《情况抗震《设防要求未经验收或!者经验收不合格【的,。不得将建设工程交】付,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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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》对未取得地震安【。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!单位承?揽地:。震,安全性?评价业务《的地震安全性评【价单位超越其—资,质许可范围承揽地】。震安全性《评价业务、以其【他地震?安全:性评价单位名义承揽!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!、允许其他单位以】本单:位,名义承揽地震安【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!震,。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。没收违?法所得?并处:1万元?。以上5万元以下的】罚款:。;,地,震安全性评价单【位情节严重》的依法提请吊—销其地震安全性评价!资质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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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》条 违?。反本办?法规定未《依法:进行地震安全性【评价:或者未?按照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结果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】要求:进行抗?。震设防的由地震主管!部门责?令限期?改,正;逾期《不改正?的处3万元以上3】0万元以下的罚【款, :
第【十六:条, ,违反本办《法,规定: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《由地震主《管部门责令限期【。改正;逾《期不改正的》。处1万元以》上3万元以下罚款;!。构成犯?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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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。)未采用国家颁布】的,地震:动参数区划图或者】地震:烈度区划图标示的参!数确定抗震设防【要求的; —
】(,二)既未实行地【。震动参数复核—又,未采取地震动参数】分区线高值》一,侧的参数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】的;
! : (三)实行地震】动参数复核的未采】用按照地震动参数】。复核结果确定的抗】震设防要《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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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 违反本【办法规定未按照依】据本办法确定的抗震!设防要求和》抗,震设:计规:范进行抗震设计或者!未按照抗《震,设计进行《施工、监理的—由,建,设行政?管理部门依照中【。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!灾法的有关规定处】罚,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:。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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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未经建设工程所在!地地震?主管部门《验收抗震设防要【求或者经《验收不合格》擅自将建设工程交付!使用:。的由有?关行政管理部门依】照国务院建》设工程质量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!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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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九条 地震【主管:部门以?及其他?有,关部门违反本办【法规定不依》。。法履行监督管理职】责的对负有》责任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》员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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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本!办法未尽事》宜按照国家和省【的有关规定执行【
】第二十一条 —本办法由市地震局负!。。责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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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二《条 本办法自20】12年1月1—日起:施行19《98年6月8日【市政府发布的—锦州市工《程建设场地地—震安:全性评价工作管理】细则(?锦政规[19—98]6号》)同时废止本办法有!效期为?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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