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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哈密地区政府性!投资项目管理—暂,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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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哈密地区!政府性投资项目【管理:。暂,行办法的《通知
哈 密! 地 区 行 政】 公 署 办 【公 室? 文 件
哈行】。办发〔2009【〕94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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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?(市)人《。民政:府地区各有关部门】。(单位)
! :。哈密地区政》府性投资项目管理】暂行:办法已经2》009年第6次行署!办公会议《研究同意《现印发给《你们请认真遵—照执行
二【。○○九年八月三十】一日
第一章 】总则
第一条】 为加强政府—性,。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!府投资行《。为建立健全科—学民主?高效的政府性投资】项目决策《程序和组织实—。施,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!高投资?效益: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!体制改革的决—定(国发〔2—004〕20号【)、新疆维吾尔【自治:区预算内基本建设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!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!际制定本《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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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】法所:称政府?性投资项目是—指使用地区本级【或上级财《政资金、其它—财政性资《金,和政府融(投)【资,建设的主《要,用于市场《不,能有效配置资源、需!政府支持的经济和】社会事业等领域的项!目主要包括
】 : (》。一)农?林、水利、交通【、能源、《城,乡,公,共设施建《设等基?础,性项目;
!。 (二)【教育、文化体育【。、卫生、《计划生育、生态环】境建设和保护等公】益性项目;》
《 》(三:)高新技术》、循环经济、资源】节,约、优势《资源:开发利用、》服务:业等重点扶持项目;!
!(,四,)政府公共基础【设施建设项目;【
!(五)符合条—件,的其它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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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条 地区》。本级政府性投资【分别采取直接—投,资、资本《金注入、《投资补助、贴息【。等方式进《。。行安:排
第四条 】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!的确定应当符合地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!坚持:科学发展和遵—循“四个有利于”】的原则即有》利,于履行?政,府职能、有利于资】源优化配置、有利于!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!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!展,、有利于构建和谐】社会和保障民—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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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条 地区政府性!投资项目《建设坚持《概算控制预算、预】算控制决算的原【则
第六条【。 地区发《改委作为《地区政府性投资【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!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!的综合管理地区财】政、:审计、监察、建【设等有关部门(单位!),按照各自职责对【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!管理和监督
第!七条 政府》。性投资项目应列入】政府信息《公开目录《任何:单位和个《人有权举《报政府性投资项目】审批、建设和运营管!理中存在的》违法、违《规行为
第二章】。 项目前期管理和审!批
《第八条? 地区实行政府性投!资,项目审批《制度按照编制—立项申?。请报告?(项目建《议书:。)、可行性研—究,报告、初步设计的程!。序,抓好项目前期—工作地?区发改委负责对【政府性投资项目进】行审批立项申—。请报告(《项目建议《书):由项目单位》编制可行性研—究报告、初》步,设计由项《。目单位委托有资【质的单?位进:行编制
》 ,第九条 实》行地区政《府性:投,资项目决策咨询评估!制度地区《投资管理单位应组织!专,家和:咨询机构对申报的】政府性?投资项目进行评估】论证对经济社会和】环境保护《有重大影响的项【目应遵守《国家、?。自治区建设项目环】境保护?管理等有《关规定且通过地【区规:划,委员会的审查
【
第十条》 ,项目单位上报的立项!申,请报:告(:项目建议书)应当】包括下?列内容
】 (一—),。项目单位基》本情况;
! ,。 : ,(二)?项,目建设的必要性【和依据;
— 【(三)项目名称【、建设规模和—建设内?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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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四)项目【建设选址和用地【面积:;,
《 《 (五?。)项目投资估算表和!资金筹措方案;
! 》 (六《)经济和《。社会效益估计包括】财务评价和》国民经济《评价;
】。 (七)【环境影?响,、交通、文物—保护、劳动、安全】、卫生、消防、能源!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!分析;
】 《(八:)建设进度》初步安排;
】 立项批!复是项目《单,位,开展项目前期工作】的依据也是环保、国!土资源、规划等部门!进,行行业审《查的依据但不能作】为招投标的依据
! 第:十一:条 立项申请报告】经批准后项目单【位应:委托有资质的—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!研,究,报告可行性》研究:报告应包括下—列内容
】 (》一,)项目?概,况;
》 —(二)项目建设的】可行性和依据;【
《。 (—。三)项?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!容;
! (四)》规划选址《、用地总规模和【用地类型等土—地利用情况;
! ? (五)环境保!护、劳?。动保:护、卫生防疫—、消:防及能源《、,资源消?耗分析?;
— (六)【项目外?部配套建设》条件论证;
【 — (七)项目总投】资估算和资》金来源落实情况;】
!(八:)招标方案;
】 , , (九【)风险管理方案;
!
【。 (十)经》济和社会效益分【析;
】 (十一—)项目建设周期【及工程进度》安排;
— (【十二:)项目建议书批复中!规定须实行项目法】人责任制《的应提出《项目法人组建—。方案;
【。 : (十三)项目!建议书?批,复中规定政府投资采!取资本金注入—方,式的应提出股权【结构和利益分配方案!;,。
: 第十二条 项目单!位报送可《行性研究报告—时应提供《下列文件《
》 (一—)经批准《。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!;
【 (二)规划部!。门出具?的意见或建设项目】选址意见书;
【
《 (》三)国土资》源部门出具的建设】项目用地《预,审意见;《
!(四)?银行贷款承诺;
】
—。 (五)自筹【资金承诺;
! (六)】按规定?应提交的其》它文件
》 第十?三条 可《行性: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政!府投资资金达50万!。元以上?或项:目总投资在500万!元以上?的项:目单位?应,委托有资质》的设计单位依照可】行性研究《报告:批复文件《进行初步设计—、编:制项目总概算并【报行业主管部门审】。查经地区政府—性,投资项目主》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!行施工图设》计
【。 , 初步《设计应?包括以下《内容
! (?一)设计《说明书(包》括设计总说》明及各专《业设计说《明,),;,
【。 (二)设计【。图纸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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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《)主要设备及材【料表和?工程总概算
【 》 编制《初步设计概》算时要将静态投【资、动态《投,资分别列出静态投】资部分主《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!费用:、设备购置费用【(含工器具购置费)!、关税、其它—费用和基本预—备费动态《投资部分主要包括建!设期投资利息、【铺底流动资金
】第,三章 计划和资金】管理
》第十四条 地—区发改委、财政局】会同有关部门(单位!),根据地区国民经【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!划草:案拟定地区》年度政府《投资总量报经—地区行署研究—。批准后执行
【 第十五《条 根据地区行署】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!总量地区发改委【会,同地区?相关部门(》单位)提出年度【项目:投资计划平衡方案报!经行署研究通过后执!。。行地区发《改委按照相关程序】及时向?各建设单位下达投资!计划并通知》其行业主管》部门
《 ,第十六条 各县(】市)、地区》各部门(单位—)于每年10—月15日前向—地区:发改委报送》下年度本县(市)、!本行业政《府性投资项》目,建议建议包括下列内!容
! ,(一)项目》。建设的主要依据及必!要性;
— (二】)项:目名称、业主、建】设内容和《规模、总投资、年度!投资以及资金来源、!。建设周期、经济【和社会效益》评价;
《
, 》 ,。 (三)其》它应说明的》事项
》 ? ?地,区发改委对》。各县(市)、地区各!部门(单位)的【政府性投资项目【建议进行《评估论证后于每年】1,。2月:20:日前提?。出下年度政府性投资!项目计划
【第十:七条 ?纳入地区《政府年度投资—计划的项目应当【符合下列条》件
】 (一)立—项,、可研、初设已【按规定批准;
! ?。 ?(二)项《目法人或代建—单位:已经确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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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,三)除政府投资【外的:其,它投资资金已经【落实
》。第十八条 暂不符合!新开工条件又—确需:列,入当年年度政府投】资计划的作》为政:府性投?资预备?项目:列,入年度投资计—划在条件具备—后纳入正式》年度计划执行—因灾害、《突发性事件等需列】入当年年度政府投资!计划的项目经行署】。研究批准后可直接】纳入正式年度计划】执行地区政府—性投资项目》。应严格按照批—准,计划进行建设
】 第十九条 地区政!府年度投资计划原则!上不:予调整因不可—抗,力因素或政策—发生重大变化—确需:进行调?整的由地区发改委会!同财政等有关部门】(单位)《提,出调整方案按—。程序:报批
》第二十条 》。地区政?府性投资《项目资?金管理?实,行专户存储、专帐】管理、专《款,专,用项目管理单位或项!目法人应严格按【照,会计:法等有?关规定?进行财务《管理和?。会计核算《同时建立健》全与建设项目资金管!理相适应的财务会】计机构配《。备具有相应业务水】。平的财?会人员并接受财政】、审:计等部门(单位)】监督
《。 第二十《一条 地区》政府投资资金实行】财政国?库集中支付》制度项目法》。人(或代建单位)】报送的拨款申—请经施工单》位、监理单》位、:建设单位、主—管部门四方签署意】见后由地区发—改,委、财政局按照资】金计:划及工程建设—进,。。度,进行审核《。并由地?区财政局拨》。付资金;对》部门自筹和融—资的项目承诺筹措资!金的单?位应按照项》目进度同比例—拨付资金反之—停止拨付政府—资金
》。第二十二条 采用】直接投资和资本【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性!投资项目支付—工程款累计达到应支!付工程款《总额的?8,0%时?。应停止拨《付资:。。金,待工:程完成竣工决算并经!财政等有《关部门评《审(审?计)后?再予:。。以结:算
第二十三条! 采用贴息》资,金方式实施的政【府性投资项目按照先!付后:。贴和基准利》率贴付的原则由【项目单?位凭银行的贷款和】利息:结算证明《。申请拨付资金
【
, 第二十四条 采】用投资补助方式实施!的政府性投》资项目按照先—付后:补的原则由项—目单位按规定凭有效!凭,证申请?拨付资金
— ,第,二,十五条 项目—法人按照计划—规定的建设内—容、规模、标准使】用资金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!政部门可暂缓或停】拨,建设资金《
《 (一【)拆借?、挤占、挪用—、滞:留项目资金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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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二)擅自改》变项目?建设内容、提高【建设:标准的;
》
: 》 (三)《。资金管?理未实行专户—存储、专帐管理、专!款专用的《;
:。
】(四)发《生,重大工程质量问【题,造成经?。。济损失和不良社会】影响的;
! 《(五)财务》机构不健全会计【核算:不规范的;》
? : (六)配套!资金不?能,按比例到位的;【
? (七】。)未按?规,定程序进《行招标?的;
— : ,。 , (八)工程—建设达不到》计划:。进度的
第四章 !。项目组织实施—和建设管理》
: 第二十六条 地区!政府性?。投资项目必须严【格实行项目法人【责任:制、招(《投)标、合同管理、!工程监?。。理,和竣工?验收等项制》度严格控制工—。程投资?。、工期和质量
!第二十七条 对【于非经营《性政府投资项—目具备基建管理【条件的项《目单位可《组,建经地区发改委【审查批?准的项?目管理?机构负责实施项目】建设不具备基—建管理条件的—项目单位《可通过招《标、委托、》授权等方式选择专业!化的项目管理—单位实?施代:建竣工验收后移交】给使用单位
【 第二十八条 对于!。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!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!项目可?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!应按规定组》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!项目的策划、—。资金筹措、建设【、生产经营、债【务偿还和资产保值】增值等?
第二》十九条 项目—单位应?当依法办理规—划、用地《。、建设等手》续严格按照经批准的!可研:、初步设《计及项目总》投资概算依法委托】。设,。计单位设计施工【图严禁“边勘—察、边设计、—边施工”
第】三十条 地区政【府性投资项目的【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监《理和设备《材料采购等环节【应依法履行招(【投)标程序属于【政府采?购目录范围的应【当履行政府采购【程序
第三十一!条 地区政府性投】资项目招标》应,按照核准后的招标方!案实施?地区发?改、监察、建—设等部门应依法【对项目招(投)【标,活动进行全程监督项!目建设单位在招标】活动中对核》准的招标《范围、招《标组织形式、招标方!式等作出《改变的应向原审批】部门申请重新办理】有关招?。标方案核准手续
! ,第三十二条》 地区政府性投资项!目,的勘察、设计、施】工、监理和设备材】料采购应依法订【立合同?禁止:转包:工程和违《法分包工《程
第三十【三条: 地区政府性投资项!目,应严格按照批准【的可研、《初步设计进行建设因!形势发生变化或不可!。抗力因素建》设内容确需变更【的须经项目主管部】门审核后报地区发改!。委按相?应程序审批并报【行署:研究审定
》
第三十四条 】地区政府《性投资项目建设过】程中因设计变更、】项目实施《环境变化等》情况确需调整项目概!算,且调概不《超过10%的由地】区发改委组织专家论!证报行署《研究后方可调整概算!项目概算调整—超过1?。0%的应依据—本办:。法第八?。条之规定《由项目?单,位提出调整方案按】原审批程序报—批
第三十【五,条 :地区政府性投资项】目实行开工》报告核准制度由地区!。发改委负责核—准开工报《。告建设单位依—法办理施工许可等】手续未经核准的政】府性投?资,项目严禁开工—建设项目开工应该具!备,下列条件
! (》一)项目法人—已,成立或项《目责任人已明确项目!管理机?。构人员已到位有【关项目管理规章制度!已建立;《
?。 (【。二)施工图设计审】查已获批准项目【预算已经核定资金】已经落实;
! (—三):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!单位已通《过公:开,招标选?定并已签《订施工合同和监理】合同;?
— , (四《)项目主体》工程:或,控制:性工程的施工准备工!作已经完成具—备连续施工的条【件;:
《 《 (:。五):。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它条件
】第三十六条 地区】政府性投资项目建成!或投产后项》目建设?单位按规定在3【个月内?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!算报告按照“先审查!(,或审计?)后批复”的原则由!。地区财政投》资评审机构》完成审查工作或【。由审计部门完成审】。计工作后以财政部】门批复的竣工财务】决算作为项》目竣工验收和办【理固定资产入帐的】依,据,
第三十—七,条 实行地区政【府性投资项目竣【工验收制《。度,项目单位《应在依法完》成各专项验收、工程!质量验?。收和备案、工程【竣工决算审计—并,经项:目主:管,部门初验合格—后15个工作—日内向地区发—改委申请竣工—验收地区发改委在接!到竣工验收申请【后,5,个,工作:日,内组织?相,关,部门或委《托行:。业主:管,部,门或委托相关—县(市?)发改委对工程进】行竣工验收并—。出具竣工验》收报告?
第三十八条 !地,区政府?性投资项目应—严格执行统》计、档?案管理等规》定项:目建设单《位应按月《及时准确地向地区发!改,。委、统计局报—送固定?资产投资月报等资】料同时做好项目建】设资:料的:建档、保管等工作】
: 第三十九条— 地区政府》性投资项目》建设实施过程中和项!目,。建成运营《后地:区发改委可组织专】。家和相关职能—部门对项《目质量、《投,。资效益、环境影响】等进行综合》评价
第》五章 监督检查
! 第四十条》 地区发改委对地区!。政府性投资项目【的,计,划,执行情况进》行全程?监督管理《财政、审计、建设、!国土资?源、监察等部门按】照各自职能对政【。府性投?资项目建设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
第四十一【条 地?区财政?局,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!的工程概算、—预算、?结算、?竣工财务决算评【审工作对资》金、财务《活动全?。过程实?施监督确保工—程建:设资金?管理规?范、使用合》理、专款专用
】 第四十《二条 地区审计局】。依法对政《府,性投资项目的竣【工结算和决算及项】目建设过程中发【生的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、监理、采【购等财?务收支行为进行【审计监督《
第四十三条 !地区建设局依法【对政:府性投资项》目进行?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!监督
《 第四?十四条 地区监察】局负责?监督地区政》府,。性投资项《目涉及的相关—职能部门履行—行政职责情》况依法?查处地区政府性【投资项目建设过程】中的违纪行为
【
第六章《 责任追究
第!四十五?条 项目法人或项】目管理单位有下列行!为,之一的由有关部【门依法追究》单位负责《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!政,责任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其法】。律责任
》 《 (一)—未按建设程序办理相!关手续?擅,自开工的《;
》 《 (二)《未经批?准,擅自提?高或:者,降低建?设标准?改变建设内容—、扩大或者缩小投资!规模的;
【 》 (三)未依法【组织招标的;
】 — (四)《转移、侵占或者挪】用建设资金的—;
【 ?(五)未《经竣工验《收或验收《不,合格即?。交,付使用的;
】 《 (六《)恶意拖欠农—民工工?资的;
】 (》七)其它严重违反本!办法和其它》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行为
第四【十六条 咨》询评估机《构,在对政府性投—资项目进行》咨询评估时弄—虚,作假或者评》估结论意见严重失】实的该机构3—。年内不得从》事政府性《投资项目的》咨询评估工作—;造: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!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!
第四十七条 !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!发,。生重大质《量事故的除依法追究!项,目单位?和勘察?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单:位及其法定代表人】和,直接责任人》。的,责任外?还要:依法追究有关领【导的行政责任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【。究其刑事责任
】 第:四十八条《 国家机关及有关】工作人员在政府性投!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不!履,行、不积极履行【或不正确履行—职责造成不》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!按照地区党政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!责暂行办法进行问】责;对?滥用职权《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的依法【依纪追?究责任?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其刑事责【任
第七章— 附则
第四】十九条 各县(市】)政府性投资项目的!管理参照《本办法执《行国:家、自治区对使用中!央、:自,治,区财政资金的政府】。性投资项目管理另有!规定的按有》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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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条 本办!法由:地区:发改委负责解—释,
第五十—一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之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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