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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。。 哈:密,地区政府《性投:资项目管理暂—行,办法: 关于—印发哈?。密地区政府》性投资项《目管理暂行办法的】通知: 哈 密【 地: 区 行 》政, 公 署 办 公】 室 文 件 】哈行办发〔2—009?。。〕94? 号: 各县《(市)人《民政府地区各有关】。部门(?单位)    】 , ,哈密地区政府性投】资项目管理暂—行办法已经20【09年?第6次行署办公会】议研究同《意现印发给你—们请认?真遵:照执行 二【○○九年《八月三十一日 【 第一?章 总?则 第一—条 为加《强政府性投》资,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!资,行为建?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!。的政府性《投资项目决策程序】和组织?实施程序确保工【程质量提高投资【效益根据国务院关】于投资?体制改革的决—定(国发〔20【04〕?20号)、新—疆维吾?尔,自治区预《算,内基本?建设投资《管理:暂行办?。法等有?关规定结合》地区实际制定—本办法 第二条!。 本办法所称政府】性投资项《目是指使用》地,区本级或上级财政资!金、其它财政性资金!和政府融(投)【资建设的主要用于市!场不能有效配—置资源?、需政府支》持的经济《和社会事业等—领域的项目主要包】括 》     (一)】。农林、水利、交【通、能源《、城乡公共设—。施建设等《。基础性?项目;  】    (》二)教育、文化体育!。、卫生、计划生育】、生态环境建—设和保护等公益性项!目;: 《     (三【)高新技术、循环经!济、资源《节约、优势资源开】发利用、《服务业等重点扶【持项目?;     ! (四)《政府公共基》。础设施建设项—目;   】   (五)符【合条件的《其它项目 【第,三条 ?地区本级政府性【投,资分别?。采取直?接投资、《资,本金注?入、投资《。补助、贴息等方【。式进行安排 第!四条 地《区政:。府性投资项目的确定!应当符合地区国民经!济,。和社会发展》规划及年度计划坚持!。科学发展和遵循【“四个有利》于”的原则即有利于!履行政府职能、有利!于资源优化配置【。、有利于城乡统【筹与经济《社会:的全面协调可—持续发?展,、,。有利于构建和谐【社会和保障》。民生 第—五,条 地?区政:府,性投资?项目建设坚》持概算控制预—算、预?算控制决算的原【则 第六条【 地区发《改委作为地区—政,府性投资项目的主】管部门具体负责政】。府性投资项》目的综合《管理地?区财政、《审计、?监察:、建设等有关—部门(单位》)按照各《自职责对《政府性投资》项目:实,。施管:理和监?督, ?第七条? 政府性投》资项目应列入政府】信息公开目》录任:何单位?和个:人有权?举报政?府性投资项目审批、!。建设和运营管—理中存在《的违法、违》规行为?。 第二章》 项:目,前期管理和》审批 ? 第八条 地区实!行政府性投资项【目审批制度按—照编制立项申请【报告(项目建议书】。)、可?行性:研究报告、初步【设计的程序》抓,好项目前《期工作地区发改【委负责对《政府:性投:。资,项目进行审批立项申!请报:告(项目建议书)由!项目单位编制可行性!研究报告、初—步设计由项》目单位委托有资【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!。 第九条 实行地!区,政府性投资》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!度,地区投资管理—。单位应组《织专家和咨询机构】对,申报的政府性投【资项目?进行评?估论证对经济社会】和,环境保护有重—大影响的《项目应遵守国家、】自,治区建设项目环【。境,保护管理等有关【规定且通《过,地区:规划:委员会?的审查 第十条!。 ,。项目单位上报的立项!申请报告(项目建议!书)应当《包,括下:列内容 》      (一!)项目单位基本情】况; —。   ? , (:二)项目建设的【必要性和依》据; 《      (】三)项?目,名称、建设规模【和建设内容》; :      (!四)项目建设选址】和用地?。面积;  】    (五)项目!投资估?算表和资金筹措【方案; 《     【。 (六)经济和【社会效益《估计包?括财务?。评价和?国民经济评价; !      (】七)环?。。境影响、交通、【文物保护、劳—动,、安全?、卫生、消防—、能源和水资源消】耗等初步《分析; —      (八)!建设进?度初步安《排; —。     》立项批复是项目单】位,开展项目前期—。工作的依《据也是环保、国土资!源、规划等》部门进行行》业,审查的依据》但不能?作为:。招投标的依据 【 第十一条 立项!申请:报告经批准后项目】单位:应,委托有资质的机构】。编制项目可行—性研究报告可行性】研究报告应》包括:下列内容 》 :      (一】)项目概况; 】     — (:二)项目建设的【可行性?和依据; 【  :  :  :(三)项目建设规】模和建设内容; 】 ,    》 , (四)规》划选址、用》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!等土地利《用情况; 【      —(五)环境保护【、劳动保护、—卫生防疫、》消,防及能源、》资源:消耗分析;》 , : ,     (六【)项目外部配套建】设条件论证;—    【  (七)项目【总投资估算》和资金?来源落实情》况;    !  :(八)招标》方案; 【。。    《。 (:九)风险管理方案;! , ?     》(十)经济和社会】效益分析; 】     》。 ,。。(十:。一):项,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!。。度安排;  !    《(十二)项目建【议书批复《中规定须实行项目法!人责:任制的应《提出项目《法人组建《方,案;    !  (十三)—项目建议书》批复中规定政府【投资采取资》本金注入方式的应提!出股权结构》和利益分配方案; ! 第十二条 项目!单位报送可行—性研究报告时应提】。。供下列文件 —   》   (《一)经?批准:的环境影响评估报】告;    !  (二《)规划部门出具【的意见或建设项目选!址意见书; !    《 (三)国》土资源部门》出具的建设》项,目,。用地预审《意见;? 《 ,    (》四)银行贷》款承:诺;  【 ,   (五)自【筹,。资金承诺《;,      !(六)?按,规定应提交的其它】文件 》第十三条 可行性】研,究报告经批准—后政府投资》资金达50万—元,以上或项目总投【资在500》万元: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委!托有资质《。的设计单位依照【可行性研究报告【批复文件进》行初步设《计、编制项目—总概算并报行—业主管部门》。审查经地区政府性投!。资项目主管》部门批准后方可【进行:施工:图设计 【    《 初步设计应包括】以下内容 》 ,  ?    (一—)设计说明书—(包:括设计总说明及各专!业设计说明);【     】 (二)设计图【纸;    !  (三)主要设】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总!。概算  【    编制—初步设计概算—时要将静《态投:资、动态投资分别列!出静态投资部分【主要:包括建筑安装工【程费用、设》备购置费用(含工】器具购置费)—、关税、其它费用】和基本预备费—动态投资部分主要】包括:建设期投《资利息、《铺底:流动资金 第【三章 计划和资【金管理 第十】。四条 地《。区发改委、》财政局会同》有关部门(单—位)根据地区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!计划草案拟定—地区:年度政府投资总量报!。经地区行署研究【。批准后执行 — 第十五条 【根据地区行》署批准的《年,度政府?投资总量《地区发改委会同地】区相关部门(单位】。)提出?年度:项目投资计划平衡】方案报经行》署研究?通过后执《行地区发改》委按:照相:关程序及时向各建设!单位下达投资—计划:并通知?其行业主管部—门 ?。 第十?六条 各县(市)】、地区各部门(单位!)于每年1》0月15日前—向地区发改委报送】下年度本县(市)、!本行业政府性投资】项目建议建》议包括下列内—容    】  (一)项目【建设的主要》依据及?必要性;《 :    》。 , (二?)项目名称、业【主、:建设内容和规—模,、总投资、年度【投资以及资金—来源、建设周期【、经济和社会效益】评价;? 《    《 (三)其它应说】明,的,事项    !  地区发》改委对各县(市)】、地:区各部?门(单位)》的政府?。。性投资项目建—议进行评估论—证后于每年12【月20日前提出【下年度政府性投资项!目计划 《 第十《七条 纳入地—区政府?年度投资《。计划:的,项目: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】     】。。。 (一)《立,项、:可研、初设已按规定!批准; —    《  (?二)项目法人或代】建单位?已经:确定; —      —(三)除政府投资外!的其它投资资金【已经:落实 第十八条! 暂不符合》新开工条件又确需列!入当年年度政府投资!计划的作为政府【性投资?预备项目列入年度投!资计划在条件具【。备后纳入《。正式年度计划执行】因灾害、突发性事】件等需?列入当年年度政府投!资计划的《项目经?行署研究《批准:后可直接纳》入正式年度计划执】行地区政《府性投资项目—应,严格:按照批准计》划进行建设 —。 第?十九条 地区—政府年度投资计划】。原则上不予》调整因不可抗力因】素或:政策发?生重大变化确需进行!调,整的由?地区发改委会同【财政等有关》部门(?单,位)提出调》整方案按程》序报批 —第二十条 》地区政府《性投资?项目资金管理实行】专户存?储,、专帐管理、—专,款专用项《目管理单位》或项目法人应严格】按照会计法等有关】规定进行财务—管理:和会计核算同时【建立健全与建设项目!资金管理《相适应?的财务会计》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业!务水平?。的,财会人员并接—受财政、审》计,等,部门(单位》。)监督 《 :。第二十一条》 地区政府投—。资,资金实行财政—国库集中支》付制度?项目法人(或—代建单位《)报送?的拨款申《请经施工单位、【监理单位《、,建设单位《。。、主管部门》四方签署意见后由地!区发改委、财政【局按照资金计划及工!程建设进度》进行:审核并由《地区财?政局拨付资金;【对部门?自,。筹,。和融资的项目承诺筹!措资:金的单位应按照项】目进:度同比例拨付资金反!之,停止拨付政》府资:金 第二十二】。条 采用直接投资和!资本金注入》方式的政府性投资项!目支付工程》款累计?达到:应支付?工程款总额的8【。0%时应《停止拨付资》金待工程完》成竣工决算》。。并经财?政等有关部》门评审(审计)【后再予以结算 !第二:十,三条 采用》贴息:资金方?式实施的政》府性投资项》目按照先付后—贴和基准利率贴付】的原则由《项目单位凭银行的贷!款和利息《结算证?明,申请拨付资金—。 第二十四条 !采用:投资补助方式实施】。的政府性投》资项目按照先付后补!的原则由《项目单位按规定凭有!效凭证申请拨—付资金 》 第二十《五条 项目法—人按照计划规定【的建:设内容、规模—、标准使用》资金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财?政部门可暂缓—或停拨建设资金 】 ?   ?  (一)拆—。借、挤占、挪用、】滞留项目资》金的; 》 : ,。  :  (二《)擅自改变项目建】设内容、提高建设标!。准,的;  【    (三)【资金管?理未:实行专户存储、【专帐管理、专—款专用的;》    【。  (四)发生重】大工程质量问题造】成经济损失和—不良社会影响的;】 ?      —(五)财务机构不健!全会计核《算不规范的; 】      【(六)配套资—金不能按比例—到位的; 【 ,     (七)未!按规定?程序:进行招标的; 】     — (八?。)工程建设达不到】计划进度的 【第四:章 项目《组织实施和建设管】。理 第二十六条! 地区?政,府性投资项目必【须严格实行项目【法人责任制、招(】投)标、合同管理、!。工程监理和竣工【验收等项制度严格控!制工程?投资、工期和质量】 第《二十:七条 对于非经营性!。政府:投资项?目具备基《建管理条件的项目单!位可组建经》地区发改《委审查批准的项目】管理机构负》责实施项目建设【不具备基建管理条件!的项目单《。位可通过招标、委托!。、授权等《方式选?择专业化《的项目管理》单位实施代建竣工验!收,后移交给使用—单位 第二十八!条 对于经营性政】府投资项目实行【项目法人责任制【项,目,可行性研《究报告批准后应按】规定组建项目法人具!体,。。负责项目的策划、】资金筹措《、建设、生产经营】。、债务偿还和资产保!值增值等 》 第二十》九条 项《目单位应当依—法办理规划、用地、!建设等手续严格按】照经批准《的可研、初步设计及!。项目总投资概—算依法委《托设计单位设计施工!图严禁?“边勘察、边设计、!边施工?” 第三十条】 地区?政府性?投资项目的》勘察、设计、—施,工、监?理和:设备材?料采购等环节—应依法履行招(【投)标程序属于【政府采?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履!行,政府采购程》序 第》三十一?条 地区政》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应!按照核?准后的招标方—。案实施地区发改、监!察、建设等部门应依!法对项?目招(投)标活动】进,行全程监督》。项目建设单位在招】标活动中对核—准的:招标范围、招标【组织:形式、招《标,方式等?作出改?变的应向原审批部】门,申请:。重新办理有关招标方!案,核,。准手续 第三十!二条 地区政府性投!资,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理和—设备材料采购应依】法订立合同禁止转包!工程和违法分包工程! , 第?三十三?条 地区政》府性投?资项:目应:严格按照批准的【可研、?初步设计进行建设】因,形势发生《变化或不可抗—力因素建设内容【确需变更的须—经项目?主管:。部门审核后报—地区发改委按相应】程,序审批并报》行,署研究审定 】第三十四条 地区】政府性?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!因设:计变更、《。项目:实施环境变化等【情况确?需调整项目概算【。且,调概不超过10%】的由地区发改委【组织专家论证报行署!研究后方可》调整概算项目概算】调整超过1》0%的应依据本【。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由!项目单位提出—调整方案《按,原审:批程序报批 【 第三十五条— 地区政府》性,。投资项目实行开工】报告核准制度—由,地区发改《委负责核准开—。工报告?。建设单?位依:法办理施工》许可等手《续,未经核准的政府性】投资项目严禁—开工建设《项目开工应》该具备下《。列,条件    !  (一)》项目法人已成立或】。项目责任人已明确】项,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到!位有关项目管理【规章制度已建立; !     【 (二)《施工图设计审—查已获批准》项目:预算已经核定资金已!经落实;《      !(三)?。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!单位:已通过公开招标选】定并:已签订施《工合同和监》理合同; 》  《    (》四)项目主》体工程或控制性【工,程,的施工准备》。。工作:已经完成具备连【续,施工的条件;—  》 ,   (五》。)符合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它条】件 第三十六条! 地区政府性投资】项目建成或投产后项!目建设单位按规定】在3:个月内编制》完,成竣工财《。务决算报告按照“】先,审查(?或审计)《后批复”的》原则:由地区财政投资【评审机?构完:成,审查工作或》由审:计,部门完成审》计,工作后以财政部【门批复的竣工—财务决算作为项目】竣工验收和办—理固定资产》入帐的依据 】第三十七条 —实行地区政府性【投资项目竣》工验收制度》项目单位应在—依法完成各专—项验收、工》程质量验收和—备案、?工程:竣工决算审计并经项!目主管部门初验【合格后1《5,个工作日内向地区发!改委申请竣工验收】地区发?改委在接到竣—工验收?申请后5个工作日】内组织相关部门【或委托?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!。相关县(市)—发改委对工程进行】竣工验?收并出具竣工验收】报,告 第》三十八条 地—区政府性《投资项目应严格执】行统:计,、档案管《理等规定项目建【设单位应按月及时准!确地向地区发改委、!统计局报送固—定,资产投资月报等【资料同时做好项目】建设资料的建档、保!管等工作 》 第三《十九条 地区—政府性?投,资项目建设实施过】程中和?项目:建成运?营后地区发改委【。可组织?专家和相关职能部】门对项目质》量、投资效益、环】境影响等进行综【合评价? 第五章 监【督检查 《 第四十条 【地区发改委》对地区政《府性投资项目的计划!执行: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!理财政、《。审计、建《设、国土资源、【监察等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能对政—。府性投资项》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!检查 《 第:四,十一条 地区财政局!负责政府性投—资项目?的工:程概算、《预,。算、:结算、竣工财务决】算评审工作对—资金:。、,财务:活动全过《程实:。施监督?确,保工程建设》资金管理《规范、使《用合理、专款专【用 第四十【二条 地区审计局】依法对政《府性投资项》目,的竣工结算和决算及!项目建设过程中发】生的勘察、设计、】。施工、监理、—采购等财务收—支行为进《。行,审计监督 》 , 第四?十三条 地区建设】局依法对政府性投资!。项目进行建设工程】质量和安全监督 】 第?四十四条 》地区监察局》负,责监督地区政府性】投资项目《涉及的相关职—能部门?履行行政职责—情况依法查处地【区政府性投》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!违纪行为 》 第六?章 责任追究 !第四十五条》 项目法人或项目管!理单:。位有下列行为之【一,的由有关《部门依法追》究单位负责人和【直接责?。任人的行政》责任: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其法律责任【 《   ?  (一)未按建】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!擅自开工的》;     !。 (二)未经批准擅!自,提高或?者降:低建设标准改变【建设内容、扩大或者!缩小投资规模的;】      !(,三)未依法组—织招:标,的;  【    (四)转】移、侵占或者挪【用建设资金的; ! ,      —(五)未经竣工验收!。或验收不合格即【交付使用的; 】      【(六)恶意拖欠农民!工工资?的; 《      (七!)其它?严,。重违反本办法—和其它法律、法【。规规定的行》。。为 第四十【六条 咨询》评估机构《在对政府《性投资项目进—行咨询评估时弄虚】作,假或者评《估结:。论,意见严重失实的该】机构3年内不得【从事政?府性投资项目—的咨:询评估工作;—造成损失的依法承】担赔:偿,责任;构《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其刑事责】任 : 第四十七条 地!区政府性投》资项目发生重大【。。质量事故《。的,除依法追究项目单】位和勘察设计—、施:工、监理单位—及其:法定代表《人和直接《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!依法追究有关—领导:的行政责任;—构成犯?罪的依?。法追究其刑事—责任 第四十】八条 ?国家机?关,及有:关工:作人员在政府性投资!项目建设过程—中不:履行、不积极—履,行或不正确》履,。行,职责造成《不良影响或严重后】。果的按照地区党政机!。。关,。。及,其工作?人员问?责暂行办《法,进行问责;对滥用】职权、玩忽》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】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其刑事责任 第!七章 附则 【 第四十九条— 各:县(市)政府性投】资项目的管理参照本!办法执行国家、自治!区对使用中央、自治!区财政资金的政府性!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!定,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! 第?五十条 本办法由】地区发改委》负责解释 第】五十一条 本办法】自发:布之日起《。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