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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 : : 哈密地—。区政府性《投资项?目,管理:暂行:办法: : 关于印发哈密】地区政府性投资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】。的通知 哈 !密 地 区 行 】政 公 署》 办 公 室 文】 件 哈》行办发〔2》0,09〕94 号【 各县(市—)人民政府地区各】有关部门(单位)】    》。  哈?。密,地区:政府:性投资项目管理【暂行办?法已经2009年第!6次行署办》。公会议研究同意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】真遵照执行 】二○○九年八月三十!一日 第一章 总!则 第》一条 ?为加:。强,政,府性投?资项目?。管理规?范政府投资行为【建立健全科学—。民主高效的》。政府:性投资项目》决策程序和组织【。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!量提:。。高投资效益根—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!制改革的《。决定(国《发〔2004〕【20号)、新疆【维吾尔自治区预算内!基本建设投资—管理暂行办法—等有:关规:定结合?地区实际制》定本办法 第】二条 本《办法所称政府性投】资项目是指使用地区!本级或上级财政【。资金、其它财政性资!金和政府融》(,投)资?建设的主《要用于市《场不能有效配置资】源,。、需政府支持的【经济和社会事业等领!域的项目主要包【括 《  :    (一—。)农林、水利—、,交通、能源、城乡公!共设施建设》等基础?性项目?。。;    】  :(二)教育、文【化体育、卫生—、计划生育、生【态环境?建设:和保护等公益性项目!; 《。 ,。     (三)】高,新技术、循》环经济、资源节约、!优势资源开发利用、!服务业等重》点扶持项目; !      (四)!政府公共基础—设施建设项》目;  【。    (五)符合!条件的其它项目 】 第三条 地区】本级政府性投资【分别采取直接投资、!资,本金注入、投—资补助、贴》息等方式《。进行安排《 , 第四条 地【区,政府性投《资项目的确定应【当符合地区》。国民:经济和社《会,发展规划及》年,度计划坚《持科学发展》。和遵循“四个—有利于”的原则即】有利于履《。行政府职《能、有?利于资源优》化配置、有利—于城乡统筹与经【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!持续发展《、有利于《构建和谐社会和保障!民生: ?第五条 地》区政府性投》资项目建设坚持概】算控制预算、预【算控制决《算的:原则 第六【。条, 地区发《改委作为地区—政府:性投资?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!负责政?府性投资项目—的综合管《理地:区财政、审计、监察!、建设等有》关部门(单位)按】照,各自职责《对政府性投资—。项目实施管理—。和监督? 第七》条 :。。政府性投资项目应列!。入政府信息》公开目录任何单位和!个人有?权举报政府性—。投资项目审批、建】设和运营管理中存】在的违法、违规【行为: 第二章 —项目前期管理和审】。批, 第八条 【地区实行《政府性?。投资:项目审批制度按照编!制立项申请报—告(项目《建议书?),、,可行性研究报—告、初步设计的【程,序抓好?项目前期工》作地区发改委负责对!政府性投《资项目进行》审批立?项申请?报告(?项目建?议书:)由项目单位编【制,可,行性研究报告、【初,步设计由项目单位委!托有资质的单位进】行编制 第九】。条 实行地》区政: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咨!询,评,估制度地区投资管】。理单:位应组织专》家,和咨询机构对申报】的,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!评估论?证对经济社会—和环境保《护,有重:大影:响的:项目应遵守国家【、自治区建设项目】环境保护《。。管理:。等有关规定且通过】地区规划委员会的审!查 ? 第十条《 项目?单位上?报的立项申请—报告:(项目建议书)应】当包括下《列内容?    【  (一)》项目单位基》。本情况; 【 ,     》。(二)项目建设【的必要性和依据;】  》  :  (三)项目名称!、建设规模和—建设内容;》  》   ? (四)项目—建设选址和用地面】积;    ! , (五)项目投资估!算表和资金筹措方】案;: : :     (六【)经济和《社会效益估计包括】财务评?。价和国民经济评【。价;   】   (七》)环境影响、—交通、文物保护【、劳动、安全—、,卫生:、消防、《。能源和水《资,源消:耗等初步分析—; ?      (】八)建设进度初【步安排; 【   ?   立项》。批复是项《目单:位开展项目前期工】作的依据也是环【保、:国土资源、规划【等部门进《行行业审《查,的依:据但不能《作为招投标的依【据 第十一【条 :立,。项申请报告经批准后!项目单位应委托有】资质的机构编—制项目可行》性研究报告》可行性研《。究报告应《包括下列内容—      !(一)项目概—况;   】   (二)项目建!设的可行性和—。依据;   !   (三》)项目建设规模【和建设内容》; 》     (四【)规划选址、用地总!规模和用《地类型等土地利用】情况; —      (五】)环境?保护、劳动保护、】。卫生防疫《、消防及能》源、资源《消耗:分析; 【     (六)】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!件论证; —      (七!)项目总《。投,资估算和《资,金来源?落,实情况; —    》  (八《)招:标方案;《 ,      (!九)风险管理方【案; 》   ?。   (《十)经济和社会效】益分析;  !    (十一【。)项:目建设周《期,及工程?进度:安排; —  :    (十二)】项,目建议?书批复中规定—须实行?项目法人《责任制?的应:提出项目法人组【。建方案; —      (十!三)项?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!政府投资采取—资本金注入》方式:的应提出股权—结构和利益分配【方案; —第十二?条 项目单位报送】可行性研《究报告时应提供下】列文件   !   (一)经【。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估!。报告;   !   (二)规划部!门出具的意见或建设!。项目选?址意见书; — , ,     》 (三)国土—资源:部,。门出:具的建?设,项目用地预审意见;! ?。      —(四)银行贷款承】诺;    !  (五)自筹【资金承诺《;     ! (六)按规定应】提交的其它文件 ! 第十三条 —可行性研《究报告经批准—后政府投资》资金达5《0万元以《上或:项目总投资在50】0,万元以上的项目【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!。设计单?位依照可行》性研究?报告批复文件—进行初步设计、编制!项目总概《算并报行《业主:管部门审查经—。地区政府性投—资项目主管部门批准!后方可?进行施工图设计 ! : ,。 ,   初《。步设计应《包括以下内容— 《     (—一)设计说明书(包!。括设计总说明及各】专业设计说明)【;    】  (二《)设:计图纸;《。 ?      (【三,)主要设备》及材:料表和工程总概【。算 《      —编制初?步设计概算》时要将静态投资、】动态投资分别—列出:静态投资《部,分,主要包括建筑安【装工程费用、设备购!置费:用(含工器具购置】费)、关税、—其它费用和基—。本预备费动态—投资部分主要包【括建设期投资利息、!铺底流动资金— 第三章 计【划和资金《管理: 第十四条 】地,区发改委、财政局会!。同有:关,部门(单位)—根据地区国民经【济和社?会发展年《度计划草案拟—定地区年度政府投】资总量?报经地区行署研究】批准后执行 】第十:五条 根据地区行】署批准?的年度政府投—资总量地区发—改委会同地区—相关:部门:(,单位)提出年—度,。项目投资计划平衡】方案报经行》署研究通过后执行】地区发改《委按照相关程—序及:。时向各建设单位【下达投资计划—并通知其行业—主,管部:门 第十六条 !各县(市)》。、地区各部门—(单位)于每年1】0月:15日前向地区【发改:委,报送下年度本县(】市)、本《行,业政:府,性投资项目建议【建议包括下》列内容 —      (一)!项目建设的主要依】据及必?。。要性; 【  :   (二》。)项目名称、业主、!建设内容和规—模、:总,投,资、年度投》资以及资金来源【、,建设周期、经—济,和社会效益评—价; 》    《  (三)其它应】说明的事项 】      地区】发改委对各县(市)!。、,地区各部门(单【位,)的政府性》投资项目《建议进行评》。估论证后于每年【12月20日前提】出下年度政府性【投,资项目计划 第!十七条 纳入地【区政府年度投资计】划,的项目应当符合【下列条?件,。。   —   (一)立项】、可研、《初,设已按规定》批准; 》      (二!。)项目法人》或代建单位已经确定!; 《  : ,   (三)除【。政府投资外的其它】投资资金已经落实】 ?第,十八条 暂不符【合,新开工条《件又确需列入当【年年度政府投资计划!的作为政府性投资预!备项目列入年—度投资计《划在条件具备后纳】入正式年《度计划执行因—灾害、突发》性事件等需列入【当年年度政府投资】计划的项目经行署】研究批?准后可?直接:。。纳入正式年度计划执!行地区政府》性投资项目应严格按!照批:准计划进行建设 】 :第十九条 地区政府!年度投资计划原【。则上不予调整因【不可:抗力因素或政策发生!重大变化确需进行调!。整的:由地区发改委会同】财政:等,有关部门《(单:位)提出调整方案】按,程,序报批 》 第二十条 地区】政府性投《资项目资金管理【实行专?户存:储、专?帐管理、专款专【用项目管理》单位或项目法人应】严格按?照,会,计,法等:有关规定进行财务】管理和会计核算【。同时建立健全与建设!项目资金《。管理:相适应的财务会【计机构配备具—有相应业务水—平的财会人》。员,并,接受财政、审计等】部门(单位)监督】 , 第二十一条 】地区政府《投资资金《实行财?政国库集《中支付制《度项目法人》(或代建《单位)报送的—拨款申请经施工单位!、监理单位、建【。设单位、主》管部门四方签署意】。见后由地区发改【。委、:财政局按照资—金,计划及工程建设进】度进行审核并—。由地区?财,政局拨付资金;【对,部门自筹和融资【的项:目,承诺筹措资》金的单位应按—。照,项目进?度同比例拨付资【金反之停止拨付【政府资金 第】二十二条《 采用?直接投资《和资本金《注入方式的政府【。性投资项《目支付工程款—。累计达到应支付【工程款总额》的8:0,%时应停止拨付资金!待工:程完成竣工决—算并:经,财政等?。有关:部门评审(审—计):后再予以结算 【 :第二十三《条 采用《贴,。息资金?方式实施的》政府:。性,投资项目按照先付】后贴:和基准利率贴付【的原则由《项目单位凭银行的贷!款和利息结算证明申!请拨付资金 第!二十四条《 采用投资补助【方式实施《的政:。。府性投资项目—按照先?付后补的《原则由项目单位按】规定:凭有效?凭证申请拨付—资金 第—二十五条 项目【。法人按照计划规【定的:建设:内容、规模、—标准使?用资金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财政【部门:可暂:缓或:停拨建设资金 ! ,     (一)拆!借、挤占、挪用、】滞留项目资金的;】 , ? ,    (二)【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!容、提高建设标准】的; 》  :    《(三)资金管理未】实行专户存储、【专帐管理、》专款专用《的;:      !(四)?发生重大工》程,质,。量问:题造成经济损—失和不?良社会影响》的;   】   (五)财务机!构,。不健全会计核算【。不规范的;》 《     》。。。(六)配套》资金不能按比例到】位的; 【  :  : (七)未按规定程!序进行招标的; 】      】(八)工程建—。设达:不到计划进度的 !第四章? 项目组织实施和】建设管理《 第二十六条 !地区政府性投资【项目必须严格实行】项目法人责任—制、招(投》。)标、合同》管理、工程监理和】竣工验收等项制度严!格控制工程投—资、工期《和质量 《 第?二十七?条 对?。于非经营《性政:府投资项目具备基建!管理条件的项目单】位可组建经地—区发改?委审查批准的项目管!理机构负责实施项】目建:设不具备基建管【理条件的《项目单位可通过招标!、委托、授权等【方式选择专业化【的,项目管理单位—实施代建竣工验收后!移交给使用单—位 第》二十八条 对—于经营性政府—投资项?目实行项《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可!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!应按规定组建项目法!人具体负责项目【的策划、资》金筹措、建设、【生产经营、》债务偿还和》资产保值增》值等:。 第二十九【条 项目单位应【当依法办《。理规划、用地、【建设等手续严—格按照经批准的可】。研、初步《设计及项目总投【资概算依法》委托设计单》位,设计:施工图严禁》“边勘察、边设计】、边施工”》 第三十条【 地区政府性投【资项目的勘察—、设计?。、施工、监理和【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!应依法履行招(投】)标程序属于—政府采购目》录范围?的,应当履行政府—采购:程序 第三十一!条 地区政府—性投资项目招—标应按照核准后的招!标方案?实施:地区发改、监察、建!设等部门应依法对】项目招(投)标活】动进行全程监督【项目建设单位—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!的招标范围、招【标组织?形式、招《标方式等作出改变】的应向原审》。批部门申请重新办】。理有关招标方案【核准手续 【第三十二条 —地区政府性投资【项目的勘察、—。设计、施《工,。、,监理和设《备材料采购应依法订!立合同禁止转包【工程和违法》分包工程 — 第三十三条 地】区政府性《投资:项,目应严格按》照批准的可》研、初步设计进行】建设因形势发生变化!或不可抗力因素建】设内容确需变—更,。的须经项目》主管部门《审核后报地区发改】委按相应程序审批并!报行署?研究:审定 第—三十四条《 地: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】建设过?程中:因设计变更、项【目实施环境变化【等情况确需调整【项目概算且调概【不超过?10%的由地区【发改:委,组织专家论证报【行署研究后》方可调?整概:算项目概算调整超】过1:0%的应《依据本办法第八条之!规定由项目单位提】出调整方案按原【审,批程序报批》。 第三十五条】 地区政府性投【资项:目,。实行开工报告—。。核准制?度由地区发改委负】责核准开工报—告建设单位依法办理!施工许可等手续未】经核准的政府性投】资项目严禁开工建】。设,项目开工应》该具备下列条件 !      (一!)项目法人已成立】或项目责任人已明】确项目管理机构人】员已到位《有关项目管理规【章制度已建》立;    ! , (二)施》工图设计《审查已?获批准项目预算【已经核定资金已【经,落实;  】    (三)项目!施工单位和》监理单位已通—过公:。开,招,标选定?并已签订施工合【同和监理合同;【 ?      (四)!项目主体《工程或控制性—工程的施工准备工】作已经完成具—备连:续,施工的条件》; :。      】(五)符合法律【、法规规《定的其它条》件 第三十【六条 地区政府性】投资项目《建成或投产后项目建!设单位按《规定在3个月内编】制,完成竣工财务决【算报告按照“先审查!(或审计)后批复】”的原则由》地区财政投》资评:审机构完成审查工作!或由审计部门完【成审计工作后—以财政部《门,批复的竣工财务【决算作?为项目竣工》验收和办《理固定资产》入帐的依据 【 第三十七条 实】行,地区政府性投—资,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项!目单位应在依法完】。成各专项验收、【工,程质量验收和备【案、:工程:竣工决算审计—并经项?目主:管部门初验合格后1!5,个工:作日内向地》区发改委申请竣【工验:。收地区发改委在接到!竣工:验收申请后5个【工作日内组》织相关部门》或委托行业主管【。。部门或委托相关县(!市):发改委?对工程进行竣工【验,收并出?具竣:工验收报告 第!三十八条 地区【政,府性投资项目应【严格执行统计、档】案管理?等规定项目》建设单位应按—月及时准确》。。地向地区发改委、统!计局报送固定资产】投,资月报?等资料同时做好项目!建设资料的建档、】保管等工作》 第三十九条】 ,地区政?府性投?资项目?建设:实施过?程中和项目建—成,运营后地区发改【委可组织专家和相关!职能部门对项目质量!、投资效益、环境】影响:等进行综合评价 】 第五章 监—督,检查 《 第四?十条 地区发改委对!地区政?府性投资项目—的计划?执行情况进》行全:程监督管理》财政、审计》、建设、国土资【源、:监察等部门按照各】自职能对政府—性投资?项目建设《情况:进行监?督,检查 第四十】一条 地区》财政局负《责政府性投资项目】的工程概《算、:预算:、结算、竣工财务】决算评审工作—对资金、财》务,活动全过程实施监】。督,。确保工程建设资金】管理规范、》使用合理、专款专】用, , 第四十二条 】地区审计局依法【对,政府性投资项目的】竣工结算和决算【及项目建设》过程中?发生:的,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监《理、采购等财—务收支行为进行审】计监督 —第四十三条 地区】建设局依法》。对政府性《投资项目进》行,建设工?程质量和安》全监督 第四】十四条 地区—监察局?负责监督地区—政府性投资项—目,涉及的相关职能部】门履行行政职责【情况依法查处地【区政府性投资—项,目,建设过?。程中的违《纪行为 》第,六章 责任追究 】 第四十五条 】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!单位有下列行为【。之,一的由有关》部门依法追究单位负!责人和直《接责任?人的行政《责任;构成犯罪的】依,法追究?其法律责任 !     (一【)未:按建设程序办理相关!手续擅自《开工的; 》。      】(二:)未经批《准擅自?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!准改变建设内容、】扩大或者《缩小投资规模的【; :     【 ,(三)未《依法组?织招标的; — ?   ?  (四)转移【、侵占或者挪用建】设资金的;》    【  (五)未经【竣工:验收或验收不合格】即交付?使用的;  !    (六—)恶:意,拖欠农?。民,。。。。工工资的;》  》   ?。 (:。七):其,它严重违反》本办法?和其它?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行为 第【四十六条 咨—询评估?机构在对《。政府性投资项目进】行咨询评估时弄【虚作假?或者评估结》论意见?。严重失实《的该机?构3年内不得—从事政?府性投?资,项目的咨询》评,估工作;《造成:损失的依法》承担赔偿责任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其刑事《责任 第四【十七条? 地区政府性—投资项目《发,生重:。大质量事故的—除依法追究项目单】位和勘察《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单位及其法定!代表人和直》接,责,任人的?责任外还要依法【追究有关《领,导的行政《责任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其刑事责【任 第四—十八条 国家机【关及有关工作人员】在政府性投资项目建!设过程中不履行、不!积极:履行或不正确履行】职责造成不》良影:响或严重后果的按】照地区党政》。机关:及其工作人》。员问责暂行办法进】行问责;《对,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、徇私舞弊的依法】依纪追究《责,任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?究其刑事责》任 第《七章 附则 第!四,十九条 各》县,(市)政府》性投资?项目的管理》。参照本办法执—行国家、自治区对】使用中央、自—治,区财:政资金的政府性投】资项目管理另有【规定的?按有:关规定执行 【 第五十《条 本办法》由地区发改委负责】解释 》第五:十一条 本办法自】发布之日起施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