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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哈密市经济适用住】房管:理办法 第一!。章 总 《则 第一—条 为改进和规范】经济:适用住房制度保护】当事人合法权益【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!的,住房条件根据国家】原,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!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!管理办法等有—。关法律、法规—结合哈密市实—际制定本《办法 ? 第二条 本【办法所称经济适【用,住房是指市政府【提供政策优惠限【定套:。型面积和销》售价:格按照合理标准【建设:面向城市低收入【住房困难《家庭供应具有保障】性质的政策性住房】 : 本办《法所称城市低收【入住房困难》家庭是指本市—城镇范围内家—庭收入、住》房状况等符合—市人民政《府规:定条件?的家庭? : ,第,三,条 经济适用—住房制度是》解决城市《低收入家庭》住房: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!部分经济适用—住房供应对象要与】廉租住房保障—对,象相衔?接经济适用》住,房的建设、供应、使!。用及监督管理应【。当,遵守本办《法 第四—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!房,应在国家统一政策】指导下政府主—导,、,社会参与市人—民政府根据》经济社?会发展水平、居民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】平等因素《。合理确定经》济适用住房》的,政策目标、建设标准!、供应?范围和供应对—象等并?组织实施 【第五条 市房地产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市行政《区域内?。经济适用《住房管理《工,作  —   ?。市发展改革(价【格)、监察》、财:政、国土资》源、税务及金融【管理等部门根据职】责分工?负,责经:。济适用住房》有关工作 【   ?  各街道办事处】、镇人民《政府及有关》单位应?协助经济适用住房管!理部门做好经济【适用住房的销—售管理工作》 , 第六条 市人民!政,府在:解决城?市低收?。入家庭住房困—难发:展规划和《年度计划中应明【确经济适《用住房建设规模【、项目布局和用【地安排等内》容并纳?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!展规划?、,。住房建设《。规划及时向社—会公布? ,。 第二《章 优惠和》支持政策 第】七,条,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!用地以划拨方—式供应经济》适用住房建》设用地应纳》。入当地?政府年度《土地供应《计划:在申报年《。度用地指标时—单独列出确保先【优供:应 第八—。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项:目免收城《市基础设施配—套费等各种行—政事业性收费—。。和政:府性基金经济适用】住,房项:目外基础设施建设】费用由市政》府负担经济适用住】房,建设单?位可以在建项目作】抵押向商业银行申】请,住,房开发贷款 第!九条 ?购买经济适》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!银行申请贷款—除符合个人住房【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!。。还应出具市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准予购《房的核?准通知 —     购—买经济适用住房【可提取个《人住房?。公积金和《优先办理住》房公积?金贷:款 : , 第十条 经—济适用住房的贷【款利率按有关—规定执行 第十!一条: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!设和供应《要严格执《行国家规定的各项】税费优惠政策 !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!济适用住房名义取】得划拨土地后—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!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!。开发 第三章 !建设:管理 ? :第十三条 经济适】用住房要《统筹规划、合理布】局、:配套建?设充分考虑城市低】收入住房《困难家庭对交通【等基础设施条件【的要求合理安—排区位布局 — , 第十?四条 在商品住房】。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!适用住?房,的应在项目出让【条件中明确》配套建?。设的经济适》用住房的建设—总面积、单套建【筑面积、套数、套】型比例、建设标准】及建成?后,移交或回《购等事项并》。以合同方式约定 】。 第?十,五条 经济适用住】房单套?的建筑面积》控制在?60平方《米左右市人民政【府应根据当地经【济发:展水平?、群众生活水平【、住房状《况、家庭结构和人】口等因素合理确定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!模和各种套型的【比例并进行严格管】理 第》十六条 经济适【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!组织协调、市场【运作的原则可采取项!目法:人招标的方》式选择具《。有,相应资质和良—好社:会,责任的房地产—开发:企业实?施;也可由》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!济,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!构直接组织建—设在经?。济适用住房建—设中应?注重:发挥国?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!的积极作《用 第十七条 !经济适用《住房:的规划设计和—建设必须按发—展节能省地》环,。保型住宅的》要,求严格执行住—宅建筑规范等国家】。有关住?房建设?的,强制性标《。准采取竞标方式【优选规划设》计,方案做?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!现基本使用功能【积极推广应用先【进,、,成熟、适用、—安全的?新技术?、新工艺、新—材料、新设备 !第十八条 》。。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实行《申报、审批制—度建设经《。。济适:用住房的单位应当向!市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提《。出包括下列内—。容并附有相关材【料的书面申》请     !(一:)建设经济适—用住房?的选:址意见书和建—设用地的《土地使用《权证;  】   (《二)经济《适用住房的》建设规模和开工【、竣:工时间; 》     【(三:)拟建经济适用住房!的销:售对象; —     (【四)建设资金来【源; 》     (—五)其他《需要说明的情况 !  ?  : 市: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在收》。到建设经济适用住】房的书面申请后【报市规?划委员会《批复后?应在:15日内做出同意】或不同意《的,明确答复对不同意的!应以书面形式说【明理由 第十九!条 经济适用—住房建设项》目在获得《批复后建设单位【应按:国家规定的基本【建设程序向市规划】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申请办理相关】。审批手续 】 ,   规划、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!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!单位:关于:办,理,相关:审批手续的申请后应!在规定?的期限内予以—审核办理;对在规定!的期限内未予办理】。或者不予《。。批准的应以书面【形式说明理》由属市人民政府【。统一组织建设—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按本办法《规定的程序组—。织实施 》 第二十条 经济】适用住房建设单位】对,其建设的经济适用】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!责任:向买受人出具住宅】质量保?证书和?住宅使用说明—书并: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!程质量和使用安全】  》。  : 经济适用住房的施!工和监理《应采取招标方式选】择,具有资?质和良好社会责【任的建筑企业—。和监理公司》。。。。。实施  【   竣工》验,收的经济适用—住房工?。程质:量合格率要达到【。100%优良—率,。要达到35%以【上 《第二十一条》 经济适用》住房项目可采取招】标方式选择》物业服务企》业实施前期物—业服务也可在社区居!。委会等机构的指导】下由居民自我管理】提,供,符,。合居:住区居民基本生活】需,要的物业服务 】 第四?章 :价格管理 第】二十二条 确—定经济适用住房的】价格:应,。。以,保本微利《为原: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!浮动:。幅度:由市价格主》。管部:门会同房地》产行政主《管部门?依,据经济适用住房【价格管理的有关【规定:在综合考《虑建:设、管理成本和利】润,的基础上确》定,并向社会《公布房?地产开发企业实【施的经济《适用住房项》目利润率按不高于】3%核定;市—人民政府直接—组织建?设的经济适》用住房只能按—成本价销售不得【有利润 —第二十三条》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!应实行明码标价销售!。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!格及上浮《幅度:不得在标价之—外收取任何未—予标明?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!价,格,确定后应向社会公布!价格主管部门—应依法进行监督管】理 第二十四条! ,经济适用住房实行】收费卡制度各—有关:部门收取费用时【必须填写价》格主管部《门核发的交》费登记卡任何—单位不得以押金【、保证?金等名义变相—向,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!位收取费用 【 第二十《五,条, 价格?主管部门要》加,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!经济适用住房—成本:及利润变动》情况确保经济适用】。住房做到质价相符】 ?第五章 《准入和退出管理 】。 第二十六条【 经济适《用住房管《理应建立严格的【。准入和?退出机制经济适用】住房由?市人民政《府按限定的》价格:统一组织向符合【购房条件的低收入】。家庭出售《 ?第二:十七条 城市低【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!济适用住房应同时】符合下?列条:件    】 ,(一:)具有?本市城镇户口或【市人民政府确定的】供应对象;》   —  :(,二)家庭月收入符合!市人民?政府划定的低收入】家庭收入标准;【  》   (三)无房及!家庭人?均住房建筑面积【在13?平方米以下; ! ,    (》四)现住房经市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鉴定属于《整栋危房《(房屋整《体危险性认定为【C、D级)》以及设施不配—套、近期需》拆除重建简易住房且!无其它住房可供【搬迁的业主》、住户并具》有市:房地产管《理部门出具的—鉴定证明;》     (!五)我市规划区内】国有土地上实施【房屋拆?。迁且选择货币补偿】方式同时无》其,它住房可供搬迁【的低收入家庭经【济适:用住房?供,应对象的家》庭收入?标,准和:住房困难《标准由?市人民政府根据商品!住房:价格、居《民家庭可支配收【。入、居住水》平和家庭人口—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!动态管理每》年向社?会,公布:一次 》第二十八条 —购买:经济适?用,住房实?行申:请、审批、公—。示和轮候制度 】  ?   符合购买【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!家庭购?买经:济适用?住房时应《提出书?面申请? :     市房】地,产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按?照本办法《。规定的条件和程【序自收到购房申【请书之日《起30日内予以审查!、公示并做出批准或!不予批准的决定对】不予批准的》应以书面形》式说明理由 【     被【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,的购:房申请人每户限购】。一套经济适用住【房按:申,请时间、困难程度等!排序申购 【第二十九条 经济】适用住房资格申【请采取?社区、?街道办事《处,。(镇人民政府)、】市房地产《主管部?门逐级审核并公示的!方式认定审核单位】应通过入户调查、】邻,里访问以及信—函索证等《方,式,对申请人的家庭收】入和住房《状,况等情况《进行核实申请—人及有关单》位、组?织或个?人,应予以配《合,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! 第三十》条 城?镇职工购买本单【位,职工集资建设的经济!适用住房《。的按照下《列程序办理 】     (一)】购房申请人向—本,单位提?出书面申请并提【交,相关:。材料:单位应将购房—申请人情况在—。本单位?范围内公示》公示期不少于—15日;《 ,     (】。二,。)由所在单》位签注审核意见【并统一?向市房地《产主管部《门申请办理》购,房审批手续提交购房!申请人花名册—。。、购房申请人的【。身份证和户》口本复印《件、街?道社:区或者民政部门【出具:。的,无住:房、住房困》难和家庭《收入确属低水平的】有效:证明材料、公示结】果,;  —   (三)市房】地产主管部》。门在购?房申请人所在单【位和社?区公示购房申请人的!基本情况公示期【不得少于15日; ! ?    (》四,。)市房地产》主管部门在规—定的期限内》对购房?申请:及相关材料予以审查!对,公,示无异议并符合本】。办法规定购房条【。件的认定其购房资格!并予:以,批准;对不符合本办!法规定的购》房,条件和公示有—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!审批并?以书面形式说明【理由; 《。 ?  :  :(五)购房》申请人持市》房地:产行政主《管部门的批件—办理选房手续 】。 第三十一条— 城镇居民购买政】府统一组织建设的经!济适用住房》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建!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!。按照下列程》序办理   !  (一)》购房申?请人:向所在社区居委会】。提出书面申请按【要求如实填写哈密】市城镇居《民,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!请,表提交身份证和【户口薄复印件街道】社,区、单位或》者民政部门出具有无!。住房、住房困—难和家庭收入—确属低收入的—有效证明材料—由社区负责》进,行核:实提出初步审查意】见并经公示》15:日内无异议的连同登!记、造册、公示的全!部资:料报送辖区街—道办事处、镇人民政!府   【  (二)街道【办事处、镇人民政】府自收到报送材【料,后对申?请,家庭情况进行全【面审核审核无异【议的由街道办事处】、镇:人民政府在每—季度末10天—内将:全部材料报送市房】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;审核《有异议的应退—回社区居委会进行】重新核?实对不?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!形式通?知申请家庭并说明原!因,。     (!三)市房地》产行政主《管部门应自收到申】请材料之《日起15日内就申请!人的:家庭:。。住房状?况是否符合规定条】件提出审核意见【经审核家庭收入【、家庭住《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!的由市房地产行政】主管部门予以公示】公示:期限为1《5日;经公》示无异议或者—异议不成立的—作为经济适》用住房购买》对象予?以登记?确认其?购房资格并予—以批准以书面形式】通知申?请人并向社会公开】登记结果;》对,不符合?本办法规定的—购房:条件和公示有异议】并经核?实的不?予批准并《以书面形《式说:明理由; 【   ?  (四)被—确认购房资格的购】房,申请人凭获准的哈】密市城镇《。居民购买《经济适用住房申【请表办理选房—手续 》第三十?二条 住房控制面】积标准确认及超面】积差价?。款的收取 —     申购】人选房完毕》后,由市房地产行—政主管部《门根:据申购人所享—受的住?房核准面积标准【进行审核对住—。房在标准《面积之内的开具住房!。。核准面积《标准确认书;对购房!面,积超过核准面积的开!具超标面积》差,价款缴交单》购,房面积超过规定控】制面积标准的购房人!持,超标面积差价款缴交!单到市房地》。产行政主管部门指】定的银?行交款存入》哈密:市经济适用住—房发展资金》专户 第三十】。。三条 购房人持获准!的哈密?市,城镇居民购买经济】。适用住房申请表【、住房核准面积标准!确认书、超标面积差!价款缴交单及银【行缴款回执》单到市房《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】领取哈密市经济适用!住房购房证凭—此办理?购房手续 》 第三十》四条 ?购买经济《适用:住房实行超面积【收取:差额款?。的办法?购买面积超过本人住!房享:受核准面积》的部:分按购?买经济适用》住,房价格?同地段的普通商品】房价:格补交差价》款由市?房地产?行政主管《部门负?责收取差价款作为哈!密市经济适用住房发!展资金该《项资金?。使,用由市财政部门审】核市人民政府—批,准 第三—十,五,条 购房《申请人认购并办结】经济:适用住房购房—。手,续后应按《。有关规定《向市房地《产行政主管部门【和市土地《。行政主?管部门申请》。办理权属《登记   】  :市房: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!。市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在办】理经济适用住房权】属登记时应分别注明!经济适用住房、划拨!土地:。 第三十—六条 ?经济适用住》房购:房人拥?有有限产权 —   》  购买经》济适用住房》不满5年不》得直:接上市交易购房人】因特殊?原因确需转让经济】适用住房的》由,。政府:按照原价格并考【虑折旧和物价—水平等因素进行【回购: ?    《 购买经济适用住】房满:5年购房《人上市转让》经济适用《住房的应按届时同】。地,段普: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!用住房差价的一定】。比,例向:市政府缴纳土地【收益等价款市—。政府可优先》回购购房人可按市】政府:。所定的标《准向政府缴纳—土,地收益等价款后取】得完全产权 【     上【述规定应在经济【适用:住房购买合》同中予?以载明?。并,明确相?。关违:约责任 第三十!七,条 已购买经济【适用住房《。后又购买其》它住房?。的家庭原《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!按规定及合同约定】回购市政《。府回购的经济—适用:住房仍?。用于解?决其他低《收入家庭的住—房困:难享受过福利分【房退回房屋前—。或购: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!家庭不得再购—买经济适用住—房 《     个人购买!。的经济适用住房在】取得完全产权前【不得用于《。出租经营《 , 第六章 单位】集资合作建房 !第三十八条 距离】城区:较,远的独?立工矿企业和住【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!在符:合,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!。。。城市规划、住房【建设规划的前提下】经市人?民政府批准可利用单!位自:用土地进《行集资合作建—房,参,加单位集资合作建】房的对象必须—限定在本单》位符合市人》民政府规定的低收】入住房困难家庭 ! 第三十九条 【单位集资合作—建房是经济适—用住房的组成部分】其建:设,标准、?优惠政策、供—应对象?、,产权关?系等均按经济适用住!房,。的有关规定严格【执行单位集资合【作建房应纳入—哈密市经《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!和用:。地计划?管理 《 第四十条 任【。何单位不《得利用新征用—或新购买土地组织】。集资合作建房—;国家机关一—律不得搞单位集资】合作建房单位集资】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!合经济适用》住房供应《条件的?家庭:出售 第四十】一条 单位集资合】作建房?在满:。足本单位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!源仍有少《量剩余的由》市,人民政?府,。。统一组织向符—合经济适用》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!出售或由《市人:民政府以成本价收】购后用作廉租住房】 第四十二【条 向职工》收取的单位》集资合作建房—款项实行专款管【理、专项使》用并接受市》。财,政和房地《产行:政主管?部门的?监督 第—。四十三条 已参加福!利分房、购买经济】适用住?房或参加单位—集资合作建房的【人员不得再》次参加单位集资合】作建房严禁》任何单位《借集资合作建房名】义变相实施》住房实物分》配或:商品:。房,开发: 第《四十四条《。 单位?集资合作建房原则】上不收取管理—费用:不得:有利润? 第《七章 监《督管理 —。第四十五条 市【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要《切实履行职》责对已购经济—。适,用住房家庭》。的居:住人员、房屋的使用!。。等情况进行定期【检,。查发现?违规行为及时纠【。正 ?。 第四十六条 市国!土资源、建设及其有!关部门应当加—强对经济适用住【。房建:。设、交?易中违纪《。违法行为《的查处  】   (《一,)擅自改变经济适用!住,房或集资合作—建房用地性质—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!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!    【 (二?),擅,自提:高经济适用住房【或集资合作建房销】。售价:。格等价格违法—行为的由《市价:。格主管部门依法【进行处罚 【     (三)】未取得资格的家【庭购买经济》适用住房或参加集】。资,合作建房的其—所购:买或集资《建,设的住房由市—房地产行政》主管:部门限期按原价格】并考虑折旧等—因,。素作价?收购;?不能收购的》由市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门《责成其补《缴经济?适用住?。房,或单位?集资合作《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!通商品住房》价格差?并对相?关,责任单?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!。。处罚 第四十七!条 对弄虚》作假、隐瞒家庭【收入、住房条件和用!于出租经营骗—购,。经济适?用住房或单位集【资合作?建房的个《人由市房《地产行?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!价格并考虑折旧【等因:。素作价?收回所?购住:房并依法追》。。究责任?对出具虚假证明的】依法追究《相关责任人 — 第?四,十,八条 国家》机关工作人员在【经,济适用住房建设、管!理过程中《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】;涉嫌犯罪的移送】司法机?关处:理 第四十九条! 任:何单位和个人有【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!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!告 第八—章 附 则 — 第五十条— ,本,办法由市房地产行政!主管部门负》责解释 第五】十一条 本》办法下发后尚未销售!的经济适《用住房执《行,本,办法有关《准入和退出管理【、,价格管理、监—督管理等规定;【已销售的经济—适用住?房仍按?原有规定《执行此前已审批但尚!未开工?的,经济适用《住房项目凡不符合本!办法规定内容的事项!应按本办法做—相应调整 【第五:十二条? 本办法自200】8年5月1日起施】。行2007年5【。月1日实施的哈密市!经济适用住》房,管理办?法(市政《府令第2《号)同?时废止 《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