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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建!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】审,批
第一条 !建设单位或》个人使用土地—和进行建设》。属于下列情况—之一的必须办理建】设项目选址意—见书
《 —(一)新建》、迁建项目》需要使用土地的;】
》 ?(二)原《址扩建?需要使用本单位原有!土地以?外土地的;
】 ,。 (》三)需要《改,变本:。单位土?地使用?性质的
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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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建设单?位或:个人申请办理建设项!目选址意见书必【须提:供以下材《料
? , , (》一):辽宁省建《设项目选《址,意见书申请表;【
— (?。二)经批准的—。项目建议书(指政府!投资和由政府担保的!银行贷款投资项目)!或计:划部门?立项计划;
】 》(三)土《地权属?证明或者相关土地协!议;
— 《(,。四,),现状地形图》、规划定线》图(含地上、地【下管线情况)、总】平面规划《。图;
!。 ,(五)工业项目【须附环评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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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六)重大项》目须有选址可研【报,告
!第三条? 城市?规划主管部门在接】到建设项《目选址?申请后按以下—程序办理《
《 (一)建】设单位或个人提出】选址申请规划部门】在8: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!调查对不符合规划】要求的?建设项?。目告知建设单—位,选址不当的主要原】因或提?出调整意见;对符】合规划要求》的建设项目勘定建设!项目的具体用地位置!和界线提出规划设计!。条件;
—。 (—二)建设单位和个】人委托具有相—应资质的规划编【制单位根据规—。划设计条件编制【修建:性详细规划;—
】(三)规划主管部】门,审查:规划设计方案对相关!项目进行公示—公,示时间结束后—。5日内?下达规划《设计批复《;
】 (四)对材料齐备!的建设单位》或个人?8个工作日内—核发建设项》目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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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条 开发经》营性项?目可根据总体—规划、近期建设规】划、控制《性详:细规划制定土地收购!储备:计划对拟《收购:土地进行规划审【查提出规划》。设计条?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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