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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章 —建,设项目?选址意见书审批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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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建【设单:位或个人使用土【地和进行建》设属于下《列情:况之一?的必须办理建设【项目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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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一)新建、迁—建项目需要使用土地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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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(二】)原址扩建需要【使用本单位原有土地!以外土地《的;
《 (三】)需要改《变本单位土地使【用性质的
》
【第二条 建设单【位或个?人申请办理建—设项目选址意见【书必须提供》以下材料
】 , (一)辽【宁,省建设项《目选址意见书—。申,请表;
】 (二)经批】准的项?目建议书(指—政府投资和由—政府担保的》银行贷?款投资项目)或计】划部门立项计划;】
》。 (《三)土地权属证明或!。者相关土地协议;】
— (四)现状地】形图、规划定线图】。。(含地上、地下【管线情况)》。、,。总平面规划图;
! 》 (五)《工业:项,目须附环评报—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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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六)重大项目—。须有选址可》。研,报告
】 :第三:条 城市规划主管】部门在接到建设项目!选址申请后按以【下程序办理》
: 》 (一)建设单位】或个:人,提出:选址申请规划—部门在8个工—作日内进行现场调查!对不符?合规划?要求的建设项目告】知建:设单位选址不—当的主要原因—。或提出调整意见;】对符合规划》要求的建设项—目勘定建设项目的具!体用地位置和—界线提出规划—设计条?件;
! (:二)建设单》位和个人委托具【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!制单位根据规划【设计条件编制修建】性详细规划;
】 —(三:)规划主管部—门审查规划设计【方案对相《关项目进行公示【公示:时,间结束后5日内下达!规划设计批复;
! (【四)对材料齐备的】建设单?位或个人8个工【作日内核发建设【项目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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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四条? 开:发经:营性项目可根据总】体规划、近期建设】规划、控制性—详细:规划制定土地收购】储备计划对拟收购土!地进行规划》审查提出规》划设计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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