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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锦州市城市建设项目!规划审批工作规【程
为落实!辽宁省建设项—。目规划审批规程【结合我市的》实际情况《特制定本审批—。。管,理规程
《
一】。、建设项目选—址
》 : 建设项目选址需!。提,供的:材料
?
【1、申请《书;
】 2、地块—位置示?意,图或地形图;
】 3、】土地使用权属—证,。明或协议;
! 4、—其它:有关申报材》。料;
— , 需《做,控规项目一般—由,区政府申请》提,供,位置:示意图一份
】。
二、下】。达测绘任务通知书】。
— 经?市规:划,局,现,场踏:勘例:会研究将规划意见】形成:书面材?料返回市行政审批管!理办公?室对同意的建设项目!下达测绘《任务通?。知书:
? 在测绘任务通知】书中要明确测—。绘范围和测绘要【求
》
三、下达建!设项目规划设计【要求通知《。单
:
【地形图测绘完毕由规!划审批一处依—据城市?总体规划和相关部门!的规:范结合?。建设单?位要求提出规划设】计条件下《达规划设计要求通知!单,作为规?划设计方《案编制的依据规划】设计方案必须—由具有相应规划【编制:资质的单位编制
】
》 四、规划图的审!核管理
— (—一)规划设计方案的!编制
《 —详细规划分为—控制性详细规—划和:修建性详《细规划
— ,。 , : 1、控制性—详细规划是城—市规划?建设管理的依—。据在:城市规划区内—进行土?地供应、土地利用】和开发建设应当符】合控制性《详细规划的要求【土地使?用性质、使用强【度以及?其它规划设计条件是!土地:使,用权出让合同的【组成部分
【 :。 ?2、控制性》详细规划的》编制、审核要点【出让宗地《的,位置及?坐标、用地性质、】面积、竖向界限【、,总建:筑,面,积、容积率、建筑密!度、建筑《物性质及组》成、建筑限高、【停车:率、:绿地率?、建筑物退让道【路,红线(用地界线)距!离、控规条件的有效!期限及?其它规划要求等
】
需环!评的项目应》提交该项《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!;需征?求相关?。专业部门意见—的项目?应提交相关部门审】核,意见
?
3】、修建性详》细规划的编制与审核!。。要点
?
》 , 建设单位》取得国?有土地使《用权后持国有建【设用地使《用权出让《合同或国有》土地使用证向市规划!局申:请编:制修建性详细—规划其编制审—核要点是《:
》 : 项目名称;城】市道路?坐标、高程;建设】用地边界各拐点坐】标、用地范围及相邻!周,边地形地貌》;用地范围内—主要道路控制—点坐标、《道路红线《宽度及出《入口的位置;建【筑物性?质、编号、坐标【。及室内外高程—;各建筑《物,基底面?积、层数及》。高度、地下建筑【物的性质;》建筑间距建筑物退】让(退地界或退道】。路红线)《距,离及:与周边建《筑物的关系;配套设!施的:具体:位,置、尺寸、社—区、:物业用房《的位置、尺》。。寸、用地界线等【;停车场的位置、】停车率?要求;绿地界线、布!局;室外场地各控制!点坐标、设计高【程;各类用》地平衡表和》技,术经济指标统计表(!含总:用地:面积:、总建筑面积—、地下建筑面积【、建筑密度、—容积:率、绿地率、户型比!。。。例、地上及》地下停?车位数量、人口规模!、总户数《、,居住建筑《面积:。等)
【 , 修建性详细规】划,指标:不得突破控规条件】
,
? (》二)规划设计方案的!。审核程序《
】1、催办由规划审批!一处:副处:长按照规划设—。计要求通知单—确定的?。完成时限催办规划设!计方案编制》完成后由副》处长进行分发并作好!登记
! 2:、核对规《划设计条《件经办人收》到规划图后对照【规划设?计要求?通知单中确》定的规划《设计条件进行核对】向处长?汇,。报规划设计方案的】编制情况对不—符合:规划设计条件的【。。规划图返回》规划:设计部门进》一,步修改、完善—并明确完成时限【
,
3】、初审对符合规划】设计条件要求的规划!设计方案按15【00或110—00比?例出:图由:主管领导组织—各相关处室人—员进行初审进一步确!。认,规划设计方案是【否,满足规?划设计条《件,是?否与相关法律法规相!符
》 4、会审每!周三对初审合格【的规划图进行会【审确定平面规划【设计:方案
《 《 会?审合格的控制性【详细规划和重—大建设?项目修建性详细【规划设计方案需【向市政府汇报—
《 《(三)规划》设计方案的出—图管:。理
】 1、控制性详【细规:划方案的出图管理
!
: 控—制性详细规划向市政!府汇报?审定后市《规划局下达出图通】知,单规划设计部门【向建设单位提供【编,制,。成,果(:建设项目控》制,性详细规划图纸、】竖向界址图、地形】图及相应《电子文件光盘)规划!审批一?处在:控规:图上加盖审》图专:用章相关人员—签字并出具规划【条件规划条件附控】制,性详细规划图纸、】竖向界址图、—拆迁:红线图图文》配合使用作为国【有土地使《用权出让合》同的组成部》分,(城乡规划法第三】十八条)
】 》2、修建性》。详细规划方》案的出图《管理
《 ? ?经,。会,。审合格?后的:修建性详细规—。划设计方《案在锦州《。日报公示公示期【。满后市?规划局下达出—图通知单规划设计】部门向建《设单位提供编制成果!(建设项目》平面规?划图、竖向规划【图、管网综合规划图!、测光图、地—形图及相应电子【。文件光盘)》规划审批《一处在平面规划图】上加:盖审图专用章相【。关人员签字后交付】建设单?位
《 规—划,审批一处对经盖【章并签字的平—面规划图核发规划】设计:审,核意见政《策,。法,。规处在规划局公【示窗:公示平面规划图
! ,。 《 3、规划条件和】规划审核意见的有效!期限
— , ?规划条件《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图!自核发之日起一【年内未办理国有土】地使用权出让手续】的自行失效;
】 规【划审核?意,见及修建《性详细规划图—自核发之日起—一年内未《办,理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,证、:两年:内未:办理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的自》行失效
— (四)规!划设计方案的变【更管:理
!。1、控制性详—细规划条件的—。变更
?
经】法定程序审》定的控制性详细【规划:条件不得擅自—变,更确需变《更调整?的建设单位向—市政府提《出变更申请市规【划局按市政府批示采!取论证、听证—会,等形式听取》规划地段《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!向市:政府汇?报市政府同意—并形成会议纪要【后方可?修改:控规条件并公示【公示期满后市规【。划局及时将依法变更!后的规划条》件函告同级土地主】管部门(城乡规【。划法第四十八—条,辽,宁省实施办法第二】。十二条)
— 2、】修,建性详细规划的变更!
】经依法审定的修建】性详细规划不—得随意修《改确需修改的市规】划局应当采取—听证:会等形式听取—利害关系人的—意见因修《。改给利?害关系?人合法?权益造成损》失的应当《依法给?。予补偿(《城乡规划法第—五,十条)
】 修《建性详细规划指标】不得突?。破控规条件修改【后的修建《性详细?规划由市规》划局公示公示期【满,重,新核发?相应手续
】 附件三规划!设计方案审核流【程图
【
五、“一书两!。证”的核发
【 : (一)核发!建设项目《选址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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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划拨?方式提供国有土【地使用权的建—设单位?在报送有关部门【批准或者核准—前应向?市规划局申》请核发选址意见【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!设项目不《需要申请选址意【见,书(城乡规划法【第三十六条)选址意!见书实行分级核发】(辽宁?省,实施办法第二十【八条)
! :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!见书需提供》的材料
— 1—、建设项目》。选址意见《书申请表;
】 2、实】行批准或核准的建设!。项目:应提供项目建—议书或可研报告【。(工业或公用设施】项目);
! 3、建设【。项目用地相关证【明文件(国有—土地使用证》或相关协议);
】
》。4、符合规划—审批:要,求能反映现状的15!00或11000地!形图(盖有测绘【单位印章);
【
5—、其它有关》申报材?料,
(1)!项目环境影响—评价:手续(此类项—目一般为大项目);!
—(2)军队用地转】为民用或者开发用地!的应当?有军事部《门或者其授》权的军用土地管理部!门的意见;
! (3)对易燃、!易爆及?有毒的?化学物品等建—设项:目应当提供》公安、消《防部门的审查意【见,;
— (4)按照法律】、法规应当进行地】质灾:害评估的应当提供】地质灾害评估报告;!
,
? (5)》。文物保护《范围内及其建设控】制地带须有文物主】管部:门的选址意》见;
《 (6)【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及!有特殊要求的—其它材料
! ,(二)核发》建,设用:地规:划许可证
! 以划拨方》式提供国《。有土地使《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!关部门批准、核准】、备案后《建设单位应向市规】。划局申?请由市规划局依【据控制性详细规【划核定的建设用地】位置、面积、允许建!设的范围核发建【。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!
《 以出让方》式,。取,得国有土地使用【权,的建设项目》在签定国有》土地使用权出让【合同后建设单位【应持建设项目的批准!。、核准、备案文【件和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市!规划局领取建设用】地规划?许可证(城乡规【划法:第,三,十七条、三》十八条?。)
:
: 办理建设【。用,地规划许可证—需提:。供的材料
— 1、建【设用地规划许—可,证申请表;
! 2、《平面规划图、规【划设计审核意见及测!光图;
!3、符?合,规划审批要求能【反映现状的150】。0或110》0,0地形图(盖有【测绘单位印章);
!
4—、拆迁红线图;
! 5、控规】条件(含控规图、】竖向:。界址图);
【。 6、环评】手续;
《
《 7、土地》招拍挂公《告,、国有建设》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!确认书、《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!出让合同;
】 8、发改委审!批、核准或备案等】。有关:文件:
9【、以划拨《方式提供国》有,土地:使用权的建设—项目还需要》有土:地划:。拨批:准文:件;
】10、特《殊项目需提供—的文件?市政府的相关会议】纪要;政府批—示;:其它相关要》件
《 (三)核发建!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!
, 在城市规划!区内进行建》筑物、构筑》物和:其它工程建设的建设!。单位或个人应当【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!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(》城乡规划《法第四十条)—
,
办理建】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需提供的材料】
1、】建设:工程:。规划许?可证申请表;—
》 2、建设用—地规划?许可证复《。印件:;
3】、国有土地使用【证;
】4、平面规划图及】规划设计《审核意?见(:含管网规划审—核,意见:);:
: : :5、扩初设计批【复及:施工图纸(平、立、!剖)1套;
! :。6、财政收费证明;!
《 7、建筑—立,面设计审核意见【书;
8!、档案责任书;
】
:。 上述材料齐全!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(附件》)规划审批一处将建!设工程定线》任,务通知书交规划【监察管理处组织【放线基础出地—面后:经验线合格核发【建设工程规划—。许可证
— 在办》。。理建设工程规划【。许可证(附件)时经!办人需?严格按照规划要【求审查?扩,。初设计?图审查?合,格后报处长、—主,管局长全《部审查合格》后加盖市规划局扩初!图纸审查专用—章
:
? “一书两—证”:有效期均为一年【期,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!有效期满《三十:日内依法办理延【期手续延《期只能?进行一次延期的期】限不得超过一年【。。(辽宁省实施—办,法三十八条)
】
六?、临时建设规—划许:可证
》 ?在城市规划区内进】行临:时建设的应当经【市规划局批》。准(城乡规》划法第四十四条【);:建设单位应当—申请办理《临时建设《规划:许可证?(辽宁省实施办【。法第三十五条)
! 临时建设规!划许可证批准的临】时建设使《用期限不得超—过二年期满需要【延期的应当在—使用期满《三十日前提出—申,请延期只能进—行一次延《期的期?限不得超过二—年临时建筑》不得改变为永久建筑!。临时建设规划许可】期满:建设单?位或个人必》须自行?拆除(?辽宁省?实施办法第三十【七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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