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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哈密》市廉租住《房保障办《。。法 》第,。一章: 总则 第一】条 为促进廉租住】房制:度建设逐步解—决城:市,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!难问题?根据国家原建—设部:等九部委廉租住房】保障办法结合哈密】。市实际制定》本办:法 《第二条? 城:。市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《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!其监督管理适用【本办法 《     本办!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庭》是,。指本市城镇》范围内?家庭收?入,、住房状《况等符合市人民【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! , 第三条 【市人民政府》应当在解《决,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!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!度,。计划中明确廉租【住房保?障工作目标、措施并!将其纳入本级国民】经济与社会》发,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!。划之中 【第四条?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本》市廉:租住房?保障:管理工作《 市发展和改革(】价格)?、,监察、民政、财政】、国土资源》、金融管理、—税务、统计等—部门按照职分工负】责廉:租住房?保障的相关工—作 第二章【 保障方式 — 第?五条 廉《。租住房保障》方式实行《货,币补贴和实》物配租等方式—相结:合货币补《贴是指市《人民政府《向申请?廉租住房《保,障的城市低收入住】房困难?家庭发放租赁住房】补贴由?其自: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!是指市?人民政府向申—请廉租住房保障的】城市:低收入住《。房困难家庭提供【。住房并按照》规,定标准收《取,租金 实《施廉租?住房保障主要通过】发放租赁补贴增强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承租住房的【能,力同时可通过—新建和收购等方【式适当增加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】的房源 — 第六条《 根:据哈:密市家庭平》均住房水平、财政承!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!入住房困《难家:庭的人口《数量、结构等—因素哈密市廉租住房!保障面积标准为每】户建:筑面积?最高不超过50平方!米, 第七条 采】取货币补贴》方式的补贴额度【按照:。城市:低收入住房困难家】庭,现住: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!准的差额《、,每平:方米租赁住房—补,贴标准确定每平方】米租赁住房补贴标】准,由市人民政府根据】经济:发展水平、市场平】均,租,金、城市低收—入住房困难家—庭,的经济承受能—力等因素确定其【中对城?。市居民最低生—活保障家庭可—按照当地市场平【。均租金确定租赁【住,房补贴标准;对【其他城市低》收入住房困难—家,庭可以?根,据收:。入情况等《分类确?。定租赁住房补贴标】准 》第,。。八条 采《取实物配租方—式的:配租面积为城—市低收入《。住房困难家》庭现住房面积与保】障面积标准》的,差额实物配租的【住房:租金:标准实行政府定【价实物?配,租住房的租金按照】配租面积和市人民政!。府规:定的租金《标准确定 【第三章 保障资金及!房屋来源 — 第九条 廉租住房!。保,障资金?。采取多种渠道筹措】 : :。    廉》租,。住房保障资金来源】。包括 【    (一)【 年度财政预算安排!的廉租住房保障资】金; 》 :   ?。 (二) 提取【贷款风险准备金【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!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!;    ! (三) 》。土地出让净收益【中安排的廉租—住房保障资金;【   【  (四)》 政府的廉租住【房租金收《入;   !  :(五) 社会捐赠】及其他方式筹集【的资金 第】十条 提取》贷款:风险准备金和—管理费用后的—住房公?积金增?值收益余额应当【全部:用于廉?租住:房建设 土地—出,让净收益用于廉【租住房?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!低于:10%市《政府的廉《。租住房租金收入实】行收支两条线—管,理专: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!护和管理《 ? 第:十一条? 市:房产、民政、财【政部门在年初编【制包括廉租住房补贴!计划在内的廉租住】房资金?预算时经市政府审】核同意后由财政【部,门,负责做好资金—安排计划市房—地产:管理局?在年终编制廉—租住房资金》。收支决算时》。要报:财政部门审核 】 ,第十二条《 市财政部门负【责廉租住房资金【的拨付、管理和监】督,依据资?金使用需求按进度及!时拨付确保专款【专,。用, 第《十三条 市房产部门!开设“廉租》住房资金《”专户具体负—责该专?项资金?的直接收《缴,和,支付工?作实行“收支两条】线”管理《 第十四—条 市?审计部门《要每年对廉租住【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!专项审计 第】十五: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!住房来源《主,要包:括     !(一:)政府新建、收购的!住房:; 《     (二)】腾退的公《有住房;  !   (三》)社会捐赠》的住房; 【   ?。。  (?四):其他渠道筹集的【住房 第十六】条 廉租住房建【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!应,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!申报年?度,用地指标时单独列】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!供应: 廉租住房建设【用地的?规划布局应当考【虑,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生产和生活【的便利? 廉租住《房建设?应当坚?持,经济、适用原则提高!规划:设计水平满足基【本使用功《能应:当按照发展节能省】地环保型住宅的要】求推广新材料、新技!术、新?工艺廉租住房应【当符合国家》质量安全标》准 》第,十七条 新建廉【租住:房,。应当采取配套建设与!相对集中建设相【结合的?方式主要在》经济适用住房—、普通商品住—房项目中配》套建设 新建廉租】住房应?当将单套的建筑面】积控制在50—平方米以内并根【据城市低收》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!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!结构配套建设—廉租住房的经济适】用住房或《者,普通商品住房项【目应当在用地规【划、国有《土地划?拨决定书或者国有】土地使用权》出让合同《中,明确配套建设的【廉租:住房总建筑面积、套!数,、布局、套》型,以及建成《后的移交《或回购等事》项 第十【八条 廉《租住房建设免—征,行政事业性收费和】政府性基《金鼓励社《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!住房房?源或捐赠资》金用:于建设廉租住—房市政府或经—市政府认定的单位】进行新?建、购?。买、改建《住房作?为廉租住房》社会捐赠《廉租住房《。房,源、资金要》按照国家规定的【有关税收政》策执行 《 第四章 申【。请与核准 —。 第十九条》 申请?廉租保障待遇的低】收入家?庭必须符合以下【。条件   】  :(一)共同居住的家!庭成员?均具有本市》城镇常驻户口其中至!少有:一人具有本》市,城镇户?口5年以上其—他成员户口迁入【满2年以《上且在本市生活【和,居住;   ! , (:二)共?同居住的每》一个家庭成》。员在本市没有购买】。过商:品房:、经济适用住房(安!居,。工程:。)、集资房、房改房!没有接受单位—、企业和个人捐赠的!各类住房没》。有承租公有住—。房(不含集体宿舍)!;,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!3平方米以下或人均!住房面积在1—3平:方米以上的危房【(经危房鉴定为C、!D级)以及设—施不配套,近期需】拆除重建的简易住房!;  —  : (三)享》。受最:低生活保《障的低保户家庭;】家庭人均《月收入低于本市民】。政部门?规定的城镇居民低收!入,标准的家庭》;    】 (四?)申请实物配租【。的家庭应《为,。人均住?。房建筑?面积:在10平方米—以下或军烈》属家庭、《重残、孤寡等—丧失劳?动能:力的无房或住—。房困:难户 ?。 第二《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!的家庭应《推选一名《具有完全民事行【为能力的申》请人向辖区居委【。会提出书面》申,请同时提交以下【材料 《     (【一)廉租住房申请登!。记表;   ! , (二)家庭—实际同住人口(人】户一致?)的:身份:证、户口簿; 【   》  (三)市民政局!核发的?哈密市城市居民最】低生活保《障证、低收入家【庭证明及家庭收【入情况的证明材料】;    】 ,(四)家庭住房状】况的证明材料及夫】妻双方或申请家【庭人员所在单—。位或街道《办事处、镇》人民政府出》具的是否有私房、是!否参加房改、是【。否参加住房货币分】配,的证明; —     —(五)?其他相?关证明 》 第二?十一条?。 申请廉租住房【保障:按,照下列程序办理 】   》  (?一)申请廉租住【房保障?的家:庭应当由户主向户】口所在?地辖区居委会提出书!面申请?辖区居委会受理申】。请后:对申:请,人身:份、家?庭收入和住房状况】进行:核实应召《集居民代表进—行民主评议、集【体研究提出初步【审查意见并经—公,示,15日内《无,异议的连《同登记、造》。。册、公示的全—部资料报送辖—区街道办事处、【镇人民政《府,    【 (:二)街道办事处【、镇人民政府自收到!报送材料后对申【请家庭情况进行全面!审核  【   审核无异议】的由街道办事—。。处、镇?人,。民政:府在每季度》末10天内将全【部材料报《。送市房地产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核;—审核有异议》的,应退回社区居委会】进行重新核实—对不符合条件的应】书面通?知申请?家庭并说明原因【 ?     (—三)市房地》产行政主管部门【应,当自收到申》请材料之日起—15日内《就申请人《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!符合规定条件提出】。审核意见并将符合】条件的申《请,材料转?市民政部门; 】 :    (》四)市民政部门应】当自收到申》请材料之日起15日!内,就申请人的家—庭收入是否符—合规定条《件,。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!市房:地产行政主管部门;!  》   (《。五)经?审核家庭《收入、家庭》住房状况符合—。规定条件《的由市房地产—。行政:主管部门予》以公:示公示期限为1【5日;经公示无【异,。议或者异《议不成立的作为廉】租住房保障》对象予以登记书面】通知申请人》并向:社会公开《登记结果《经审核不符合规定】条,件的市房地产—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书》面通知申《请人: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!核结果?有异议的可以—向市房地产行政主】管,部门申诉 — 第二十二条 【同,一年:。度,申请的按《住房困难程度—安排同等困难—程度的按《受理申请家庭申请】日期的先后安排【。。本年度未予》安排的?轮候结?转至下一年度经【查仍符合登记条件的!予以优先安排实物】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!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!对象的军烈属—、孤寡老人》、丧失劳《。。动能力的残》。疾人、城市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!庭,、自行拆除违法建筑!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!住房困?难家庭对已经—登记为廉租住房【保障对?象的城市居民最【低生活?保障家庭凡申请【租赁住房货币补贴】的要优先安排发【放补贴基《本做:到应保尽保 !   ? 在轮候期》间申请家庭的基本情!况发生变化的申请】人应当及时告—知市房地产》行政主管部门经【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核:实后根据申请—。家庭变化情》况进行变更登记或】。。者取消其本次配租】资格 》。第二十三条》 实物配租家—庭无正当理由先【。后两次拒不接—受配租方案的市房】地产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将取消其配租轮!候资格并在》一,年,内,不得:重新申?请 第》二十四条 发—放租赁住房》补贴和配租》廉租:住房的结果应予以公!布 ? 第二十《。五条 市房产、【民政等有关部—门以及街道》办事:处、镇人民》政府可以通过—入户:调查、邻里访问以】及信:函索证等方式对【申请人的家庭收入】和住房状况》等,进行:核实申请人及有关】单,位和:个人应予以》配合如实提供—有,关情况 第】二,十六条 对》轮候到位的城市低】收,入住:房困难?家庭房产《部门应?按照已?确,定的:保障:方式与其签订租【赁住:。房补:贴协议或《廉租住房租》赁合同?予以:发放:租赁住房补贴或配】租廉租住《房 ? 第二十七条 【租赁住?房补贴协《议应明确租赁住【房补贴额《度、停止发放租赁住!房补贴?的情形等内容—对已:登,记为廉租住房—保,障对象的租赁住【。房补:贴家:庭自找适合的房【源在与出租》人达成初步租赁意】向后报市房》地产行政主管—部门审?查经审查《。同意后方可与房屋】出租人签订哈密市房!屋租赁合同并到【。市房产?交易中心登记备案】(登记费用》免收:。)后与市《房地产行《政主管部门签订哈】密市租赁住房补贴发!放协议,并办理【租赁补贴发放的手】续市房?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按规定标》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!住房补贴并》将补贴资金》直接拨付出租人用】于冲减房《屋租金? ?。第二十八条》 实物配租【。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!入住房困难家庭【市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配!置合适?的房源并与其签订】廉租住房实》物配:租合同?申请家?庭办理廉《租住房租赁》手续后领《取,廉租住?房租赁证按》规定缴?纳住房?。租金廉租住房—租赁合同《应当明确以下内【容, ?     (一)】房屋的位《置、面积、结构、附!属设施和《设备状?况;  【  : (二?)租金及支付方式】; : ,     (【三)房屋用途和使用!要求;   !  (四)》租赁期限; 】   ? , (五)《房,屋维修责任》;     !(,六)停止实物配【租,的情形包括承租人】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!将所承租的廉租【住房转借、》。转租或者改》变,用途无正当》理,由,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!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!。住或者未交纳廉租】住房租金等;—。。    【 (:。七)违约责任—及争议解决》办法包括《退回廉租住房、【调,整租:金、依?照有关?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!;   【  (八)其他约】定 : :第五:章 监督管》理 第二十【九条 市人》民政府应定期向社】会公布城市低收【入住房困难家—庭廉租住房保障情况! , 第三十条 】市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应按户—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!采取:定期走?访、抽查等方式【。及时掌握城》市低: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!人口、收入及住【房变动等有》关情:况 第》三十一条  享受廉!租住房?待遇的低收入家庭】应按:年度向市房地产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如实申?报家:庭收入、家庭—人口及住房变动【情况;市房地产行】政主:管部门每年12月】底会同市《民,。政部门等单》。位对其申《报情况进行复核【并按复核结果—调,整,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廉!租住房对符合配租条!件的家庭继》续保留其资格;对不!符合:配租条件的将—收回廉?租住房或《停止发放租赁—住房补?贴, 第三十—二条 配《租期内当家庭条件改!善、户口《迁,出本市或家》庭人均月收》入超过规定》低收入线20%以上!时配:租对象应《迁,出住房并办理停止】发放廉租住》房配租?手续:对立即?迁出有困难的按【。合同约定市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给予6个月的过渡】期并:按公有住房租金标】准收:取房:租;超过6个—。月仍未迁出的—按市场?平均:租,金收取房租城市低】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拒绝接受前款规】定处理方式的由【。市,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向人民法院提出诉!讼,。 : 第三十三条 廉租!住房共用部》位、共用设施设备】的维修养护责—任由市?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!委托物?。业管理企业负责【住宅自用部》位和自用设备的维】修养:护由承租人承担【维修:责,任,廉租住房的租金由市!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委托物《业管理企业代收 】 第三十》。四条: 承:租,人必须爱护房屋【及其附属设施—有,下列:情形之一者市房地】。产行政?主管部门应追究承】租人的责任并—责令其?将损:坏部分恢《复原状 》  ? ,  :(一)?擅自拆改《墙体、掏门》、开窗等破坏房屋结!构; 《。   《  (二)存放易燃!、易爆物品酿成事故!造成房屋损坏的; ! ,     —(三:)在住宅内私—自安装生产动力设备!影响:房屋使用寿》命; 《     —(四:)在:住宅楼板或阳台【上超负荷堆放重物;!  》   (五》)因使?用,不当或私自改装造成!上、下水管道跑漏】堵塞、电路烧损【等影响?正常使用《或污染?环境卫生 》 :第三十五条》 廉租住房的—配租对?象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市房地—产,行,政主: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退!出廉租住房补交市场!租金和廉租租金【的差价并取消—其配租资格3年内不!得提出申《请情节恶劣的依据国!家原建设部等九部】。委廉租住房保障【办法的有关规定处】。罚 》    (》。一)骗取《配,租资格;  !   (二》),改,变廉租住房》使用性质; — ?    (三—)将廉?租住房?转租或变相转—租;:    【 (四)拖欠廉租租!金,达,6个月以上》;     !(五)办理》租住手续后空置6】个月以上; 【 ,     》(六)强占廉租住】房;   】  :(七)政府管理【部门认为《应取消资格》的其他行为 【 第三十六条 城市!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的收入标准】、住房困难》标准等以及住房【保障面积标准—。。实行动?态管:理由市?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!公布一次 —。 第?三十七条 任—何单位?和个人有权对违【反本办法规定的【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! 第六章 责任!追究 》第三十八《条 城市低收—入住房?困难家庭隐瞒有【。关情:况或者?提供: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!房保障的市房地产】。行政主管部》门不予?。受理并?给,予,警告 《。第三十九《条 对以欺》骗等不?正当手段《取得审核同意或者】获得廉租住》房保障的《由市房地产》行政:主管部门给予警告;!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!得廉租住房保障【的取消其登记—;对已经获得廉【租住房保《障,的责:令其:。退还已领取的—租赁住房补贴或【者退出实物配租【的,住房:并按市场价》格补交以前房租 】。 第四十条— 市房?地产:行,政主管部门》违反:本办法规定不执行】政府规定的》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!由,价,格主管部门》依,法查处 》 第四十一条 【。违反:本办法规定市房地产!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及有关部门的】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!保障工作中滥用职】。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!舞,弊的依法给予处分】;构: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《。责任 第七章】 附 则 第四!十二条 对》承租直管公房的城】市,。低收入家庭可以参】照本办?法有关规定》对住房保障面积标】准范:围内的租《金予以适当减免 !。 第四十三条 【本办法由市房地产】。。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解释 第四】十四条? 本办法自》2008《年5:月1日起施行—2007《年,5,月1日发《布的哈密《市城镇廉租》住房管理办法(市】政府令第3》。号)同?时废止 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