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】 哈密地—区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审计监《督办法 【新疆维吾尔》自治:区哈密?地,区关于印发》哈密地区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审,计监督办法的通【知 哈行办—发〔2007〕4】。9号 《各县(市)人民政府!地区:各有关部门(单【位,) ?  哈密地区政府】投资建设项目审计】监,督办法已经》20:07年?第,5次行署办公—会议研究同意—现印发给你》们请认真贯》。。彻执行 《 二00七》年,六月:二十五日 第一章! 总则 第一【条 为加强对地区】政,府投资?建设:。项目的审《计监督促进地区【政府:投资建设《项目规?范管:理提高投资效—益依: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审?。计法和新疆》维吾尔自治区—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!督条例结合地区实际!制定本办法 第二!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各!级政府为建设主【体的投?资项目其主》要包括财政预算【内外资金(》含国债资《金)投资项》目;:法律、法规和—本级: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!政府:投,资项目 《 第三条 政—府,投,资建设项目》以,及与政府投资建【设项:目直接有《关的建设、勘查、】设计、?施工、?监理、采购、—供货等单《位相关的财务收支行!为应当依法》接受:。审计监督 第四】条 审计机关依据有!关,财政收支、财—务收支法律、法规】和国家其《它有关规定对—政,府投资建设项目进】行审计监督和评价】在,法定职权范》围内实事《求是作?出审计决《定 :   地区审—计局负责地区行署批!准的政府投》资建设项目的审计】监督工作《及自治区审计机【关委:托审计的国家建【设项:目的审计监》督工:作县(市《)审计机关负责本】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政!府投资建设》项目的审计监督【工作及?地区:。审计机?。关委托审计的国家】建设项目的审计监】督工作 第五【条 发展《改革、?财政:、建设、国资、经】。贸、国土资源、环保!、监察等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!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!合和协助《审计机关实施相【。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的审计监《督工作 》第,二章 相关职责【 第?六条 ?地、县?(,市):政府投?资建设项目审批部】门应将?本级人民《政,府,批准:的,政,府投资建设项目和】。项目计划及时抄送】同级审计《机,关  《 审计?机关应当根据本【级人民?。政府:批准的政府》投资建?设,项目计划和》本级人民政府的【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!关确定的审计—工作重点制定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》审计监督工作—计划 《第七条 《审计机关对》政,。府投资建《设项目预算》或概算的执行—情况项目竣工决【算的:真实、合法、效【益情况进行审计监】督 ?  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建设单位和其他有!关,单位应按照审计机关!规定的时《限和要求向审—计机关?提供政府投资—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! :第八条 审计机关】对政府投资建—设项目依法进行审计!监督时可根据—实际情况分别采【取直接审计或—抽查:审计的方《式进:行审计必要》时可聘请具》有法定?资格的专业》技术:人员参?与,。审计工作   】。对经地区行署—确定的500万【元以上的政》府投资重点、重【。大建:设项目实行跟—踪审计或审》。计调:查 : 第:。九条 审计》机关:对政府投资建设【项目进行《。审计所必需的经【费应列入本级财【政预算予以安排 !第十条 审》计机关对政府投资】重点、重《大建:设项目的审计结【果应及时向本—级人民?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!部门   —审计机?关依法向社会—公布政府投》资建设项目》审计结?果的要保《守国家?秘密和被审单位的商!业秘密 第三章】 审计程《序,。 :第十:一条 审计机关根据!审计:项目计划、》确定的审计事项组】成审计?工作组向被》审计单位送达审计】。通知书?。并,。实施审计;遇有特殊!。情况时报《经本:级人民政府》批准后?审计机关可直—接持审?计通知书实施审计】   被审—计单位应配合—审计机关《开,展工作并提供必【要的工作《条件  》 ,对具:备条件的政府—投资建设项目实施】计算机?(AO)辅》助审计 《。 第:十二条 审计人员】通过审查会计凭证、!会计账簿《、财务会计报告【及建:设项:目审批立项》、施工合《同书:、招投标《文件:、工程预决》算等查阅与建—设项目有关的文件】、资料向有关单位】和个人调《查等方式进行审计】并取得?证明:材料审计中所—。依据的资料必—须经建设、》。施工、?监理等各方共同签章!。;审计?所取:得的证明材料、【证据须?经有关单位》签章 《。  审计人员向【有关单?位和:个人进行调查—时应出示审计—人员工作《证,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! 第十三条 审】计工:作,组对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实施审计》后向审?计机关提出审计报】告之后由《审计机关《征求:项,目建设单《位,对,审计报告《的意见?项目建设《单位自?接到:审,计报:告之日起十》日,内将对审计报—。告的书面意见—送,交审计机《关, :第十四条 审计【机关对审计组的审】计报告进《行,审议并对项目建设】单位: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意!见一并?研究后?形成审计机关—的审计报《告;依法应当给【予处:理,、处罚?。的在法定职权范围】内作出审计决—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!提出处理、处罚意见!和,建议:;,。涉嫌犯罪的移—交司法?机,关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第十!五条 审计机关应将!审计:机关的?审计报?告和:审计决定送》达被:审计项目建设单位和!。有关主?管,机关审?。。计决定自送达—之日起生效 —   政府》投资:。建设:。项目建设单位应【执行审计《机关作出的》审计:。决定审计《机关作出的审计【建议有?关行政主《管部门应《依,法作出处理》并及时将《办理结果《书面告?。知审计?机关 第四章 审!计内容 》第,。十六条 政府投【资建设?项目预算或概算执】行情况审计》。的主:要内容 》  (?一,),概,算,批准及调整情况;】 ,   (二)资【金来源、到位和使】。用情:。况;  》 (三)成》本及其它财》务收支情况; 】  (四)设备、材!料的采购及管理情】况;   —(五)税、》费缴:纳情况; 》 ,  :(六)勘《察,。。、,设计、咨询费用【支付情况; 【  (七)施工和工!程价:款结:。算情况?; ?  (八)法律、法!规规定?应当审计的其—它事:项 第十七—条 :政府投?资建设项目竣工【决算审计的》主要内容 》   (《一):竣工决算《报表和竣工决算说】明书情况; 【  (二《)建设规模及—总投资?控制情况;  】 (三)建筑安装工!程核算、设备投资核!算、待摊投资列【支内容和分摊及其它!投资列支情况;【 ,   (四)—交,付、使?用资:产情况;   】(五)?基建收入来》源,、分配、上》。缴和留成《。使用:情况; 》  (?六)税、费缴纳情】况; 《  (七)收尾工】程未完工程量—和预留投资资—金情况;  【 (八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应当审计的!其它事项 第十八!条 对确定》为审计对象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,发生重大《设计变?更项:目建设单《位应按基本建设程】序,。报,。批并及时《报送审计机关备【案 :   项目建设单】。位应在项目竣工后】3个月内按有关【规定:如实编报《竣工决?算并提请审计机【关进行竣工》决,算审计对《施工单位虚报决算】的行为?审,计机关?依据有关规定进行】处罚:  ? 审计机关接到【项目:建设单位《竣工决算《审计申请后应在【3,个月内完成竣工决】算审计工作对建设周!期,长,、投资数额》大,的重大政府投资建】。设,项目或?因特殊情况不能在】规定时间内完成【审计工作的经审计】机,关负责人批准可【。适,当,延长审计时间—但最: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!   ?审,计机关对政府投【资建设项目的审【计,结果应当作为建设】单位工程结算—的依据 第—五章 法《律责任 第十九】条 违?反本:办法第七条第二【款规定拒绝或拖延提!供与:审计事?项有:关,资料的?由审计?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!和国审?计法实施条例—。。的有关规定进—行处罚 第二【。十条: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八条第二《款规:定未在规《定时间内向审计机】关报送竣《工决算?和提请竣《工决:算,审计的?由审计机关责—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未《改正的由审》计,机,关建议有《关行政机关对负【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!。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追究行政》责任 第二—十,一条 审《计,。机关、审计人员及】。审计机关聘请的工作!人员在?审计工作中》有下列行为》的由审计机关及【有关行政机》关依法给《予处分;《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!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  —。(,。。一)弄?虚作假、出具虚假】。审计报告的;  ! (二)故意隐瞒】审计: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!。纪问:题的; 》  (三)》利用职务便利—索取或收受财物及】谋取不正当利益【的;   (四)!其,他滥用?职权、徇《私,舞弊、?玩忽:。职守、违反法律法】规的 第二十【二条 违反》本办法规定应当【给予处罚的其它行为!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,和规章?予,以处罚 第六【章 附则《 第二十三—条 本办法由地【区审计局负》。责,解释 第二十四条! 本办法自20【。07年?1月:。1,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