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哈:。密地区政府投资建】设项目审计》。监督办法《
新疆—。。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!区,关于:印发哈密地》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审计监督办》法的通知
—哈行办发〔2007!〕49号
各【县,(市)人民政府地】区各有?关部门(单位)
】
哈密地区政府!投资建设项目—审计监督办法已【经2007年第5次!。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!意现印发给你们【。。请认真贯《彻,执行
二00七】。年六月二《十五日
第—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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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对!。。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,的审计监督促进地区!。政府投资《建设项目规范管理】提高投资效益—依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审【计法和新疆维吾尔】自治:区国家建设项—。目审计监督条例【结合地区《实,际,制定本办法
第】。二条 本《办法所称政府投【资建设?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!建设主体的投资项】目其主要包括—。财政预算内外—资金(含国债资金】),。投资:项目;法律、法【规,和本级人民政府规】定的其它《政府投资项目—
第三条 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以—及与:。政府投?资建设项目》直接有关的建设、勘!查、: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、采购、供货等【。。单位相关的财—务收:支行为应《当依法接受审计【监督
第四条 审!计机关依据》有关财?政收支、财务—收,。支法律?、法规?和国:家其它有关规定【对政:府投资建设项目【进行审计监》督和评价《在法定职权》范围:内实事?求是作出审计决【定,
地》区审计局负》责地区行署批准的政!。府,投资建?设项目的审计监【。督工作及自治区审】计机关委托审计的国!家建设项目》的审:计监督工作县(市】)审计机关负—责本级人《民政府批准的政府】投资建设项》目的审计监》督工作及地区审【计机关委《托审计的国家建设】项目:的审计监督工作
】
第五条 发展改】革、财政、》建设:、国:资、经贸、国—土资源?、环:保、监察等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在【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!和,协助审计机关实施】相关: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!审计监督工》作,
:第二章 《。相关职责《
第?六条 地、县(【市)政府投》资建设项《目,。审批部门应将—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!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和项目计—划及:时抄:送同级?审计机关
— , 审计机《关应当根据本级人】民,。政府批准的政—府投资建设项—目,计划和本级人民政】府的:要求以及上级审【计机关确定的审【计工:作重点制定政府投资!。建设项目《审计监督工》。作计划
第七条】 审计机关对政【府投资建设》。。项目预算或概算的】。执行情况项》目竣工决算的真【实、:合法:、,效益情况进行—审计监督
】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建设》单位和其他有关【。单位:。应按照?审计机?关规定的时限和要】求向:审计机关提供政府投!资建:设项目的有关资【料
第《八条 审计机关对】政府投资建设项【目依法进行审计监】督时:。可根:据实际情《况分别采取直—接,审,计或抽查《。审,计的方式《进行审计必要时可聘!请具有?法定资格的专业技】术人员参与审—计工作
— 对经地区行署确定!的,500万元以上【的,。政,府投资重《点、重大建设—项目实行跟》踪审计或审计调查】
:第,九条 审计机关【对,政府投资建设—项目进行审计所【必需的经费应列入本!级财政?预算予以安排
第!。十条 ?审计机?关对政府投资重点、!重大建?设项目的审计—结果应及时》向本: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!报有关部门
】 审计?机关依法《向社会公《布政:府投资建设项—目审计结果的要保】守国:。家秘密和被》审单位的商业秘密】。
第三章 —审计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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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审计机!关根据审计项目【计划、确定的审计事!项组成审计工作组向!被审计单位送—达审计通知书并实】施审计;《遇有特殊情况时【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!。准后审计机关可直】接持审计通知—书实:施审计
》 :被审计?单位应配《合审计机《关开展工作并提供必!要的工作《条件
对【具,备条件的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】实施计算机(AO】。)辅助?审计
《第十二条 审计【人员通过《审查会计凭》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!会计报?告及建设项目审批】立项、施《工合:同书、招《投标文件、工—程预决算等查阅与】建设项?目有关的《文,件、资料《向有关单《位和个人调》查等方式进行—审计并取《得证:。明材料审计中—。所依据?的,资,料必须经建设、施】工、监理等各方【共同:签,。章;审计所》取得的证明》。材料、证据须经有关!单位签章
》
审《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!个人:进行调查《。。时应出示审计人员工!作证件和审计通知】书副本
》第十三条 》审计工作组对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》实施审计后向审【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!之后:由审:计机关征求项—。目建设单《。位对审?计,报告的意见项目【建设:。单位自接到审—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!将对审?计报告的书面—意见送?交审计机关
第】十四条 《审,计机关对审计组的】。审计报告进》行审议?。并对:项目建设单位对审计!报告提出的意见【一并:研究后形成审计【机关的审计》报,告;:。依法:应当给予处理、处】罚的在法定职权范】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!向有关主《管机关提出处—理、处罚意见和建议!;涉:嫌犯:罪,。的移交司《法机关?。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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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审【计机关应将》审计机?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!决定送达被审计项目!建设单位和有—关主管机关审计决】定自送达之日—起生效
政】府投资建《设项目?。建设单位《应,。执行审计机关作【出的审计决定—审计机关作出—的审计建议》有关行政主管部【门应依?法作出?处理并及时将办理】结果:书面告知审》计机关
第四【章 审计《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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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 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预算或概算执行情!。。况审计的《主要内容
】(一)概算批—准及调整情况;
】
, (?二,)资金来源、到位和!使用:情况;
— (:三)成本及其—它,财务收支情况;
】。
(四)设备、!材料的采购及—管理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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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五,)税、?费缴纳情况;
! (六)《勘察、设计、咨【询,费用支?付情:况;:
(》。七)施工和工程价款!结算情况;》
: (八)法律、法!规规定应当审计的其!它事项?
第十《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!项目竣工决》算审计?的主要?内容
(一】),竣工决算报表—和竣工决算》说明书情况》;
? (二)建设规模!及总投?资控制情《况;
(三)!建,筑安装工《程核算、设备投资核!算、待摊投资—列支内容和》分摊及?其它投资列支情况】;
(—四)交付、使用资】。产情况;
】(五)?基,建收入来源、—分配、上缴和留【成使用情《况;:
(六)税、!费缴纳情况;—
《(七)收尾工—程,未,完工程量和预留【投资资金情》况;
(【八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,应当审计的》其它事项
第十八!条 对?确定为审计对象的政!府,。投资建设项目发【。生重:大设:计变更?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基!本建设程序》报批并?及时报送审计机【关备:案
》项目建设《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!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!如实编报竣工决算】并,提,请审计机关进行竣工!决算审计对施—工单位虚报决算的行!为审计?。机关依?据,有,关规定进行处罚
】
审计》机关接到项目建【。设单位竣工决算审】计申请后应在3【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!审计:。工作对建设周期长、!投资数额大的—重,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!或因特殊情》况不能在规定时【间内完成审计工作的!经审计?机关负责《人批准可适当延长】审,。计时间但最长不能】超过三个月
】 审计?机关对政《府投资建设项目【的审计?结果:应当:作为建设单位工【程结算的依据
【
第五章 法—律,。责任
第》十九条? 违反本办法第七】条第:二款规定拒绝或拖】延提供与《审计事项有关—资料:的由审计机关依照】。中,。华人:民共和?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!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!。例的有关规》定进行处《罚
第二十条 违!反,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!款规定未在规—定时间内《向审计机关报—送,竣工决算《和提请竣工决—。算审计?的,。。由审计机关责令限】。期改正?。。;逾期未改》正的由?审计机关建》议有关行政机关【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!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,任人员?依法追究行》政责任
第二十一!条 :审计:机关、审计人员【及审:计机:关,聘请的工作人员在审!计工作中有》下列行为的由—审计机关《及有关行政机—关依法给予处分【。;涉嫌犯罪的移交司!法,机关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!(,。一)弄?虚作假?、出具虚假》审计报告的;
】 (二)故意隐瞒!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!。法违纪问《题的;?。
(三)利】用职:务便:利索取或收》受财物及《谋取不?正当利益的;
】 (四)》其他滥用职权、徇】私舞弊、玩忽职守】、违反法律法规的】
第二十二条 违!反本办法规》定应当给予处—罚的其它行为—依照有关《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予以:处罚
第六—章 附则
—第二十三《条 本办法由地区审!。计局负?责,解释
第二—十四条 本办法【自20?07年1月1日【起施: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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