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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密—地区廉租住房—和经济适用住房【。建,设优惠政策
!关于印发《哈密地区《。廉,租住房和经》济适用住房建设优】惠政策的通》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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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各县:(市)人民》政,。府地区各有关部门】(单:位)
【 哈密地》区廉租住房和—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优惠《。政策已经《2008年》第7次行署办—公,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!给你们请《认真遵照执行
二!○○八年九月五【。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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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为认真贯】彻落:实国家建《设部、发改委—等九部委廉租住【房保:障办法(第162号!令,),和,自治区人民政—府,办公厅转《发,建设部?等七:部委关于《印发<经济适用住房!。管,理办法?>通知的通知(【新政办发〔200】7〕218号)精神!进一步履行政府职能!大力推进《地区城市(县城)廉!租房和经济适—用住房?建设建立和完—善多渠道住》。。房供应体《系结:合地区实际特制定】本优惠?政策
第—二条 廉租住房是指!政府在?住房领域实施—社会保障职》能向:具有地区城市(县】城)常住居民户口】身份的?低,。保对象和住》房困:难家庭提供》的租金相对低廉【的普通住房
第!。三条 经济适用住】。房是指?政府提供优》惠政策限定套型【面积和?销售:价格按?照合理标准建设面】向城市低收》入住房困难》家庭供应具》有,。保障性质的政策性】住房
》第四条 地区内城】市(县城)廉租【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享受以下优惠【政策
》 (一)】廉租房和经》。济,适用住房建》设用:地以政府行政划拨方!。式,供,应
】。 (二)廉租房和经!济适用住房》建,设项目免《收城市配套费、人】防工程易地建设费、!城市消防设施—。建设费?、国有土地使—用证工本费、房【屋权属?登记:费以:及,墙,。改基金?、散装水泥基金【、新增建设用地【有偿:使用费(征》用集体土地发生的新!增建设用地》有偿使?用费不包《括,在,内)和?房屋:交易手续费等—各种行政《事业性收费和政【府性基金
》
, 《 (三)减半【。。收取工程质监、工】程定额?测定、项目可研【报,告,编制、施工图审【查、工程招标—代理、标底编制、】招投标?交,易服务、房产测【。绘费
第五条】 建设?。单位必须按基本建】设程序?办理减免手续—
第六》条, 本优惠《政策由地区建设【局负责解释》
第七条 【。本优惠政策自200!8年1?月1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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